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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三十四章 ...

  •   萧白是一个社畜。

      社畜这个词汇还是萧白对唐清宇说的。

      萧白还和唐清宇很费口舌地解释过这个词的意思。

      作为一个还对升职对前途有希望努力折腾还足够年轻的社畜,萧白是有着远大理想的。

      他非常乐观且坚定地认为,总有天他会发财,会干出一番大事业的。

      但同时,萧白也自认为自己也不是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人,不会只看着天上的星星做梦,对现实生活的规划也是足够务实的。

      务实的表现之一就是萧白正在努力地存钱准备买房子。

      萧白曾经兴致勃勃地和唐清宇讨论了半天什么房子更适合社畜,作为曾经攒够了银子准备买房子置地老婆孩子热炕头却有钱没命花直接挂点穿越的武侠土著人事一枚,唐清宇对于这个话题也是有那么点儿兴趣的,两人讨论了很久,并没有达成完全性的统一。

      萧白认为表象不重要,装潢弄得再华丽过几年全过时,“弄得花里胡哨的,那么多雕花之类的,多不好擦啊,回头家务活都能累死你,简单,大方,舒适最重要”,“房子是给自己住的,不是给别人看的”。

      唐清宇就不太同意了,他本来打算在华山附近买地买房的,初步考虑的地段就在长安城郊的镇子上,买个大点儿房子,顺便多买点儿田地,也可以考虑自己建房子,但是不管是买还是自己建,一定要够大,家里一定要弄得气派些,家具要豪华的,不然华山上的师弟师妹们来看他时得多没面子……

      萧白说他白日做梦,买房子有可能,买地,呵呵,买农村的宅基地吗?再说,弄那么大房子,谁来打扫啊,不累死了。

      唐清宇反驳说,可以请人来啊,雇个下人,加个长工,能花多少钱呢。

      萧白瞪大了眼睛说,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土老帽,别告诉我你其实是个隐藏的富二代,你知不知道现在雇保姆家政有多贵,有那份常年雇家政的钱,省下来都够再买一套房子的首付了。

      讨论最后是无果的,勉强达成了一致的只有……貌似他们对于人工支出成本的概念有些不一致,如果这一点达不成共识,其他的讨论基本都是鸡同鸭讲,不过这种讨论促成了他们在《武林群侠传》推出了房屋系统时,两人凑钱在游戏里买了块地一起建了栋有池塘有山水的豪华三进两层的徽派建筑风格的大宅子,这就是另外的话题了。

      不过,唐清宇想,如果现在再和萧白有机会讨论一下买房的问题,他会表达与过往不同的立场——他同意萧白的观点,房子太大太气派没什么大用,住得舒服最重要!又不是在《武林群侠传》里,可以雇佣NPC自动看家!也找不到下人或者说家政帮忙打扫!灵鹫宫这么大的建筑群,再气派住起来都是想死的感觉!

      当然,我们都知道,唐清宇选择在灵鹫宫暂住,是为了那上千张的武学图谱,但我们也都知道他必须得吃饭睡觉,所以当他背着灵鹫宫地库里那些只能用来落灰的金银珠宝换回了自己想要的,绸缎、瓷器、被褥、毛劈、锅碗瓢盆这些生活用品不去说,还有扫把、拖把、缝衣针这些工具……

      想想看,你要住上一段时间的地方没有被子没有褥子没有蚊帐,天知道海拔这么高的雪峰上为什么还会有蚊子!!!也许因为温泉提高了温度改变了区域小循环!!??总之,灵鹫宫有蚊子!!

      你会缝纫,你会制衣,你的衣服快磨破露屁股了!!

      你会烹饪,你会铸造,你能忍受厨房破烂地什么都做不了,整个房子破破烂烂出去走一圈青石板都坏光了直接没指引在山里迷路了?

      你手里有扫把、拖布,你能受得了自己住的屋子里落得灰恨不得积上三尺厚,走过路过都要捂鼻子避免掀起区域性小粉尘状“空气污染”?

      你会种植,你能忍受三百六十天都吃肉,剩下五天吃莲藕解解腻?肉很好吃,但天天吃,真的会腻!

      如果所有这一切你都忍受不了,那么住在灵鹫宫这么大的建筑群里面,注意,你只有你一个人,家务活就一个人,你得干成什么样?就算内力足够深厚,体力远超常人,但是时间是恒定的,一天十二个时辰二十四个小时,把整个灵鹫宫擦一遍都不够的,还哪有时间去研究武学!

