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0、支持 ...
-
夜晚,叶宁回了自己的屋子,紧挨着床榻的桌子上堆了一堆杂物,不过桌子还是有一角空余的干净地方,如今,那上面摆着整整齐齐的空白纸张和笔墨,不禁伸手去摸了摸。
用木条在地上比划倒是很容易,但用惯现代的笔,如今要拿起毛笔,还真的很不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写不好,总是控制不住笔墨,墨水晕染糊成一团。即使知道这个字怎么写,还是没办法清清楚楚的写出来,实在是让人有些丧气。
文字啊,好像已经距离她很远的东西,在这里,她学会了烧火做饭,学会了怎么样节省柴米油盐,学会了田地的活计该怎么做,突然重新接触文字,哪怕这文字跟现代文字的书写字样完全不同,也并不相似,但心底总有一种恍惚间回到过去的感觉,感慨又生出一种感动。
她不知道谈对象是怎么回事,但跟霍连城相处久了,她越来越无法把他当成一个“小弟弟”看了,现代的她年纪比霍连城大,但实际上霍连城并不幼稚,相反的,他很朴实,而且十分成熟,能够一肩挑起一个家的重担了。
所以,她现在跟他相处的也越来越自然,越来越熟悉,也开始真正将他当成一个男人看待了。
今天见到他的时候,她的心情其实有些复杂,觉得自己一无所用,连字都写不好了,可他瞧着她那写的一塌糊涂的文字,却是灿烂的笑了。
“我怎么写都写不好。”
“那些上学堂的还要学好久呢,你才跟那赤脚大夫学了多久,你能认得字就很厉害了。”
“可是我浪费了这些纸。”
笔墨纸砚说贵不贵,说便宜也不便宜,霍连城没有为了讨她欢心而故意买品质好的贵的,而是买的粗纸,这种纸不是比那些雪白光滑的纸品质差多了,但又比皱皱巴巴的上厕所用的草纸好多了。
虽然这种纸算不上很贵,但对于将每一分钱都看的十分紧要的农家人来说,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就只是浪费而已,倒不如买两个肉包子或者买些粮食。尤其是她已经是个十几岁的大姑娘了,即使认字也不可能入学堂,更不可能考取功名,虽然能识得几个字是件好事,可若是要花钱,那就是败家了。
“不打紧,这纸不贵,用完了哪天我去镇上再给你买一些。”
霍连城有些歉意,他看出叶宁是喜欢习字的,但他买不了好的笔墨纸砚给她,只能买这些粗纸给她用了。说到底,他的家底还是太淡薄了,聘礼已经将他打半的家底都掏出去了,剩下的银子不多,到时还要办席,办完席之后的日子也要过,家里要真的一分钱没有,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就麻烦了。所以,他还是得存着点儿银子。
“不要买了,这玩意儿费钱,你留着买肉包子吃也好。”
“你喜欢吃肉包子?”
叶宁有些懵,她只是不想他再在自己身上费钱,尤其是这项投资显然不可能有什么回报的时候。但他的重点跟她的重点好像不太一样,有点鸡同鸭讲的感觉。
“喜欢是喜欢,但……”
“喜欢就行了,下回我去镇上的时候还给你买肉包子。”
“我不要!”
叶宁自然推辞不受,他出其不意的买回来了,她自然没什么好说,也不想推来推去的难看又伤感情,但如果是提前知道,还让他给自己买的话,那就太过分太不懂事了。
她虽然不知道打猎有多凶险,却也明白谁的银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他的银钱也是辛辛苦苦用劳力积攒回来的,她怎么能够若无其事的花用他的银钱呢。
肉包子她在古代虽然没吃过几回,有些稀罕,但到底不像其他村民或孩子那般渴望,只因在现代时,肉包子是常见的早餐,她吃过的已经不少了,现在这样每天粗茶淡饭的也没什么不好,她适应良好,也觉得这样不用去思考的日子十分舒坦。
现代总教人要有危机意识,要知道竞争激烈,但那样的生活她真的不喜欢,太累人了,她本身就不是那样上进的人,只想过那种舒适惬意、无忧无虑的平静生活,哪怕日复一日的日子让别人看了觉得寡淡无趣,但她却真的是乐在其中。
她也贪图口腹之欲,但两相选择之下,她会选择如今这般的生活。
农家人对于识字的人总会高看一眼,而且叶宁自己也喜欢学,那么花点笔墨倒不妨事。而且,这普通的笔墨也不贵,否则那些贫寒的农家子弟又如何能够去学堂念书呢,只不过对于农家人来说,若没有打算将自家小子送到学堂念书去考秀才考举人的话,倒是更宁愿把这点儿钱留下来买粮食吃。
