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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KTV裸尸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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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朗给江山打电话,简单说了一下这边的情况后,“江队,而且那个李耀身上没有纹身的痕迹,我看了,不是和杨静静一起的那个男人,我现在准备去找一下这个丁莉。”
江山:“好,我现在带人去查纹身这个线索。”
谷朗在去找丁莉之前先去纺织厂对李耀所说的时间线进行了核实,确实昨晚李耀一直上班到十二点。
丁莉在市里的连锁超市工作,谷朗到收银区找了一位员工打听了一下,“你好,请问超市有没有一位叫丁莉的员工。”
“她啊,她在最西头的那个收银台呢。”
谷朗:“那她昨天晚上九点到十点这个时间段是休班吗?”
“不是啊,昨天她一整天的班,从早上九点上到晚上九点半超市关门。”
谷朗内心暗骂:这到底谁说谎了,面上还是不动声色,“谢谢您了。”
说完去最西侧的收银台走访丁莉,“你好,我是警察,有案件需要您配合一下。”
丁莉点点头,“哦,行,警察叔叔您等一下啊,我找人来替我盯一会儿。”
丁莉带谷朗来了茶水间,谷朗递过去杨静静的照片,“这个人你认识吗?”
丁莉大大咧咧的:“认识啊,我姐妹儿。”
谷朗:“昨晚她有约你和她一起出去聚会吗?”
丁莉摇摇头:“没有啊,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系了,而且我昨天上整班儿,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半,大家都能证明。”这个谷朗刚刚走访的时候倒是已经被证明了。
谷朗继续问:“那你认识杨静静的其他朋友吗,尤其是男性,除了他男朋友李耀。”谷朗继续提醒她,“比如手臂有大纹身的,或者和杨静静以姐弟相称的男士。”
丁莉摇摇头:“不知道,我只认识她的男朋友,我上班比较忙,也不怎么出去和她聚会,怎么了,杨静静出什么事儿了吗。”
丁莉也不知道杨静静已经死亡的事儿?而且李耀之前说的是杨静静经常和丁莉在一起,丁莉又说很少和杨静静一起聚会,谷朗发现在关于杨静静的说辞上,两个人就没有对上过。谷朗想了想还是说了句:“那麻烦您了。”
江山这边根据手臂大纹身,和脖颈后的小纹身为线索,准备走访一下,杨静静死前脸上涂抹的化妆品质量一般,甚至有一些廉价,那么按照杨静静的消费水平肯定是没有车的,而且那个和他一起的男人按照衣着来看,消费水平也不高,一股子流氓气质,估计选择这个KTV是因为路程近,所以也许他住在附近,做纹身的店铺也可能离得并不远。
毕竟线索有限,目前也只能在KTV附近围绕新松路开始走访了。纹身这种甚至随便一个理发店都敢给你做的东西,确实给排查带来了一定难度,说是大海捞针一点儿不过分,但确实现在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走访到了晚上,终于江山在一个巷子里的小店里找到了线索,老板光着膀子,后背一副大纹身,一副社会人的样子,就是动作,正哄着怀里抱着小女儿睡觉觉,着实有些反差萌。
江山:“老板您好,请问咱们店里的顾客,有没有纹了花臂之后,又在脖颈处做纹身的,您有印象吗。”
老板:“我倒知道一个,是左手纹了花臂吗?后脖颈还有一个闪电的纹身。”
江山想了想,其实那个监控上根本看不清脖颈处是什么标志,不过还是点点头,“对,您认识那位顾客是谁吗?”
老板:“认识,呃,也不算认识,就是知道,这一带的小混混儿,混日子的,大家都叫他光子,具体叫什么,我还真不知道,你问问别家可能有知道的。”
江山:“您怎么对他印象这么深刻?”
老板:“嗨,他之前就脖颈有个小纹身,不过那个不是在我这儿做的,后来他不好好过日子,媳妇跟人家跑了,他码人过去干人家,胳膊上留下好大的疤,伤好了,搁我这儿纹了个大花臂。”
江山:“那他住哪儿您知道吗,去哪儿可以找到他。”
老板想了想:“家和苑吧。”
江山愣了一下,“什么,他住那吗?”
