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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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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姗收到沈遥光指明当他的跟妆化妆师时,距离她答应“还人情”不过刚刚过去半个多小时。
齐米正在给大家划分跟妆小组工作,突然间听段景文说沈遥光指明何姗跟妆,齐米愣了半响,默默把目光往她那边移过去,显然何姗本人也没想到沈遥光怎么会忽然提这种要求,不过片刻,她马上就明白了,原来他刚刚说的“还人情,我来定。”是这个意思。
等何姗收拾了东西随着剧组一起出去外拍时,何姗才后知后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大坑里。
今天已经是节目开机的第二天,第一天沈遥光的学生丛姜莹没有来,早已赶不上摄制组交给其它导师的任务,这无端端多出来的几个小时工作量,就是为了后期剪辑进去第一天的镜头里。
今天的任务是给村子里的留守儿童演唱歌曲,节目组随机给导师们提供一种乐器,由导师带学生演唱完成表演,每个小组收到的乐器都会不一样,甚至还要按照地图上的指示,通关所有难题。
中午一点,气温已经有明显升高,相比较前两天,今天的太阳格外火辣,段景文知道沈遥光腿脚不便,一路撑着伞跟在身后,看他走的着急,附在他耳边提醒了一句:
“节目组是给你额外放宽了时间的,不需要那么赶。”
沈遥光依然面不改色的往山下走,淡淡回应了一句:“我不需要。”
何姗一直跟在剧组后面,听闻这话时抬起头看了一眼前方的那个人,这人的身子似乎在说完那句话之后站的更加笔直。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人从不把任何软弱露在外人面前。
常人能做的,他一样能做。
“哎哟。”
一行人刚刚从山上下去,一直跟在身后的丛姜莹突然叫了一声,何姗回过去时,她已经被助理搀扶起来,皱着眉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刚刚下山没看清楚,丛姜莹的八厘米高跟鞋卡在了泥土里,人崴了一脚。
助理把她的鞋子从泥土里拔出来擦干净递到她脚下,丛姜莹却一脸嫌弃的说了一句:
“沈老师,等一下我,我鞋子脏了,回去换一双鞋子。”
沈遥光停下来,径直走到她面前,先垂眸看了一眼他的鞋子,说道:
“不如你直接回去休息?”
早先和沈遥光打过交道的剧组人员都知道这人一向寡言,没想到和学生丛姜莹开口,却是这样一副严厉的做派。
早在来之前,丛姜莹就一直对沈遥光意见很大,现在看他连最基本的怜香惜玉都不会,丛姜莹没得到安慰,反倒是一开口就被沈遥光骂了一句,脸上的委屈表情演的惟妙惟肖,还没开始哭,便又听沈遥光问了一句:
“你下山之前我让你穿好走路的鞋子,没听见?”
何姗看两个人要在这小道上僵持不久,索性撑起了一把遮阳伞,往嘴里塞了一颗口香糖,递给秦应枫一颗,说道:
“小师侄,来,吹个泡泡。”
秦应枫心里记着丛姜莹对自家师父打的那一巴掌,解气还来不及,看丛姜莹低着头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欢呼,又听沈遥光问她:
“在这种泥巴地里穿八公分高跟鞋,个子倒是长了,智商怎么没长?”
噗——
何姗吹出来的泡泡因为沈遥光这句话炸开了,看沈遥光把目光落到自己这边来,她赶紧抬起手胡乱的把粘在嘴上的泡泡糖擦掉。
这人真是……
沈遥光看她好好的一张樱桃小嘴被泡泡糖染的乱七八糟,脑海里浮现十五六岁的小山河。他把目光收回来时,何姗分明看到这人眯着眼睛,微微抿了抿嘴唇。
并未责罚,仿佛不曾看到她吹出来的那个泡泡。
倒是丛姜莹,看何姗不顺眼,张口便把火气发来她这里:
“工作时间,吃什么泡泡糖?”
何姗马上把泡泡糖吐掉,倒也认错,赶紧从包里拿出化妆刷:
“丛小姐,我帮你补个妆。”
“走开,现在不需要。”
丛姜莹真是从未遇见那么能伸能缩的人,刚刚才化的妆,自然不用马上补,她把鞋子穿上,趾高气昂的走到了老前面。
看拍摄继续,何姗跟在身后,这才听到身后的人说八卦:
“我说为什么沈老师对丛姜莹那么凶呢,既然一开始就看不上沈老师,后面又进组是什么意思呢。”
原来,早在沈遥光成为这期节目最后一位嘉宾时,策划早就内定好了组员,靠关系进来的丛姜莹没能如愿分到大红歌手身边,发了大小姐脾气,当晚跑到电视台闹了一番:
“沈遥光是谁,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歌手。”
“我表姐说会给我安排一个好老师。”
她始终觉得沈遥光不过是歌红人不红的典型代表,也没有研究过他写的那些歌词,认为是节目组有意刁难。所以一开始她就提出生病不参加节目组拍摄的意思,这事情传到沈遥光耳朵里,自然是直接把丛姜莹这个学生拒绝了,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丛姜莹反悔,拜托导演和制作轮番上阵,这才把沈遥光说通,第二天就赶紧把丛姜莹送来:
“看来这沈先生真是个记仇的性子。”
何姗听的来了兴致,一边擦嘴巴上的泡泡糖,一边说:
“记仇?何止记仇,他心里可是有个小本本,一生气就要翻出来数落一番。”
何姗倒是半点也不觉得自己在对沈遥光传播不实言论,想当年,初三中考那一年,几乎是天天被这个人锁在房间里,桌子边就放着师父的戒尺,她一打瞌睡,他就敲桌子,被逼的急了,何姗就会从桌子上跳起来:
“你到底为什么不给我睡觉啊,我都说了我考不上高中!”
“去年三月九号,你一边哭一边和我保证会把数学成绩提到八十分以上,今年十月三号,我把你从酒吧里捉回来,罚抄了一百遍考高中的保证,你健忘了?”
她的保证,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后来考上高中,他要她请客吃麦当劳,沈遥光非但不愿意,还把他何年何月给她补课补了几个小时算进去,一共九百多的补课费,做法比她还抠。
院子里谁都叫她“抠门精”,明明小师叔才是最抠,最会算计那个人。
隔日一早,何姗不想和他问好,绕道走了一截路才看到那个人早就起来,一直在庭院里训练用拐杖走路,她看的心疼,本想装作没看到,刚刚拐了个弯就被她叫住:
“今天又要去哪里鬼混,还吃不吃汉堡包的?”
那个年代,这种东西都是奢侈品。
那是印象里沈遥光第一次杵着拐杖出门,不坐车,不坐轮椅,像个普通人一样投币上车下车。
后来走了一截路,何姗本想大大方方伸出一只手挽住他的胳膊,没想到这人手一甩,刻意和她保持了一段距离,不想要她的搀扶。
何姗看着他一个人往前走,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单薄的身影在熙熙攘攘的闹市区,像是一副定格的水彩画,何姗又气又急,落在了后面,吐槽了一句:
“什么别扭性子啊,帮你还不要?”
她那时还不懂怎么维护他的自尊,也不懂如何委婉,一个人低着头往前走,结果撞到了那人停下来的后背上,她捂着脑门抬起头来,面前的人不知何时停下了步伐,他伸出右手放到她面前,把目光落到了别处,不情愿的说了一句:
“快点牵,别等我反悔。”
何姗看着面前那双白净干净的男性手掌,脑子竟然在那一瞬间就短路了。
牵手?啊啊啊,这种约会的感觉,牵手的感觉,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