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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落雁界是众多大千世界中飞升率最高的一界,皆因此界地杰人灵,好东西数不胜数,不少宝物甚至不比仙界的差。
比如现在,简歌面无表情地坐在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上,心不在焉地打量着车内的物件。
上好的白灵玉制小榻,据说这玉拳头大小一块便值上万上品灵石;极品天羽丝织成的缎子,外界万金难求,在这里只能充当软褥的被面;论根卖的仙茶,马车暗阁里有整整一罐,被简歌粗暴地冲入了煮好的灵泉水,毫无泡茶的手艺可言……
不仅是马车内部样样精品价值连城,车外的装饰物、车身的锻造原料、甚至外头拉车的灵兽,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
——然而,这并不能掩盖这是一架“婚车”的事实。
是的,简歌被他爹“嫁”出去了。或者,说是“卖”出去更合适一些?
身为仙界第一仙剑的剑灵,简歌从没想过自己还有嫁人的一天。
原本在仙界被众仙好吃好喝地供着,鬼知道他当初为什么一脑抽突然想下界玩耍。
下界玩耍倒是无所谓,坏就坏在他本体太过强大。落雁界作为下界承受不住愁歌剑的威力,所以简歌只能剑灵单独下界。
而且就算是剑灵下界,下去之前也必须封印体内的仙力。否则只要他的实力超过普通修士大乘期,就会立刻被送回仙界,体验一把“刚下界就飞升”的快感。
简歌表示他一点都不想点亮这个成就。
除此之外,剑灵类似神魂,还另外需要一个躯体。所以早在二十年前,简歌就委托某仙为他量身定制了一个□□,投入下界进行轮回,便是如今他所用的身体。
倒霉的是,身体虽然好用,但不巧碰上一个落魄的家世。简家不过是修真界一个毫无存在感的小家族,这些年越发落魄了,为了不让家族被对手吞并,简歌他爹无可奈何,只能把儿子“卖”了,换取修真大佬的支持。
“买”简歌的,好死不死正是魔界的九位魔尊之一。
讲道理,要不是简歌这副肉身是照着简歌本人模样捏的,颜值超出众多修真界美人一大截,这样的“大好事”还轮不到简家。
在剑灵苏醒之前,这具躯壳里其实只有六魄是“醒”着的,没有神魂主宰躯体。外在表现就是,简歌看上去像个小傻子。即便如此,魔尊还是一眼相中了他。
简歌猜测,大约是因为他虽然痴傻,但一向乖巧听话,很让人省心。再配上那一张脸和极佳的灵根,当个炉鼎再适合不过了。
他们魔修和魔族,可不就喜欢养炉鼎?
剑灵三日前方才苏醒,刚醒来就被塞进了马车里。等他旁敲侧击地打探清楚目前情况之后,已经错过了逃跑的最佳时机了。
这会儿马车已经来到了魔域边缘,听说魔尊亲自来边境城池迎接。也就是说,他这会儿跑的话,不出一刻钟,魔尊就会亲自把他捉回去。
……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魔尊要真对他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他就解除身上的封印,直接一剑捅死他丫的。
只可惜解除封印之后他就会立刻飞升,下回再下来,又要拜托之前那个仙人给他重新做一副躯体,着实麻烦。
简歌一边面无表情地思考着应对策略,一边懊恼这次下界准备得太不充分了。下次再来的话,他一定要提前选个好的身世,再把封印改良一下。
当年为了体验一把“重新修炼”,他故意把所有修为都封印了。等下界之后再引气入体开始修炼,本质上就是开始一层层解开封印,而非正经修炼。
这么脑残的注意当然不是简歌自己想出来的,是仙界那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混蛋想的。只是被脑残们哄骗得答应了下来的简歌本人,好像也没有聪明到哪里去?
所以单纯靠武力值混的,就不要妄图动脑子了。简歌幽幽地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还是比较适合拿着仙剑看谁不顺眼捅谁。
“尊后,魔域到了。”车门外坐着两名美艳的婢女,如今异口同声地说道,若非两人声线不同,完全听不出来是两个人在说话,“我们魔域风景优美,便是第一仙宗的仙修来了也说不出一声不好来,公子可要瞧瞧?一会儿进了城,就瞧不到外面的风景了。”
简歌对此毫不感兴趣,他在仙界什么美景没见过?而且魔域这种地方,一听就黑漆漆阴森森,半点美感都没有。
然而简歌不说话,两位婢女便以为他是默认了,轻轻一点车壁,车壁变为透明色,外界风光一览无余。原本护卫在马车周围的一大群魔修立刻识相地推开,以免妨碍尊后观景。
简歌到嘴的“不用”顿时哽在喉头,别人都这么殷勤了,他不看一眼多不好意思。于是简歌大略扫了一眼,便顿住了。
真的,很美。
在仙域中的郊野一般都是遍布着山林,林中植被多是自然生长的低等灵植,而在魔域则不然。魔域显然被精心打理过,若是平原地区,则种植着五彩缤纷的灵花,若是山林地区则种植着奇异秀美的妖植。
魔修们对整个魔域的景色唯一的诉求只有一个字——美。
五彩缤纷的美,绚丽多姿的美。不像寻常的自然翠绿,而像鬼斧神工的奇迹之美。
还别说,这种风格正中简歌下怀。在仙界看多了仙气飘飘的美景,早就不稀罕了,倒是这种美艳,反而让他耳目一新。
车壁虽然透明,但其实类似单面镜,外界看来还是正常的,似乎是一种阵法。所以两个婢女并不能看见简歌的表情,但他们依然笃定简歌会喜欢这样的景色,邀功似的纷纷开口。
“尊后可喜欢?”
