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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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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才煮好一锅红豆粥,便听到敲门声。不用看,一准是洛雅这个坏家伙。她惯会这样子,踩着饭点上来蹭东西吃。
我替她拉开门,转身进厨房。这家伙在小客厅里坐下,叫了我一声,犹犹疑疑地。我等她说话,她偏又没了声息。装神弄鬼。
有话快说。我说。
之遥,你有时间,也多陪陪林祖光。
嗯哼。我应了一声,舀起一勺粥凑到鼻端,深深嗅下去,啊,世间最温暖的香。
宋、之、遥!!身后的声音仿佛要爆炸,我回头,看到洛雅眉毛拧紧,双眼几乎喷出火来,向我吼,你能不能认真点?
出大事了?我看着她。
她忽然红了眼圈,道,我刚才看见林祖光,同一个洋女勾肩搭背走过去。
我抓过一只碗,把粥倒进去,问,怎见得是洋女?
她说,她束一把金色马尾,皮肤同白上衣一般颜色,身材不过比林祖光略矮。
林祖光一米八。那大约就是洋女。我看到洛雅面孔涨红,眼睛水淋淋,便把盛好的粥放到她面前,笑说,你这样子,人家还以为林祖光是你男朋友。
她狐疑地看看我,说,你真没事?难道林祖光不是你男朋友?
我叹息。林祖光是我男朋友,一起走了两年,火星人都知道。我租房子搬出来时,还有人传,宋之遥与林祖光终于同居。上帝,只差说两个人的私生子还在百里外的新校区养着。
可是有什么办法?有首歌唱得好,感情就像候车月台,有人走有人来。何况半年后大家也许就各奔东西——我自然考博士去北京,而他早就给上海的一家大公司预订,谁肯为谁牺牲前程?
这样也好,他先同洋女厮混,日后说出去,就没有人说我宋之遥不义——我宁肯做弃妇,也不肯任人指摘,不知道哪门子的怪脾气。
洛雅瞪圆眼,这么说,你是早打算抛弃林祖光了,就等他做错事抓把柄?
我摊开手,怎么算我抛弃他?时势迫人而已。况且他有了新伴侣。
阴险。洛雅白了我一眼。我耸肩笑。她又说,不过你不在意就好,我只怕你伤心。
老好洛雅。
我感激涕零,盛了一碗粥坐到她对面吃。不够甜,加大匙白糖,想了想,又加一匙。是谁说,人生苦短,先吃甜品。我眯起眼,啊,我尚有大把时间吃尽世间甜品,于是洋洋得意地叹息,年轻真好。
我比洛雅年轻两岁,哈哈。
她果然白眼相向,说,你以为你还年轻?一转眼你就二十四。
我满不在乎。还有半年呢,何况,我马上也要念博士。二十四岁的博士生啊,年轻有为。我看着洛雅笑,倒是你,快三十的老姑婆了,赶快考虑嫁出去。
她丢下碗走过来,一把摸向我腰间。我是极怕痒的人,看她一伸手就忍不住笑起来,缩着身子往后躲。她不依不饶,我急眼,一记窝心脚把她蹬开。她坐到地板上,我遭到反弹,也仰过去,后脑磕得生疼,眼泪都涌出来。真是报应。两个人都笑成一团泥。
你!她说我,碰都不能碰,我看你以后怎么办?
凉拌。我冲她做鬼脸,还挂着两行眼泪。
(二)
晚上有点辗转反侧,可能看书太晚的缘故。也许要失眠,不过我不怕。
曾经几时,一连几个月夜夜心如火焚,必须借助药物才能入睡。医院不给开安定,便去买白加黑,每晚吞掉两个黑片,睡得连梦都没有。过去一阵子,脸色萎黄,头发枯涩,嘴唇起白皮,活似一只鬼。
也不是没好处,起码许久都没有感冒。
但是到底戒了药。睡不着时,就在大脑里排京剧。想象高高舞台,灯光下水钻头面光辉熠熠,大红袍子白水袖,袅袅地舞,半掩面目现出一双狭长吊梢眼,沙沙地唱。唱词听不清,低得像呓语,或者摇篮曲,慢慢催着,也就睡着了。
故伎重演,果然睡着了。
梦到林光祖和他的洋女友,笑嘻嘻同我摊牌,他要跟着那洋女出国去。两个人都那么高,站到我面前,我须仰望他们。仰着脸,问行程,大大方方祝他们白头偕老,这表现令我自己很满意。可是后脑磕到的那块疼起来,又流泪。林光祖说,噫,你哭什么?你又不爱我。
终于醒了来,因那一句话,你又不爱我。
梦到他这样同我说,不是一次两次。每一次我都心虚,不知如何应对,全没有平日的伶牙俐齿。
其实这话他并没有说过,他只喜欢问我,爱不爱他。我就笑,顾左右而言他,或者说,这是女孩子家的问题。他也笑笑就过去。林光祖这一点最好,我不说的事情,他不深问,我不喜欢的事情,他也不勉强。我们一起走两年,相敬如宾,只因为我讨厌别人碰我。换别的男生,谁做得到?
