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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人的男朋友 ...

  •   我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屋里正中央坐了一个男人。他靠着桌子坐着,侧对着窗户,正当上午,阳光还很充足,是很亮眼的光芒,照得人睁不开眼。我仿佛连近视也好了,视线清晰到能看见他脸庞上细弱的绒毛,在微弱的气流中轻轻摆动。
      这场面没有多美好,这个人也不足以使我一见钟情。
      他应该是没有朝我看过来的。
      因为我也下意识地没再看他。
      这时林织梦从卫生间里出来,手里捧着一盘子洗好的水果,她很自然地跟我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我放低了视线看过去,男人朝我点点头就算示意完毕。
      冷淡得可以。
      我扯着嘴角跟他说了声“你好”,又笑林织梦的贤惠:“男朋友很帅嘛,小贤妻~”
      林织梦笑得很羞涩,完全是一副陷入爱河的模样。手里的水果全都放在男人面前,难得没有想起来让我一下。
      留在这里也显得尴尬,我招呼了一声就又离开了。
      我们住在6楼,是这栋楼的顶层。平日里上下楼一趟只觉得两个小腿都要抽筋,这次却脚步如飞,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慌张,就像是逃一样地想要赶紧离开宿舍。
      大学里到处都是人,想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都很难。最终我还是跑进了厕所,离得最近,藏得最深,隔间的小门关上之后,任你怎么发泄爱恨情仇无人究。
      躲到绝对逃离人群的地方,我捂着自己的脸,终于敢扭曲了表情无声尖叫起来。
      那个男人!
      学校门口向我问路的男人,宿舍里坐着的男人,林织梦的男朋友……我荒诞可笑的,只持续了不过半小时的心动幻想。
      况且,那个男人,冲我点头的时候,完全都是一副陌生人的态度,根本就不记得我吧!所以我脑子里的马到底是在瞎跑什么啊,还放出了自己的汗血宝马,跑得面红耳赤,根本就是在自作多情啊!
      丢人!
      就在我进行深度的自我谴责时,林织梦的电话打了过来。
      来这边上大学之后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宿舍里的人要是谈恋爱了,就要请其他舍友吃一顿饭。我不懂这样的规矩存在意义是什么,不管怎么想都是对单身狗的伤害吧?即使美食也弥补不了。
      更何况,这样的请客,每一次都是我的噩梦。
      上一次是夏成欢和钱庭远,这一次是林织梦和……
      “他叫季潜文,是A大的学生。”
      哦,叫季浅闻。
      都是闺蜜加暗恋对象的配置啊。
      我是造了什么孽喂。
      “哇,是A大的呀,重本呢!可比咱们学校好多了。织梦,你男朋友又帅又聪明,和你真的是太般配了!”
      嘁!我暗暗往林织梦身边靠了靠。不想搭理夏成欢这个马屁精。
      我们宿舍总共有四个人,每个人的属性都很鲜明。林织梦是整个年级的女神,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家里条件也不错,是典型的白富美。但最难得的是为人温柔大方,好学自律,有公主命却没公主病。夏成欢长得一般却很瘦,见到所有人都特别热情,很容易和其他人打成一片,就是有时候的行径我不太看得惯,尤其钱庭远的事情之后,不知道她心里清楚不清楚,总之在我这里已经有了隔阂,再也不能像最开始那样关系亲密了。田一笑是个标准的学霸,一天到晚不在宿舍,我们平时很少交流,即使已经住在一起一年多了也不是很了解。
      至于我自己,应该也属于一般长相的吧,虽然有被女生夸过好看,但是总会怀疑属于交际礼仪,一般听到这种“恭维”我都会很虚伪地把对方也吹一通,争取对方夸我不亏。时间久了,一听到别人夸我就很尴尬。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林织梦夹了一只炸虾给我,“别光看啊,菜不合口味吗?”
      “没有,谢谢亲爱的~”
      我忙收拾了一下情绪。自从夏成欢谈恋爱之后到现在,我和林织梦都颇有点相依为命的情谊,所以关系非常好,我喜欢什么她都清楚的很,菜不合口味这种话也不过是她对我隐隐的关怀。每次收到,都感动莫名。
      同时,我也为自己曾经臆想过她的男友而感到羞愧。毕竟这次和夏成欢那次不一样,林织梦和夏成欢也完全不同。所以,到现在还多想,是我的不对。
      我终于放下了一些难过,可以正视林织梦的男朋友了。嗯,只是一般的舒适长相而已,完全没有我的二次元男神帅嘛,不过也不能说不帅,最起码要配得上这么好的织梦才行,所以,算是合格了。
      “亲爱的,”我扭头朝着林织梦说,“我真心替你开心。”
      真的。
      可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偶尔情感浓郁时冒出来几句掏心掏肺的话在别人看来有多突兀,而且这点觉悟也是几年之后才有的,此刻还是个沉浸在自我设置的深情中的笨蛋。
      现在想来林织梦的确是个很温柔善良的女孩子,她总是对我的这些“突兀”接受良好,从不让外人看我难堪。
      “谢谢你,小笙。”
      她在桌子底下捏了捏我的手。
      感受着这些微薄的温暖,我渴求的那个水杯就已经填满了。
      就把这个男人彻底放下吧,就像当初再不甘也放下了钱庭远一样。
      “干杯!”
