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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脑瓜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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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夏铭便洗香香搬入屋内住了,独占一个房间,天热开冷气,专人遛弯陪玩喂饭,过上了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奢靡生活。
习惯了独居,本以为这样大家族式,每天闹闹嚷嚷的日子会很难适应。
结果。
现在窝在真丝垫沙发里,呼呼大睡的是谁?
对着收讯设备嗷嗷叫就有专人上门陪玩,然后心安理得地抱怨,又晚了一分钟的是谁?
厨房亲自研究狗食用菜谱,大师掌勺,直接导致挑食,拒吃一切狗粮罐头的是谁?
发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仍是北街小霸王,见人三分吼,却摇起了尾巴的是谁?
咳咳,少年,你太天真了。
你以为我是贪图享乐之人么?
虽然我真的是。
其实聪明如我,早就洞察了一切,其实啊,嘘,这丁家存在一个阴谋,巨大的那种,在外看它固若金汤,敲不可破,咳咳,牢不可破。我只有从内突破,才能得以窥探。我这是策略,策略,请组织放心。我作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怎么可能被这么丁点儿美食,这么丁点儿,额,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哪里都很好的东西,啊,呸呸,侵蚀青少年意志,残害祖国花朵的东西,就被收买呢!我狗剩,一定不负领导重托,不枉使命!
经过我多方打听,这丁家现在掌权者是丁家的少东家,年轻有为不说,腰纤腿长身材好,样子还生的格外好看,呲,可恨的资本家!残酷的剥削制度!万恶的资本主义必将走向覆灭!
咳咳,为了得到情报,我必须让他迷上我,因此必须降低我的威胁感,毕竟英俊如我,变成狗也是这般帅气,着实耀眼地会让人惭愧不已。为此我必须收敛锋芒,让自己养胖,以此减轻他的竞争压力,自然他就爱和我亲近。小同志,你看你来回一趟不容易,我教你这般说辞你回组织里答复便可,哎不用谢不用谢,不过顺手教了你这一招,你若真要谢,这样,一日如师,你便喊我爸爸吧。
夏铭对着缓缓爬过的蜗牛说。
蜗牛:“?”
我替我爸、全家和祖宗谢谢您嘞。
当夏铭日常对着天,大喊出第99遍“好无聊啊!”,便是丁之轶结束了一天外出,座驾开进前院的时刻。
准点准时,比夏铭自体携带的生物钟还要准。
夏铭都要怀疑他和丁之轶谁才是狗了,难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先有自己从人变狗,再有丁之轶从狗变人?
夏铭被自己的怀疑吓坏了。
难不成自己和丁之轶是灵魂互换,换个身体玩玩?
怪不得自己一出事,这家伙就跑到警局来要人了,这也就能说得通,为什么每晚丁之轶都披星戴月就着路灯回家了。明明是个老总,却持着员工的心,可疑,太可疑了。
夏铭看向丁之轶的眼神变起质来。
他踮脚站着,透过落地窗,看着那辆黑色拉贡达沿着院子一直开进主楼。车停稳,一个消瘦的身影从车上下来。
他太瘦了,形销骨立,仿佛一个不站稳便会摔进车轱辘里。
夏铭的眼神像个x光射线,将嫌疑犯上上下下扫射了一番,感觉像瞧着一袋麻袋套着的骨架子,着实非常好奇他身上的肉都哪里去了,短短时间怎会憔悴如此之快。
夏铭又瞧了瞧鼻子,丁之轶鼻梁本就高挺,凹陷的脸颊肉和眼窝,使得鼻梁显得飞入云霄般高耸。
这么美的皮囊,如果是狗,那得多高的道行才变得出啊。
如果他真是狗,我又该怎么才能要回身体呢。
夏铭的脑中晃过很多个方案,比如身体触碰,比如意念控制,比如找个大神,比如去庙里拜拜……
啊,早知如此,平时就该多看些书,多了解些玄学知识了啊,这一个两个都是宅漫画里看来的,根本不适用于三次元现实世界了啊。
夏铭的内心在咆哮,片刻,他决定先搁置这个难解的问题,转而研究个简单的。
他是怎么做到准时出现的呢?
靠闻嗅残留气味消散的程度来判断?这可是狗的特殊技能,人的身体做不到吧,再说也没法验证啊。难不成他对于时间的判断也是靠着自体时钟?那也不对啊,猫猫狗狗自己对时间流逝的感受,大概也就一小时、两小时为刻度单位,不会这般精准。那,我知道了,难道是,第六感?
夏铭扶额,越想越偏离,如果他还有手和额头的话,他真的好想扶一扶。
夏铭的视线黏在丁之轶身上未收回,心里在想着第一次破案失败的沮丧。
果然侦探不是那么好当的,小黑如此狡诈。下一秒,就感受到极强烈的视线射了过来,追寻看去之时,正好四目相对。
丁之轶。
夏铭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哇啊妈妈,要是被这狗家伙发现,是要被灭口的哇!
