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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敲门 ...

  •   “学姐早上好。”我热情地打着招呼。

      之前她叫我出去吃饭时,我还因为不好意思而拒绝,而现在我已经能够较为自然地主动跟她见面。

      她礼貌地回了一声早上好,目光停留在了我手中的早餐上。

      我强装镇定,随意地说着精心编织的谎言:“买早餐的时候突然想起学姐你昨天说今天要兼职,便发消息问了你一下,得知你要去,所以就再买了一份早餐给你。”

      只有像这样直接说出来,再搭配合理的说辞,就不会让她容易往那一方面想。她只会觉得我不过是一个比较热心的人,会顺路帮朋友带早餐。

      只要我把自己说得都信了,那么她应该就看不出来。

      “你们宿舍开门这么早啊。”她感慨了一句。

      什么,还是让她看出来了吗,不可以!

      我继续堵住漏洞,点点头说:“嗯,今天宿管阿姨起得早,看我们人多,还有人着急赶车,就提前十分钟放我们出来了,上次都还是六点半准时开门。”

      今天国庆节放假,早开门的理由完全合理。

      我还是准备得太全面。果然,喜欢一个人是完善自己最大的动力和老师。

      “学姐,你想吃哪一份?”

      我双手举起来展示两份不同的早餐,“粥是皮蛋瘦肉粥和黑米粥,还有小笼包和蛋黄烧卖。”

      这一回她没有再跟我客气推辞,是不是说明我在她心里已经没有那么见外了,不过她还是说:“太多了,当作早餐根本吃不完,上次的手抓饼我甚至还留到中午才吃完,我就要一份粥吧。”

      我都已经买了,我一个人更加吃不完。我还要去车站买票,总不能一直拿在手里吧,而且放凉了我还没有条件可以加热。

      也许是听我说得有道理,她只好说:“那你先选你喜欢吃的,剩下的那一份再给我。”

      我当然不会把选剩下的再给她,肯定要给她最好的或者让她最先选择,但倘若我这样坚持会露出破绽,于是我选择将黑米粥和蛋黄烧卖递给她,“上次吃的是皮蛋瘦肉粥,那这次换个口味吧,鸡蛋营养应该也要比小笼包好一些,不过我更喜欢吃肉。”

      差点就说漏嘴了,还好我后面加了一句自己的喜好,不然会让她心生怀疑。

      她停下脚步,从我手中接过早餐,笑着说:“那就谢谢学弟,又欠你一顿饭了。”

      我摆了摆手,客气地说不过一两顿早餐而已,花不了几个钱。实际上心里高兴不已,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让她一直记得我,这样我就会有更多的机会与她见面,慢慢地,在她的心里占据一个位置,然后份量不断增加。

      秋分过后,天气确实有了一些凉意,特别是早晚这个时间段,体感尤为明显。

      翻墙前我就觉得有点冷,回寝室拿了一件长袖衬衫穿上。反观她,还是穿着一件短袖,身体素质实在有点好。

      我不像她可以将早餐带到店里加热,我打算直接开吃。

      虽说路上吃东西是有些不雅观,而且还是在喜欢的人面前,多少有点形象会受损。但早餐一凉就不好吃了,现在路上也没什么人,秉着美食同样不可辜负的原则,我细嚼慢咽,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优雅一些。

      可能是看见我张嘴吃了起来,有人作陪,她也选择用吸管一点点地喝着粥。两个人用不同的方式吃着早餐,何尝不是一种浪漫的温馨呢。

      “之前一直在食堂或者小卖部买早餐吃,原来商业街的皮蛋瘦肉粥这么好吃啊。”我感慨了一句。

      她点了点头,将口中的粥咽下去,然后才说:“上课不赶时间的时候,我就会到那儿去买早餐,他们家的粥确实好吃,种类也多。”

      阴差阳错之下,我竟然还买对了她喜欢的早餐,这老天爷能处,他是真帮我啊。

      “那他们家的粥,学姐你全都吃过了吗?”

