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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那个雨天(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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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妃曾经学着像陈雯雯她们去读《情人》,但她依旧没有读出什么凄美的叹惋。她的感性基因也许有,又或者搭错了,对于文字她的粗神经实在无感,但对于图像,以及发音,这些更直观的东西更能触发她的情绪。
就像原始人和火种一样。路明妃是这样理解的。人类依旧保留着一些远古时期的习性,对于危险和未知的直觉, 以及对于最直观事物的判断。眼睛看到的,耳朵听见的,也许都不是值得信任的,但这些所带来直觉却是可信的。
于是路明妃放弃了读完《情人》,她选择看完情人的电影版。她喜欢看梁家辉抽烟的样子,那个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光。这个时候的人大约是最性感的。
她还记得那个镜头。
男人坐在汽车里,衔着一根烟,静静点燃。他的手指夹过烟,于是朦朦胧胧的烟气从他的嘴巴里吐出,一张轻纱笼在他的面庞上,比女人的手指还要柔软。
烟气里的眼睛显得更迷人了。为什么人们会痴迷于蒙娜丽莎是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那个女人都在对自己笑么也许是,还有一部分,却是因为神秘。
达·芬奇喜欢在自己的画里添加朦胧的光晕般的色泽,忽而远,忽而近的感觉。柔和,朦胧,圆润,柔和。
因而蒙着烟的眼睛总是最性感的。
雨水淅淅沥沥泼洒在路明妃的肩膀上,她的双肩包被顶托在头顶,她那双白色匡威带起一串波涛。风合着雨击打在她的前额,可以清晰地听见“啪嗒”声,然后就是一片湿漉漉的触感。
柳淼淼那辆宝马S-500消失在雨里,车灯很亮,透明的雨丝被光打出清晰的轮廓。那种清晰,和她额头上的雨水声是一样的。
路明妃不是什么伤春悲秋的人,她盯了两秒,扭头就跑。
老唐喜欢在□□上调侃,[路明妃,你简直不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不能好好逛街泡咖,看电影么或者换身漂亮的新衣裳,去咖啡厅的钢琴上秀一手。]
[老大,你饶了我吧。我这手速,打打星际还行,钢琴我上就是糟蹋艺术。]
[我只是打个比方。你难道就不能有点娇羞有点情趣么]
路明妃默默发出了邀战请求。
[我靠! 你够了啊 路明妃我这是在认认真真开导你,看我真诚的眼神。老哥我是过来人,这不,拯救失足少女么]
[失足你妹。]
[好了好了,我妹失足,我妹失足。可是我的确没有妹妹啊。]
路明妃奔到自己房间,麻利地换下湿衣服。她打开电脑,正要打开星际。她忽然想起老唐。
老唐的头像是灰的。
也是,老唐在美国,也是有时差的。
但她还是敲了一句话过去。
[老唐,我被人甩了。]
消息框里没动静。老唐不在。路明妃翻着自己的联系人名单,发现她几乎没有和别人说过三句话以上,当然,除开那个被“夕阳的刻痕”骗得团团转的表弟。
路明妃把这些暂时忘记,去切了两盘星际。她的肚子却忽然饿了,很直白地感到了饥饿。她忘了做饭。还有一块豆腐冻在冰箱里,厨房里还有一包水灵灵的小白菜。
婶婶和叔叔带着路鸣泽去听古典音乐会去了,说是陶冶情操。一群人老早就吃过饭走了,她连面都没见着。他们大抵还会去看看电影,逛逛街。就像老唐说的一样。
[路明妃 ]
小企鹅开始闪动起来,发出滴滴声。老唐上线了。
他大抵是被路明妃这突然要死不活的样子给吓着了。开始苦口婆心地吧啦吧啦起来,不,是开导起来。
[你别想不开啊,人生还长着呢! 放弃了一颗歪脖子树,还有一大片森林在等着你。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渣男什么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老唐顾不得手边的泡面,斟酌一下用词,噼里啪啦敲了一串字过去。他觉得自己说的简直是教科书式的鸡汤,不禁想想路明妃那受伤的小心肝被自己这一番肺腑之言打动,恨不得两肋插刀的情形。
但路明妃想打他。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老唐就已经脑补出了一部五十万字的狗血校园三角恋情。该说这哥们是个人才么
[不,我被我闺蜜甩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那个雨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