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第十四章 ...

  •   戚玖又做了一个梦。

      只是这个梦很奇怪,她并不是故事中的主角,而只是一个看客,什么也做不了的看客。

      她看到一个女孩呱呱坠地,父母欣喜若狂,恨不得将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她。她看到女婴从只会呼呼大睡的幼儿长成了牙牙学语的幼童,背着书包走进了幼儿园。

      这些是她早就知道的。

      还有许多她不知道的。

      她看见女孩的母亲想拥有一个儿子,只为那所谓的传宗接代。在几度怀孕又几度流产之后,女孩的奶奶用尽刻薄之语来咒骂自己的媳妇,说女孩的母亲是“不会下蛋的鸡”。

      可女孩却什么都不知道,照旧开开心心的上学,开开心心的和父母分享她在幼儿园的趣事,和所有孩子一样赖在父母怀中撒娇。只是会时不时伤心于爸爸答应带她去动物园玩没有履约,妈妈答应给她买的漂亮小裙子没有兑现。

      女孩开始有小情绪了,只是孩童的天性很快就冲淡了这些小情绪。她依旧开开心心的玩,开开心心的做着自己的公主梦。

      直到女孩的两个弟弟出生。

      那天放学的没有人来接她,她等了好久好久,直到天都黑了才边抹着眼里边自己走回了家。

      家里很热闹,热闹到超乎女孩的想象。很多她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都涌入了不大的家中,济济一堂,红光满面,说着岳家自此就有后之类的吉祥话。

      女孩看见自己的爸爸志得意满,露出从未有过的大笑。孩童敏感的内心很快就察觉到了自己和客厅中的气氛格格不入,父亲没有和往常一样来抱着她好好安慰,眼神中反而有了一些不耐。似乎在责怪女孩为什么要在如此高兴的日子里哭哭啼啼的回来,破坏了家中的喜庆气氛。

      女孩很识趣,回到房间关上了门。

      这扇门,自从关闭之后就再也没有打开过。

      女孩本以为这种情况只是一时的,但却没有料到,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女孩的两个弟弟越长越大,本就不宽敞的家中就显得越发逼仄。终于,在女孩二年级的时候,她的房间从一个宽敞卧室变成了狭小的隔间。而她的两个弟弟,则在卧室中住了下来。

      隔间又小又冷,女孩心爱的洋娃娃只能堆积在一处,任凭它们沾满灰尘开始发霉。

      弟弟们越长越大,在父母的偏袒下对女孩所做的事情也越来越过分。从揪她辫子,藏起她的文具盒和书包,到最后就直接当着女孩的面开始撕女孩的练习册。

      女孩哭诉过,反抗过。可都没有用,换来的不过是父母一句他们是你弟弟,又是小孩子,你要让着他们点。最严重的时候,女孩挨了醉酒父亲的一巴掌,还有那句永远都忘不了的话,“赔钱货,有学上就不错了,还给老子叽歪些什么。读完初中识得几个字就给老子出去打工赚钱去,你两个弟弟的彩礼钱就指着你了。”

      父母伟岸的形象在那一刻陡然崩塌,女孩哭着冲出了门。她一直在给父母找理由开脱,一直用以前的幸福生活在麻痹自己,她以为只是自己做的不够好,没想到父母居然是打着这个主意。

      那她是什么,一个用来赚钱的工具吗!

      那天的雨很大,女孩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着,雨水将她浇湿,她浑身发寒,可这一切都没有她心寒。

      城市中的人步履匆匆,没有人会有闲工夫来管一个小女孩的哀伤。

      还是有人盯上了女孩,他们用贪婪的眼光打量着女孩稚嫩的身体,尾随着女孩想要宣泄身体里的欲望。

      戚玖急了,她想出手,可还是被牢牢地束缚着,什么也做不了。

      女孩被三个青年男子逼入了昏暗的窄巷之中,女孩怯弱的后退,试图求饶,但还是阻止不了男子慢慢地接着皮带。

      就当戚玖急得火上房的时候,一只黑白夹杂的大狗冲了出来。

      一番乱战,三个青年男子都被咬伤了,而大狗也被砸断了后腿。三个青年男子悻悻的退走了,这只狗太疯,划不来。大狗瘸着腿跑向劫后余生小女孩,一人一狗都淋得湿漉漉的,但抱在一起却能感觉到温暖了许多。

      女孩最终还是回到了家,因为她发烧了。只是从那天起,她在家里待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个阴暗潮湿的隔间中她感受到的温暖还不如她和狗狗待在一起。

      女孩开始逃课,带着狗狗满大街疯跑。她去捡拾每一个矿泉水瓶,卖给废品站之后换一些小零食。她一半,狗狗一半。

      女孩赌气的行为并没有引来父母的重视,他们的注意力仍旧在女孩的弟弟身上。女孩甚至有一天在回家的时候隔着门听到了自家奶奶说她最好死在外面,不仅给家里省下一笔嚼用,还能去别的地方闹点钱出来弥补一下家里的亏空。