“云霁宫里比这还漂亮呢!”
“魔尊大人特意叫选了这条路,因为这条路上的景色最美……”
“魔尊果然最宠爱尊后了。”
两个人一唱一和,简歌根本来不及打断他们,就被迫塞了一耳朵“魔尊如何如何在乎尊后”。
简歌默默伸手捂住脸。
他是个意志不坚定的剑,听他们这么洗脑,他居然也开始觉得魔尊还是很在意他的。难道,真的是要与他结为道侣,而不是养他当炉鼎?
但,不管魔尊如何在乎他,他也并不想跟一个没见过面的魔修结为道侣。
——重点是“魔修”。
简歌在仙界的时候,帮着仙界揍过很多次魔界的魔族。魔族阴险狡诈,心中充斥着扭曲的邪念,是简歌最讨厌的生物。
虽然魔族是天生地养的魔物,和魔修不太一样。魔修飞升之后也不去魔界,而是去天魔界。但都是“魔”,自然有共通之处,因而简歌对魔修这种生物也没什么好感。
不管如何,他得跑。
简歌心情沉重地想着,顺便恋恋不舍地看着下方的美景。
等他跑了之后,只怕就很难再能看到这番景色了。毕竟对方是魔尊,他只要敢踏足魔界,就等着再被抓回去一次吧。
婢女完全没有感受到尊后沉痛的心情,他们看着远方冒尖的魔城,顿时欢呼了一声:“尊后,魔城快到了!”
尊后心想他一点都不高兴。
不多时,马车接近了魔城。本来是要直接飞进城里的,但婢女眼尖地瞧见了城门口特意出来迎接的魔尊,连忙招呼灵兽降落。
这两个婢女长相和性格完全不搭,长得美艳,但性子却十分活泼,也特别爱絮叨,就是没什么心眼。若非如此,简歌也没那么容易套到话,从而搞清楚自己的状况。
马车落地之后,城门口站着的那群人迎了上来。简歌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为首的一位紫袍男子上前打开了车门。
简歌猝不及防与他对视了一眼,对方微微一怔,然后闪身来到简歌身边——把他打横抱了起来!
简歌:“!!!”
“我自己走……”简歌挣扎了一下。
他还以为要到了府邸之后才能见到魔尊,没想到这位就是。
魔尊收紧手臂,牢牢地抱住他,不让他下地,语气倒是温柔至极:“莫动,你身子骨柔弱,府邸遥远,走过去要脚疼的。”
简歌:“???”
他是吹弹可破的小笼包吗?走两步还能脚疼?
事实证明魔尊并没有骗他,府邸确实不是一般的遥远。
这座魔城外表看着不大,实际上内里刻画了扩充面积的阵法,所以整座魔城大得惊人。魔修都能用法术赶路,自然不在乎城池大不大,然而简歌这具身体目前还是一介凡人,只能靠腿硬走,恐怕走到日落都到不了府邸。
在被魔尊抱了一盏茶的时间还没到府邸之后,简歌就老实了。虽然魔尊刻意放满了速度想让他瞧瞧魔城里的景象,但即便如此,他的速度也不慢,一盏茶的时间足够走出大几十里了。
就这样,直到他们抵达府邸,魔尊也没有把他放下来。而简歌也没有再试图下地自己走,因为鬼知道这座府邸是不是也是外表看着小,其实特别巨大。
然后他就被抱进了“新房”,并被放到了“新床”上。
简歌默默地看着忙前忙后为他端茶倒水递点心的魔尊,心里思索着这个魔尊是不是被人掉包了。没听说过哪个魔修是宠伴侣的好好先生啊……
等简歌终于满足了口腹之欲,就要面对一直忽略的问题了——成亲这件事,怎么搞?
简歌并不想和人结为道侣,即便这个人长相英俊、实力高强、家财万贯、而且貌似还很会疼伴侣。可他是个有原则的剑,最起码得先谈恋爱再考虑其他。
简歌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紧张。先和魔尊讲道理——虽然肯定讲不通——然后看能不能逃跑,实在不行,就拔剑捅死他丫的。
然而,对面这位魔尊好像看上去比他还紧张。只是这人似乎有些面瘫,脸上瞧不出来,只能从细节发现端倪。
“我名沈霁。”魔尊轻轻握住他的手,不敢使劲怕捏疼了他,声音带着一丝忐忑,“你可能不知道,魔界有九分之一的地盘都是我的。”
简歌:“……所以?”
沈霁连忙补充:“我的云霁宫里还有不少好东西,你之前坐的马车不过是其一。”
简歌顿了顿,突然意识到,这人不会是在讨好他吧?
见简歌不说话,沈霁绞尽脑汁又补充了一句:“以后这些都是你的!”
简歌:“……”好吧他确定了,这人确实在讨好他。
这个魔尊,估计是真的被人掉包过了。简歌满心沧桑地想着。
【高亮】
1.本文攻对受一见钟情
2.攻是个妻奴癌晚期
3.先走魔界副本再去暴发户仙门
4.全文字数30001是因为3w字整在专栏会变成小草,我不能接受,我要一排的小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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