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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丈夫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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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十分偏僻的小院儿,青石铺就的地面上除了中间有人行走的地方,其它地方长满了青苔,若是没有注意下脚点,一个不注意就会踩滑,摔上一跤。
这样一个一看就没什么人气的地方,说是个下人住也不稀奇,洛来宝从未想过,那人曾经就住在这样一个院子。
洛来宝其实已经记不清那个人以前的样子了,只隐约想起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少年郎,后来少年郎渐渐长大,少了那一份柔美,他也就对那人没了兴趣。
直到洛家衰败,他也被打成了残疾,所有的人都弃他而去,只有那个男人,不离不弃的守在他身边,从未有任何怨言。
那是洛来宝那段不愿意回顾的日子里,唯一的温暖。
“少爷,您要是想见乔君,大可叫他过去便是,这儿地这么滑,要是摔着了怎么办?”小豆子站在洛来宝面前,紧张的想要搀扶着他,却被洛来宝避开了。
他现在脑子十分混乱,从周围熟悉的环境和家人的对话中得知,他似乎并不是在阴曹地府中。
可那怎么可能?那些悲痛绝望不甘痛苦还历历在目,怎么就变成了黄粱一梦?
想不通,他也就不去想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他只想见到那个男人。
只是等他真站在这里了,才觉查出几分紧张来。院子的门紧闭着,未经保养的门扉上已经脱落了不少朱漆,洛来宝落在木门上的手都是抖的,竟是说不出的紧张。
小豆子站在洛来宝身边,能明显的感觉到少爷今天的不同,想到早上少爷那一席胡话,心里也很着急,也不知道老爷请的大夫来了没有。
洛来宝才不管小豆子心里的想法,虽然心里紧张不安,想要见到那人的急切心情到底是占了上风。轻轻的,洛来宝推开了那一扇虚掩着的门。
入眼是一块绿意盎然的花圃,花圃里种植的并不是各种名贵花卉,而是一棵棵长势喜人的青菜。可以看出,花圃的主人对这片青菜很是上心。
洛来宝看着那片小菜园,不由的陷入了沉思。当初他们住的那个小院里,就围了那么一块地儿,里面总是被那人种上各种蔬菜,想吃的时候摘上一些,不管是煮是炒,自家种的味道总是格外的不同。
见洛来宝的眼神一直落在那片菜园子上,小豆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珠子一转,露出了愤怒的神色,“这…”
他刚想说乔君不懂风雅,竟然把好好的花圃改成了菜园子,就被他家少爷瞪了一眼,小豆子被那眼神吓得一个哆嗦,立刻闭上了嘴不敢再吭声。
洛来宝已经从回忆里回过了神,看到这熟悉的菜园子,他的心跳莫名的又加了几分。他有种十分强烈的预感,他即将见到那个心心念念的人。
深呼吸了几口,洛来宝冲准备跟着他的小豆子道,“你就在这里,不要跟上来…不准发出声音!”
小豆子立马闭紧了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示意自己特别乖。脑海里却飞快的盘算,乔君这小院儿简单,没有水井没有池塘,他就站在这里,有什么事也能及时做出反应。
自从昨儿少爷落水醒来,就有些不太对劲儿了,平日里喜欢的姨娘们被赶出房间不说,一些行为也表现的很是奇怪。
今天睡醒更是一大早来了乔君的偏院。要知道自从三年前少爷被乔君的身高镇住,可是三年未踏进乔君的院子了,今儿突然跑来了乔君的院子,莫不是少爷突然想换口味了?
