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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个学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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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总一来监狱探监的时候,陆振南正伏在劣质的木桌上,就着昏暗的灯光从容落笔。他书法极好,力透纸背,笔走龙蛇,却在听到狱警通知他有人探视时,枯瘦的手指一抖,毁了整卷字帖。
隔着玻璃,坐在对面的少年和他曾经的眉眼别无二致。
只是他眼中透着彻骨的冷漠。
“你妈呢?”陆振南目光一瞬不动地盯着他。
陆总一沉默着没有回答,眼前这个曾如高山般雄伟巍峨的男人,此刻眸中再无往日光辉,他脸颊消瘦,表情死寂阴沉,像极了摇摇欲坠的枯木。
他垂下眼,轻声道:“谢明采自首了。”
陆振南呼吸一滞,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陆总一:“明伊呢?明伊去哪里了?”
他双目通红,恨不得逼到陆总一面前,同时大脑也迅速地运转着,他出事前已经将一切都安排好,就算谢明采不念姐妹亲情,也会为了钱财保护好她们母子才是,为何她会突然自首?
他瞪着陆总一,等待着他的回答。
陆总一仍然面无表情,他眼也没眨地说:“她死了。”
陆振南瞬间站起来,情绪激动:“那她肚子里的孩子呢?!”
身后的狱警见他疯狂的动作,立刻上前将他制住,警告他不许再违反探监规定。
陆振南却仍不管不顾,嘶吼着,声音里满是痛楚:“告诉我!孩子呢!”
陆总一抿紧唇,眼底一片漠然。他本想告诉他孩子早已死在国外,但看到陆振南神情激愤,眼眶通红的模样,却还是存了几分不忍。
“还活着。”他冷漠地回答,声音很轻,似乎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你的财产,已经如数交给国家。”
“我今天来,只是通知你一声,以后也不会来看你了。”
听到孩子还活着的消息,陆振南蓦地放松下来,他拭去眼角的水泽,深吸一口气,酝酿道:“是儿子,还是女儿?”
陆总一这回却没答。
他缓缓起身。
陆振南赶紧叫住他,神色慌张。
“你别走!我承认,这一年多以来我无暇管你……”
他还没说完,陆总一就冷着脸打断:“别费劲了,是不是还希望我抱着你痛哭流涕?那种感人至深的父子情,我早就不需要了。”
“从你抛弃我妈那刻起,我就再也没有父亲了。”
陆振南怔怔瞧着面前的少年,他长高了许多,也陌生了许多。他一直以为陆总一天性如此,就算他和李葭离婚,对他们的父子关系总归没有太大的影响。
他是从小就被他养在身边长大的。
尽管他心里怨恨他,但他知道,他们之间的父子亲情永远不会变。
“儿子,阿一……”
“别这样叫我。”
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厌恶。
陆总一转身,闭上眼睛。脑海中倏尔闪过小时候他骑在陆振南肩上的画面,他两手拿着小汽车,陆振南带他去小区附近的公园里玩耍。
逢人便要夸一夸自己儿子长得好看,将来定要祸害许多小姑娘。
“就算……”
身后突然传来陆振南疲惫的声音,陆总一前行的脚步顿住。
陆振南深吸一口气,带着些试探:“就算你恨透我,但明伊的孩子总归和你血脉相连……”
“你不能不管他。”
如果说一开始的口气是小心翼翼,那么最后一句话,则是带着强势和命令。
陆总一眼中的温度彻底消失。
刚才浮现在脑海中的画面统统变成陆振南和谢明采当初被捉奸的场景。
至此,他心中曾经高大如神明一样的父亲彻底死去。
见少年沉默着头也不回地离开,陆振南急了:“他还那么小……他是无辜的,你恨我但不要恨他,他以后如果有需要你帮衬的,你这个做哥哥的可一定要撑他啊!阿一!”
