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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三章(完) 我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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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麦子,咱们今天一定要多喝一点啊,不醉不归!去他妈的什么男人,那都是不可靠的!女人啊,就只能要靠自己!”陆欢过生日,一群同学去了钱柜唱歌,因为各有所思,大家都喝的有点多,很显然,寿星陆欢喝的尤其多。
这是她念大学的第三个生日了,可是每一次,她希望的那个男生,都没有来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并且和另外一个女孩,公然地出双入对起来。
绝望之下的她,撇下了一众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和麦子还有邓颖芝一起去了钱柜唱歌,唱到《后来》的时候,她紧绷了那么久的情绪,终于彻底解脱了出来。她抱着话筒嚎啕大哭,一边的麦子不说话,只是一口又一口地喝着酒。
是啊,这已经是他走了的第二个年头了,他们已经大三,即将面临着毕业的抉择。她喝了太多酒,已经迷迷糊糊地软倒在沙发上。
迷糊中,她感觉到有个人来到她身边,抱起了她,她完全是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宝宝”,然后就窝在那个怀里安心地睡着了。
那双手的主人,在听见这声呢喃之后,身子微微僵了僵,可他立刻反应过来,他手里抱着的是麦子,他日思夜想的麦子。
林煜清楚地记得,在程然离开的那天,自己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找到她时,她的那个样子。她双眼迷茫地看着前方,完全没有任何的焦距,就只是坐在那里。
他在她身边坐下,揽过她的肩膀,让她可以靠在自己的身上。她没有拒绝,就这样倒在了他的怀里,许久许久,她才开口,声音因为冷而忍不住地颤抖:“他,应该已经到加拿大了吧。”
他想握住她的手,给她暖一暖,却在一瞬间被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而彻底闪到了眼。他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一枚结婚钻戒。
“你,你们……”他有一瞬间,真的以为这两个人已经去民政局办了登记,他知道他们能做的出这样的决定。
“没有。我们没有结婚。”可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丈夫,我就是她的妻子,生生世世。这句话,她并没有告诉林煜,因为那是程然给她的誓言,只属于他们的誓言。
这枚对戒,是他临去加拿大之前,在国贸两个人一起挑的。那天晚上,他带着她去了京郊的一个小教堂,他们站在神的面前发誓,他们即将结为夫妻,生生世世永远在一起。
他说,麦子,我知道这次去加拿大,是一个必须的决定,我这一走,不知道要多少时间,可是,我会回来找你的。你,相信我吗?
她说,程然,我相信,因为你和我的心有灵犀,就算你在天涯海角,也能感受到我对你的爱。
他们不会狗血,不会说什么不牵绊你的未来,我们分手这样的话。他们需要的就是彼此的牵制,所以才有了戒指,所以才有了那样刻骨铭心的誓言。
他说,也许,他们会很久很久失去联络,这是没有办法的决定,他需要安下心来,好好地处理家里事业。也许很残忍,但是他相信麦子能懂。
麦子是懂啊,可是他又怎么能感觉到她内心撕心裂肺一般地疼痛呢?硬生生地要把他暂时从她的生命中剥离,从小就习惯他的麦子,又怎么受得了?!
所以,她才会靠在林煜的怀里,这是她唯一能依靠的一个肩膀了。来了北京那么久,除了林煜,她也没有更多能说话的朋友了,不是不想交,而是潜意识里的朋友洁癖。
林煜搂着她,温柔地说:“麦子,不哭,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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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之后,林煜就开始当起了麦子的护花使者,每天除了上课,几乎和她形影不离。送她上课下课,吃饭,一起去图书馆,或者去北京的公园散心,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这个人大最抢手的帅哥已经是麦子的正牌男友。
程然走了之后,麦子并没有退掉房子,而是选择了续租,她和师姐继续住在原先的那套房子里,程然住的那套林煜续租了下来,当然,程然的一些没有带走的东西,麦子全部都收到了自己的房间,比如床单、被套之类的,她全部都换成了程然之前用过的,就连睡衣,她都固执地换上了他唯一留在她家的那一套,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闻到他的气息。
所以,只有林煜这个当事人,才真的明白,他和麦子,并没有他所期望的交集。然而更残酷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就是他们即将面临毕业,麦子,到底何去何从。
林煜的父亲对他的态度很明确,去国外的大学读硕士,依旧学金融,毕业之后可以投身投行事业,做一个banker。可是,他自己并不是那么想的,他还在不断地自我暗示,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绝对不能想离开麦子半步。
而麦子,已经在犹豫了。本来,以她这个专业和学历,再加上家庭的背景,只要能考上外交部的公务员,以后只怕会过上众星拱月一般地生活。麦子从小就希望能当上一个外交官,所以选择这个专业也是她的兴趣爱好之一。
只是,程然走了,她突然就像失去了方向,就连外交部公务员的报名,都差一点错过。在去报名的路上,陆欢一直在骂她:“麦子,你清醒一点好不好,你能不能考上公务员,和他回不回来是两码事!”
陆欢是一个直脾气的人,向来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她对程然也一直堆积不起来什么好感,总觉得他太招人,麦子跟着他就是很委屈。可是,到底她是一个旁观的人,不会明白麦子和程然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麦子机械一般地报了名,又机械一般地被陆欢拉去吃饭,她怎么会知道,这天,就是程然的生日!这是第二个没有他在身边的生日,陆欢带她去的是一家日本的料理店,她兼职赚了一笔钱,请她吃一顿好的。
麦子东西没吃多少,可是清酒倒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到底喝了几杯,又是怎么被抬回的家,她只是在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且,床边还站了一个人,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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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接到陆欢的电话的时候,他正在赶作业,第二天就要交的,可是他二话不说,丢下手里的东西,迅速地打了一辆车,找到了麦子和陆欢吃饭的那个日本料理店。
推门进去的时候,麦子已经趴倒在桌子上,嘴里还念念有词。陆欢尴尬地对着他笑了笑,没有办法,她只能找到他。陆欢真的想不通,为什么林煜那么好的一个男生,麦子会瞎了眼,视而不见。
他轻轻地扶起她,把她的手搭到自己的肩上,手扶上了她的腰。她的呼吸喷到他的脸上,闻起来就知道喝的特别多,她没有像那些喝多就会发酒疯的女孩子一样,又哭又闹,她静静地靠在他的怀里,只是重复不断地念着两个字——宝宝。
林煜怎么会不知道她就喜欢叫程然宝宝呢,在回家的路上,麦子早就在他怀里睡着了,他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如果她一直能这样在他怀里,该多好!
他把她带回了自己家,给她擦完脸,抱上了自己的床。她睡的很死,像头小猪一样,脸颊因为喝太多的酒,显得异常的红润。他舍不得就这样离开房间,就一直站在窗前,直到她醒过来。
麦子使劲地揉了揉眼睛,室内的光线很暗,她看了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地方并不是自己的卧室,那个男人也转过了身,是林煜。
她的脸哗地就红了起来,摇摇晃晃地下了他的床,刚想要走,林煜突然冲了上来,一把 抱住她:“麦子,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告诉我,告诉我好不好?!不要把什么都藏在心里!你还有我!”
在他温暖宽阔的怀抱里,她终于卸下了防备,失声痛哭起来:“小煜!小煜!我真的很想他!今天是他的生日,可是我连他一点消息也没有,555555555555……”
“好了,好了,不哭了,都那么大了,还哭鼻子啊!”他哄着她,帮着那个男人哄着她。
他轻轻地吻掉了她脸上的泪水,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对她承诺:“我等你。”只要有任何的机会,他都在原地,等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