真荒唐,想这些有什么用呢?再怎么好,都是终究受不了,要跟人走了。而且是个洋女。不过洋女也好,皮肤雪白,湖水蓝大眼睛深深陷下去,映着金黄长发,美得不似真人。哪像我,飞金脸色,淡眉细眼,连笑起来都有一股子冷漠。林光祖同我开玩笑,总说我是蒙古美人——蒙古美人,鞋拔子脸小眼睛淡眉毛,至标准不过。
况且洋女,都有一种天生的天真甜美,热情洋溢。我深深自卑。
愈发觉得林光祖走得对。
每个离开我的人,都走得很对。前头有他,后头有林光祖。
当初他犹豫了再犹豫,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呢?说,遥遥,我真不放心你。说,遥遥,你要照顾好自己。说,遥遥,不要令我担心。说了那么多,犹豫那么久,终究还是走了,而且走得那么决绝,千山万水,斩钉截铁。
从此萧郎是路人。
也从此害怕夏夜。夏天的夜,凉风拂过手臂,蹲在他脚下,枕着他的膝盖仰头看他。淡的眉,细的眼,抿成一线的唇,那么凉薄的五官,偏偏到他脸上就温暖起来。看着他,想把每一个线条都刻到心上去,可是总是被泪水模糊。天天的哭,拉紧他的衣服,生怕一错手,就失去。可是还是放开了。
我想是因为我的怯弱罢,他才离开。于是他离开后,我便学会镇定。
比如此时,林光祖再说走,我已经可以微笑着送行。
人人都知道,宋之遥姿态最好。
但或者,也是因为不爱。
(三)
早晨炖了一锅银耳莲子红枣羹,放许多冰糖。正吃着,林光祖过来。
大冬天,他穿一件驼色鸡心领毛线衫,下面却是运动短裤,想是踢完了一场球跑过来,脸上还有运动后的潮红。
这么早爬起来踢球,这家伙显然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可是他美人在怀,前途大好,又有什么不开心?
我替他盛了一碗莲子羹,他道谢。我看着他,大个子,略黑的皮肤,长得不算好看,也不难看。他这么一个人,同一般男生一样,在外头做一份兼职,空闲时几个人聚在一起,喝酒打牌乱侃或者踢一场球,没什么长远打算,也没什么上进心——竟然也有洋妞看上他。
他开口说,之遥,后天我们院有圣诞节舞会,你一起去好不好?
我是不去的——去做什么?表演分手前最后一场恩爱?我没那个兴致。还是把这个位置直接留给洋妞,也好叫他一帮哥们儿看看清楚,并不是我宋之遥不仁,而是他林祖光不义。所以我笑笑,说,你知道我最近许多书要看。
他抬起头,乌黑的眼睛定定看着我,眉头渐渐皱起来。之遥,一个晚上,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
我摇头。他目光暗淡下去,说,之遥,从你打算考博,我就被你晾在一边,三五天见不着你是家常便饭,男朋友做到我这个份上,算是很可怜了罢?
我心里一紧,暗暗说,来了。果然,他盯紧我,问,之遥,你是不是不爱我?