老板摆摆手:“不是,他有个哥哥好像住那,他啊老是惹事儿,有好几次都是他哥过来帮他善后的,赔礼道歉啥的,好像叫李耀。”
很有可能杨静静手机备注里的“弟弟”,是男朋友李耀的弟弟。江山听完真是想把谷朗拉过来扔车轱辘底下算了,守着线索找线索。江山对着老板说了句:“行,谢谢您了。”
江山回了队里,谷朗也在,谷朗正坐在法医科办公室喝茶呢,“你回来了,那个杨静静备注里“弟弟”的号码,根本没找到线索,而且这个李腾和丁莉两个人说的根本对不上,不知道谁在说谎,但我去求证了,他们俩在那个时间段都有不止一个证人。”
江山坐下看着谷朗:“先别管丁莉了,你先给我解释解释,李耀有个弟弟你知道吗?而且就是监控录像里的那个人。”
谷朗一副被雷劈的表情,“我,不知道啊,李耀也没说啊。”
江山一纸文件扔过去,“废话,谁没事儿把家庭成员挂在嘴上见人就说啊,你就没想着问问人家。”
谷朗吐吐舌头,“哎呀,我这不忘了嘛,再说了我以为是杨静静给他戴绿帽子了呢,我这不怕刺激他嘛,不仅女朋友死了,而且死前的女朋友还劈腿,万一我猜对了,多大的刺激啊。”
江山:“你以为晋江写小说呢,行了,别废话了,明天一早,李耀那边接着去走访,把那个他弟弟,叫光子的地址问出来,什么也别说,先抓进来问一问。”
谷朗:“得嘞,不过李耀和丁莉说的情况……”
江山摆摆手:“这个我想过了,他俩身边都是十几个工人证着,说谎的可能性确实不大,我现在怀疑,他们可能都以为自己没有说谎,真正说谎的,可能是杨静静。”
谷朗点点头,“算了,我先把那个李耀的弟弟找出来吧,找不着他一切都是猜测。”
谷朗再次去了家和苑小区,找到了李耀。李耀此时的表情焦急中夹杂着惶恐,“警官,我女朋友是不是犯什么事儿了,我一直联系不上她。”
谷朗有些尴尬,不是不想告诉他实情,一是怕案子还没有着落的时候,打草惊蛇;二是但凡警察最怕的就是面对受害人家属,而江山一向不厚道,往往把这些人情往来全甩给他。
谷朗只能继续含糊其辞:“你不要多想,我这次来是有其他事情,听说你有个弟弟叫光子,他的情况您能跟我们介绍一下吗?”
李耀:“我有个弟弟叫李光,我们父母一直在农村,身体不好,我本来是和我弟出来打工,想着外边总比家里挣得多,不过他比较混蛋,出来之后就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女朋友也跟别人走了,工作也不好好做,整天干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事儿,后来我因为李光认识的我女朋友,他们经常在一起混,包括吸毒也是一起跟着别人沾染的,和我在一起之后,我希望杨静静能改好一点,就送她去了戒赌所,本来想把我弟弟也一起送进去的,不过他一听我有这个打算就四处跑,我也逮不住他。”
李耀顿了顿继续说:“出来之后,我就不让杨静静和李光来往了,她也答应了,这些日子以来,她还算是改的挺好了,至于我弟弟,我也管不了他,就随他了。”
谷朗:“那您知道李光现在住在哪儿吗?”
李耀摇摇头:“他后来就不告诉我住哪儿了,不过他经常去新松路那边的迪厅,具体哪家我也不知道。”
谷朗:“您弟弟左手手臂上和后脖颈处有纹身吗?”
