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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她说有些事情是命定,无论这一路上繁花再耀眼迷人,迷恋过了,终究是要回到那注定的轨道上的。

      于莲说这话时我不曾在意,因为她经常无端端地就发一些看似深沉的感慨。我早已习惯了不当真,其实于莲自己也往往是说过就忘,她那个脑子一时热一时晕的。可没想到,这次她是说真的。
      于莲走了,没有跟我作任何的道别,一个人悄悄地走了。当我在恨她连个招呼都不打时,突然想到,也许她那次说的话就是在跟我作别了。

      “于莲!于莲!十三娘今天新作的青柠团子,一共就蒸了一笼十个,看,哈哈,被我抢来两个,来吃来吃。”灯芯儿一连高叫着回来,兴冲冲的。不见于莲,才跑来问我。“咦,于莲呢?团子还热着,凉了就不好吃了。”一边说,一边捏起一个团子凑到鼻子前满足的嗅嗅,伸了舌尖,小心的舔了舔,又放下了。“这死莲蓬!去哪了,我好容易才抢来两个,等她一起吃,这会又不见人影了。顾漪,瞧见她了么?”
      我正在用鹿皮擦弓胎,尽量选择平静的语气:“于莲走了。”灯芯儿没听懂,依旧追问:“走了?去哪了?什么时候回来?”我看着灯芯儿手里的团子悠悠散发的热气,心底一阵哀凉,“于莲回去了,回去做她该做的事情。她本不是像咱们一样的人,自然不能永远这样跟咱们混迹下去。”
      “她该做的事情?什么意思?”灯芯儿托着团子的手微微有些发抖,声音也微微颤抖起来。“于莲什么身份?太医院掌印医师的嫡长孙,生下来就注定要继承家族衣钵,成为太医的人。”“那又怎样?于莲说她很喜欢我们这样的生活,咱们在一起不是挺好的么?为什么一定要回去?!”灯芯儿还真是个孩子,以为快乐的日子是永恒的,甚至霸道的认为曾经拥有的就不应该也不允许失去。
      的确,和于莲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也许那也是我和灯芯儿活到现在最快乐的时光了。
      那是在衡阳道,我和灯芯儿押着一支小镖,大约是四五封银子吧,从汝南去黄州。衡阳道上一向不太平,常有山贼出没。所以我们走得格外小心。于莲,呵呵,说起来好笑。那时她大约是刚刚从家里逃跑出来想见识见识江湖吧,一个人大白天竟然穿了一身夜行衣,一匹骏马,一直跟着我们,走了一道。
      灯芯儿以为是踩盘子的山贼,小心警惕得不行。不时回头看她,我则看于莲的样子就不像,只是微微感到好笑,不知是谁家不听话跑出来的小姐。被跟得烦了,回手一箭射在系马铃的绳子上,“叮”一声,铃铛落地,马吓得撩了橛子。险些把于莲甩下来,好在于莲骑术不错,只是被吓得白了脸。
      我笑了一下,还算有点本事,敢跑出来闯荡。心里有点歉然,怪自己莽撞,差点伤了那姑娘。于莲那时就表现出了她独一无二的厚脸皮与大胆。被警告了一箭后,竟然仍锲而不舍地跟着我们。我们停下休息,她也停下来,只是远远地离这一段距离。我们投宿她也投宿,我们上路她也上路,跟了三天,第四天我们赶夜路她也跟了上来。赶夜路冷,这没经验的于莲不知道多加一件衣服就跟着我们走,又困得东倒西歪地在马上晃来晃去。
      就在她快要从马上栽下来的时候,我及时拎住了她,把她丢进我们的马车里和灯芯儿一起睡去了。于莲果然大胆,什么都不顾忌地就和灯芯儿相互压着睡死过去了。两人睡相都极难看,这一觉不知谁又踢了谁多少下呢。反正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两人怎么看都觉得对方不顺眼。
      往后的日子于莲和灯芯儿却变得比跟我还要亲。这大约都要归功于这两人都是属米虫的吧。都好吃,聚在一起谈论的主题永远是吃。于是我们混迹的生活就变相成为实现她俩吃遍大江南北的夙愿了。
      三年来西边的烤馕胡饼,东边的活鱼醉虾,北边的山珍,南边的精点,没有那样没入过她们的口了。我们三个常躺在郊外的草甸上望天闲谈。于莲常说些傻话,比如看着看着云彩就忽地要进城,说要买棉花糖吃,灯芯儿往往一万个赞成。比如她说要除暴安良作一代盖世女侠,灯芯儿就会毫不留情地提醒她连顾漪的弓还拿不住呢。比如她说顾漪灯芯儿我们三个一辈子在一起这样生活你们说好不好,灯芯儿到现在还相信这话会成真的……

      “来,灯芯儿,我陪你把这团子吃了吧。快凉了。”灯芯儿倔强地忍着眼泪。一口吞下了团子,狠劲儿大嚼。我刚也要拿起那团子吃,被灯芯儿一把抢去了,她带着哭音儿说:“顾漪你不能吃这个,青柠太寒凉,于莲说过你受的伤不能碰丁点儿凉物。”我笑了笑放下了。
      一年前押镖碰上厉害的家伙,被一剑伤了右肺。逃命的时候渡石羊江,正是十二月的隆冬,夜里连条船也寻不见,那时于莲还正病着,烧得迷迷糊糊的,灯芯儿和我们逃散了,不得以我只能背着于莲涉江。十二月的江水啊,不受伤下去也得被冻去半条命,冰水袭肺,我差点晕死在江水里。想起来还是于莲的功劳,要不是背着她,我几欲就此了断在江里了。不过就此落下了病根,碰不得一点寒物,连喝水都得是温的。
      灯芯儿又一口吞下另一只团子,一边嚼一边眼泪滚了出来;“死莲蓬,没良心,就这么丢下我们走了。以前是谁说要开一家我们自己的镖局,再也不用给人家打零工了?是谁吵着要见见淮北易大侠的风采的?是谁说还没尝过十三娘的团子特地让我去给她抢来尝尝的?”说到这,灯芯儿含着满口的团子再也嚼不下去了,呜呜的哭起来。
      夜色一点点降临,星光像我回忆中的于莲的眼睛慢慢亮起来。于莲走了,我和灯芯儿都很伤心。只是我不能哭,因为我比灯芯儿更懂得于莲。那个常常说傻话,笑起来没心没肺的于莲有她自己的责任和梦想。于莲说她生在一个太医的家庭,她从生下来就知道自己将来一定要接手太医院。她爱江湖中的飘荡,爱我们一同冶游的生活,但她的手不是拿弓握刀的手,而是天生应该搭在别人腕上的手,只有那样她才能安定吧。混迹江湖的日子很绚丽,我们都迷恋于其中。只是那却不是于莲最初的梦想。正像她说的,迷恋过了,纵有万般不舍,还是要回到最初的轨道上来的。
      秋夜的冷气钻进我的肺,禁不住一阵咳嗽。于莲,当你三指坚定的搭上脉时,可会偶尔怦然念起我们?
      江湖秋水重,曾湿赤子襟。于莲,保重,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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