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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四十,你真的开心吗(8) ...

  •   时间变得很恐怖和野蛮,汗水一直不肯停歇下来。

      外面两个强悍的保镖没几下就把门轻而易举地的踹破了,张什锦顿时心跳暂停了好几秒,她死死的抱着母亲,一副随时与坏人同归于尽。

      那个混蛋一脸瞧不起的表情,得意说:“我当年说过,我会让你痛苦的。”

      他对着母亲,凶狠,满脸指甲痕迹让他更加凶神恶煞。

      “不要过来。”张什锦忐忑的鼓起力气惊声尖叫。

      那个混蛋坏人根本当耳边风,他轻轻松松的捞起张什锦,想要一把把这个麻烦的家伙甩出去。

      结果,被张什锦从后背拿出来的剪刀偷袭刺过去,张什锦的表情激动得皱死在一起。

      他刺痛的尖叫起来,松开了手,整张脸血流成河。

      张什锦实在太恨这张脸了,像阴森森的从地狱里来的使者。

      然后,刚好警车也来到,两个保镖看情况不妙,扛起那个满脸都是血的坏蛋跑走了。

      张什锦松了一口气,尽管摔下来的时候特别疼,骨头都在拥挤不堪,她还是忍着。

      弟弟张什茗不哭了,搀扶起父亲,父亲受伤不严重,但是外婆就很严重,她老了,还被人这么用力一踹,加之心里也受到折磨。

      警察来了,询问了家里所有人的情况,没几分钟,急救车也来了,张什锦泪水喷涌而出,她抓着外婆的手不肯放,家里所有人都去了附近的医院。

      父亲包扎好之后就被警察重新叫出来问话,母亲呆滞的坐着,像一块被蛀虫啃得老老实实的木头。

      她脸色惨白无比,嘴唇紧紧咬着,她最怕自已的母亲有个三长两短,那个疼爱她一辈子教她找一个对你好的男人,能让自已温暖的男人。

      外婆还是走了,救不回来,医生说外婆身体不好情绪很糟糕,或者说活生生就气死的。

      外婆眼睁睁的看着自已的女儿被那个混蛋欺负,她的血压飚得非常快,情绪不稳定。

      后来,这件事情就非常简简单单的处理了,那个闯进来伤害张什锦一家人的家伙,有钱有势,拖了关系,坐了几天看守所,赔偿了30万就没事了。

      这件事情是父亲当面去处理的,他还嚣张的威胁了父亲。

      张什锦一直在外婆的伤痛里还没走出来,时常看着那个破烂不堪的门而哭泣。

      外婆下葬那天,阳光很好,温和得像外婆的手掌心和可亲的笑容。

      母亲跟张什锦说,要搬家了,搬家之前,说了很多以前的事情给她听,母亲的手很粗糙,她是一个极其漂亮的人,虽然不倾国倾城,但是年轻的时候谁见了她都会脸红心跳。

      张什锦摸了摸母亲18岁拍的照片,漂亮的不过分,完全长得不像张什锦,张什锦比较像父亲,平平凡凡的样貌。

      其实看久了就能观察得出长得还挺可以的。

      母亲安祥说:“18岁那年,那个男的就主动跟我告白,我不喜欢他,拒绝了,拒绝了很多次,也明确说过,尽管那个时候我没喜欢的人。”

      他这个人很极端,老是欺负母亲,叫母亲同班的女混混围殴她,上厕所的时候在厕所里用水喷的母亲全身湿哒哒,就是要母亲屈服投降于她。

      母亲更加讨厌他,退学去了另外一个学校。

      大学以后认识了张什锦的父亲,张什锦的父亲性格很好老实敦厚,会照顾人体贴人,大学毕业以后没多久父亲母亲就结婚了。

      尽管当时那个男的也死搅蛮缠的来提亲,虽然他家的条件也跟父亲一样普普通通,但是外婆当面就拒绝了那个男的提亲,因为外婆觉得这个人不踏实,性格也不好,不是安分的一个人,母亲跟他在一起也不会开心。

      那个男的记恨了外婆一辈子,也怨恨了母亲,发誓总有一天出人头地要来算账。

      当时大家也没多在意,也觉得他不可能有多成功,他这个人不会脚踏实地也不喜欢吃苦。
      但是最后还是让人出乎意料。

      张什锦仔仔细细摸着母亲年轻时的照片,多好看,就像黄昏下最美的彩虹,她依依不舍地看了一遍又一遍,抬头,抱着母亲。

      母亲受伤太多了,她不能在继续被人欺负。

      张什锦家太渺小太弱小了,他们怕那个男的继续报复,只能委曲求全的搬家,再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下去。

      为了外婆,一家人更要好好的活着。

      希望外婆在天之灵不要在担忧他们。

      之后没多久要开学了,小姑家出事了,她欠了高利贷,很多钱,尽管张什锦之前读书的时候就知道小姑这个人每次都烂醉如泥,每次都是父亲去接她回家每次都是父亲在照顾她们母女俩的生活。