      我在将饮料饮尽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钱庭远。
      他穿着图案简单的短袖,仍然有我喜欢的斯文低调,只不过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只有身旁的夏成欢。
      为什么呢?
      夏成欢到底哪儿好了?
      我是个很矛盾的人,虽然一方面不擅长应对别人的夸奖,觉得自己是个挺普通的女孩儿,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个自卑的人,正确来说应该是个隐藏得很好的自大鬼。我总有一番自认为理性的评比方式,如果以我自己为标准的话,我的一般是不适用于夏成欢的一般的。我的一般是自谦,夏成欢的一般是我对她的礼节性称赞。
      也就是说,在我心里,她是不如我的。
      方脸、小眼睛、短鼻子,干瘦的身体和发黑的皮肤,无论怎么昧良心也不能说是美人了吧。喜新厌旧、大包大揽、做一点事情都要到外面吹嘘,还是个不维持原有人际关系的社交狂,我曾经说过她像是一个“交完朋友就甩的渣男”,这句话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所以内在也没有那么好吧?
      然而她却抢走了我当时的目标钱庭远。
      并且两个人关系亲密得很,一年过去了还是这么难舍难分。
      我拿着筷子伸向土豆炖肉,夏成欢下手很快,准头也足,旁边的红烧肉她一下子就夹走了。
      可是我想吃的是土豆,所以没关系。我慢悠悠地夹过来,心里的难过却开了闸,脑子里又浮现那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
      明明是我先的。
      什么白学现场啊。
      天底下的倒霉鬼可能都是一个出身,虽然那句话每次想起来都有点破坏我酝酿许久的悲伤,但是不得不说还真的和我的情况很契合。
      的确是我先认识钱庭远的,在一次选修课上。我偏爱这种看起来温润如玉的男生。可能因为从小被妈妈耳提面命不许和男生玩儿,所以长大了就真的不会和男生交流了。现在还好一点,能说上几句话,但是依旧不自然,看起来更不有趣,所以才会喜欢会体贴人的温柔的男生吧。最起码不会被抛下,也不会被取笑。我驾驭不住男生的玩笑,甚至不会评判哪些算是过火,哪些应该一笑而过。
      男生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完全陌生而未知的群体,我畏缩不前,提心吊胆。
      钱庭远是我大学来的第一个尝试。
      主动和他说话,主动索取他的联系方式。以往觉得羞涩的事情突破起来其实也很快,虽然之后也感慨过竟不知自己本性这么大胆。
      但是大胆的幅度还是有限,在你迷茫的时候找朋友求助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吧?
      夏成欢就是以这样一个场外救援的身份出现的。
      结果我做了垫脚石,场外人士成功获得门票并且轻松把我PK掉,赢得了这里最高的奖赏。
      她是知道我喜欢钱庭远的。
      她也是被我拜托过来帮忙的。
      然而几周之后,她牵着钱庭远的手向我们宣布要请吃饭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跟我道过谦。
      连解释都没有。
      我觉得呆愣在原地的自己就像个傻子,又觉得很快挂上虚假笑容的自己是个胆小的懦夫!
      我心里恨得要命,阻止我掀桌子的却是钱庭远。
      他看起来真的喜欢夏成欢,笑容、手、衣服,每一个都有她的牵扯。我一方面痛苦这些都不属于我了,同时又很心寒。
      是夏成欢的错吗?是。
      可是我更恨钱庭远,你怎么不等等我?我的性格太慢了,我还没向你展开真正有趣的自己。
      我很好的。
      我也可以比夏成欢对你好更多。
      你怎么不选择爱我?
      比起任何人背叛我抢走你的爱,我更介意的是你有没有发现我的好。
      很明显,他看我的眼神是冷的,陌生的,我对他终究只是个过客。
      这一点,就足够浇灭我所有想要发泄的愤怒了。
      即使发泄了,胜利了,我也得不到任何奖赏。决斗场里,我甚至都没有资格拿起剑。
      于是我只能安安分分地当一个旁观者,看他们甜蜜幸福,即使心里有头野兽,我也将它捆得很好。
      那个红烧肉,夏成欢放到了钱庭远的碗里。
      即使在我心里你怎么都不如我。
      只要你的爱比我多,我就还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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