我微笑。他说,你不爱我是不是?我这么个人,平庸,俗气,没有上进心,根本配不上你,是不是?我在你心里,什么都不如,不如你的学业,不如你的前程,更不如那个……
林祖光。我轻轻打断他,低声说,我们分手罢。
我明白他那些控诉,不过是要说分手的前奏。将我对他的不好一一摆出来,那么他离开我就显得理所应当,且可以博取外人的同情。可惜他把戏演过了,他什么都可以说,唯独一件事,说一个字,我就会跟他反目成仇,至少会成为陌路。我不要那样的结果。宋之遥要做的事情,当然要做得漂亮——就算分手,也要我来说出,在别人看,也算我是眼里不揉沙子,决绝中有一种凄凉况味。
他很震惊,呆呆看着我,不像是假装的。
林祖光,我们平平和和地分手,不要吵,不要互相指责,那太失风度。
他显然恼火,说,风度?我他妈这时候还要讲风度?
我向他微笑,林祖光,给我个面子,好不好?看过去的情份。
他深深吸一口气,悲哀地说,之遥,你早打算好的,是不是?你根本不爱我——
我摇摇头,不是这样的,原因你自己应该知道。
他还要说什么,电话适时响起来。接通了,是我导师。我冲林祖光抱歉地笑笑,说,不好意思,老爷子叫我过去一趟。
他起身就走,走得太猛,撞上桌子,带倒了椅子,稀里哗啦响成一片。我叹息,不论谁打算分手,这两个字都该留给女生说,这是男孩子应有的风度,可惜小林太年轻,还不大接受。
(四)
我竟不知道外头下起了雪。
大多数人都在上课,十二月的校园,空荡荡的,只剩下落尽叶子的树木,在漫天雪花笼罩下,看起来有些萧瑟。
走过有恒大道时,想起四年前的冬天。下大雪,冷得呵气成冰。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跟在一个人身后,走很远的路,去买冰糖葫芦。并不吃,只是拿着,就是欢喜的,仿佛握紧了红彤彤的,一世的安稳与幸福。傻傻地看着他笑,被他看到,又红了脸,低下头。他伸手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一条街那么长,没有人,没有车,只有我,跟着他,亦步亦趋地走。
此情可待成追忆啊。洁白无瑕的十九二十岁,身边人含笑的目光。
是几时他走了,身边人换成林祖光。
林祖光,也不是不好罢?有一年的圣诞,与他一同溜出去,去城边一个偏僻的教堂。是大雪后,初晴的黄昏,夕阳沉沉坠下,淡金色霞光晕满西天。有洁白的鸟群静静飞过灰蓝的天空,路灯橘黄的光一盏盏亮起来。教堂的钟声才响过,远处就传来隐约的歌声与笑语。两个人静静地站着。因为冷,靠得很近,林祖光把大衣脱下来,裹住我。
那样的瞬间,也不是没有动心罢?只是也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这样感慨着,到了老爷子家里。他见到我,很高兴。
老爷子一贯喜欢我。我们这个专业很是冷僻,一向少有人报考。我当年是保送上来,可以自由选择专业,而我主动选了这个专业,叫他始料未及,也由衷欢喜。他去年已经退休,因为身体原因,不曾返聘,因此我们师门在各方面都低调得出奇。老爷子很是过意不去,有几次同我说,我呢,不惯跟人家争,没多少课题,我自己没什么,只是你跟着我,恐怕是耽误了。
我笑笑,说,我跟了您,是安心做学术的。
老爷子很欣慰。其实他并不知道,我所以跟着他,也是瞅准了他没多少课题,我可以有大把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
可是后来,那个人走了,我只得把时间,统统花在图书馆,也才有了今日的成绩。
老爷子叫我来,是为我考博的事情。
他说,小宋,你看,我跟复旦的张教授关系不错,也和他说起过你,他很欣赏你,你看,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我低下头。老爷子沉吟了一阵,说,小宋啊,小林那孩子,很不错。工科的男孩子,念博士没什么意义,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况且他人又爽朗实在,我看着你们很合适。你是个女孩子,上进是好事,不过上进的同时,能兼顾一下别的事情就更好。
我一下红了眼圈,几乎要落下泪。
老爷子看我的神色,不知道想到了哪里,又说,小宋,我知道委屈你,不过你也别怪小林。找工作不比考博士,机会少。你考复旦是稳拿,可是他要是放弃上海的工作到北京去,就未必能有那样的机会了。
我说,郭老师,我明白,谢谢您,我回头想想。
出来了才觉得凄凉,想什么?反正都已经分手了,我去北京,抑或上海,能有什么分别?
