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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和她 ...

  •   【一】
      玲死了。
      死在妖怪的手里。
      死在她十六岁生日的那天。
      金豹一族向来以速度见长,杀生丸甚至都没来得及去救她。
      杀生丸凝望着被鲜血浸染,面容灰败的玲久久不语。有些人是不是注定了天生命途多舛?是不是注定了她这一世活不到白发苍苍,享受平安喜乐?即便是他杀生丸百般庇护也无能为力?
      无能为力。
      强者最恨的就是无能为力。只有弱者才会无能为力。
      “人类的生命就是这么脆弱,当她决定再次跟随你的时候,你就该打算好了。”杀生丸的母亲很少这么严肃的说话,整个人好像一樽石像,语调没有半点的起伏:“我说过的吧,冥道石是最后一次。”
      杀生丸一言未发,抱着玲将她安置在雪山之巅,那里的冰棺中可保尸身千年不腐。而后转身去了西国最负盛名的藏书阁,一头扎进浩如烟海的古籍之中。母亲没办法,他就自己找!
      世界旋转,四季轮回,落叶飘过一季又一季。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六百年之后了。清风拂栏,吹乱了杀生丸最后翻阅的那一页——夺魂。
      六百年沧海桑田,人间早已天翻地覆。只有日光依旧向人间播洒着光辉,在天际俯瞰众生。漫天霞光如同燃烧的火焰,烧尽后的天空,是一片浓得化不开的黑暗。就像玲离开杀生丸的那一天。

      【二】
      那一场大火烧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把我的未来全部烧掉了。
      我曾经认为是牢笼的地方已化作一片废墟,天边残阳如火,蔓延着半边天当年的我还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我只觉得害怕,以后的路都要我自己走下去了,我早已无家可归。火焰燃起来之前我还有很多朋友,现在就只剩我一个。恐惧和孤单席卷着我的心,像刀刀划过血的寒光。
      我抱着臂跪倒在那一片废墟之上,哭得几乎断了气,从傍晚到深夜,从黎明到艳阳高照。
      没有人看得到。
      阳光真好,谁会想到,一个艳阳天也会死人。
      G市某孤儿院,由于意外某孤儿院发生天然气爆炸一重大事故,爆炸后引发火灾,院中所有人员无一幸存。
      院长总说我们是被上帝眷顾庇佑的孩子,现在看来,上帝唯独把我抛弃了,我的伙伴们都去了天堂,而我将堕入地狱!
      那一年,我十岁。
      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啊,四下流离,无枝可依。我理所当然的学坏了。
      十六岁之前我一直以要饭为生,十六岁之后我开始做一些“小生意”。这种改变大概源自于某一天,两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把剩饭和口水都甩在我几个月没洗过的衣服上,说,臭要饭的快滚。然后我就开始做生意了——当然不是什么正经营生,小偷小摸,出卖身体,甚至跟着认识不久的大哥去抢小学生。只要能弄到钱,我什么坏事都做过,可悲的是,我并不觉得我的生意是做坏事,只觉得很酷,我谁也不靠也能赚钱,而我的同龄人只会败家。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我被人扭送进少管所。
      曾经我的出路有很多,现在我只看得见这一条。我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只知道,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混吃等死吧。
      我一直记得我的名字,我叫顾玲,今年有二十岁了吧。
      差不多。
      【三】
      夺魂之术并不难。
      字面意思,夺取生者魂魄,放进死者体内,生者死去,死者重生。
      重生并不代表复活,尽管它们看上去很像。被复活的死者不会带有生前的记忆,一切都将被刷新,宛如一张白纸。失去了原先的记忆和性情,玲还是玲吗?
      这个问题杀生丸从来不曾想过,他向来不是喜欢多思多想的人,只要决定了,就去做。无关对错,只在于本心。
      这次本心告诉他,他很想念玲,想念她微笑的脸,想念她唤他杀生丸大人。
      于是他就去做了。
      杀生丸用了近十年的光阴才找到和玲魂魄相近的女孩子。
      在被人类称作“地铁”的工具里面,夕阳沉落,地铁上人不多,她一个人占了三个人的位置,以一种极为不雅的姿态躺在上面,一边看手机一边扔果壳,笑容夸张,旁若无人。杀生丸蹙眉,这样的人的灵魂怎么会和玲如此相近?在她下车的时候杀生丸跟了上去。
      从前他走在前面,玲跟在后面,他几乎不曾注意过玲走路的姿态,但他肯定,玲走路的姿态决不会同眼前这个女人一般,两条腿岔开很大的距离,身子摇摇晃晃,像骑着一头老母猪。
      跟了不远的距离,那个女人似乎遇到了麻烦。她被三个强壮的男人堵在建筑物背面的路灯底下,黑云遮月,星子稀稀落落忽明忽暗。
      她很惊慌却又不肯示弱,抱着臂倚在墙上,口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挑衅。
      夜风将他们的话一字不落的送进杀生丸的耳朵里。
      “顾玲,钱呢?上次那批货可是你带出去的!少他妈给老子装相,五百克的粉儿就这点钱?你糊弄鬼呢!成哥可发话了,要么交钱,要么,把你那细胳膊留下!”“你那批货有五百克?当我煞笔呢啊,钱就这么多,你看着办吧,卸哪条胳膊你自己挑吧,但别怪我没提醒你,今天你敢碰我一指头,回头我就进局子,到时候谁也别想活!摄像头就在那边,你敢怎么着?呵,第一次干这行吧,堵我都不知道避开摄像头,煞笔。”
      那些人怒极,扬手便要打。只在那一瞬间一条绿色的光鞭缠上了打人者的手腕,然后他惨叫着飞了出去。
      那一瞬,夜风起。黑云流走,月华倾泻,清冷的光晕洒在杀生丸的身上,雪白的衣袖随风摇摆,银发微微扬起,像极了九天之上的神明。轻柔的风飘飘袅袅,像黄昏时吹动远山池水的春风,一路吹进了顾玲的心里。
      杀生丸动手不为别的,只为了那张同玲八分相似的脸庞。
      那三个强壮的男人大喊着尖叫着跑远,那女人没有动,她很惊讶的望着他。她说:“你……刚刚那是什么,你是妖怪?”杀生丸眨眼之间便来到了她的面前,他说:“是的,我是妖怪。”
      那女人怔怔得看了他半晌,贴着墙一寸一寸地移动着,然后跑远了。
      杀生丸望着她远去的背影,轻轻地叹。
      【四】
      我一路狂奔着回了家,鞋子也顾不上脱,进了屋子直接栽倒在床上,我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过了好久心还是砰砰砰的乱跳。
      我居然遇到了妖怪!活生生的妖怪!