李耀点点头:“之前打架手上留了疤,左手纹了花臂,后脖颈有个小的纹身,具体什么样子我不记得。”
谷朗点点头:“谢谢您了,您要是知道李光在哪儿,麻烦您和我们警方联系。”
谷朗回了队里,准备晚上等迪厅开业再带队里人去排查。正赶上许弋来找江队报备:“江队,死者血检报告出来了,死者生前就有吸食□□的习惯,和静脉注射的毒品是一种,只不过纯度更高。”
江山点点头,“行,先找到李光,顺藤摸瓜,看看这批毒品是怎么来的?”
许弋准备走的时候,谷朗叫住了她,“哎,许弋啊,那个,现在有个任务交给你。”
许弋自己也是懵了,自己一法医,除了验尸和交验尸报告,还能有什么任务需要江队交代:“嗯,您说。”
谷朗清清嗓子,“那个,杨静静的男朋友李耀啊,还不知道杨静静已经去世的消息,这样吧,你去通知一下死者家属。”
许弋看了看谷朗:“谷队,我可记得您去找了好几次死者的男朋友了……”
谷朗:“那个,我这不忘了吗……给你个锻炼的机会!去吧,去通知死者家属吧!”
谷朗甩甩手就把这事儿给许弋了,许弋也知道面对死者家属是个谁都不想做的任务,默默伸出一根中指表达了自己的鄙视,奈何人微言轻,只能做被剥削的底层阶级。
司徒骞:“你说你这跑了好几趟了,连李光的人影都没见着呢,这就又把活儿扔给人家小姑娘了。”
谷朗撇撇嘴,“你就心疼你的小姑娘,不心疼你的小伙子了。”
司徒骞鄙视了一把:“嗯,是,三十一岁的小伙子。”
谷朗:“喂,我还没过三十一生日呢好吧。”
许弋这边准备去通知死者家属,拿着江队发给她的地址,找到了李耀家所在的单元楼,李耀就住在二层,听着不知道哪户传来的争吵声。
许弋敲了敲门,门猛的拉开,李耀开门之后看着许弋,“你找谁?”
李耀的身后还站着一个男人,满手臂的纹身,一转头还能看到后脖颈处的闪电图案的小纹身,许弋想起了那个队里正在找的监控里的男子李光。
许弋就算带了警队证件,这种情况下也肯定不能亮出来了,打草惊蛇不说,对方急了眼,自己肯定吃亏无疑,只能搪塞一句:“那个我是保险公司的,现在保险公司推出不少理财业务,我们在挨家挨户的推销,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说完许弋就想砍死自己,说的都是什么玩意儿。
里面的人噗嗤一声就笑了,“这里都是租户,哪儿有钱做理财啊”,说完顿了顿,痞里痞气的走过来,“美女,你不是找借口……出来卖的吧。”
许弋也意识到自己这种借口说的有些过于烂了,“这里不是贵和苑吗?”
李耀上前拉住了李光,“姑娘,你走错小区了,贵和苑在隔壁北边那条街,这里是家和苑。”
许弋还没来得及回话,李光一把把她拉了进来,顺手反锁了门,许弋一声尖叫“啊……”。李耀看着李光,不禁有些生气,“你干什么!”
李光抓着许弋的一条胳膊,“送上门来的美女,哪儿能让她再跑了啊,哥,你要不先避一避,把家里留给我折腾。”
许弋意识到自己这是点儿背到家了,大声喊了句:“救命啊……”李耀一脚放倒了李光,顺便拉开了许弋,不过门口的路都因为,李耀和李光两兄弟对峙,被挡住了,许弋只能哆哆嗦嗦的站在窗口,用外套挡着,躲在角落播通了江山的手机号。
李耀:“你干什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不务正业,整天鬼混。”
李光:“反正我给你要钱也是吸粉找女人,我碰她怎么了,她又不是你什么人,你管我干什么。”
江山接到许弋的电话,“喂,许弋,怎么了,”刚询问完就听见一阵争吵,许弋根本不敢暴露,只能插空说一句,“大哥……我不知道这是家和苑,我只是走错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