(五)
洛雅那个坏人来看我,问,你们分手了?
我看着书,向她做V字手势。她说我,宋之遥,你真是心狠手辣,林光祖在外头小酒馆借酒浇愁呢。
我说,真的?他的洋妞呢?
她找来一只洗好的苹果,咔嚓一口啃下去,说,不知道,就他们一帮哥们儿,喝酒就喝酒,还又唱又笑的,鬼哭狼嚎一样,污染空气,影响校容。
我心疼得流鼻血。开玩笑,这年头水晶红富士有多贵她不知道?拿了那么大一个来吃。这个坏人。
看来我流年不利。分手之后,林光祖在校园里看到我,只当我是空气。我向他微笑,他抬头看天,大模大样走过去。有时候他叫我,我停下来微笑着看他,他偏又冷漠地挥挥手,说,拜拜。
什么人啊,一点风度都没有。
洛雅说,你伤人家自尊太厉害啊,不过也好,既然分手,就分得利索些。
胡说!我回头瞪她。我在任期间他就找了一大洋马来,我现在看到他不照样客客气气,礼数周全?这分明是风度问题。
洛雅说,那不一样,你又不爱他。
我愣住,问,你也觉得,我不爱林光祖?
她低头啃苹果,呜哩哇啦地说,难道你爱?
我笑笑,说,那就是不爱罢。转过头拉着她,做深情状,洛雅,其实我一直爱的是你。她跳开,骇笑,被苹果呛到,咳得头脸通红。我在旁边拍手大笑。
看书也看得倦了,我勒索洛雅请我去酒吧——嘿嘿,这就是在我这里乱吃东西的代价。她大叫,去酒吧?你发烧啊?宋之遥,你去过酒吧吗?
我用杀人目光看着她,沉痛地说,拜托,我失恋。
刚上来酒,她老板的追捕令就过来了。这家伙买了单,猴子似飞窜出去——她老板是学校知名的女强人,去晚了会得被指着鼻子痛骂。
剩我一个人,对着面前五彩缤纷的三杯酒,发呆。我还真没喝过这东西。小心翼翼地端起一杯粉色带樱桃的,轻轻啜了一口,是甜的,于是咽下去。不得了,它竟然在喉头燃烧起来,我辣得鼻子眼睛皱成一团,马上又强忍着舒展开——就算周围都是不相干的人,也不可以给他们看到我的狼狈相。
于是把那杯酒凑到唇边,一小口一小口故作悠闲地啜着,竟然全喝了下去。眼里水汪汪的都是泪,头脑也昏昏沉沉的,可是很得意,我终于把它干掉了。
对面忽然传来轻轻一声笑。
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碧眼儿坐在我对面,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这老外长得很好看,一把金色长发束在脑后,皮肤雪也似的白,真的跟他身上的白衣服一个颜色。他果然也有一双湖水蓝的幽深眸子,含着笑,柔情万端。若不是他胸部平板,我真会当他是个美女。我问他,是否你的女同胞,美貌更胜过你?
可是,没有你有趣。他说。他坐着,一只脚踩在椅子上,端着一杯酒,一仰头喝下去一大口。我开始伤心,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越流越快,阻挡不住。那老外吓了一跳,你,怎么了?为什么哭?
你喝酒的样子,像我男朋友。我哽咽着,一说起来,愈发伤心。他喝啤酒,就是这么喝,一大口一大杯的……可是他跟我分手了……
老外张口结舌。我端起面前的另一杯酒,慢慢喝下去。胃里面燃烧着,许多的话在沸腾,我管不住它们,只好任它们争先恐后跑出来。
他爱上一个洋妞……叫我怎么办呢?我又不能……过去找人家谈判,那多没风度……何况他都不爱我了……我只好成全他……
我哽咽着,拨开老外试图替我擦泪的手,继续说。
就算没有了他,我还有风度是不是?……做人最关键……是姿态好看……何况要走的,怎么留,都留不住啊……
我想起来当初,我不是没有留过的。那个人,因为他,我选了最冷僻的专业留下来,可是他却要走了。我整日的哭,哭得他肝肠寸断,那又怎么样呢?他犹豫也犹豫了,舍不得也是真的,可是终究也舍了,到底离开了——所以还是不挽留,任何要走的人,都笑着送他们离开。留不住人,也留住自己的姿态。
所以我主动对林祖光说分手……我是没有错的,对不对?