      我的胆子向来很大,我敢一个人在半夜里去爬山,我敢一个人去昏黑的没有路灯的公厕里方便。几年前我露宿街头的时候,最常做的事就是在午夜时分蜷缩在公园长椅上数星星。
      我曾以为我的胆子已经大到,就算贞子伽椰子一齐出现在我面前,我也能笑着同她们打声招呼,亦或是抡起凳子捶爆他们的头。所以我相当鄙视电影里那些被鬼怪吓得要死要活的人。今天我亲身经历了这种事,总算体会到了鬼片主角们的心理,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一切一点也不夸张。
      那些我以为都只是我以为罢了。
      当那妖怪但眨眼之间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吓得险些尿了裤子。今天的遭遇实在超过了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以至于我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做了一宿的噩梦。
      天明时分,我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是太子店里的老板给我介绍了一笔大生意,客户愿意出三千块包我陪他过夜,这种肥羊我好久都没遇到过了,我满口答应,并且安排好了时间。还没来得及放下电话,铃声又响了,是成哥,他打电话叫我过去,说是昨晚的事要同我好好谈谈。他最近丢货丢得厉害,新拉拢的那批人比我还不可靠,这种事情查出来就是个死,刚跟着他的时候我年纪还小不懂事,现在我也看出来了,成哥就不是个干大事的料,再跟他混下去迟早要完。我一面嗯啊得答应着,一面着手搬家事宜。
      生活还要继续,我的人生已如此艰难,若是再纠结些有的没的,非得把自己逼疯不可。所以很快我就把遇到妖怪这件事忽略到脑后,完全没有探究事情的背后隐藏的信息。
      那晚,妖怪出手救了我。
      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他本就是冲着我来的。
      晚上八点半,我在太子店按摩间里等客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他。他就站在门口,似乎是很生气的看着我。他还是那天打扮,一点都没变。及腰银发,绣着梅花的白色衣服,外头罩了层铠甲,肩上搭着条毛茸茸的皮草用来装饰,看上去很华贵,也很臃肿,一点也不符合主流审美,只有那张脸是很好看的。以至于我在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时候,仍然瞧着他的脸,怎么也看不够。
      因为附近广场上白天举办过大型的漫展,所以他这样进来并没有引起什么骚动。
      他用一种非常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我,一步步向我走来,而我则像是被钉在原地,半点都不敢动弹,生怕他指尖那道绿色的鞭子也照着我来那么一下。我虽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好歹也是靠脸吃饭的。
      他像是同我认识很久了一样,居然对我说:”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我的嘴哆嗦着一句话也不敢说,其实我在心里想的是:”我不来这儿挣钱等你你来包养我”
      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要包养我。他只说了两个字说:“跟上。“声音冷冷的。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居然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全然忘记了那笔价值三千块的大生意。
      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带着我回到了我新搬的地方!为了避开成哥的眼线,我的动作很小心,新房子的位置也很偏僻,他是怎么找来的?
      他进我租的房子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自然,自然的打开窗子通风,自然的坐上我的沙发,自然的把我指使得团团转。
      妖怪是不是都像你一样不要脸呢?这句话在我心众盘恒了许久却不敢说出来。
      他的眼神像刀子,我挺怕他的。
      从那天之后,这位叫杀生丸的妖怪就在我这儿住下了。看他衣着挺华丽的,我以为他会很有钱,那么我也就不用出去工作了,没想到他不仅没给我钱花,反而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他不许我吃泡面,扔掉了我的烟,毁了我出去接活的衣服,更可恶的是他还限制我外出,只要在天黑之后我还没回去,他就会出来找我,无论我坐了多久的车,跑了多远,去了什么地方他都找得到,看到我之后一句话也不说,用那条盈绿色的光鞭卷着我的腰将我拖回去,有一次甚至是在酒店的浴池里。那次我气急了骂他,姐姐我脱光了你也能闻着味儿找来,你TM属狗的啊!
      他没否认。
      还真是狗。
      我猜得到,他接近我一定是想从我这儿得到些什么,可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供妖怪觊觎的,而且他的所作所为都企图把我往贤妻良母那方面扭转,或许他是喜欢我吧,或者说,是喜欢我这张脸。
      我是个烂人,我知道。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猜对了一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她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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