      我那天看到店里菜单陈列粥的种类,就产生了后面有时间挨个尝尝的打算。

      “也没有,像什么牛肉粥,好像是番茄牛肉粥,还有猪肝粥,看名字我就没有点,不太喜欢吃,其他的我觉得都可以,其中皮蛋瘦肉粥和虾粥我觉得很好吃,还有个燕麦牛奶粥也不错。”

      我能从她说话的语气中听出她对这家店的喜爱,于是默默记下了她对于粥的喜好,下次就给她买虾粥和燕麦牛奶粥。

      “那我岂不是把学姐你喜欢的皮蛋瘦肉粥给抢走了。”我还想着说给她换个口味呢,反倒是把事情给做岔了。

      她连忙说:“怎么能说是抢呢,本来就都是你买的,况且你说得对,这次换个口味,黑米粥我觉得也挺好吃的。”

      不知道她是因为安慰我说的这番话,还是真实所想,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在了解到她的喜好之后,下一次我一定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哈秋~

      正好有一阵风吹过,她下意识将左手抱至胸前,手掌摩挲着袖口露出来的右手臂膀。

      刚才我还感慨她身体好,只穿着一件短袖呢,结果这会儿就打喷嚏了,看她的样子,应该也是感觉到冷了。

      我很想直接把自己身上的长袖衬衫脱下来给她,就像偶像剧里的浪漫场景,女主角就在这一刻感受到男主对她的喜欢。

      但现实给了我狠狠一击,我不高不帅,身上也没有散发荷尔蒙气息的冷香,甚至我还觉得她会嫌弃我的衣服。毕竟男主角将自己的外套披在女主身上是让喜欢变得具象化,倘若我也学着做了,只会是油腻,且没有分寸。

      所以我什么都没说,什么也都没有做。

      几秒后又有一阵风掠过,纵然是已经穿了一件长袖衬衫的我都还是感觉到一股凉意,更不必说是她了。

      之前还走在学校里的时候,建筑物多,抵挡住了风,现在走到宽阔的马路边上,一点遮挡没有,风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吹得路边上的行道树飒飒作响。

      我实在担心她被吹感冒,也顾不上那么多,鼓起勇气对她说:“学姐,是不是有点冷啊?我把衬衫给你穿吧。”

      我没有选择直接脱下来给她披上,我们之间的关系还远达不到那种程度。只会让她觉得突兀,显得我目的性明显,跟表白无异,那样的话,我和她的关系会变得糟糕。

      果然,她没有一点迟疑地摇了摇头,说:“不用,我感觉还好,而且也快到店里了。”

      尽管早已猜到大概率是这个结果,心里还是生出了一抹失望。

      如果她有喜欢我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推辞才对,或者表现出一点犹豫。毕竟被喜欢的人关心,应该心里很高兴才对。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换作是我,也有可能不会。因为一旦接受了,那么我就会被冷风吹,如果真的喜欢对方,当发生两个人都需要的东西只有一件的情况时,应该会互相谦让给对方。

      因为喜欢和爱永远将对方放在第一位。

      我没有再劝说让她接受,不敢表现得太明显,展现一般朋友的绅士风度即可。毕竟女生穿着一位男生的衣服,怎么看都有些暧昧。

      为了让刚才那个尴尬的话题翻篇,我说:“秋天的感觉越来越浓了,树叶都掉了好多,早晚也明显冷了许多。学姐你还是多注意一些,多带件衣服,别着凉了,这个季节最容易感冒。”

      她点了下头,感慨地说:“上周六气温都还有点热,不过才几天时间而已就已经有了凉意,出门前在寝室都还没觉得。看来是在成都待习惯了,不像在新疆,昼夜温差大得根本不会忘记增添衣服。”

      “那记得国庆出去玩的时候带件外套。”我提醒了一句。

      她嗯了一声,然后问我:“你国庆打算怎么玩?”

      我差点就脱口说了回家待着,好在那一瞬间反应了过来,回答说:“看看等会买得到票不,买得到就回家,可能要和高中同学聚一下,买不到就再跟室友们商量一下怎么过。”

      “离家近就是好啊,想回就回,不像我,要寒暑假才能回家。”

      我安慰她说:“没事的,学姐,在学校也挺好的,可以学习知识,时间自由,也有同学和室友们陪着。”

      我也可以陪你。

      其实我不是特别想回家,毕竟之前在家里和爸妈待的时间太长了,早就想脱离他们,在外面自由安排自己的生活。现在终于如愿,还没有过足瘾,要不是之前已经说好了,还真不太想回去。

      如果她不出去玩,而是选择留在学校的话,我肯定不会回去。

      不过回去也行,拉着老妈去逛街,可以白嫖一身新衣服。

      高中的时候,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大家也都穿着清一色的校服。上了大学后,尤其还遇上自己喜欢的人,就会开始逐渐注意起自己的外在形象。

      人靠衣裳马靠鞍,外貌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喜欢的敲门砖。

      就像我第一次遇见她一样。

      但很遗憾的是,好像我没能敲开她喜欢的那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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