那个老外无言以对。
我忽然平静了。擦干泪,歪歪斜斜走出去。那老外跟出来,伸手来扶,我闪开,自己努力往前走。忘了是怎么回到家,歪在床上,又开始流泪。
依稀腰上一紧,仿佛有人来扶我。我一脚踹出去,听到一声闷哼,顾不得多想,沉沉坠入梦乡。
睡得不踏实。梦里桌椅都在稀里哗啦地响,还有洛雅的尖叫。真是流年不利,连睡眠都不得安生。
(六)
次日一睁眼,就看到一张放大的脸。是洛雅。
我忍着头痛把她推开,说,看什么看?我很帅么?又想到一件比较严重的事情,问,你怎么进来的?
这个坏人不说话,表情很奇怪,向外面小客厅指了指。我狐疑地下了床,推开门——
客厅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林光祖,铁青着脸,双眼喷火,驼色毛衣胸口一片污迹。另一个是金发碧眼的老外,生得应该还算标致——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此时他脸上几片青紫瘀痕,嘴角依稀有血迹,而且垂头丧气,大大扣了分。
你们……我皱起眉,这是怎么回事?
我伸手所指,是地上一只水果盘的残骸。
老外向我告状,宋,我送你上来,又通知他,可是他打我……我已经一夜不和他说话了……
你闭嘴!林光祖喝住他,回头看着我,问,你就是因为这家伙,和我分手的?你竟然还去酒吧?
他目光阴森森的,是真生气了。但是凭什么?我们一起两年,他都没敢和我大声过,现在分手了,竟然来对我吆五喝六!我还真有点火。
我笑笑,说,是,怎么了?
老外举起双手,大喊,no!no!是你先喜欢了……洋妞……宋才会伤心……你先使她难过……是你不对!
洋妞?林光祖皱眉,我认识的外国人就你一个,哪儿来的洋妞?他回头问我,之遥,你听谁说的洋妞?
洛雅退到大门口,拉开门,看着那老外微笑,吞吞吐吐道,那个……他从后面看,还真像个女孩子……我老板叫我,我先走了……
林光祖木在那里,老外很哀怨地看着我们。我说,对不起。他说,宋,不是你的错,那个女孩子……
我大脑中灵光一现,马上说,她叫洛雅,没有男朋友,我给你她的号码。
他笑逐颜开地告辞,全然忘记和林光祖算账。
该走的人全走了,林光祖看着我,那种窦娥冤的眼神,叫我不寒而栗。我镇定下来,微笑道,没想到,你还会扁人啊?
他指着胸口,满脸委屈,我扶你上床,却挨了你当胸一脚,宋之遥,你说我火不火?他的表情像个怨妇,指责我,别人胡乱说一句,你就要和我分手,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幸亏他是个男的!
我笑笑,谁知道你是不是要改变取向啊?不然你干吗忽然总和他腻在一起?
你!他哭笑不得,却叹口气,低声说,之遥,我和他一起,是练习口语,你知道我英语很差——上海那家公司在北京设了办事处,我若能通过口语这关,就可以被派到北京了。
我又红了眼圈。这家伙,研究生三年连六级都没过,看到英语就会大喊救命的人,竟然肯主动练口语,怕也吃了不少苦头罢。
我说,算了,你要学英语找我不就好了。
他叹口气,你不是要考博?我怕耽误你——之遥,以后不要轻易和我说分手,好不好?我在你面前不够自信,禁不起折腾。
其实我也不自信,总觉得留不住,才会往外推。可是我不会告诉他,宋之遥还是要风度的。我笑他,真没风度,那几天都不理我。
他恨,若不是我爱你,我比你有风度得多!还说我,你喝干醋都能闹分手——
我打断他,说,林祖光,站好。
他站直了,我走过去,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伸出手。他惶然,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我怕是掂起脚尖才能够到他脖子罢,那太累了。所以我放下手,环住他的腰,红着脸靠到他胸前。
这家伙心跳得像擂鼓。张开了双手,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不是最讨厌别人碰你?
是啊。我笑,然后凶巴巴地说,可是现在是我碰你,不可以么?
他敢说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