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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几许秋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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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在n大的时候,和同班的同学们关系都比较淡。一方面是由于自己的个性问题,一方面也是因为赵惟。是的,现在回想起来,林凌突然发现,自己大学的那四年时间里,原来都花在了赵惟的身上。
这真是,岁月蹉跎。
张洁很亲热的拉住林凌,她披着洁白的婚纱,脸上画着浓妆,直问:“小林,你一直在n城?在什么公司上班?还好?和赵惟怎么样了?对了,你们肯定结婚了的是吗?有孩子了吗?”
林凌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听进去,自己眼前晃着的是她的红唇,浓烈的色彩。她定了定神,才回答:“我就是在一家小公司混日子而已,我没有结婚。”
可能是自己的表情太过颓唐,张洁冷静了下来,轻轻的问:“那——赵惟——”有些试探性的。
林凌笑了笑,装出快乐的表情来:“已经分手了。”这一句话说出来,只觉得心口好过了一点。
张洁尴尬的笑了笑,忙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们当时那么好,我还以为——”想想,又不知道如何接下话去,侧眼看到一旁立着的谢瑶琴,忙问:“这位是你母亲?”
林凌点点头,装得没事人一般。随后,补充道:“你该介绍介绍你丈夫给我们认识呢。”
张洁也笑了,拍了拍手,自我埋怨道:“我可是糊涂了。”说罢,就冲着自己丈夫摇手。那个站在不远处的男子走了过来,很有礼貌的冲着林凌和她母亲点头。
张洁说:“这位是我同事邓渊,后来就发展了一下,变成我老公了。这位是我大学同学,林凌。”说罢,甜甜的倚进了那个男子的怀里。男子一边扶着张洁,一边露齿笑道:“你好,小林。”
林凌拉着母亲,也笑:“很高兴认识。”别人完美的幸福,真是美好。她点着头,笑得灿烂无比。一边点头,一边搜刮穷肠,打算找几句恭维话来说说,正在此时,就听得手机在裤兜里响。她顿时长长吁了一口气,实在感谢这个电话来的如此几时,简直就在给自己解围。她抱歉的笑笑,掏出手机来,看也不看,按了接听键就喂——
“小凌。”温柔的声音,是张旭然。
林凌顿了一顿,才回答:“什么事?”不知道为什么,直接把前面的称谓省去。
“也没有什么事,只是很想知道你一般周末会怎么过?”听筒那边传来有些试探性的问。
林凌有点失神,她停了一停。
听筒里传来温柔的声音:“小凌——”停了一停,又是一声,“小凌”。
多么熟悉的方式。多么熟悉的记忆。林凌轻轻的问:“你呢?”
听筒里传来声音,“很想和你一起过。”温柔如水的声音,汩汩的流进心里。
这一刻,林凌突然觉得自己想哭,她抬起眼,看见张洁的笑靥,带着几许探究的神色,仿佛在说,看,林凌,你不够老实罢,是不是换了新男友啊,怎么不好意思说呢?
她笑起来,突然横下心,单刀直入的问:“你在哪里?我在欢乐园,你过来找我,好不好?”
依旧是温柔的声音传来:“谢谢。那我开车过来找你,小凌,等我会,可好?我们待会见。”
林凌“嗯”了一声,说,“你等下到了欢乐园,打电话给我,快点啊。”非常熟稔的语气和态度,仿佛要造成一种自己与通话人非同寻常的关系似的。硬生生的捏造。
说罢,又干脆的按掉电话,免得自己后悔。
林凌把手机揣回兜里,笑着说,“我有个朋友过会来找我。”她模棱两可的简单带过。谢瑶琴问:“凌儿,是谁啊?”林凌噢了声音,装出非常随便的样子来,说:“妈,不就是旭然?你忘记了?他等下过来拿车接我们。”
难掩诧异的表情,谢瑶琴望着林凌,林凌看见了,却硬是装着不知道。
张洁心知肚明,点着头儿说:“你这个丫头,真是不老实!换了男朋友也不说!这样最好,我们先拍照,你和你母亲好好玩一下,等一会我们几个人一起吃饭。”
林凌嘻嘻哈哈的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好的,我先带妈去玩摩天轮。”
她笑着,紧紧拽住母亲的手。已经快中午了,阳光遍布了整个世界般的,人来人往,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镀了一层暖暖的色调,林凌抬起头望着高高的摩天轮,阳光直射在一个一个的小小的车厢上,斑驳的亮圈。她眯起了眼睛,秋天已经到了n城,就是连今天的暖风吹过,亦有些冻的感觉。
秋天已经到了n城,就是连暖风吹过,亦有些冻的感觉。郑彦在下午的时候,去了儿童公园。N城的基础设施还可以,公园很多,郑彦休假的时候,很喜欢睡到下午起床,随便煮点面条吃了,然后一个人披着旧毛衣,晃晃悠悠的沿着路逛。
郑彦熟悉对那条路的风景,非常熟悉。自家门出来,先是要穿过一条小道,然后转弯过一条大道,就到了。自己所经过的小道两边,分布着“桂林米粉”、“潮汕粥记”、“沙县小吃”等等,还有一个“小曾烧烤”。“小曾烧烤”味道不错,但是他们家是从下午5点左右开始营业的,往往到半夜三四点,还是在营业着。
