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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一 ...

  •   圣诞节的时候欧阳北回香港,林子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过。

      我平日里并没有过洋节的习惯,总觉得其实是瞎凑热闹,就连情人节,在记忆里也没有吃过巧克力或是送过玫瑰花。我问林子说怎么你现在也赶这潮流,他在电话那头回答的无奈,说有什么办法,女的都喜欢。

      到了约定的餐馆时他们已经坐定,桌上摆着一束花,女孩的脸朝向我,颇有点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意思。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太过于在意表象的人,因此周小枫给我的印象可以算得上是十分好。她坐在那儿,漂亮的完全没有攻击性,就连手边的花束也丝毫不显张扬。我走到他们对面落座,她的微笑很友善,不会显得故作熟稔,也没有太过客气生疏,很恰到好处。

      她随林子叫我晔子,说人真挺多的对吧,我也冲她笑,我想我的笑一定比她生硬很多。

      林子翻着MENU状似不经意地问欧阳北回香港了吧,那边流行过这节。

      我说对啊,他们管这也叫新年。

      林子说那不然叫张文灏出来玩吧,说完拿手机就开始拨号。

      我说我保证他半小时赶到,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蹭饭。

      其实心里并不如口气这样有把握。算来已经有差不多半年没有同他见面,甚至没有半点联络,聊天工具上的头像都习惯于长年是灰色,似乎这个人已经随着以往的回忆一并消失。

      林子应着行我们点好菜等你然后挂断电话,说你果然了解他,他刚说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蹭饭,半小时到,瞧瞧,一字不差。

      张文灏在门外打我手机,我对他说往里走左手边,隔着玻璃看到他如同以往一样伸出两只手来辩认着左右,然后将手机贴回耳边转向我们,那天他穿着杏色的薄羽绒服,手上戴着一副亮条纹的手套,头发有些乱,我想应该是他冬天外出时习惯性将衣服上的风帽戴在头上压住的原因。他远远地朝我挥手,然后走了过来。

      他在我身边坐定,自然地拿起我面前的杯子喝水。我转过头看着对街的广告牌,点了支烟轻轻地吸,心里涌上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很恍惚,很伤感,很不是滋味又很是滋味。

      张文灏拿起筷子直奔羊排而去,嘴里也没闲着说林子你真是恩人,本来我以为今天晚上得靠吃泡面填肚子了,街上人太多了,一个人实在懒得出门。

      啃了几口之后似乎才发现周小枫,张文灏匆忙咽下去说哟都没看到你,你不适合走淑女路线真的,想骗程晔么,然后转向我说我第一次见她她也这德行,不说话就坐那儿,后来话还是不多,可一开口就能噎人半死。

      周小枫又夹起一块羊排塞他面前碟子里,说我倒想噎死你。

      张文灏一直都有这种自来熟的气场,只要他愿意,可以轻易地与任何人把酒言欢。我想周小枫想必也是受他吸引,林子在一边和他乱侃,她间或插上几句,宾主尽欢。

      我却突然没有了说话的欲望。这种情绪来得太快,没有任何征兆,也许是在见到张文灏的那时开始,甚至是更早之前在林子打电话给他的时候,我便已经陷进自己那种矫揉造作的情绪化里面,思考起莫名其妙的生活。

      我坐在这里,局面奇怪的要命,明明最熟悉的我与林子,却从一开始就没有说上几句话,我甚至有了那个一起过节的邀请是不是真实发生过,而现在,我看着他们谈笑风声的样子,开始想念起欧阳北,甚至一并思考起我与欧阳北的生活。

      也许那还是一种看不到未来的生活。我觉得也许这半年来我将时间花太多在他的身上,而我从出生便已经熟悉的林子,现在与我几乎如同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一般几乎找不到话题,偶尔抬头和我交换的句子也不过是电视上滚动播放的时事评论,甚至连张文灏都在这段时间里都与他私下会面过,可我却居然是第一次见他的女友。

