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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对于李娜娜到底是不是LALA这个问题,私底下大打问号的人,从来都是络绎不绝。就连哈士奇和她初见时,也是发愣了个大约两秒钟。

      当然哈士奇是人,不是狗。

      只不过李娜娜认为他摔东西的时候,眉眼间的神态像极了那品种,所以就非要死皮赖脸的这样唤他。还一边跺脚踩着烟头,一边拍胸锤着波波,痛心疾首:
      “不喜欢?哈士奇也不便宜了!人活一世要知足,你怎么就不懂这道理?”
      哈士奇也痛心疾首:一切皆是孽缘,怎么就和这女人当了姐妹儿!

      其实哈士奇俗名伊万,取自那轻舟已过万重山的缥缈意境。圈里都亲切唤他“万万”的。
      痛心归痛心,末了,哈士奇还是对李娜娜这姐妹儿报之以同情,视之以怜悯了。
      嗨!可不是?坐GAY吧,自我介绍名NANA/LALA。
      所谓各有各的苦。= =

      ~

      那一年,俗俗的背叛与欺骗,俗俗的伤心与痛苦,李娜娜差点就死在了那场爱情旋涡里,爬不出来。
      后来的后来,空虚,麻木。原来事物都有既定的轨迹,连感情也不例外。
      多自然,多超然。
      游走在大大小小的GAY吧中,用酒精麻痹着自己,耍流氓一般表白着自己,最后恨不得心都掏出来给人家看个明白:
      “我是NANA/LALA!我恨那些喜欢女人的男人!来,姐姐和你们做哥们儿!”= =

      ~

      初次见哈士奇时,李娜娜已是蓝蓝酒吧老板的干妹妹。不因她流氓耍的好,只因那里的老板强哥,当年哈过她老哥。
      也算凑巧,当日哈士奇刚和墨宇吵了个天翻地覆,所以一怒之下甩出分手二字后,就怒气冲冲出现在了许久未现身的蓝蓝。
      于是在李娜娜的记忆里,当日的情形很难忘:

      远观那人,鲜红头发,高挑个儿。
      虽然上身着格子衫,下身着格子裤,整个儿一大格子,可是立在那儿,就TMD三个字:挺拉风。
      强哥招手,那人缓缓靠来。斜挎一软皮包,手插裤袋里,步子迈的不紧不慢。
      待其走近,却是——妈呀!
      强哥喝出了众人的心声:
      “搞什么搞?!砍人出去砍!别来砸老子场子!”
      唉,谁叫哈士奇当时的那张脸,是那么的臭呢?

      强哥做了引见后,大家就高高兴兴,饮酒,碰瓶子,喝了个天昏地暗。
      说来丢人,开始时,哈士奇奇特的口音还给了李娜娜一点点不切实际的虚荣幻想,以为结交了一海外GAY。
      当桌子上酒瓶快铺满时,哈士奇交待完了大致经历,口齿已有些不清。同样,大舌头了的李娜娜,迷迷糊糊间终于明白自己被耍了。因为,哈士奇的人生原来这么简短加简单啊:
      生于本国,长于本国。初中时暗恋过女孩子。大学时招蜂引蝶,最终却只成功吸引来一哥哥。循循善诱,重重感动,番番纠葛之下,从此坚定不移的踏上了GAY之路。毕业后心酸谋生,偿尽人生百态。今日和宇哥闹翻,伤心之余阴谋另寻感情,遂来到了蓝蓝。

      那日的酒钱,最终是哈士奇的宇哥跑来付的。
      再见面时,哈士奇靠在宇哥肩膀上,母性漫天,红着眼睛说:
      “LALA妹,你太狠了。真的太狠了。怎么能喝那么多?我宇哥挣钱容易么?就让你这样把票子往水里扔……”
      可是后来,哈士奇还是和宇哥分了。

      日日同李娜娜两个人在蓝蓝里醉生梦死。追忆着过去的同时,都盼望着新爱人的降临。于是某一天,蓝蓝里,一贫如洗的哈士奇对同样一贫如洗的李娜娜说:
      “LALA妹,咱同居吧。节约费用。”
      从此,李娜娜和哈士奇大张旗鼓的租了同一屋檐下,逢人就讲:我们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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