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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二章 接下案件 ...

  •   “老大,我有位朋友有个法律问题想请教你。”咸亨走进二马的办公室。
      “说”。冯贞边写字边回答。
      “是这样子,我朋友的中国公司跟德国的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了我朋友的公司在英国使用德国公司在英国获批的某项专利,后来因为相关的纠纷诉诸到了中国法院,关于本案的定性,应该适用哪国的法律?”
      二马停下手中的笔,认真的回答:“在国际私法实践中,各国大都以法院地法作为识别的主要依据,我国也是如此。《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使用法院地法律,因为案件在中国法院审理,故定性问题适用于中国法。”
      “那本案的知识产权的争议,又是使用哪国法?”
      “由于商标权和专利权具有严格的属地性,在不同国家注册和登记的商标权和专利权,只能分别要求各国法律的保护,因此《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可是,何谓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我们的理解是知识产权权利在何国被使用、被侵权,权利人请求保护其在何国的知识产权,该国就是被请求保护国,该国法律就是“被请求保护国法律”。原因在于,根据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内容和保护依赖于其所被批准或被注册的法域。所以关于专利权内容的争议,应适用英国法。”二马回答完,继续写自己的东西。突然觉得不对,便抬头对着咸亨说:“你过来。”
      咸亨走到二马面前,二马站了起来,微笑的看着咸亨,然后拿起桌上的本子重重的打在咸亨的头上,生气的说:“难怪你司法过不了,你问的这是什么问题?没学过法律的可能都懂吧,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做题?这个在司考考卷里,应该只是一道选择题吧?你朋友问你,你都不懂,你丢不丢人?我都不好意思说你是我助理了!看我打过这么多官司都是白看的吗,下次再问我这种问题,看我不打扁你!”
      “老大,其实我懂的,就是不确定嘛!”
      二马又拿起本子重重的打在咸亨头上,咬牙切齿的说:“你这是想当我一辈子的助理是吗?”
      “我觉得挺好的!”
      “啧啧啧,人人都想着成长,怎么你就这么不思进取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我这是随你!”
      “去你的,今年过不了司考,我把你发配边疆去。”
      “知道了,老大!”
      “出去做题。”
      “哦!”
      “等会,回来。我早上去了柯文的办公室几次,都没见到他,他没来上班吗?”
      “老大,你不知道他今天出差了吗?”
      “出差?去哪里了?”
      “他有涉外的官司,出国了。要不要我帮你问问去哪个国家?”
      “那什么时候回来呢?”
      “这个不清楚,估计十几天吧。”
      “这么久噢,这样我日子很无聊也。”
      “那就接案子呗。我去拿案件!”
      咸亨拿起案件,开始简述:“医生林某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前段时间,为病人李某治疗,需注射青霉素。李某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林某便未做皮试就给李某注射青霉素,结果李某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严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林某虽然之前是医生,但其退休后,就不具
      有医生执业资格,仍擅自为人看病两年多,构成非法行医罪,由于过失导致李某
      过敏死亡,属于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
      “ 那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吗?”
      “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情况下,属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此时
      应优先定非法行医罪,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那我们接不接?”
      “不接了,都是一个悲字。下一个。”
      “那这个你肯定更不接了,听说目前没有人敢接。”
      “什么案件这么可怕?”
      “最近舆论声最高的大学生投毒案件。大学生金某将剧毒的化学物品投入宋某的矿泉水瓶,致使宋某饮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并于第三天死亡。金某已经承认犯罪事实,目前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他的母亲希望通过律师上诉改判。但是律师界目前没有人敢接。”
      “这种,就算不怕舆论,我也不接,简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要是接了,我怎么对得起那死去的孩子呢!我说咸亨,你能不能挑一些民事的案件就好,再不行,也帮我接一下国际涉外案件,我也出国去。”
      “那我出去拿民事案件进来。”
      “等下把大学生投毒案件相关资料给我看看。”
      “不是不接吗?”
      “不接也想了解了解。”
      下班,走在停车场,刚想拿钥匙开车,突然一位五十几岁的女士出现在二马的眼前。
      “冯律师,求求你,救救我儿子,他真的非常的善良,不会杀人的,真的,求求你,我就一个儿子,如果他死了我怎么办?”说着说着,女士突然间跪了下去。”
      二马一惊,赶紧扶起女士:“您先起来,有话慢慢说,别这样。“
      “冯律师,我找过你好多次了,可是你都拒接我的案件,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再没有人接,我儿子就会死了。”
      “不好意思,您是哪位?您儿子又是?”
      “我就是大学生投毒案件金某的母亲,我儿子金某,他很善良的,绝对不会杀人的,真的,不会的,不可能的。”
      “不好意思,今天刚好有稍微了解了下这个案件。据材料显示,您儿子金某是已经承认了杀人犯罪事实了。我看了下报导,整个审判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定罪还是准确的,就算上述结果也仍会一样的。
      “不是的,我儿子不会故意杀人的,一定是有苦衷的,可能是不小心的弄错了,他怎么会犯故意杀人罪呢?。”
      “金妈妈,是这样的,判定被告人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二是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根据资料显示,金某身为医学院的高材生,是完全了解该化学品的剧毒和严重危害性的,所以他是有预谋、有计划地向旷泉水内投放化学药剂,致被害人宋某饮用后中毒。金某杀人故意明显,且实施了以投放毒物为手段的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所以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是合理的。我也无能为力。”
      “不是的,冯律师,你可以的,你那么厉害。要不,你去跟我儿子聊聊,聊完之后你就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人了,你就会帮助他了,我求你,起码不要让他被判死刑,我求求你,求求你。”
      “不好意思,金妈妈,我真的无能为力。况且,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您是母亲,那请您也想想,死者父母失去唯一女儿的心情?。”说完,冯贞打开车门,开车走了。只剩金妈妈一人在原地发呆。
      某日,公司单位办公室。
      “老大,等会艾总会过来?”
