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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海奇山持正印,杨飞为副,本是平衡派系斗争的无奈之举。不想海奇山为人稳重大度,杨飞对主帅恭敬有加,这两人倒肯精诚合作,相处融洽。
杨飞先行,带了五千轻骑赶到边关,一到那里就打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胜仗。赵长歌一边吃饭,一边听赵月读战报。赵月的脚伤还没痊愈,他轻功甚佳,拄着拐杖也能健步如飞。杨飞这步棋,长歌已经酝酿了好久。小心隐瞒武威王府与杨飞之间的关系,让他在武举比试中脱颖而出,又不动声色地要他投入大皇子麾下,这才让杨飞有机会手握兵权。
大军出发前,他派了赵峰带着从王府亲兵中精选出来的三百人,以及一万把新制的连珠弩,秘密随杨飞共赴边关。光有周大将军手里的五万士卒还远远不够,他必须把杨飞捧上去,让他成为手掌重兵的一方大将,所以这亮相第一仗一定要赢。
赵峰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助杨飞订下诱敌深入的计策,叫骄傲的北戎先锋吃了个大亏。然后两人很聪明的采取了坚守姿态,避免与北戎大军正面冲突,缩在雁门关高墙之内,静待海奇山大军和辎重到来。
这正是赵长歌想要的结果,拖,和北戎慢慢耗。大家的注意力全在边关战事上,他才好施展手脚,叫那些天皇贵胄知道过度玩弄权术的恶果。
午后,金玉苑的月泠凤卿托人递了封信进来。喷香的梅枝水印素笺上,一笔写经小楷端丽妩媚,难为月泠年纪不大,字已有八、九分火候。“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一昔分别后,契阔若百年。”
赵长歌大笑,叫人带话说今夜必到。傍晚果然令人备车,换了身金缎滚边紫色长袍出门。金玉苑里依旧歌舞升平,长歌把自己打扮得像只花孔雀,又是这里出手最大方的常客,自然很得人心爱,一露面便赢得娇嗔欢呼无数。他抛下大把赏钱,轻佻地快步登上照影楼。
月泠凤卿在等他,长歌一进房间就搂住两人倒在榻上,衣服都来不及脱,便要胡天黑地起来。凤卿的性子扭捏,赵长歌照例先去撩拨他。凤卿轻轻吸气,扭动着想躲开他的手指。长歌被他稚气模样逗得失笑,一手牢牢地按住他,一手换去抚摩他的腿,(此处省略三十个字)凤卿连连战栗,呻吟得一声比一声高。长歌看他皮肤已泛起粉色,知道水到渠成了,就转头去亲吻月泠。(此处省略六十个字)
月泠倒是成熟大方,解了衣服,伏卧于被褥之上,任由对方轻抚他雪白娇嫩的肌肤。他伸出小小舌尖,和赵长歌两人像接吻鱼似的一下下不停 亲吻。长歌爱他的情热,恨不能多生一双手出来。
(此处省略二百二十个字)
满屋多情旖旎,长歌脸上挂着 风流公子招牌似的邪气笑容,躺在月泠凤卿中间显得甚是逍遥快活。凤卿恼他方才恣意戏弄,害自己很丢脸的晕了过去,别着头不怎么理睬他。月泠却巧笑盈盈,用素手为他剥荔枝,一颗颗小心地捋去薄衣,再轻轻送进嘴里。
赵长歌笑说:“好甜,就是不知道是这荔枝甜,还是月儿的小嘴甜?”
“哪比得上小王爷甜。”月泠笑答。他们两人嬉闹不休,四只却全在凤卿身上捣鼓。凤卿怕痒,绷不住,终于扑哧一笑,再也别扭不下去了。月泠见赵长歌心情大好,于是伏在他身上,一边用小拇指的指甲刮擦着他眼下的红痣,一边说道:“亲哥哥,我求你一件事,成吗?”
“你说。”赵长歌被他弄得痒起来了,捉住那顽皮的小手就是一口。
月泠软语相求,“我和凤卿当年流落在外,曾大病了一场,险些丢掉性命,幸得京城鹤龄堂的少东陈大少慷慨救治。如今听说兵部要采购十万包行军散送到北边去,他很想为官家效力,只可惜没有门路,于是就找到我们这儿。亲哥哥,你看~~~”
他的声音又甜又软,说到当初的苦难经历时,还用帕子拭一拭眼角,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叫人怎忍心拒绝。赵长歌一拍胸脯说:“小事,我去同兵部的人讲一声就好,保他做成这笔买卖。”
“那可多谢了!这个陈大少也不是不明白事理的人,事成了,必定亲自前来叩谢小王爷的大恩大德。”月泠能说会道,言语得体。
凤卿却从头到尾都没有出声,最后也就是两个字相送,“谢谢!”