想到自家少爷和乔君的身高体格,洛来宝莫名头皮一麻。说起来,乔君当初进府的时候,那叫一个娇娇俏俏,所以少爷才给他取了个娇娇。后来发现娇娇不是娇娘是少郎后,又把娇娇改成了乔乔,才有了乔君这么一个称呼。
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短短几年,就生生给乔君换了个模样。倒不是乔君现在长得不好了,只是现在的样子实在太过英气了些,没有任何男妾该有的柔美,也怪不得少爷几年都不愿再踏入他的房间。
小豆子一边想东想西,一边竖起耳朵听里边的动静。整个小院儿就那么大,不管里面有什么声音,这里都该听到几分动静才是。
只是小豆子竖起耳朵听了半天,并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他正琢磨着这么久了也没点声响太不正常时,他家少爷已经从院子里出来了。
小豆子从未见过他家少爷的神色,黑色的眸子亮若星辰,那是一种生命中最珍贵之物失而复得的惊喜神色。可是还没等小豆子仔细琢磨,洛来宝已经深吸了口气,迅速平复了表情,眼底的亮光一点点敛去,变成深不见底的黝黑。
被那目光扫过,小豆子只觉得背脊一阵阵发凉,想要开口的话语瞬间被他咽了下去。
不知道为何,他有一种风雨即将到来的感觉。
洛来宝的声音淡淡的传来,“走吧。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来过这里。”
小豆子连忙应是,然后低头飞快的跟在少爷身边离开了。
洛来宝离开前又看了院子一眼,眼底眸光闪动。这一刻他终于肯相信,这不是在梦,定然是老天爷终于怜悯于他,让他重新来一次。
爹还未含冤入狱,娘还好好活着,他的腿也未被人打断…那些让他崩溃绝望的事情还未发生,一切都还来得及。
这一次,他一定会护好他的家人,以及,把他那个人放在手心里,疼他宠他一辈子。
不过现在,还不是见他的好时候,等他把那些烂摊子收拾了,一定会风风光光的把他接到身边,让他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黎霄丝毫不知道,在他咬着笔杆子盘算着是不是该拿钱出去做点买卖的时候,他名义上的丈夫已经偷偷跑过来瞅过他了。
他还在琢磨,以自己的本钱,能做点什么小生意。
在洛家已经住了一年多了,堂堂一个大男人,总不可能一辈子被人养在后院里吃白食,进出都要靠翻墙才行。
他现在有了钱,可以先做一些生意,等攒得足够多了,就去找洛家少爷把卖身契赎回来。在他想来,洛家少爷对他这身体根本没兴趣,他赎身既能给他钱,还能少养个闲人,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洛家并不缺这么点钱,他这么做的后果也有可能让洛少爷觉得打了他脸,所以黎霄现在包包里有钱了,也没敢轻举妄动。
他在寻找一个适合开口不会被拒绝的时机,在此之前,为自己未来找一份事业也是很有必要的。
说起来洛家是普城最大的商户,生意做的比较广,衣食住行都有涉及,普城的铺子有半数都是他们家的,黎霄想要悄悄发展,自然要避开洛家的产业。
脑海里飞快的晃过了一个个行业,很多行业最需要就是稳定便宜的货源。黎霄在这个世界认识的人不多,很遗憾的就是他并没有这方面的人脉。
不需要货源又容易挣钱的,那就只有美食了。食材可以去菜市场买,甚至还可以让卖家直接送到铺子里去,绝对的天然无污染绿色食品。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吃货,黎霄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厨界天才,但是他接触的美食怎么也比这个小城的人多,想要做出点别家没有的美食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问题就是,这样的话他呆在酒楼的时间肯定很多…等等,他可以雇佣工人,从掌柜到小二,就连厨师也可以直接雇佣,只要到时候他交给厨师一些菜色,他就能当个甩手老板。
想法是好的,但是这么一来,成本就有些高了,手上这点银子明显有些不够。
所以,这事还得再想想。
所谓闭门造不了好车,黎霄干脆出门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适合的铺子。
黎霄住的院子很偏,不但院子里几乎不怎么来人,院外也基本没人经过,所有他在这里进出了一年多,也没什么人发现。
熟门熟路的越上墙头,见周围没有人经过以后,黎霄才一跃跳了下去。刚刚走进街口,黎霄正准备像平时一般混进人群,突然感觉有些不对,一回头,就见一个十二三岁,穿得破破烂烂的少年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看他回头,歪头冲他咧嘴一笑,手上拿着个荷包一抛一抛的,样子一看就很欠揍。
黎霄顿感头疼。
这小子是普城的一个乞儿,一年前他刚偷摸出洛府的时候不懂隐藏,身上的衣服料子还算不错,又是一个生面孔,就被这小子给惦记上了。
面对一个惦记自己扁扁荷包的小子,黎霄自然没客气,直接把人给收拾了一顿。但是看那孩子瘦骨嶙峋的,他也没下死劲儿,让他疼一疼也就把人给放了。
结果,他就被这熊孩子给惦记上了,时不时就在他身边晃悠一下,虽然每次都被他打的鼻青脸肿,但是他就像是和他耗上了一般,每次养好伤就要来刷刷存在感。
那股子执拗劲儿,要是用到正途,绝对是个干大事的主。
到底看他还是个孩子,黎霄试图和他讲道理,告诉他偷窃的行为是不对的。
每次他也不吭声,失手后要么转身就跑,要么抱头被他修理一顿,这么一折腾就是一年多,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执拗劲儿。
黎霄看着他手上鼓鼓囊囊的荷包,嘴角抽了抽,“一段时间不见,到是长本事了啊!”
小孩看到他逼近,眼神闪了闪,嘴唇抿的紧紧的,看得出他很紧张,但是在黎霄靠近的时候,他确忍住了没有后退。
黎霄拿过他手里的荷包,颠了颠,毫不客气的踹进衣袖里,抱着双臂靠在墙角,“说吧,你一直缠着我到底想要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