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秀制度:
通常情况下,小选三年一次,而大选十年一次。特殊情况,比如新皇登基、国内丰收、战争胜利(这个较为少见)等喜事,会临时增加一次选秀。像太后去世、有天灾人祸等悲事,会罢选。
小选:
皇族、重臣、勋贵、外戚、豪商等身份之女,年龄为十五到十八岁。准宫妃
通过殿选后,初封身份为庶十三品嫔妾,未通过殿选者回家自行婚嫁,也可由皇帝赐婚。
大选:
宗室、大官、虚爵、士绅等身份之女,年龄为十三到十六岁。准宫妃
家族、官吏、乡绅、读书人等身份之女,年龄为十一到十四岁。准女官
非奴隶、娼妓等贱籍出身的良家女,年龄为九到十二岁。准宫女。
这只是初步划分,通过初选后依据个人表现,重新划分,未通过初选者归家,通过后就不再退回。
选秀流程:
逢选秀之年,符合选秀条件的女子自行报名,根据身份拿到等级不同的待选秀女的标识。考核后依据表现通过或落选,通过的更换秀女标识,标识丢失经核实后可以补办。
待选秀女:
报名后,在落选前便为皇家之人,统称姑娘。有专门的住所、外人不得见。
初选:观察形体五官、验明身份。在当地县衙
落选归家,通过的即为入册秀女,小选秀女可以在宫人的陪同下,和家人见上一面,大选秀女则不可以。
入册秀女被皇帝宠幸后,可封正二十品以上。
复选:教导简单的宫廷礼仪。郡、府、州府衙门都要过。进储秀宫后,在偏殿由管事姑姑复考。
小选秀女落选归家,大选秀女落选为无品级宫女,通过的即为入籍秀女。
入籍秀女被皇帝宠幸后,可封庶十九品以上。
终选:考核宫廷礼仪。先由教导的管事姑姑考校,再由掌事嬷嬷复考,最后是由庶三品以上的妃决定通过人选。
小选秀女落选归家。大选秀女落选为候选女官,通过的即为在籍秀女。
在籍秀女被皇帝宠幸后,可封从十九品以上。
殿选:被皇帝、皇后亲自挑选。
小选秀女落选归家。通过的即为庶十三品以上的宫妃。大选秀女落选自动为庶十九品小主。通过的即为庶十八品以上的宫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