对于很多农家人而言,他们是注定一辈子都跟土地打交道的,知道四时变化,懂得如何耕种,能够做田地里的一把好手就够了,泥腿子学字儿也没什么用。但这并不妨碍农家人对识字的人高看一眼,即使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婢女,若是识字的话,求娶的人也会多很多。
他们是不愿意费那个钱,可有点儿心思的倒也愿意让孩子习字,这样也能找个好点儿的差事,不必一辈子在泥地里打滚。像李子正不就是了,有个上学堂的大哥,教了他写字儿,如今也能在镇上的铺子里做个差事。
但是,男女的不对等和偏见,让很多人都觉得让一个丫头习字,那是疯了傻了才干的事儿,本来农家女婚配也不过就是门当户对的农家人,若是相貌好些的,顶多也就是做大户人家的小妾,那都是要嫁到别人家去的,还费钱给她习字不是白费功夫是什么,姑娘家又不能考举人。
再说了,在很多人眼里,还是很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只因才学好的女子惯会“惹是生非”,而且也喜欢端着文人的清高,这都是为公婆为夫婿所不喜的,没有人愿意要个端着架子的仙女儿儿媳妇,还是那些温婉大度,能够将家里整治得妥妥帖帖的女子,才堪为良妇。
不过,霍连城对叶宁习字这事儿倒是挺支持,也挺高兴的。他自己不识字,若是能娶个识字的媳妇儿也不错,将来说不准儿还能给他们儿子启蒙呢。虽然他并不是因着这个才决意要娶叶宁的,却也不妨碍心中念着这样的美好愿景,就如同每个农家人都希望儿子能够考中举人光耀门楣,想自己的儿子不必守着田地过活一般。
这一日,霍连城又去了镇上,卖了猎物之后,便去了镇上的一家铺子,里面尽是一些笔墨纸砚的东西,霍连城买了墨,又买了一叠纸,最后看着那书帖,想了想身上还有些银子,还是买了一本。他也看不懂那些字儿,只觉得哪个好看些就选了哪个。
付了银子之后,今日卖东西换来的银钱便没剩多少了,但他还记着叶宁喜欢吃肉包子,就去买了三个,准备让叶宁拿回家去吃。
肉包子,他也爱吃,两三口就能吃完一个,那肉汁浸透的包子,一口咬下去,唇齿流量,油油的,很是鲜香。他上一回吃还是叶宁硬塞给他的。
馒头只要一文钱一个,可肉包子却要两文钱一个。如今在镇上吃个素面也不过是三文钱,肉碎面就得六文钱一碗了,不过那滋味确实很好。霍连城自己也舍不得吃这些,那肉碎面不过是吃过一两回罢了,可如今想起来,似乎隐隐约约还能记得住那好滋味。
这几文钱,也足够买一斤粮食了,一斤肉也不过是十几文钱,说起来这肉包子着实是败家了些,一般人家都不乐意买来吃,一年能买一两次白面馒头吃已经不错了,也就这镇上的人家还有过路之人有些闲钱愿意买这些来吃。
霍连城数出六个铜板递过去,结果那包好的三个肉包子。自己爱吃是爱吃,却更愿意省着钱买粮食,或者以后叶宁过门了,可以交给她,让她可以买些喜好的东西。
他这么大的人了,也不会很馋这些东西,有的吃固然是好事,但自己一介没田没地的山野莽夫,没甚本事,也不敢把银钱花个干净,否则家里若是有个什么急事也使不上力,久而久之,他也习惯了不把银钱花完,而是省着用,只买些必备的粮食等。
路过摊子,是卖胭脂水粉、木梳还有头绳这些姑娘家的小物件儿的。
“这多少钱一盒?”
“不多,三十文。您要是觉着不满意这儿还有呢,这个就只要十文钱一盒。”
小贩见霍连城面露犹豫,瞧他的打扮也知道不是什么金贵人儿,不过还是笑脸迎人,热诚的拿起旁边一盒胭脂给他看。
霍连城盘算了一下,今日花的银钱有些太多了,他身上没剩什么,还得买些粮食回去,否则后面这些日子怕是要断粮了。家里没田没地的,他也只能到镇上来买粮食了,只因村里田地并不多,够自己家嚼用的都少了,也不好上门去买,和他们也不熟识,还是直接到铺子买卖要方便简单的多。
最后,霍连城也只买了两根红色的头绳,然后就去了粮食铺子。
如今想想,自己确实太穷困了,难得叶家肯把闺女嫁给他,他也得努力赚钱才好,不能叫叶宁跟他一起过苦日子,这买个东西还要犹豫半天拿不出钱,刚才那些漂亮的绢花、簪子和胭脂水粉,他还想给叶宁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