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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光辉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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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冰冷的政治中心后,遥歌阑忽然有了进入人情社会的微妙喜悦。
客车跟着救护车进了军医院后,芳姐冲出去护送队长进去治疗,剩下的人在车上漫无目的,只能休息。个别受伤的,跟着进去检查一番。
等待了半个小时后,队长再次被抬出来,依旧上了救护车,芳姐站在救护车下朝司机打了手势,示意他继续跟车。
绕过密布的市区小巷,一座冰淇淋顶般的乳白建筑出现在眼前,这种新奇的造型在光辉城闻所未闻。
“那就是珈蓝塔。”贺雀说。
到了地方,依旧是把队长抬进去检查,遥歌阑下了车,仔细观察眼前这座建筑。
珈蓝塔的一层涂成天蓝色,二层涂成浅蓝色,越往上颜色越淡,从远处看,仿佛一大团从天边飘来的软乎乎的云。
“过来!”
贺雀朝他招手,带他走到珈蓝塔门口,被门卫拦下,在门卫室出示证件后登记个人信息,进门后扫描全身。没见过的电子设备对着遥歌阑,他有些紧张,不过转头看到贺雀并不在意,也就没有挣扎。
机器对着他全身上下扫描完毕,门卫从他后腰取走小刀后放行。
贺雀率先走过去后回头看他:“感觉怎么样?”
“他下手很重,”遥歌阑把衣领敞开一点,缓解不适感,“刚才他两只手环过来,感觉跟勒着我一样。”
“毕竟现在衣服穿得厚,为了避免带进小违禁品,下手重一点很正常。”
贺雀摆摆手,“跟我来这边。”
“我们要去哪儿?”遥歌阑忍不住问。
周围的一切都太陌生了,要不是和贺雀相处过一段时间,他都怀疑对方要把他送进某种违规实验室,当成小白鼠。
“我要带你做个基因检测。”
“基因检测?”
“对,我观察过,你的身体很有意思,不像其他未经改造的地下城居民出现了各种缺陷,不,应该说你身上不止出现了缺陷,还变异出现了优势基因,通过基因检测可以确定一下你的身体情况……”
他叨叨絮絮一堆,遥歌阑没听太懂,只明白一点,他的身体似乎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他放慢了两步。
玻璃门后,实验室里透出淡蓝色的光,戴着口罩、穿着白大褂的身影来回走动,从他们仅能露出来的眼睛无法获知任何信息。
贺雀回头看他,“别紧张,只需要做个扫描记录你的显性特征,然后采集你的血样分析基因成分,不会花多少时间,也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损伤。”
“好。”
遥歌阑还是同意了。
他跟着研究员的指引上了扫描台,随后采血。有贺雀带着,结果一会儿就出来了。
但报告单他也看不懂,只能听贺雀和那名研究员交谈。
大部分是那个陌生的研究员在嘀咕。
“这种改造基因比较常见,表现出良好的一面……这种就属于变异了,而且是往好的方向变异的,这样他就有类似棕熊的身体素质,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猛兽……还有这些……得拿去核对才能确认……”
“最不可思议的是各种杂交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很好,要是能多取点血样研究一下,说不定能优化人类未来的基因方向……”
朴素的黑框眼镜后长着一张娃娃脸,乌黑的双眼闪着精光,大概是不需要上手术台,他没有戴手套,微凉的手直接在遥歌阑后背捏来捏去。
遥歌阑不由自主后仰,肌肉紧绷。
地下城的人从出生起就没测过基因,对于基因什么的丝毫不了解,也不可能对后代做基因筛选,所以没听说过人类身上也会进行基因编辑。
“这是我老乡,不可能给你当小白鼠。我就是顺便看看他基因图谱而已,现在看完了,我带他回去了。”
贺雀拍拍那人的肩膀,指了指门外,“小遥,走了。”
那人没注意他的小动作,友好地拉住遥歌阑的手,客气地朝他笑了笑,说:“如果你以后有需要,可以来珈蓝塔找我,我按一百毫升血液五千元出价。哦,我叫孙竹荣。”
“你快放手吧!”贺雀没好气地说,“还不看看门口这是谁?”
“哼,又背着我……”
遥歌阑循声看去,有个同样穿白大褂抱着胳膊走进来,状似生气,孙竹荣连忙好声好气同他道歉。
他小声问贺雀:“这是?”
贺雀促狭地看了他一眼,朝他招手,带着他往外走。
“这是竹荣的男友甘城,有洁癖,爱吃醋,向来不喜欢他和别人拉拉扯扯。不过竹荣又不介意这种肢体接触,偶尔他不在,就放松些。后来甘城发现了,时不时就来查岗。”
比起这点,遥歌阑惊讶的是另一件事,甚至说出口都脸色发红:
“两个男性……也能在一起吗?”