对了,我现在是狗的形象,他是人的形象,任谁说,都不会把他和狗联想到一起,如果他想动手,在这个,虽是个人但不一定能实现人权,落实了不一定能平权,人权大于狗权,狗权又不是权而是财产的年代,别说是饲主养育者,即使是个无关要紧的流浪汉、路人、配角甲乙丙丁,剥夺一条狗的生命,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说人话就是——汪汪汪,我死定啦呜嗷!
夏铭内心翻起惊涛骇浪,落在丁之轶的眼里,则是另一番风景。
丁之轶近日不寝不食,已经能明显感受到,生命力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流逝。他感受着,并接纳这一切,甚至是欢欣无比的。现世和真实能让他感知,让他刺痛,让他重复一段无力挽回的噩梦,让他明白自己所谓的保护与成长,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笑话而已。
他愧疚,他恨他自己。
死亡,便是他能给出的最好的奠基,最眷恋的哀歌。
他一直是这么想的,他每日出门收拾安排身后的事,对探访亲人的眼泪和嚎哭充耳不闻、视若无睹。饥饿让他痛苦,痛苦让他厌恶,厌恶的结果便是毫无波澜地再次拒绝进食,他一直是这么做的,他心里装不下别的事,心里想的全是那个梦,痛苦、血腥、怨愤、哀求……直到,他抬起了头。
他的梦重叠了,他的梦里,也有它的梦。
他想起那个脆弱的拥抱,那个黄昏,那个被稍稍弥合的裂痕。
这只有着漂亮被毛的浅白灰色哈士奇,趴站在落地窗上,看起来有一人般高,正垂着尾巴歪着头打量着他,视线接触,还开心地摇起尾巴咧开嘴“笑”了起来。这般雀跃,像个久久等着父亲回家的孩子。
这个小东西在表达它的在乎。
这里,还有一份责任,在等着他承担。
丁之轶忽然觉得自己是撇不清了,这辈子,要怎么还。
公司里的事,家人的事,他都可以冷酷地抛下,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能说能想,害怕了就走掉,开心了就继续待着,他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他们是他们自己的王。
但是狗不行,听不懂人类语言,也无法系统准确地表达心中想法,吃喝住行仰赖人类,对他们来说,人类,是供食者,是陪伴,是活的质量,而流浪,意味着生命的倒计时。
从数万年前狗的祖先灰狼开始,一代一代的驯化,狗和人类,早就分不开了。
这样湿漉漉眼睛的小家伙,它是无辜的,它不该承受颠沛流离。
更何况,它属于他。
丁之轶一直盯着夏铭看着,良久,突然,他叹了口气,长长的,似是不舍的,又或是微不可闻的,轻轻一叹。
然后他边走边对管家说道:“有粥么,我饿了。”全然不顾身边簇拥着的人惊诧欢喜的目光。
我可不是为了你们。
他想。
他踏着楼梯逐步上行,今天他突然很想抛弃电梯看看,他走了平时都不会走的紧急楼道,身边惊楞过后的人们又簇拥了过来,紧张地托着他,像托着个担架。
“我自己走。”他说罢便不再理会其他人,自顾自扶着扶手向上走,他太虚弱了,每走一步都要搭靠在扶手上轻轻借力,走一步歇一步,短短三十级台阶,竟走得这般迂回坎坷,堪比珠穆朗玛。
身边的人看不下去,说道:“丁总,咱们坐电梯吧,您身体还……还没恢复呢。”丁之轶冷冷瞥他一眼,他便当即闭嘴不敢吱声了。
丁之轶继续走,行走消耗的气力,停顿的时间更长了,短短几节阶梯,竟像爬不到头。
他第一次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虚弱,在放任生命的时候,他从未观察过自己,一直以来,在有需要的时候,他对自己都可以是极狠心的。
他虚弱,身边簇拥的人可没有,他走两步还不够其他人走半步,围绕的人掂着脚尖走,稍有超越,便急急打转又不着痕迹地走了回来,简直是一场欢乐的群体舞会。
一步两步,久到,厨房煮出的粥重新端进了锅炉保温,久到夏铭紧张地在房间打滚,最后无计可施地睡着了觉,久到从小看着长大的管家包叔都忍不住开口道:“小马,别倔了,我背你走。”
丁之轶的小名叫小马,这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给自己取的。
包叔的本意是想劝说他,话一出口,他便知道自己说错了。
因为,丁之轶单薄的身体突然剧烈颤抖着,包叔的一番话似乎凿石般凿进了心里,咣咣,留下一个缺口。
他抬手捂起脸,片刻,他的颤抖也平静了下来,他垂下手,轻轻放在扶手上,他没有看向包叔,而是看向剩余的两节台阶。
“我不妥协”,他说,“我再也不要妥协了。”
他捏起拳头,蓄起全身的力量,一步,两步,三步,抬腿,跨越,迈过去。
他胜利了,他做到了,他征服了。
他站在楼梯上往下看,突然笑了起来,整张脸都拧在了一起,像是在哭般,很是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