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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四十九章 雪(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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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酒歌
天公点首,天风气,
河水结冰,
为御寒,且生火,
大缸多兑蜜酒,
头枕舒服枕头。
莫要忧愁到心上,
满腹牢骚无益处!
美酒乃良药,
一醉消千愁!
单杠,双杠,云梯,障碍跑道,沙袋,木桩……
杠上体操、过云梯、障碍跑、蛙跳、变速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俯卧起落、跳绳,踢木桩,以及散打、搏击、擒拿术和格斗;收尾是易筋经和洗髓经,时间充裕的话,还会做韵律操……
李恒甚至在秀仁亭附近建了个篮球场,用皮筋做成的篮球,比起现代的篮球,它的弹力过强,但好在可以很快上手。
有家的感觉真好。
在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人很自由放松,想干啥干啥。
雪后天晴。
金色的阳光洒在纯白色的雪被上,被折射得格外清晰耀眼,但阳光的温度却好似被冰雪冷冻;人若想趁此取暖,那可真是大错特错。
在李恒的号召下,胤祥、李澈、牛一一、薛五英、张乐、李瑞东在扫篮球场上的雪。李卫也加入了扫雪队伍,只有病美人胤禛、胤礻我、胤祯、胤禄、胤礼一干皇子们,心安理得地袖手旁观。
“哎哟,我的十三爷!您不能,不能啊!”李卫大呼小叫,巴不得抢过胤祥的扫帚,被胤祥一再婉拒。
李恒撇嘴,到底是奴才,该有的反应都一样。主子也是人,主子扫雪怎么了?!但她也能理解深受奴化思想荼毒的李卫的此刻如坐针毡的心情。原谅她是瓶子座吧,字典里找不到“阶级观念”这四个字,对谁都一视同仁;比别的星座生人更容易打破外貌、性别、年龄、阶层、种族的重重限制,交到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李卫抱怨道,“静姝姑娘,我们为何非得扫雪不可?”再转头对着胤禛,“主子,您看,十三爷他……”
好家伙!胤祥本人都不介意,你委屈个啥劲?!
“老十三!”胤禛远远看着胤祥,眼神好像在责备说,你看你,堂堂大清朝的十三阿哥,像什么回事?
李恒挎下脸,这些个吃饱了撑着的皇子们,为什么非得跟来呢?他们真的就那么有闲?再说接下来的活动拉他们入伙,除了胤礻我和胤祯外,其他人又端架子嗤之以鼻。
春光外泄后,李恒一会真性情,一会又假兮兮地向主子们行礼道歉,如此大的落差雷倒了所有人,大家都评价她是“奇怪的丫头”。不过好在在西什库教堂见识过一次,有了抗雷性。——说就说呗,李恒不在乎。她知道自己一贯大咧咧,心思又太单纯,所以把柄越少留在别人手里越好。
她没把这和《骑驴》的故事联想在一起。人是社会化动物,永远活在别人挑剔的眼光里。就像故事中的那两父子与一头驴,单儿子骑不是(不孝),单老子骑也不是(不爱),两父子一起骑更不是(不敬牲畜);为了不再被路人指指点点,父子二人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抬驴!还美其名曰锻炼身体,最终却掉到了河里。一个人无论如何,都无法摆脱被人挑剔、留人话柄的命运。
胤禟不知是不是在朝中受了气,人家蜗睡在天然居又不是一天两天,犯得着到现在才飚吗?过后赌气说了含糊不清的话,甩袖走人;但意思李恒明白,就是给她放个假,玩够后记得回府。当时李恒很冲动地想问胤禟,是不是她一辈子都玩不够,就可以永远不回九阿哥府了?估计她话还来不及说完,不死也得掉层皮。
那两正太,年龄稍大的是狮子座的胤禄,十六阿哥,今年十岁;另一个叫胤礼,白羊座的十七阿哥,八岁。古人算虚岁,所以李恒自觉地按现代的纪年法给他们减了一岁。到底是皇子,小小年纪,人情世故却比她精明得多;尤其是胤禄,明明才十岁,却比她现在这十三岁的身体高出大半个头——这吃的什么,发育得也忒好了吧?明明女性第一次发育的时间比男性早的啊,打击!