最后一声呼唤,随着轻风飘散而去。
陆总一加快了步伐。
少年的背影很快就消失无踪,陆振南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
空空荡荡,像被人用刀子在胸腔里划了一个破洞,鲜血汩汩流出。
还来不及感叹几分,狱警就押着他出去,他双手戴着镣铐,整个人颓靡不堪,哪还有当初的半点俊逸风采。
事到如今,他活着竟不如一条狗。
陆振南坐在狭小的铁窗前,再次提起手中那支笔,闭上眼睛,无力地枯坐着。
他忍不住想起了和李葭的过往。
那时他和陆总一一样,也是十七八岁的年纪。
温柔美丽的校花看上家境贫寒的穷小子,童话里才会出现的桥段发生在了他身上。
彼时的陆振南仗着自己有几分天赋,恃才傲物,目空一切,对李葭的青眼有加自然是不屑一顾。
他的目光远比她短浅的见识深邃许多,区区情爱又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眼。
直到某次他在食堂吃咸菜拌饭被她撞个正着,少年薄弱的自尊在那一刻轰然倒塌。
什么狗屁的“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他只能“穷则独善其身”。
他不想她看到自己狼狈颓丧、捉襟见肘的模样。
他终究没有伟人的胸怀,身处陋室依然面不改色,他恨自己的出身,恨自己的贫穷,更恨自己的无用。
她很美丽。之前他的拒绝,他的冷漠,不过是节节败退前的负隅顽抗。
他的心早就陷落在她的温柔里了。可是他的自尊却没办法让她跟着自己过一贫如洗的苦日子。
她会是一个好妻子,能得到她是他一生最好的运气。但她终究不会是他的妻子。
那天起,陆振南就不再和她讲过一句话。直到高考前夕,他因家事匆匆赶回乡下,才知身体一向硬朗的父亲已是油尽灯枯。
他早年丧母,家中一应事务都由老实巴交的父亲操持,父子二人说不上多亲近,但总归是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也曾盼望自己出人头地之时能够衣锦还乡,让父亲那张铺满皱纹的脸上绽放笑容。
可惜他等不到那一天了。
劳累一生,操持一生的老父溘然长逝,也许是天意弄人,等他处理好父亲的身后事,高考已经过去了三天。
自此,他彻底一蹶不振,从前种种伟大的憧憬也没能有实现的那一天。
又过了几天,简陋寒酸的村舍里突然来了贵客。
李葭站在他面前,还是那样亭亭玉立,她穿着素净的衣服,面色戚然,向他说了声“节哀”。
他咬牙切齿地要将她赶走,这次却没能成功。
她换上了粗布麻衣,借住到村长家里,每天厚着脸皮到他家来帮他洗衣做饭。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在这偏僻的山村里,种种不便之下,硬是挺了下来。
陆振南觉得很烦躁,几次三番要赶她走,她却依然厚着脸皮打算长住,一住就是几个月。
寒来暑往,山里的冬天冷得刺骨,李葭的手每天在井水里泡着,陆振南总能看见她冻得通红的手指在自己眼前晃。
更烦躁了。
最后他终究熬不过她,向她举手投降。就算粗茶淡饭,他也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结婚那日,陆振南当着满堂宾客,牵着她的手,郑重地承诺。
后来他放弃了继续学习。学校的教授也曾来找他,说愿意资助他出国深造,他却婉言谢绝。
他举家迁往圳市下海经商,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时光荏苒,年复一年过去,他们有了自己第一套房子,曾经粗陋的茅舍终于成为过去。
他们还有了陆总一。
陆总一的天分不输自己,陆振南很欣慰,在他极小的时候就给他买了相关书籍,每晚当故事一样念给他听。
曾经遥不可及的梦想终于有了寄托,有了实现的可能。
陆总一渐渐长大,虽然个性古怪,不喜多言,但在学习上他从未让自己失望。他决定搬到淮市,给陆总一最好的教育。
淮市龙蛇混杂,陆振南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在此立足,之后事业节节攀升,没有人再记得,他曾经只是一个吃咸菜的贫家子。
在传媒和大众心里,他是那个长相英俊,家庭美满的集团大佬。
得到这一切并非一日之功,他也曾记得当初李葭跟着他南征北战、四处游走的辛苦,只是当日子愈发安逸,他好像就再也想不起来那个曾穿着粗布麻衣,笑着站在山水间的姑娘了。
他开始厌烦回家,开始无休无止地在外应酬,开始习惯年轻人用的社交网络,这样让他觉得自己这辈子还有很长的路。
而看见李葭,他就能想象出自己垂垂老矣的后半生。
他的助理换成了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皮肤白皙,脸蛋稚嫩,就连在他进去时,也是那样楚楚动人,而不像与李葭在一起时那般例行公事。
他知道自己中毒了,而这毒,早晚会被李葭发现。终于,那天,李葭带着陆总一撞破了他,他狼狈地从谢明采身上起来,他看到李葭眼中的光迅速暗淡下去,似乎再也不会亮起来。
于是离婚,财产分割,李葭和他一起创业,陪他捱过了最艰难的日子,他给了她自己三分之一的资产,但他却没办法再看见她那张让他疲倦和麻木的脸。
他终究忘记了自己当年的承诺。
算了,忘了就忘了吧,他对她没了感情,再勉强也是徒然。
后来他娶了谢明采,再后来,他不小心和她的妹妹发生了关系。
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头就难再收尾,他尝过了其中销魂滋味,又怎么肯只拥有一个女人。年轻的胴体能给他无限想象,想象自己还是那个风姿卓越的少年,想象自己还有实现梦想的可能。
只是他没想到,随着自己的堕落,他的集团也摇摇欲坠地走向了衰亡,摧枯拉朽一般。
陆振南突然有些后悔,如果自己当初能够经受住谢明采的诱惑,他的结局是否就能改写?
又或者,当李葭失望地看着他时,他愿意耐心向她解释并且保证再也不犯,是否就能挽回她?
可许多事情,早已如一团麻线纠葛不清。他终究是个失败者,即便再后悔,也只能在这阴暗的牢狱中,了此残生。
“小葭,等以后有了钱,我一定给你买个海景房,再修个落地窗,你早上起来拉开窗帘就能看到大海。”
“别做梦了,还是先等我给你生个宝宝。”
“……”
“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
…
海景房后来买了吗?
没有。
他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