      扣门的手就这样停在了半空中。那日后,女孩再也没有回过家,直到她因为在天桥上乞讨而被社区民警送回了家中,在居委会调解下,女孩的父母答应继续抚养她。

      可是女孩并不喜欢家里,家里的两个男孩子比她离家前长的更大了,两个人连手,女孩也打不过他们了。父母也变得比以前更加恶劣,非打即骂,说是女孩给家里丢了脸,怎么不直接死在外面呢。

      女孩一直忍气吐声,因为她还有牵挂,她的大狗狗在楼下看着她呢。

      可就连这最后一点希望,也被无情的掐灭了。

      那是阳光灿烂的一天,女孩依旧在阴暗潮湿的隔间里写着她已经完全看不懂的作业。隔间里有着比以前更多的东西,看来是在女孩离家出走后父母已经将这里当成了杂物间。

      两个长的一模一样的双胞胎男孩就这样跑了进来,女孩迅速藏起自己的作业本,装作在发呆的样子。

      两个男孩一直以欺负女孩为乐,反正不会受到惩罚,何乐而不为呢。只是女孩的反应越来越木了,从开始的激动,和他们打架,到后来的流眼泪,这一切都能激起他们心中快感的行为没有了。有的只要麻木,让他们感觉到索然无味的逆来顺受。

      不过今天的他们又找到了新玩具,他们发现了抢走女孩头上的发卡能让她重新哭起来。

      女孩哭着要抢回那个发卡,男孩得意的将手伸到窗外挑衅着冲着女孩笑,然后在女孩近乎绝望的眼神中松了手。

      掉落在地上的,不仅有发卡,还有流淌一地的鲜血。

      戚玖攥紧了拳头,可她还是没能冲破桎梏。

      目睹这一切的,不仅有这两个男孩,还有一直待在楼下的狗狗。

      女孩的死亡原因最后被定为意外坠楼,入葬那天,狗狗一瘸一拐的追着灵车跑了一路,清晰的记下了女孩的墓址和直骂晦气的女孩父母,以及脸上毫无悲痛反而得意洋洋的两个男孩。

      在之后的三年里,狗狗一直想接近女孩的一家人,想为女孩报仇。可它已经老了,不复年轻时的矫健,再加上瘸了一条腿,根本没有任何可行性。

      直到它死在女孩的墓旁,用自己的灵魂和狼鬼的残魂做了交易,借着狼鬼的力量制造出一场惊天血案。

      画面到这就结束了,不知过了多久,戚玖的面前出现了一条路,感觉自己能动的戚玖当即就顺着这条路走了下去。

      从荒芜一片到满地鲜花,在路尽头的大树下,戚玖看见了向她招手的女孩。

      “姐姐,大姐姐,这里!”

      “岳昭,昭昭?”走到女孩面前的戚玖迟疑的说道。

      “是哦,大姐姐真聪明,我就是昭昭。”说完还一指旁边的小型萨摩耶说道:“这是守一。守一,快和姐姐握手。”

      在岳昭的指导下,戚玖伸出手掌,掌心触碰到了一个厚实的肉垫。

      戚玖由衷的说道:“很可爱。昭昭和守一都很可爱。”

      岳昭高兴的一拍手:“姐姐也觉得守一可爱么?”

      “嗯,守一很可爱。为什叫守一啊?”戚玖伸出手,摸了摸小萨摩耶毛茸茸的头。

      “因为昭昭只有守一,守一也只有昭昭啊。对了,姐姐你能收养守一吗?”

      戚玖一愣,有些不可思议:“我?”

      “对啊。判官伯伯和我说我不能再滞留人间了,守一要尽快找到愿意收养它的主人,它是个笨狗狗,干了坏事,被判官伯伯判了要在人间再待十年,做够好事才准去投胎。”

      看着女孩难得的露出笑脸,戚玖不由得逗她:“为什么是我?昭昭不怕我是个坏人吗?你可是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哦。”

      岳昭答的很爽快:“那姐姐把名字告诉我就好啦。”

      戚玖:还有这种操作?

      “姐姐你一定会对守一好的,你给了守一火腿肠吃呢。而且判官伯伯说了,能走到这里的都是好人。”

      戚玖仔细回忆了一会,还真有这事。这么说来,她那回穿过因果之门看到的一人一狗是真的咯。

      戚玖又摸了摸守一的头,感受了一下浓密的发量才继续说道:“守一小了好多啊。”

      “嗯,判官伯伯说守一要重新开始做狗狗。”
      “大姐姐,你把名字告诉我嘛。”

      “清风观虚象,戚玖。”戚玖见状也不再逗岳昭,干脆的报出了自己的名号。只是心中却有点拿不准,指不定一回人间就会因为寿元耗空而狗带,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把守一托付给处长照料。

      不过现在的她还是不愿意让岳昭心愿落空,车到山前必有路,什么事情等之后再说吧。

      岳昭很高兴得对戚玖说道:“嗯,那我告诉判官伯伯咯。我得快点走了,牛头和马面叔叔要等急了。对了,这个给姐姐你,作为照顾守一的谢礼。”

      又是一个泛着黄光的菱形碎片飞入了戚玖的身体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