      这种状态,在我与欧阳北分开之后,势必会造成我新一轮的空虚与低落。

      其实我一直想学会但也一直没有学会的,不过是敌过时时存在的软弱。

      我打起精神加入他们的谈话,妄图制造我兴致很高的假象。林子与张文灏其实都能看透我,但仍是不动声色地与我推杯换盏,结束的时候张文灏提议说去唱KTV吧,还这么早。

      林子去订包厢的时候我和张文灏坐在大厅的长沙发上聊天,音乐声开得很大,他与我说话,离得很近。老套的对白,最近怎么样,我挺好的你呢,还是老样子。我悲哀地发现我与他的距离也远了,之前的亲近再也没有办法回归。

      张文灏拿着话筒唱约定。他的广东话不标准,唱王菲的歌偏要用九十年代初的内地摇滚乐队唱腔,真是浪费他其实挺不错的嗓子。

      他唱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转过头看我,唇角一个似有若无的笑。

      我头脑瞬间空白,但是本能的有些骚动,我想也许是喝的太多太不清醒,我坐到他身边勾住他肩膀,将脑袋搭上他肩头,呜咽着,却挤不出眼泪。

      就连与他分手那天我都没有这么难过。

      余光看到周小枫扯扯林子的衣角,示意他去操作台点歌。张文灏仰着头喝啤酒,说今天看到你为我哭我值了。

      他接着说程晔你知道么,有种人,笑是因为不想哭。

      我抬起头想去吻他,他躲开我,说我看到你就知道吃回头草没好结果了,所以我拒绝吃回头草,你要唱什么歌我去点,程林找找看那首高兴就来难过就走。

      他拍拍我的肩膀,说,还是兄弟。

      欧阳北在元月3号回来,我正在享受法定假日,窝在房间里睡得昏天黑地,他挤进被窝说困死了,带进一股室外的凉气。

      那种凉让人很不舒服,尤其是这个亚热带长大尤为怕冷的人,现在的体温凉的无法忍受。

      我推他,说你以为从香港回来还要倒时差啊,几点了我睡到现在饿坏了。

      他眯着眼说真累了,昨天晚上被灌那么多酒折腾的一晚上没睡,乖让我先睡一会你自己叫外送。

      我爬起来将空调温度打高,到客厅沙发上坐着发呆。

      似乎这段时间以来发呆的频率实在太高,连带着生活都完全没有目的性。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有些过头了,隐约地预感着欧阳北与我这段失而复得的感情快要再次行将就木。

      明明是相差这么多的人,甚至连适应的气候都天差地别。当对一段感情没有信心的时候,任何的细微末节似乎都能成为分崩离析的理由。

      欧阳北的相机丢在沙发上,我打开,看到穿着婚纱的林茂,浅灰色西装的欧阳北。

      这个女人的再次出现让我猝不及防。在我和我父亲一起失落的那段时间里,这俩人如同真正的消失在我们的生命中一样,连任何的蛛丝蚂迹都被清理的一干二净,在我再次接受欧阳北进入我的生活时,我并没有将她的份也一并算进去。

      对她是什么感觉,其实我也说不上来。当然事已至此,喜欢是谈不上的,但硬要说讨厌,倒也完全没有。婚礼上的她明艳动人,难怪世人皆云女人一辈子最美的时候永远是穿婚纱的那刻。新郎是个个头很高的男人,五官周正,隐约也有些港商特有的世俗气质。

      欧阳北镜头里那些场面很陌生,是有些冷眼旁观的喧嚣。我想我们还是有些相象的,对于任何的热闹场景总是有着同样的不信任与漠视,永远融入不了,勉强接受但也把自己搞得十分疲惫。

      之前的预感愈加强烈。我回卧室蹲在床边看他的侧脸,皱着眉身体弓着缩进被子里,是极没安全感的姿势。

      我伸手碰他的脸,还是与刚才一样凉,原来室温这么高,也不过是人为的虚假温暖。

      我与他一样,别人暖不了的是自己的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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