      修葺好很多坍塌损坏的部分后,最先放弃的是扫雪,其次是降低打扫的频率。

      他真不是一个好的家政。

      而且,他开始觉得,以前给名剑山庄的侍女尤其是负责内务洒扫的侍女的月例太低了。

      在灵鹫宫里探索的过程是很有意思的,这就像你打开一个箱子,不断地从里面翻出来充满惊喜的小物件,一件又一件,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再翻翻,再翻翻,想要看看还有什么新的惊喜会冒出来。

      阳顶天对于这种情绪的感知是熟悉的,那源于年幼生辰时慈爱的母亲为他准备的一件哄他开心的礼物,打开的樟木盒里,一件件在成人眼中并没有什么价值却能为孩童制造欢乐的玩具,是他模糊地记忆里始终不曾褪色的明亮的温情……直到蒙古铁蹄横踏江南,将他塞进师父的怀里逃生,自己却选择留下与国同殉的父母去世后,依旧让他清楚地明白,他曾经是被爱着的,曾经,直到双亲生命的终点。

      也许这是他与他们格格不入的原因?

      他曾经是被爱着长大的。

      又或者如他们所说,他是中原人,骨子里一直只会是中原人。

      看着灵鹫宫里显然有几分古老的建筑上,飘着明亮江南丝绸的帷帐,显然新打的南派风格的雕花的家具,龙泉粉青釉的烛台……怎么感觉这么有意思呢?

      阳顶天自然不知道所谓的开荒新地图是什么意思,但是显然,他目前兴致勃勃地四处“瞎逛”所激起的愉悦,和开荒副本时玩家的兴奋,两种情绪是有着些许互通的相似的。

      他一直往里走,不断地探索着,直到一处冒着热气的温泉。

      温泉嘛,顾名思义,应该是热的,但是此时扑面而来的水汽却忽地极寒又忽地极热。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温泉所在地势低洼,四面皆有遮挡,无风。

      也就说不会有寒冷的空气吹得温泉的水汽忽冷忽热。

      所以……有人在这里,有高手在这里,内息外放,而且是极为阴寒的内息外放,让温暖的水汽被人为地变得阴寒。

      挥手,同样内息外放,拨开眼前迷眼的水雾,看到远处温泉水池里泡着一人,不真切,只有一个隐约的背影。

      忽地,极寒的气息铺天盖地一般打过来,完全盖过了温泉的热气,激得阳顶天一个寒颤。

      好强!

      好强的阴寒内力!

      泡在滚热的温泉水中,还能外放出这么阴寒的内息,此人不仅是高手,只怕还是个绝顶高手!

      一瞬间,阳顶天又想到了师父在耳边念叨的那些传说,本能地运起内力抵御这股寒气,然后立正抱拳,很恭敬地行了一礼,道:“晚辈阳顶天,不知前辈在此练功,冒昧打扰……”

      阴寒之气完全没有止歇,急奔而来,直冲面门,一直暗自防备的阳顶天握剑的手猛地拔剑出鞘。

      阳顶天拔剑很快。

      他曾经每天千百次地练一个动作——拔剑。

      只为了能够比别人快那么一丁丁的速度,让剑出鞘。

      他拔剑非常快,但还是赶不上奔袭到面门的手掌快。

      当他察觉到他的剑无论如何挡不住对面的一掌时,他苦笑了,以为这次冒险要以死在这里作为终结。

      然而他没死,因为那一掌在他面门前寸许的位置停下了。

      对方没有下杀手,自然他也不可能这么不识敬,再继续拔剑。

      他本想收剑回鞘,再次抱拳行礼,感谢这位前辈的不杀之恩,却愣住了没动作。

      因为他看清了对面的人。

      对面的根本不是什么前辈。

      是一个年轻人。

      很年轻很年轻的人。

      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比自己还要小上好几岁呢。

      师父唠叨的传说,预先感觉到的那极强的内息,让他先入为主的以为住在灵鹫宫里的必然是一位隐世的前辈高人……他误判了。

      阳顶天无奈了,他只能再次行礼,张了张嘴,道:“这位姑娘……公……”

      长得太过精致好看的男孩子在没发育前,确实会让人易有些雌雄莫辨的视觉误导,何况此地水汽甚重,像一层薄纱一样,隐隐绰绰地遮挡视线。

      阳顶天能判断出对面的人很年轻,很稚嫩,但是对性别却判断不是很准确。

      因为对面那个人太好看了,五官太精致,所以他对叫“姑娘”还是“公子”有些拿不准,犹疑不定,而就在他犹疑不定的时候,那在他面门前寸许位置停下的手掌动了,速度快得惊人,让双手还是抱拳状态的他根本没有反应的余地,直接一巴掌把他扇晕菜了。

      唐清宇看着被扇得成一个大字型趴在地上的阳顶天,冷笑一声,道:“你才姑娘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6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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