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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怎么没有告诉朕锦州就是你的家乡?”宽衣时郑仲问明宜。
      明宜把他的腰带放到一边,这种小事怎么会特地告诉他?明宜没回答,反被他攥住手,强迫地抬起下巴:“看着朕。”
      明宜看着他。
      郑仲也不知道为什么,无端端地就为一个女人着迷起来。
      她不算美得惊天动地,倾国倾国,性格更不算讨喜——过于文静,沉闷。
      可他偏偏地,就是喜欢她这样。
      喜欢她笑起来眼波柔柔像个小女孩的神态,喜欢她的安静从容,喜欢她这样风轻云淡仿佛周边的事都与己无关。
      也许这样沉默的对视会让人心不自觉变柔和,郑仲的目光望入她的眼底,她的眸子是透亮的墨色琥珀,几乎看不见一丝杂质。
      睫毛也那么长,柔柔的。
      手放开,转而拨拨她耳边的发,用一种几近温柔的语气:“朕明天陪你去看看,嗯?”

      没有想到明家竟然是这样一幅破败的模样。
      郑仲只知道明宜是在叔父家里长大的,可叔父为官,纵使明宜的父亲早逝,家里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可看看这里——
      简直可以用门厅荒芜,断壁残垣来形容。
      郑仲正打量着,陈叔从里面出来。
      见着明宜高兴唤道:“小姐!”明宜昨日没有来,张少爷在这里焦急地等了一上午,陈叔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情。转眼瞥见明宜身边站着一个丰神俊秀的锦衣男子。
      那气派和风度,真不是一般人家可比。
      陈叔愣了一下,“这位是?”看着郑仲牵着明宜的手,反应过来了,“啊,姑爷,姑爷竟然来了,快请进请进。”
      陈叔高兴极了,连忙把他们迎进门。
      听见“姑爷”这个称呼,真是陌生的字眼,但郑仲的嘴角却微微翘了一下。拉了明宜进门,才发现里面是别有洞天,虽不算金碧辉煌,但也算干净整洁了。
      “婆子婆子,快去买菜做饭!”一进门就指挥立在屋檐下的陈嫂,进门,用肩上的巾帕擦了一遍椅子才让他们坐下。
      这姑爷气度不凡,一看就是贵人,跟小姐真真是一对璧人。
      “小姐怎么不早说姑爷会来,老奴也好准备些东西招待?”
      “不碍事,是我没让她说。”
      陈叔高兴得搓着手,想多问些情况又不知道从哪里问起,一拍脑袋,“看老奴高兴得竟忘记上茶了!我去去就来。”
      “陈叔——”明宜本想唤住他,让他不必客气。
      陈叔走得太快根本没听见。
      没一会儿陈叔便端着茶壶和茶杯走来,斟了茶之后,一直候着。明宜道:“陈叔,你先坐下吧。”陈叔憨厚地点点头,在客座上坐下了。
      正是对面的位置。
      郑仲看着这一奇怪的现象,一位老管家,竟也能和主人同坐?再看看这整座宅子里,就只有两位下人。

      因为郑仲在这里,明宜觉得稍微有些不自在。
      一直都没开口。
      三人沉默了一会儿,陈叔忍不住大着胆子问:“不知姑爷在哪里高就?”虽然他对这姑爷映像极好,但也要问清楚些家世,才能安心。
      “在东南一带做生意。”郑仲呷一口茶,茶味甘甜粗醇,倒是与众不同。
      “哦。”陈叔点点头,“那是做什么生意呢?”
      “丝绸。”
      “是吗?”陈叔高兴起来,“老爷当年也是做丝绸的,这明府还是当年锦州有名的绸缎庄,连国都里的达官贵人都特地来我们这里定做布料呢。丝绸好啊,丝绸好啊。”
      郑仲微微一笑,看来她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东西。
      “对了,不知姑爷家里是几口人?”
      几口人?
      这个他倒没有在意过。
      明宜怕陈叔问得太多,惹怒郑仲,打断道:“陈叔,我看你外面炉子上还煮着水,要不要去看看?”陈叔一愣神,想起来,“年纪大了,容易忘事,我去看看。小姐,你陪姑爷到处走走,我给你们张罗午饭去。”
      明宜应了一声,起身。
      郑仲也起身,自然而然地携住明宜的手,“走,陪我去看看。”

      两人出去,逛到后院。
      竟然只是前庭修建好了,粗糙简单之极,后方还是一片荒木,有烧焦许久发霉长出青苔的痕迹。
      郑仲看了一眼明宜,也没说话。
      明宜知道,自己的家世太微薄太寒酸,太小家子气,根本不足以入他眼。

