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合并条例:
每合并一只雌虫的婚前财产,该雌虫都可选派一只代理虫,作为该雌虫的代表为其打理资产。
PS:默认为该雌虫的雌父或兄弟,雄虫不可作为代理虫。
利润分成准则:
每年的利润,三成用于家主的日常开销,三成为家用,三成为家里雄虫幼虫的零用钱,一成为家里雌虫幼虫的零用钱。
PS:幼虫成年后,即自动被剥夺获得零用钱的资格。
资产所有权:
资产被合并后,为家主个人所有,但家主只能得到利润的三成,无重大事故不得干涉其日常运营,但是雌虫无论因何离开,其婚前财产都要按规定返还。
PS:为确保所有权的纯粹性,被合并的只能是雌虫被转让给雄虫的婚前财产。
资产继承权:
在老家主卸任前,统一转给新家主。老家主意外离世默认全数捐赠给政府。分家产时不在被分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