在周末的下午,那一条街上,开店的人们都懒洋洋的,店前的人行道上,黑腻腻的凝结着往日的油腻,足以证明每一夜的繁华与人潮。郑彦除了加班,很少会夜半穿行在这条街上。然则,记忆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每一次他在白天走过这条街道,往往就会想起这条街道夜晚的样子。
还有“直子”。郑彦的脑海里,已经很清澈的留下了那个女孩子的侧脸。他后来在公车上还看到过她几次。她的头发很长,有一次她是站在车上的,长长的卷发披下来,约略垂在腰间,发梢带着栗色,卷着。一般而言,女子留着长卷发,总是带着分外的娇媚。而她却不同,她在卷发掩映下的侧脸,看上去永远是少女式的清单。下巴微尖,下颚的线条很流畅,就像是以前学画画的时候,经常会拿来打比方的一句话,那处女般的细腻而纤秀的线条。这段时间天气已经有点冷下来,自己看过她穿了两次灰色的外套。整个人笼罩在灰色中,只有脸上的那一对眸子,透着淡而凉的、寂寞的神情。
她的电话好像很繁忙,郑彦见过她在公车上电话。她的嘴唇张合很快,显然说话的语速有些快。不知道她的声音如何?也许会是那种,带着淡淡的忧愁的,她会想快速掩盖住她的寂寞,于是语速加快,声音轻轻地淌了过去……
郑彦几乎已经忘记自己去儿童公园是为什么了,儿童公园里不少年轻父母喜欢带了宝宝出来溜达,他想借机观察观察,为自己明天要设计的婴儿米粉广告找找灵感。
前面有几个孩子跑过来,他们横冲直撞的,其中一个孩子,长的浓眉大眼的,有些像是新疆人,一边大声的尖叫着,一边往郑彦的怀里冲过来,速度快的像个导弹。郑彦一愣,立刻反应过来,忙忙伸手去扶住,他怕那个孩子被撞到。想到自己的手刚刚搭上那孩子,那孩子就刷的一下打掉了自己的手,又继续往前冲。就在此时,郑彦觉得裤子口袋一轻。
那个孩子是个小偷!
N城的治安不好。这座城市有很多的新疆佬出没,经常是结伴一起偷窃的。郑彦也遇见过几次,但是从来没有想到现在的小偷,竟然“小”到了如此的境地。
他反应过来,即刻拔腿就去追。孩子跑得并不快,只是其他几个小孩围了上来,就看见那个小孩子穿的蓝色衣服,倏然消失在前方的人群中。郑彦灵机一动,抓住一个凑在他身边挡道的小孩。那个孩子大概八九岁,穿着橘色的运动衫,衣衫上脏兮兮的。郑彦皱了皱眉,就喝问:“你们把我的手机偷到哪里去了?”
四五个孩子一起围了过来。他们说的大概是带了新疆口音的普通话,呜哩哇啦的,郑彦也听不太懂,模模糊糊听得好像是在说,“你的手机不是我们偷的。前面,前面有人偷了你的东西。”
郑彦不管三七二十一,叫道,“快点叫你们那同伴把我手机拿过来。不值几个钱的,都用了六七年时间的。你们要是不还,我就直接带了你们去派出所。”他确实不是在意那个手机,只是如果手机卡遗失了,不仅要去补办,存在手机里的号码也没有了。自己的朋友本来就不多,如此这么一来,当真是要成孤家寡人了。
被他拉在手上的那个男孩开始哭了起来,他整个人都快匍匐在郑彦的身上,不停的嚷着,一大串一大串的话,郑彦也听不懂。已经有人开始围了过来,郑彦觉得非常不好意思,仿佛自己是王尔德童话里欺负孩子们的巨人,他讪讪地喝着,“我那个手机是家人送的,不值钱,你们还了给我,我拿钱给你们好了。”
远处那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孩子慢慢的蹭了回来,他张开脏兮兮的手,说,“还你。”一脸的鄙视,仿佛再说,还真没见过为了这么一个破手机拼命的人似的。
郑彦尴尬的一笑,接过手机,几个孩子立刻作鸟兽散。看热闹的人也慢慢散去。郑彦打算找个地方去洗手,刚才那几个孩子太脏了,自己捏着那橘色衣服孩子的手,只觉得黏糊糊的,也不知道是那个孩子手上的汗,还是污垢。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郑彦皱皱眉,是一个陌生号码。他按下接听键,“喂——”
听筒里传来一个又轻又快的声音,“怎么,就听不出我的声音了,前段时间我们还见过面的。”
是刘莉莉。前些日子他和“望眼镜”喝酒,倒还真是撞见了,她身边有个男人,看上去满斯文德,估计是她的新男友。
郑彦“哦”了一声,顿住。他实在不知道该和刘莉莉说些什么。
话筒对面的人估计是没有听出自己的不悦,依旧劈里啪啦的一顿说,“郑彦啊,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啊?你以前是做设计的啊,是不是啊?”
郑彦“嗯”了一声,表示肯定。
“这就好。我男朋友啊,你知道的,就是前些日子你们遇见的那个——”
郑彦打断,“请问,有什么事?”刻意的摆出疏离的语气。
“我男朋友家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他现在在那里负责,最近公司在招设计师,你知道现在好点的设计师难招,我就想到了你。你现在在哪上班的?我帮你和他说说,给你开个高点的工资?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家里条件好的那样,偏偏要在外面混。你也真是,我让我男朋友照顾着你点,我这个男朋友很不错的,在英国剑桥毕业的,人又有才华,性格也好。我让他多关照一下你,怎么说我们原来也——”
他轻轻地将手机移开,大拇指按上了关机键,他用力的按了下去,手机嘟嘟地一阵,关机。
郑彦摇了摇头,原来对男人而言,获得爱情的必要前提,竟然是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