      “师姐?为什么师姐要过来?”
      “最近那个金妈妈一直缠着你,新闻都报导了,艾总……”
      咸亨话还没说完,艾捷就进来了:“怎么了,不欢迎我来?”
      二马一看到师姐,立刻大献殷勤:“怎么可能呀,我最亲爱的师姐。”边说边扶着师姐坐到沙发上。
      “冯贞,我跟你说。投毒那案件,金某的代表律师,你可千万别接,这案子你要是接了,你的律师生涯基本也就废了。师姐是看着你一步一步走上来的,从你毕业到现在,你想想,你投入了多少心血,熬了多少个夜,进过多少次医院,才能有今天名气和口碑,我现在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你要是敢接,我就跟你断绝关系。”
      二马撒娇的说:“这么严重?师姐,你放心,我不接,你知道我性格的,我是不会接受这种类型的案件,所以你放心。对了,你去师兄那边了吗?”
      “我哪有空去啊,我这不是着急吗?先过来看你,现在就过去找你师兄。”
      “那我陪你去。”
      “不用,我自己去,臭丫头,还说什么卧底,忽悠我吧,抢我的人,这口气,我今天就跟他算算。”
      “师姐,加油哦!”
      艾捷听完,傲娇的走了出去。
      林总看到艾捷进入自己的办公室,一下子两眼发光,调侃的说:“哎呦,这么多天才过来找我,有点意外。”
      艾捷皮笑肉不笑的说:“你还好意思说呀,把我的人从我眼皮地底下挖走,你这是什么意思?”
      “哎呦,怎么这么说呢,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哪边待遇高,当然是往哪边走喽。”
      “你的意思就是我亏待冯贞?”
      “不不不,怎么会呢,师姐给我的待遇可高了。”贴在玻璃边偷听的二马赶紧跑了进来,抱怨的说:“还好我不放心跟过来了,师兄,你好好说话好不好,不要挖坑让我跳,等会师姐真会把我给灭了。其实你就实话实说,明明就是你心里喜欢师姐,故意要把我挖过来,好让师姐过来找你,你这追人的方式不对,喜欢师姐就说喜欢,干嘛老是要跟她斗?”
          “臭丫头,胡说什么,没你的事,回去。”
          “我是过来帮你的,师兄。其实呢?你现在就拿起一朵花,然后跟师姐告个白,你的单恋也就结束了。”
          “去你的,我怎么可能.....”
      还没等林总说完,艾捷转身离去。
           二马无奈的摇头,对着师兄说:“活该,你单身。”
      回到办公室,二马看了看手机,突然收到一条陌生短信。
      冯律师,我是金妈妈,我真的走投无路了,那是我唯一的儿子,我知道他有多善良,他承认杀人,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法律不是公正的吗?为什么连辩解的机会都不肯给他呢?如果他死了,那我活着也没有意义了。明天下午四点,我在我们楼顶等你,地址xxxxxxxxxx,如果你还是不愿意,我不会勉强你,我会去陪我儿子。
      看完后,二马不禁毛骨悚然。“天啊,这是在以死威胁吗?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我不是忙死,我是不会妥协的。”说完,二马删除了短信。次日,二马突然想起了金妈妈的短信,心中感觉很压抑:“金妈妈应该只是吓吓我而已吧,不会真的想不开吧。”二马看了看手机,现在是三点半,还有半小时:“我到底要不要去,如果是真的,这是一条生命啊!”。
      想着想着,二马立刻找咸亨要了电话和地址,起身前往停车场,飞快的飙车到了金妈妈家楼下,还有2分钟四点。只见电梯写着今日维修,无奈,二马只好边打金妈妈的电话边爬上17楼。到达16楼时,已经是16点4分,此时二马早已气喘吁吁,但是金妈妈电话没接,二马一刻也不敢休息,继续拼了命的往上跑。到达顶楼时,16点5分。此时,二马看到金妈妈站在楼顶边缘。她的脸上充满着绝望,生无可恋四个字清晰印着,马上就要往下跳了。
      “金妈妈,我接,我愿意做金某的代表律师!”二马脱口而出。
      金妈妈回头看着二马,留下了感激的泪水,此刻,二马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原来,绝望和希望只是一念之间,二马瘫坐在地上,还好自己有个习惯时间调快了5分钟。
      金妈妈爬了下来,小跑到二马面前,关心的问:“冯律师,你怎么了?”说完,试图扶二马起来。
      二马挥了挥手,此时正疯狂的喘气:“我腿软,你让我坐一下。”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是,真的吓到我了,怎么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难道你的生命不是命吗?”
      “当我人生有希望的时候,我的生命才是命。”
      一句简短的话,却包含了无数母亲的感受。
      “明天,我先去跟你儿子聊一下,深入了解下情况,在看怎么打。”
      “谢谢你,冯律师,真的,谢谢你!”
      二马对着金妈妈微微一笑,那笑里包含着很多很多的思考。其实当二马决定走上法律这条职业生涯的时候,就告诉过自己,绝对不帮罪犯打官司,因为她觉得他们本就应该收到应有的惩罚,而自己当律师就是为了让那些受害人讨回自己的公道。但是在看到金妈妈即将跳楼的一刻,她觉得她错了。法律对每个人应该都是平等的,不管过程怎么样,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但是,没有人敢接金某的案件,其实在那一刻,金某已经失去了法律应有的平等关系。抓罪犯是检察官,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的义务,不是律师,律师仅仅是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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