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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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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只怪我们衣服没穿对,伴随着雷鸣般的笑声,刘浪从后头赶上,左右开弓,就势拎起我们的衣领,将我们当成两个烙饼,再次贴到一块。
这个角度,我刚好能看到梦中情人的笑容僵在脸上,目光闪躲,长长的睫毛扇了两次,犹如不堪重负,低低垂下,在眼下的黑影里沉寂,如枯死的蝶。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心头发冷。
迟钝如我,竟然现在才知晓他那句话的涵义。拜过天涯所赐,也怪自己没本事,我在晴和大学也算臭名昭著,他应该不是没有注意到我,所以才能第一次见面就表现得如此熟稔。
然而,他是步步为营,算无遗策之人,能有今天全靠自己一人玩命地拼,即使对我有点意思,别说不会来追,连蛛丝马迹都不可能为人所知。面对刘浪这种强劲对手,再有什么苗头都会被他掐死在摇篮里。
其实,我很期待你的电话,很期待你来追。我听到心中有人在低低呼唤,下意识将脸藏在欢欢瘦弱的胸膛,让眼睛的热气水气散开。
艺术家的神经都是头发做的,纤细敏感,欢欢感受到我的哀伤,笨拙而执着地在我背上拍来拍去,一会又摸摸我的大辫子,啧啧赞叹,赞得我的无名之火熊熊燃起。
敢情我喜鹊全身上下只有大辫子入他的法眼,这人到底是什么星球来客,臭美成这样,哪个女人敢要!
如同我的伤感只维持了二十五秒,谈成的黯然只维持了不到三十秒,很快神情自若,笑道:“刘副市长,客人都送走了,你也歇歇吧。对了,大家说周日一起爬山,最后到的人请客,你参加吗?”
“当然去!儿子,你不是一直要跟我爬山吗,一起去,明天别忘了带上喜鹊!”刘浪一巴掌拍在欢欢肩上——我也感受到巨大的震动,赶紧幸灾乐祸欣赏美景,不得不承认,美人就是美人,龇牙咧嘴做起怪样子来还是很好看!
我扑哧笑出声来,做出重大决定,暂且不管梦中情人要怎样,也不管欢欢的爸爸想干什么,先拐这小子回去好好玩两天,好歹纠正一下他那些让他爸爸气爆血管的小动作,不失为一件功德。
刘浪比我还要着急,拊掌大笑,“喜鹊,这次欢欢真的交给你了,你们先回家玩,其他的事情我跟你家大人谈。”
谈成面如土色,频频朝欢欢使眼色,欢欢倒成了斗败的公鸡,将整个身体的重量压在我肩膀,我突然有不好的预感,讪笑道:“刘叔叔,今天真的是误会,我在旋转餐厅跟别人相亲呢,欢欢是刚好经过,是吧?”
我悄悄拧了他一把,他犹若未觉,耷拉着脑袋道:“我是来接你的。”
刘浪呵呵直笑,大手一挥,斩钉截铁道:“女孩子相什么亲,孤男寡女,不怕被坏人占便宜吗!事情就这么定了,谁敢多嘴我毙了他!”
欢欢浑身一抖,招呼一声,迅速将我推过马路,推到碧水潭边。我忍不住频频回望,看到谈成还在挤眉弄眼,这一次,我决定大胆一点,戳了戳欢欢,和他嘀咕两句,本意是让他不要挡我的示爱动作,不过这家伙也要凑热闹,和我一起抛了个大大的飞吻过去,引得刘浪笑成了硕大的震动手机。
第一次跟梦中情人示爱,我心头怦怦直跳,不敢看他的反应,一路狂奔,迎着熏香的风飞跃过小桥,穿过万千条柳丝,径直扑到潭中小岛的草地上。
想当然尔,欢欢比我扑的动作更加风情万种,引出一片美少女□□的尖叫声,也让我的嫉妒心又冒出头来,顾不上回味甜蜜蜜的感受,摩拳擦掌,准备拧花他的脸!
比我美,还老臭美,我让你变成花猫!
所以说,宁可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女人,哼哼哼!
我做好捏人手势,定睛一看,发现他满脸通红,捂着胸口作梦幻状,吓得背脊发寒,战战兢兢道:“你有心脏病?”
“讨厌哟,你才有那毛病呢!”欢欢斜我一眼,捧着心羞答答地笑,仿佛……一个怀春少女。
少女?没错,还是女人中的尤物,红颜中的祸水,我头顶上似乎有几千只乌鸦吵架,分成三派争论其男女问题,其中一派坚决认为他是人妖,顿时眼前星光漫天,四脚朝天,瘫软在地。
嗷嗷嗷……我为什么会忽视这么明显的问题,枉我看了那么多本耽美小说,简直是耻辱!