“咦?”
贺雀大吃一惊,连脚步都停了,侧过身盯着他。
“这个、那个、我以为……”他眼珠乱转,勉强组织好一个尴尬的笑容,“没什么,原来你没接触过这种啊,哈哈,那你怎么看待他们?”
遥歌阑很想说他这会儿笑得像个猥琐大叔,不过最终没有说出口,而是顺着他的话想了想:“有点新奇,但也不算很奇怪,他们自己喜欢就行。”
贺雀把话题拉到其他事上,一直到回程都没再提过这件事。遥歌阑老感觉他鬼鬼祟祟的,但没多想。
回到光辉城后,他立即投入到繁忙的学习中,加班加点学习这学期错过的内容。
一晃几个月过去,绿树成荫,沙漠中的绿洲也向外扩张了一些,到了一年级期末考时期。
光辉城在学业水平测试方面也有一套完整的方法,能在确保大部分人都过关的情况下发挥各自的强项,通过实战确定成绩。
详细来说,期末考分文科和工科,所选方向为机械的全部学生必须参加工科期末考,通过组建人数六到八人的小组,明确分工,前往外城参加夺旗比赛,按照队伍表现排名,再按照内部贡献给分。
按照学长学姐的说法,期末考只要保证队伍所有人不掉队、保留足够资源活到最后就可以获得七十多分,除此之外夺旗数量越多,排名越高,成绩越高。
组队活动在大学里很常见,其他队伍都很快找好队员,多半是舍友和关系亲密的朋友。剩下的人则被老师安排在一队。
最后一共组成十支队伍,基本都是八人一组,这样在对抗时有人数优势。
遥歌阑加入了D组。
这不是老师的强制安排,而是其他看不惯“少爷”做派的同学,领略到他的实力后特地过来邀请他加入的。
这个小团体的轴心是陆乘风和陆沧澜,一对龙凤胎,家里同样从政,不同的是,他们家是中立派,每次开大会提到地下城的权益,老爷子就会精准睡觉,至于真睡还是假睡,谁也不知道。
比起陆乘风这个吊儿郎当的哥哥,霸道但护短陆沧澜才是最核心的存在。
班上有人尊称她为“大小姐”。
出发前八人在校车起始点集合,遥歌阑远远就听见陆沧澜一边给队友发卫星定位电话,一边谈论大家擅长的方向,她眼尖瞧见遥歌阑来了,同样递给他一个。
平心而论,陆大小姐绝对属于校花那一级别,遥歌阑也是头一次注意到,精心打理的黑长直发动起来原来真的像瀑布一样光亮。
她皮肤状态很好,手臂白得能看出淡青色的血管。
在她背后,陆乘风正为她举伞,把她遮得严严实实,自己则大半暴露在太阳下。
再看其他同学,显然已经被大小姐迷得死死的,把大小姐围在中间。
“人都到期了。”陆沧澜扫视一圈,“听我说,我是这次的小组长,也是我组建的队伍,不过我了解到所有人的学习经历后,认为我不是最适合指挥的人。遥歌阑同学之前有跟队实习的经验,这次考试的难度应该能应付。”
遥歌阑没想到她会突然推荐自己。
面对陆沧澜肯定的眼神,他第一反应是准备拒绝,不过他比从前圆滑了,张开嘴,话变成了:“谢谢你推荐我,不过我之前没有带队的经验,也不了解其他同学,可能还是你来指挥更合适,我提供建议就行。”
“好,那就还是我当组长,遥歌阑当副组长。钟雨,你个子大身体强壮,队伍里最大的装备就交给你负责了。”
她三两句便决定了队伍的结构,没有人提出异议,包括陆乘风。
他习惯了跟随妹妹,很自然且很狗腿地一直帮她打着伞,直到她踏上鹅黄色校车。
遥歌阑后来坐过几次才知道,即使是同一个学校的校车也有不同,往返接送地下城的校车是最破旧的,平时用的都是新款,而且经常清洗。
校车依旧接连开往城外,这条路他也基本熟悉了。不久,另外两所大学的校车跟在后面,朝同一个方向前进。
刚到地方,司机立即催促所有人下车,穿好装备,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这一点所有人来之前都听老师说过。
在城外完成期末考试有风险。
即使学院圈定了范围,安排老师和军队的人保护学生,遇到自然灾害时也不一定能立刻把人救回来。
不过严苛的校长执意要让学生体验城外生活,而且这样确实有利于筛选人才,其他两个学院才会跟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