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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三章 恍然如梦(2) ...

  •   勖柳两家的订婚宴席摆设在曾有远东第一高楼之称的沙逊大厦里。①
      虽然此时此刻沙逊大厦已经将“远东第一高楼”的称号拱手让与了一九三四年才方建成的,坐落在南京路上的国际饭店。可是,这座由英籍犹太商人,瘸腿大亨、地产大王、军火商,被人称做“跷脚沙逊”的维克多•沙逊兴资建造的大厦,在外滩仍是独一无二的老大。临着沙逊大厦正在建造的一座大厦,据说背后老板是宋子文先生,本打算建得比沙逊大厦还高,凌驾于沙逊大厦之上的,奈何沙逊以纳税大户的身份向租界施压,所以大厦的开工执照被一拖再拖,看起来终是不能超越沙逊了。
      走进沙逊大厦,大堂地面铺设的乳白色意大利大理石,使得人客不自觉便放轻了脚步,走廊昏黄的廊灯的浓郁英格兰风情,则教人不由自主地放缓了来去匆匆的步伐,稍做停留,观看那些流光溢彩,闪烁着靡丽风情的拉利克水晶玻璃工艺品。
      明珍坐在化妆间里,任由女性长辈在她脸上涂脂抹粉。
      今日明珍没有发言权,一切皆操之在他人之手,明珍只管做乖囡便好。
      过了年,家里便以准备结婚为由,将明珍送到上海,住在二房购置的大宅子里。二房的承冼更是极疼爱明珍,毕竟家里只得明珍同明珠两个女孩子。承冼与明珍的关系有格外近些,自是一力担下了带领堂妹熟悉上海的任务。
      柳承冼这时已二十岁,高大英俊,同父亲一起主持着柳家在上海的两爿厂子,在外头人面已经十分广。走到哪里,总会碰见熟人,拍肩捶背,随后眼神一转,看见明珍,总会暧昧地笑,说原来承冼兄喜欢这样水一般温柔秀气的女子。承冼闻言总是笑,将明珍护在身侧,介绍给朋友,喏喏喏,这是我徽州家里的堂妹妹,来,明珍,这是我的朋友。
      明珍便温润地微笑,点头为礼。
      社交圈里渐渐已有了明珍的名字。
      上海社交圈里的女子,多半明丽,带一点点上流女子特有的矜持同娇贵,仿佛珍稀却易碎的水晶,须得男士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稍不留神,便大发娇嗔。并不是人人都吃得消的。
      反之明珍,秀丽温雅,如同一颗顶好的东珠,温润而华光内敛,即使不得男士殷殷照料,伊也懂得如何自处,并不露出一星半点的不快,十分惹人好感。
      偶有承冼被人拉住大谈生意时,明珍只静静坐在一旁,有时是一盏冰淇淋,有时是一本画报,并不催促。倒是拉着承冼的人看见面孔雪白,一头长发梳在耳后,小小耳垂上戴着米粒大小青碧如水色宝石耳环的少女,心神微微一荡,再不好意思拖住承冼不放。
      承冼笑谑,明珍是他的福星。
      明珍听了,也笑了起来,“是冼哥自己有本事。”
      “这样体贴,都不舍得让你嫁出去了。”承冼望着自己的堂妹,这少女总是温润沉静,不知道什么事才会教伊如痴如狂。
      可是,如痴如狂,到底也不是什么好事,过犹不及不是么?所以,这样温润平和,总是好的。

      世钊也在年后来到上海,住在勖家上海的房子里。
      勖家做贸易行,打上海将行货发往各处,徽州只是勖家所有生意中的一间分店,总店设在上海。
      虽然是以结婚的名义,可是真到了上海,勖钧便将世钊扔到贸易行里去。
      “你也十八岁了,早晚是要接手这些的,既然来了,就将生意一点点接过去罢。”
      “父亲!”世钊的意外溢于言表。他高中都还没有毕业,虽然说眼下就要订婚,可是总还觉得自己并没有长大。
      “下半年你毕业了,便十八岁了,也算大人了,少不得要担当起大人的责任。”勖钧同儿子促膝长谈,“如今形势如此严峻,我想你也是知道的。我同你母亲打算等你和明珍结婚以后,把你们送出国去,我在美国读书时,有几个同学,留在了那边。你同明珍过去了,也有人照料。只是到时候毕竟一切都还要靠你们自己,你若不学会了负担家计,难道还要明珍一个女子养家活口么?”
      “你和母亲呢?”世钊听出父亲的话外之音,竟是不打算一起过去了。
      “你祖父祖母年纪都大了,恐怕经不住长途劳顿,也未必能适应外头的生活,我和你母亲先留在国内,总要照顾他们。等……”勖钧说不下去,只能默默望着儿子。
      世钊不肯。“那我和明珍怎么能走?我们也留下来——”
      勖钧叹息一声,挥了挥手,表示此事容后再议,便将帐本库存单据等一应交到儿子手里,“去,好好看,这将来都是你的。”
      世钊再不甘愿,也只得接了过去。
      是以即使世钊同明珍两人同在上海,可是真正见面的时间,也少之又少,好在两家大人都晓得也给年轻人时间相处,约好了让两人去选结婚戒指。
      两人见了面,大约是隔得久了,竟不约而同地显得十分腼腆。
      两家家长便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想不到世钊还害羞。”柳茜云挽住勖太太的手说。
      “这孩子,你别看他平日里生龙活虎,一见了明珍,便总不晓得怎样才好。”勖太太也掩嘴笑。
      世钊被父母笑得几乎面上生烟,一把扯过明珍的手,阔步走开了。
      走出好远去,才发现明珍踉跄着几乎跟不上他的脚步,世钊忙停下来,瞪了明珍一眼。
      “跟不上为什么不说?!”
      这是不是恶人先告状?明珍也瞪大了眼睛。
      两人两两相望了片刻,笑出声来。
      “想买什么样的戒指?”世钊牵起明珍的手,小心翼翼地合在掌心里,一并插进外套口袋中。
      明珍摇头,没有概念。在明珍脑海中,只有贵妇才戴戒指,硕大,镶嵌着宝石,在光线下能晃花眼睛。母亲也是有戒指的,只是很少戴,俱放在首饰匣里,偶尔对明珍明珠两姐妹说,等将来她们大了,这都是她们的。想不到有一日,要自己买戒指。
      两人携手走进一间老字号的金店去,金店老板一见一对衣着光鲜的青年男女相偕而来,便晓得生意上门了,又听世钊说只管将样式好看的戒指拿出来过目,便忙不迭地将两人请进贵宾室去。
      世钊同明珍都未注意,他们身后走进来一对母女,正是叶放的四姨太崔眉同女儿叶淮阆。

  • 作者有话要说:  注①:沙逊大厦即今日的和平饭店。
    当当——当~~~`明珍同世钊正式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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