一个优美动人的兰花指戳在我鼻头,欢欢拖着长长的尾音叫唤,“喜鹊哟……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们一样有最脆弱的灵魂……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们一样为爱颠簸在红尘……”
打死我也不相信,这么幽怨十足的歌声是个有喉结的平胸男人所唱,这一刻,我突然很想脱了他的牛仔裤检查。
疯狂的念头闪过,我脑子里突然警铃大作,想到最关键的问题——死小子,难道想拖我下水!
趁他正无比投入地唱歌,我扣住他的手腕,非常利索地将他扑倒,戳住他鼻头恶狠狠道:“你想跟我结婚?”
头顶上的小框框里,一只喜鹊连刀子都拿出来了,只等我一声令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他被我的气势吓到,举手投降,娇滴滴道:“哎呦,讨厌啦,你都没我好看,为什么要娶你!”
敢跟我叫板!我恶向胆边生,裙子一拽,扑上去将他那小身板压在身下,作势掐他脖子,咬牙切齿道:“妖孽!想拿我做挡箭牌是不是!”
从我鬼魅般的脸色,他自然看得出我发了急,也不投降了,脖子一抻,哀哀道:“你掐死我算了,我真的想请你帮忙搪塞过去。爸爸想把我留下来,不停替我介绍女孩子,我实在没办法了。”
我受害者都没哭,他倒成了梨花带雨,还搭配个西子捧心,还有没有天理!
“啧啧,我说这是谁呢,原来在当众表演!”
一阵熟悉的恐怖笑声惊得我毛骨悚然,欢欢看出端倪,抓着我背心抹了把脸,一脸厌恶地丢开,“油条味!”
打发那个瘟神,等下再收拾你!我从小身板挪开,踹他起来应敌,欢欢倒也乖觉,起身赔笑道:“警察叔叔好!”
壮志一张笑脸僵成了崇山峻岭,冷哼一声,径直往我身边一坐,闷闷道:“你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都不接我电话,你不知道这是很没礼貌的表现吗,亏你还读过大学,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
欢欢气呼呼坐下来,将头搁在我肩膀,用被雷神附体的酥软声音道:“喜鹊儿呦,你认识这位警察叔叔吗,都不跟我介绍一下,讨厌哦!”
壮志身体抖了抖,囧囧有神地看着我,还带着鄙夷之色,似乎在说:“狡辩吧,看你怎么狡辩!”
我闷笑出声,抬起我高傲的头颅,欣赏凤凰山的秀美景色——就是不狡辩,憋死你!
看得出来,欢欢对我大辫子的兴趣比对我的兴趣大得多,捉在手里来来去去玩,简直把警察叔叔视为空气。壮志杵成木桩子生了许久闷气,终于冷冷开口,“我知道,你们门当户对,我高攀不上,但是你要搞明白,我自始至终对你没那个意思,也没半点对不起你,你别耍这种小心机,拿他来气我!”
欢欢扯扯我辫子,满脸询问神色,我撇撇嘴,在说与不说之间痛苦煎熬。
嗷嗷,只要我一开口,肯定跑不掉的嗷嗷!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呐!
最后,还是壮志沉不住气,正色道:“喜鹊,这样吧,我既往不咎,你为我介绍一个护士算了。这次回去我妈妈又改变主意了,说女医生平时拿手术刀拿得多,生生死死都见怪不怪,冷血无情,心肠也不一定好,肯定会亏待家里人。而且女医生读书读得久,工作以后年纪都很大,配不上我。”
这一次,不但我,连欢欢都成了一张标准的囧脸,欢欢以艺术家的挑剔眼光将他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啪地一声打在自己的脸上,留下五个清晰的指印。
真心疼!虽然妒忌他的美貌,真的毁容我还是舍不得,我反手为他轻轻揉了揉脸,欢欢颇为享受,哼哼唧唧不停,那销魂蚀骨的声音差点让我当场把他掐死。
壮志眼睛登时冒出绿光,饿狼一般盯着我的手,欢欢仿佛看到危险,悄悄抖了抖,嬉笑道:“警察叔叔,我妈妈也是护士,可是以我的经验来说,护士实在太恐怖了。我妈妈天天盯着我洗手洗脸洗头做卫生,家里必须一尘不染,稍有一点不干净就要骂人,唉……真是水深火热啊!”
从壮志拧紧的眉头,我们可以知道他对这个问题多么重视,他认真地沉思,认真地点头,绿光渐渐变成了红光,满脸期待道:“小刘,那你说找什么样的呢?”
欢欢霍然而起,慷慨激昂道:“什么都别找!女人是世上最麻烦的东西,千万不能太重视,这些女人啊,真是给一点阳光就灿烂,给一点颜色就开染坊,哥们,对付女人只有一种态度,玩玩可以,千千万万别当真,千千万万别结婚……”
“你这个混蛋!”我终于逮到机会,一个绣花拳砸在他头上,掩面痛哭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