赵长歌从金玉苑出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第一件事就是召来赵月,命他立刻去查鹤龄堂的底细。他在刺眼阳光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心中暗笑,“好啊,居然连下毒的办法都想到了,萧拓此次率军来犯想是要势在必得。”
长歌坐车回到王府,才刚一进门就被人请往正厅,说是老王爷找他。离着厅门还老远,已看见一个人头带金冠,身穿锦袍,端坐在里面,武威王赵广胜亲自陪着他闲话解闷。赵长歌手脚一阵冰凉,这个无耻之徒,他居然还有脸找上门来了。雍王元琛也看见了他,连忙起身,快走数步,拉了他手讪讪地说:“长歌回来了。”
“大殿下好,”长歌依旧对他毕恭毕敬地行礼,再恭恭敬敬地对他说,“请容微臣告退。”说完重重一甩手。
“长歌,不得无礼!”武威王赵广胜开口斥责道,“大殿下在这里等了你一上午,你去了哪里?还不快过去谢罪。”
赵长歌梗着脖子,磨磨蹭蹭地捱过去下跪,完全就像是小孩子在闹脾气,倒是把凤卿的别扭劲学了个十足。元琛赶紧扶他,对赵广胜说:“舅公,不怨长歌,是琛儿自己没事先打个招呼再过来。”
武威王赵广胜点点头,“大殿下难得来我们这里,请多坐一会儿,臣老了,精神不济,叫长歌陪你到园子里逛逛,一起吃个午饭吧。”
元琛大喜,“多谢舅公赏赐。”
祖父有命,赵长歌不敢不从,于是板着个棺材脸,领了元琛在自家园子里瞎转。元琛赞一句,“好一池青莲,逸然出尘。”他就说:“等秋天时大殿下可采些莲藕回去吃了消火,小厮们常把死猫死狗死孩子往池子里扔,这藕肥着呢。”
元琛夸一声,“好一处修竹,君子风范,岂可一日不见。” 他又道:“前年吊死了个豁嘴暴牙的婆子,我们府里从此就无人敢进这林子了,大殿下要是喜欢,拿回去晾衣服也行。”赵长歌登鼻子上脸,有风驶尽帆,把元琛堵得不敢轻易说话了。
元琛暗叹,他是正宫皇后嫡出的长子,生来便比其他皇子更加尊贵些,向来只有别人讨好他的,哪有他去讨好别人的理,何况这个人还不领情。
初遇长歌那一年他才十四岁,正是懵懂的年纪。宫里种的樱桃熟了,红艳艳的甚是喜人,他想去摘些来送给李皇后。来到高大的樱树下,年少的皇子举起木棍敲打树枝,小太监和宫女们则嘻嘻哈哈地拿着大大白布在树下兜果子。
敲到第三棵树时,才敲了一下,树上忽然掉下个小人来。幸亏大皇子习过武艺,赶忙扔掉棍子伸手去接,一个粉嫩嫩的男孩子就这样掉进了他的怀里。元琛被那孩子吓得不轻,等安全接住了才定下心来看。这孩子锦袍金冠,嘴里含着半颗樱桃,窝在他怀里睡得正香,一点醒来的迹象也没有。元琛发现他有长长的睫毛,五官精致得像个瓷人,右眼下一颗朱砂痣更是造物主的点睛一笔。他年纪虽然幼小却漂亮得惊人,大皇子心里翻来覆去竟只有“天人”这两个字。
身边有宫女认得他,娇声笑道:“是太后家的那只野猴子,居然吃着吃着就在树上睡着了,也不怕跌下来摔坏。”
他每每回想起当初,总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元琛成年后不但娶了王妃,还纳了三个美貌侍妾,连男宠也养过不少,可无论是谁都不能填补他心中空缺。当年那一接,他便中了毒,中了一种名叫长歌的毒。如今唯一的解药就在眼前,叫他如何能止步不前。
雍王鼓起勇气上前,深情款款地说:“长歌,我的心思你已经知道了。赵家树大招风,舅公这些年来过得颇不容易。我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一句话,不管有什么,我元琛总之是护定你了,只盼你不要拒绝。”
赵长歌表面上和他斗气,其实心里早已盘算清楚。“两王之乱”后,皇帝与雍王这对父子之间的心结更深了。绍帝心病重,他对赵家严防死守了这么多年,以后也断不会改变。只怕到了临死还会留下密诏什么的,叫人杀掉赵氏男丁以保自家的江山万年不坏。元琛亲自来武威王府示好,那是给赵家划下了一条路走。照理说,赵长歌要是知趣就应该马上投诚,日后与他共进退,才能保住富贵荣华。
赵长歌瞧瞧一脸诚恳的大皇子,心中不住冷笑,“你就这么笃定,赵家除了依附你再也没有其他的路可走?”想归想,面上的表情却是既生气又委屈。
元琛以为将他说动,赶紧过去握住他手,柔声道:“以前是我错了,长歌别记恨,以后再不会委屈你。”
赵长歌心里一阵恶寒,忍不住暗暗讥屑,就算是我也有不得不出卖色相的时候,真真丢人丢到姥姥家。可人家在对面正等着他答复,这戏还得继续。他努努嘴,勉强勉强点了点头,只是眼泪却无论如何挤不出,胃里的酸汁倒可以吐出一缸来。元琛大喜过望,顿时放肆的搂住他肩头。赵长歌不得不拿出全部的控制力,才压抑住把他一脚踹死的念头。
又更一章,可把我累惨了~~~明天得休息一天了!
各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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