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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捡”回家 ...

  •   猪蹄那么香,光咬手算怎么回事?

      朝砚虽然力气不小,但凭手吊个小孩儿也为难的紧,最重要的是那是用嘴挂着的,拎小孩儿哪有这种拎法的?

      如果甩掉的话,可能连那一块儿肉都没有了,朝砚也算是急中生智,将手里的鱼竿直接扔掉,然后扑上去将小孩儿整个抱住。

      孩子的力气到底有限,被面朝下压在一个将近成年人的身下,猝不及防之间口齿松开,朝砚急忙将自己的手抽出来,将身下几乎要挣脱出去的小孩儿压的更牢了些。

      人的身体在某些方面的确是不及野兽的,比方说力气,就像现在被压在下面的时候,野兽是有爪子的,而小孩儿只能挥舞着四肢在那里嗷呜嗷呜的刨土。

      除去脏兮兮的外表,朝砚竟意外觉得有点儿蠢萌。

      萌点儿长歪了真是可怕,朝砚赶紧把歪了的萌点正回来,按住小孩儿的头道:“你听话我就放你起来,要不然咱俩今天就这么耗这里了,听见没?”

      回应他的是小崽儿的侧头吭哧一下,牙口好的程度野兽都望尘莫及,这次幸好朝砚躲得快,要不然就那下嘴的力气,分分钟两根手指头。

      “谈判失败,有道是先礼后兵,对不住了崽儿,”朝砚一个手按着,一个手从腰后面取出了布条,开始把那两个小手绑住。

      期间险些被挣脱数次,险些被咬数次,在经历了一番泥土与汗水的紧密结合以后,刚才还张牙舞爪的小孩儿被布条捆了个结结实实,就差化成蚕蛹在地上滚动了。

      “累的这一脑门的汗,崽儿,你从小吃大力丸长大的吧,”朝砚毫无形象的坐在旁边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结果一手的泥水印。

      衣服身上全是泥土,回去一定要被说,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小孩儿一样的玩泥巴之类的。

      只可惜即使被这么说,朝砚现在也顾不上了,因为就这么折腾一顿,实在是让人累的够呛。

      “嗷呜,”小孩儿用愤恨的目光看着他,曾经只是凶狠目光变得杀意涌现,唯独不见畏惧。

      这样的目光似乎有些源自于本能,这么小的年龄能在这片山林里活下来,自然也是需要猎杀其他猎物的。

      “嗯……我就喜欢你这痛恨我又咬不到我的样子,”朝砚摩挲着下巴,看着几乎无法动弹的小崽儿,感觉之前被咬的那点儿郁闷完全消失不见了,“别怕,跟着哥哥回去,保证你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日子和和美美的。”

      朝砚又抽出了一个布条,绑在了小孩儿的嘴上,看着他极为不适的用牙齿磨着布条,将小家伙抱起来放进了背篓里面。

      “哦,对了,猪蹄还在里面呢,”朝砚又将小孩儿拎出来,将被油布包着的猪蹄打开,坐在地上直接托着啃。

      香味四溢,弥漫进人的鼻腔里面,刚才还躁动的小家伙顿时盯着猪蹄牢牢不放,目光闪烁,朝砚仿佛从中读出了点儿你给我记着的意味。

      “不是不给你吃,小孩儿吃生冷油腻的东西会拉肚子的,”朝砚十足的关怀嘴脸,如果他没有一边吧唧吧唧的嚼着猪蹄说这句话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等到朝砚吃完的时候,小孩儿已经躺在背篓里面不动了,似乎是挣扎的累了,他看着山林深处的方向,默默的有些出神。

      朝砚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在看到远处飞鸟飞起无数的时候,在小孩儿错愕的目光中,将背篓盖子一盖,剩下的骨头扔进草丛,背篓直接背在肩膀上,拿起自己的登山棍就开始往回走,简直使出了一百米冲刺的力气。

      背篓里面就算背个兔子那也是有动静的,更何况背个小孩儿,还给人家盖上了,从朝砚开始下山起,背篓里面的动静就没有停止过。

      遇见了镇子里面的过路人,认识的都有些好奇的打了招呼:“朝少爷这是进山抓了个什么,这动静大的,个头不小吧?”

      “兔子,”朝砚笑眯眯的说道,“回去给加餐。”

      随着他这一句话,身后的背篓静了一下,随即仿佛闹翻了天一样。

      “这兔子挺活泼,”那人也愣了一下。

      “我连窝端的,”朝砚扶了一下背篓,神情自若的继续往家的地方走。

      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有再好的东西也不能竭泽而渔,否则就跟杀鸡取卵一样,再没有下次了。

      他这直接把人家一窝都给端了,难怪兔子一家老小闹腾的厉害。

      那人看着朝砚远去的背影,莫名觉得这朝家少爷似乎也是个狠角色:“啧,这简直就是给人家断子绝孙了,也不怕兔子诅咒他也断子绝孙……”

      这些都是闲话,总之朝砚成功的将那窝兔子带回了家。

      “少爷,这就是您说的兔子?”拿着刀的家仆打开背篓以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对,可爱吧,你看这红眼睛,你看这娇小的个头,哪儿不像兔子,”朝砚说什么都特别的有理。

      众家仆看着背篓里面满是戒备凶狠的小孩儿,纷纷觉得他们家少爷可能眼瘸。

      “是像兔子,”一个家仆硬着头皮说道,“可是这是少爷您从哪儿捡回来的。”

      “今天过路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卖孩子的,”朝砚合上茶盖开始声泪俱下,“说家里遭了灾,孩子又太多,实在养不起了,与其卖到什么不三不四的地方,还不如到朝家做个家仆来的好。”

      “少爷,灵仙镇方圆百里没有灾祸发生,”一个家仆仔细的打量了小孩儿的眉眼,又盯住了朝砚的手道,“就我们知道的,灵仙镇能这么脏的还被遗弃的孩子,只有王家的那一个,少爷,您前几次被咬的伤痕也是他咬的吧?”

      “……这要是搁现代,你就是一个优秀的侦探啊,”朝砚暗道失算,可他也不能把小孩儿在河里涮一遍再带回来吧,这么一小只万一涮死了,那他罪过就大了。

      “少爷,养这个孩子会得罪王家的,”家仆语重心长道,“我们知道您心地善良,但是这样真的会惹祸上身的,王家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他们家里跟仙人有点儿关系。”

      朝砚:“……”

      心地善良?我?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诗酒趁年华小天使的地雷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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