      父亲人太好了,好得太过分了。

      好得连张什锦的学费都一起滥竽充数拯救小姑,连那30万一起才凑齐了。

      小姑面不改色,继续死性不改。

      她死那天,下了暴雨。

      张什锦一点都不为她感到难过,她难过的是那些钱白花了,到头来还是要结束她自已的生命。

      还让她的梦想也跟着一起泯没。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总是反复循环的做梦,梦见了那晚的场景,声嘶力竭的叫声混合着台风一起粉碎了很多的希翼,那个满脸是血的男人,深深粘在张什锦的脑海里不肯放过她。

      她无数次的仿徨,放荒自已的记忆,用手去感受当时的奋笔疾书的用力,血液的味道很浓烈。

      职校的时候,不巧的跟蔡明明成为了一对,他是一个容易开心的男孩子,对她极其好,好得张什锦似乎忘记了某些过去的伤痕。

      “晚饭想吃什么?”蔡明明打了电话过来。

      张什锦忙着擦黑板,一边擦一边慢吞吞说:“随便,反正吃来吃去就那几样重复着,真烦人呀!这次期中考有一科不及格,过几天还要重新重考。”

      蔡明明顿时一笑:“没事啦,你这么努力,肯定会过的。”

      “是呀!我这么努力,还能不及格一科,还真是笨得没话可以形容自已傻缺了。”张什锦叹气。

      晚饭,吃了煲仔饭,张什锦没胃口,胡乱吃了几口就不愿在吃了,喝了一小碗炖汤,就安安静静的看着蔡明明狼吞虎咽。

      忍不住笑起来。

      结果,蔡明明十分认真的说:“停住,过来。”

      他抽出罐子里的一根小小牙签,用干净的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张什锦以为是要亲亲,脸红得跟红月亮一样鄙弃了瞄他一下赶紧闭起眼睛。

      “来,张开嘴巴,不是嘟着嘴巴,你牙齿里有一小团肉肉,我帮你勾出来。”蔡明明干净的眼眸一直闪烁着疑问。

      结果,张什锦的脸更红,手无处安放,听话张大嘴巴,让他剔掉牙齿缝隙的肉肉。

      “谢谢你,还真是丢人现眼。”

      “丢脸什么,我们是情侣,需要在我面前那么完美干嘛,这样不做作的你才可爱得要命要命的,我喜欢这样的你,真实。”蔡明明笑得牙齿明媚无比。

      她心里暖得像冬天里那盆最暖的洗脚水。

      张什锦喜欢他,喜欢跟他在一起踏实安心,可以做真实的自已,可以笑得放纵可以数落他做错了什么事情当面说出来,他就会知错就改,喜欢他送精美的小礼物给她,喜欢他无时无刻尊重她,喜欢他故作玄虚的给她惊喜的每一天。

      尽管吵架过,打闹过,但是蔡明明永远最爱让她着宠着她。

      时间一天天的过,两年的职校生涯就要结束了,她还勤勤恳恳的考上大专证,凭着本事大老远跑去湖南考的。

      那个时候蔡明明死乞白赖的跟着她去,跟着一起做了长途大巴车,做得屁股疼得他坐立难安,他不放心她,怕她不习惯那边的生活和饮食习惯。

      张什锦还真的不习惯那边的饮食,三餐几乎离不开辣椒,而张什锦习惯了清淡的饭菜,也不知道蔡明明这厮大老远跑去一家潮菜店里打包了粥和咸鸭蛋还有带鱼和几样清淡可口的凉拌菜。

      他黑了好多,从前那个白皙的少年变成了黑黝黝的少年,那个时候正是夏季最热的时节。

      他不爱她说感谢的话语,他觉得理所当然要对她好,张什锦缺少安全感,有时候很敏感,蔡明明第一次看她发传单的时候,她一个人无处安放小心翼翼的眼神似乎触动了他每一根神经。

      他的车子被人刮花了,张什锦知道是谁,义愤填膺的指了一个顽皮捣蛋的小孩子生气地对他说:“报警处理,不该纵容他继续胡闹。”

      那个时候蔡明明觉得她很正义,之后,每次见到张什锦的时候经常请她吃西瓜汁,她也最爱吃西瓜汁,笑得像灿烂无比的阳光。

      她还真知足,像一个得到糖果就能开心一整天的小屁孩。

      他19岁就考到驾驶证,很聪明,有了一辆小巧玲珑的车子,他很喜欢。

      蔡明明经常喜欢带她去兜风,欣赏自已城市最美的风景,张什锦是个十足的路痴,生活在这个城市十几年了很多地方夸张的说都不认识。

      他带她去每一个地方教她要怎么走,哪条路最近,那个地方的猪脚饭最好吃那个地方的花开得最好看。

      蔡明明真怕她有一天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他最挂心的就是她这个人。

      那个时候,回忆很好,蔡明明很好,张什锦也很好,他们两个人一直好了两年。

      一切都很好,不会出什么意料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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