      “小姐,姑爷,可以吃饭了!”远远听到陈叔的喊叫声。
      明宜心想郑仲看完之后便会觉得无趣离开,根本不会留下来吃一顿饭,谁知他竟然答应了。
      饭桌上,算是以以前丰厚很多,却也仅仅只是六菜一汤。
      陈叔不停地布菜,“小姐多吃点,姑爷多吃点。”
      郑仲倒也端起碗吃了。
      吃到中途,还给明宜夹菜,“来,多吃点。”
      因为郑仲在这里,明宜不敢让陈叔和陈嫂坐下来一起吃。却发现一直立在饭桌前没动,明宜抬起头,年迈的陈叔竟然红了眼眶。
      “陈叔……”
      “要是老爷能看到小姐和姑爷该多好。”陈叔抹泪,刚刚看到郑仲给明宜夹菜,那种关切的眼神,真心让人宽慰,“姑爷对小姐这么好,老爷在天之灵也能够安息了。”
      “不说了,不说了。”陈叔摆摆手,“不打扰姑爷和小姐了,老奴先出去了。”
      明宜垂着头,心里也难过。
      陈叔和父亲是一样的年纪,倘若父亲还在的话,看到她嫁人,是否也会这样高兴呢?女子十几岁时在家是父亲的宝贝,一旦嫁人了,就成了别人的人,就再也不可以撒娇任性了。
      郑仲捏了捏她的手,竟然破天荒地安慰她:“别难过。”
      明宜想起身边还有郑仲,抿抿唇,开始吃饭。

      陈叔送别郑仲和明宜后,没过多久,门口突然传来砰砰砰简直是有些蛮横的敲门声。陈叔开了门,一伙人带着东西全部蜂拥了进来。
      “你、你们来干什么?”
      “走开走开!”
      陈叔被逼到一边,差点以为是强盗要来打劫的。
      但看清他们手上拿的都是些锤子、椽子之类的东西,后面还一箱一箱地抬进来各种碎石,盆栽,直接奔着后院就开始敲敲打打。
      陈叔简直看傻了眼。
      一座美轮美奂的后花园一个晚上就建好了,顺带还把整个宅子里所有的房间都翻新了一遍,连带门口写着明宅两个字的牌匾都用金粉重新镀上了。
      第二天,张岚背着一筐石头来的时候,当场就立在原地。
      一夜之间,鬼斧神工,这要多大的财力和物力?
      回家之后,母亲兴奋地迎过来:“岚儿,岚儿,你快来看。”
      他跟过去,家中正堂的案桌上正放着一张明黄色的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锦州刺史张池之子张岚,温俭恭良,嘉言懿行,恪守礼仪,忠孝堪表,特着即日起升任郑州县令,全面督导郑州水患一事。钦此。”

      “他到底是谁?”张岚偷偷把明宜约出来。
      “你该猜到的。”明宜轻声答。
      退后几步,颓然地坐锦州白公桥的雕栏上,明宜说得没错,他早该猜到了,除了他还有谁能一夜之间,让他这个无名小卒亲受皇命,升任郑州县令。
      “是你向他求情的?”
      明宜摇摇头,她既已知道他无心仕途,又何苦求情?
      五月天气正好,阳光正清,白云延绵千里,天空蓝得发透,万物都有一层清明的色泽,站在拱起的白公桥,可以看见锦州特有的南方水乡建筑,桥下水声泠泠,缓缓流向前方。
      明宜站在桥拱的中央,目光清渺:“过几天,我就要随他离开了。这一别也不知何日再见。”她低头,“你多加珍重。”
      转身离开,袖子被攥住,“那你呢?你甘心吗?”
      本以为他只是个富家公子,自大狂妄也未为不可,但现在看来竟是一国之君,他明明已经说了无心仕途,仍强加给他,这样霸道的人物——
      后宫那么多女人,那么明宜呢?
      他竟然一时都没想着自己,光想着她。
      明宜没有回头:“我已经是他的妃子了。”
      已经成了事实的东西,再想,又能怎么样?
      不如不想。

      ——当初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那么多次相视而笑。
      ——总是心有灵犀。
      她喜欢的,他也喜欢。
      张岚终于放了手。
      看着明宜远去的背影,纵使从来没有向对方表白过。
      可他们心里知道,自己是曾经喜欢过对方的,哪怕只是心中微弱的悸动。

      夜中,明宜睁眼看月,无法入睡。
      脑中思绪万千,
      辗转。
      身后传来低沉略带鼻音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
      郑仲没有睁开眼睛,搭在她腰间的手微微拢紧,向前靠了靠,让她整个人蜷自己的怀中,鼻尖轻轻闻着她发顶的香味,以为她是因为今天回家而感触,“别想那么多,早点睡。”
      “嗯。”
      像是换了个更舒服的位置,郑仲鼻息均匀起来。
      明宜闭上眼睛,居然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
      习惯了他的气息和声音。
      习惯了成为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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