篮球比赛即将开始,抽签决定,胤祥、李恒、牛一一组成的太平队,V.S由薛五英、张乐、李瑞东组成的天平队。
裁判员李澈一吹哨子,中圈的胤祥和薛五英同时起跳,重量级的薛五英打算用自己的身体倚开胤祥,但胤祥自小就进行强化锻炼的身体是不可能如此简单地让薛五英如愿的,他眼疾手快地把篮球拨向自己的场地。
攻守已定!
李恒拿到球,左右虚晃,闪开薛五英等的拦截,带球过人,起步!跨栏!
球,进了!
太平队2:0暂时领先天平队!
“耶!”李恒高兴得一蹦三丈,胤祥和牛一一也兴奋得蹦起来。
在天平队队员的相互配合下,杀得太平队哀鸿遍野。
局势呈一面倒的趋势。
球场外的皇子们再也坐不住了,连胤禄和胤礼也跃跃欲试,却拉不下脸来。李恒非常热情地招呼他们加入,并简单讲解了篮球规则。
除胤禛依旧老僧坐定外,其他皇子呼啦啦一大片全加入战局。整个赛场充满了欢乐放肆的笑声。
皇子们和工人们虽然技术粗糙,但他们毕竟是长期频繁进行体力活动的男人,体力、耐力、持续力和爆发力都在李恒之上,何况随着比赛渐入佳境,他们也或多或少地培养出了球感;再加上他们的身材普遍比李恒高大得多,有着绝对的制空权,所以李恒也没占多少便宜。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有靠团队合作,以及自己过硬的技术,灵巧的动作,出其不意地攻势制胜。
——比赛开始呈白热化,比赛结果扑朔迷离。
终于有机会重温久违的篮球,只有全力以赴,才不至于丢二十一世纪人的脸面。
李恒的热血沸腾了。
“感情好啊,一口闷哪;感情浅啊,来一半儿哪……”
“哥俩好啊,好就来啊,好兄弟!……”
……
“哈哈哈哈,你输了!喝!”
“喝!”
“喝就喝,谁怕谁?”
……
比赛胜负已无关紧要,尽兴地打完篮球,天色已暗,胤禛先送胤禄和胤礼回宫。
剩下的纷纷回家洗过热水澡后,聚集在城里的阳胜坊,打火锅,喝酒划拳的好不热闹。
酒兴所致,李恒吟了首阿尔凯奥斯的《进酒歌》,胤礻我听得困惑,胤祥大为赞赏,胤祯则大呼过瘾,胤禄和胤礼则满头问号,文化程度不高的工人们全听懂了,大声嚷嚷着恒弟才华横溢,并强烈要求她再来一首。
“我来我来!”趁着酒兴牛一一大着舌头抢过话茬,“东村的张狗告诉村长,张寡妇右边儿的大腿上有颗痣,村长不信,他们就赌20吊钱。结果第二天大清早,村长找到张狗,把20吊钱给了他。”
哄笑一片。
皇子们立即变了脸色,不等他们尴尬完,李恒就不假思索道:“这种程度的荤段子算什么!爷问你们,两条腿的中间是啥?先说好,话不许带脏!”言语之间大有横扫千军的气势。
李恒的话刚落音,猥琐的嘘声与笑声更甚,但这个问题难倒了大家;当李恒公布答案的时候,屋里简直炸开了锅。
清冷的月高悬。
薄如蚕纱的月光融入夜幕,夜幕下纯白的积雪,反射着奇丽的光辉。
李恒发觉自己喜欢上了雪天,缘于她喜欢和一大群朋友们闲时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的日子。
此时的她忘记了年代,忘记了身份,忘记了诸多烦恼,半敞开心扉地高谈阔论。只是她不知道,有几双眼睛依旧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给她的言谈举止、人格秉性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