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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乘坐太阳神的金车(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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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五日
一大早睁眼就是被猴子注视的感觉很差。
很差。
非常差。
Extremely terrible...
尤其它的毛沾满了我昂贵的蓝墨水。那是吉米送我的生日礼物——包括那支羽毛牌钢笔——庆祝我二十一岁生日,然后我在他庆祝后的四小时后就跳上火车来到了蒙特利,等不及跟他打声招呼,我可怜的小伙伴……吉米,鳏夫乡绅的儿子,跟我妹妹一样大,但是羸弱得什么都干不了,我妹妹还能每只手拎一桶水、抡起斧头劈柴、爬树摘果子——瞧,乡下女孩。
但是吉米什么都不用干,就有他的富有的乡绅父亲给他安排拼字课、文学课、乐器课、礼仪课……我父亲从小和那位乡绅一同长大,毕竟我们从祖辈开始就是乡绅家族的厨师,那位乡绅就允许我父亲唯一的儿子,就是我,陪同吉米学习。实际上,吉米的学习能力差得跟他的身体一样,倒像是我一个人在学,而他只是个旁观者。因此我总有种错觉和幻想:如果我是乡绅的儿子该有多好,那这一切就都是我理所应当的。而可怜的吉米,他会在出生的时候就夭折——被我母亲用脐带憋死。
说真的,我的母亲只希望一个强壮到可以扛起一棵树的儿子,而非一个飞舞羽毛的废物——她说那是乡绅儿子的工作,而我越俎代庖只会丢尽他们的脸面。
在他们眼里我只配继承我父亲的厨师的身份,并且代代厨师下去,而吉米,可怜的乡绅的儿子,会继承他父亲的衣钵,又是乡绅,像我们的父辈,“重蹈覆辙”!
但这并不表示我讨厌吉米,若是没有他,我还无法接受正经的教育,也就没有二十一岁的礼物和一次逃出来的机会。
虽然我在蒙特利仍然做着面包房的工作,但不远了,我将脱胎换骨,彻底与那二十一年的愚昧、粗野生活割裂。
我也会摆脱和一群猴子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疯狂的生活。要不是约瑟夫粗鲁无礼地闯进门挟走它,我已经开窗把它——那只龇牙咧嘴喷我面包的猴子——扔进伊森河。
就像扔掉我二十一年狗屁的生活一样。
而约瑟夫竟然为了一只马戏团猴子与我争辩,说它的智力只有七岁——天啊,这些所谓的动物行为学家是疯了还是瞎了?它只是一只猴子,智力再高也只是一只猴子,长毛的四脚兽!
我认为,我肯定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有问题的就是约瑟夫。
他坦白他们教会了它开门。
好吧,一人一猴联合“犯罪”,他们究竟是在培养猴子还是……训练会开门捣乱甚至偷窃的马戏团猴子?
我当时气急了,摔门让约瑟夫抱着他的猴子滚,也许还说了马戏团小丑之类的话。但我之后不大记得了,我只希望莫丽太太不会听到我们的争吵,以为我欺负了她的侄子。
“科学家”的确是荒诞的一群人,人们不知道他们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他们就套上燕尾服跳上舞台,挤掉诗人们时代称颂的爱情和神话,他们挥舞着手里薄薄的一份纸,大声地宣布一个个匪夷所思、难以理解的事情——他们说那是事实,除了他们谁知道真相呢——但谁又能否认他们在无知的权贵的眼中是一个红通通的苹果?
兴许这是对他们的前辈“火难”的补偿?
不,不过是权贵炫耀的又一个舌尖话题,威吓群众又一个不可名状的神秘,何况那些所谓的“科学家”的空谈对于人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傲慢的权贵、嫉妒的中产、愤怒的底层;懒惰的酒鬼、贪婪的商人、色欲的嫖客、暴食的……那什么。
世界大概改变了一点——罪恶的形式改变了:更加虚伪、谦卑、致命。
我都能预见不用多时,人民会被一位先驱鼓舞、引导,占满现如今权贵的议会。
这是伟大的诗人的预见。(这个观点惠曼于《民众报》刊登的文章上可见——编者注)
[顺带一提,哈迈尔此篇日记的墨水越写越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