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规定:
一、田地规定:
良籍成男十亩、成女八亩,七岁上男童五亩、女童三亩。
此为授田,户籍离开当地或人死后即取消,不得私自买卖。
从官府中购买、从私人手中购买、皇帝赏赐等为永业田,朝代不改所有权不变。
开荒头三年不用交赋税,后两年赋税减半。所开荒田,为个人永业田,可传承子嗣、自由买卖。但焚林开荒违法,所开田地也为官府所有。
二、赋税规定:
分田税、商税、户税、人丁税、杂税等,不同国家、地区所征之税也略有不同,大体不变。
田税分夏税、秋税或春税、秋税,一年两税。
夏税或春税轻,秋税重。
商税以店铺多寡、从事行业等来算,在正月底缴清上一年商税。
户税一户一税,为固定税。人丁税是从七岁开始算,按人头交。每个人按男女成年与否分别计算,每年秋季与秋税一块交纳。
杂税是各地官员所征的地方税,所得税收为官府运营所用。
三、徭役规定:
徭役分力役、银役两大类。
力役为修桥铺路、修补城墙、水坝,等等一切出苦力的徭役都为力役。普通力役最远活动范围为一州,但特殊力役除外,比如兵役。
银役为银子、布匹、粮食等财物,药材、肉等徭役做工时要用到的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