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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自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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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玲从过去回来,就像是死过一次般,实际情况也差不多,她虚弱的身体按现在的医疗技术来看离死也就是一口气。急症室的灯亮了十几个小时,所有相干的人都守在外面,看见医生护士急冲冲地出来又进去,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拦下人询问马小玲的情况。
“病人身体遭受重创,上半身的骨头几乎碎了一大半,胸腔内有积水现象,左腿髌骨骨折,另外头部有肿块,进一步的情况要等治疗后才知道,请你们做好心理准备。”凭医生的经验,他初步判断病人是被重型大卡碾过去了,能够撑一口气送到医院已经是生命力顽强。
这是马小玲被送进手术室前主治医生留下的话。所有人听的胆战心惊,况天佑一拳将墙壁轰出一个拳印。况恋昔狠狠地揉搓着手中的willex,可怜的小兔子发出模糊的嗷嗷叫声。
灯熄了。
“病人暂时性命无碍,但情况不容乐观,若是在三天以内能够恢复意识,那便没有问题了,否则……”医生言未尽,意已达。
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了。
仪器滴答滴答地发出跳动的声音,绿色的曲线上下移过,平稳却无力。马小玲没有一点清醒的迹象,露出宁静的睡颜,白皙的脸上几乎没有血色,嘴唇并不干裂,只是泛着淡淡的紫色。
况天佑坐在床边,轻轻把马小玲的手握在掌心,轻柔地用拇指按揉着马小玲软绵绵的手背修长的手指。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他是僵尸即使五天五夜不合眼也绝不会疲惫,更何况比起睡着了就被恶梦惊醒,他更愿意一直陪在小玲身边。
“我似乎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关于我的过去,你也不曾主动来了解我。可是我们居然有了一个女儿,天知道我只是吻过你的嘴唇。你说我们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
马小玲沉静的面容并没有因为况天佑直白的问话而有所改变。
“我叫况国华,曾经是抗日联军的一名小队长,当过八路,上过战场。1938年我遇到你的姑婆马丹娜,她追踪将臣来到红溪村。当时我成亲一年有余,我的第一个妻子叫做阿秀,她刚刚怀上了我的第一个孩子。呵,我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没有取好,就离开了他们。”
况天佑自嘲地笑了笑,想在说起阿秀,不知为何他的愧疚之情少了许多。阿秀是他的救命恩人,是红溪村村长的侄女,村里有名的贤惠姑娘。他与阿秀之间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更近于亲情,一种乱世中相守的情愫,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相处那么他一定会把阿秀当成心底里唯一的爱人。可惜没有这么多如果,世事难料,为了帮助马丹娜消灭将臣,他意外变成了欲除之后快的对象。
“我做了六十年的行尸走肉,逃避人群,逃避自己的身份。那天我从大街上把昔昔捡回来,因为她给我喝了一碗掺有马家血液的猪血粥。那个味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百死不能恕的悔恨。出于对这种情感的好奇,我把昔昔留在了身边,后来知道了原来她是我未来的女儿。”
况天佑执起马小玲的手,放在嘴边摩挲着嘴唇。
“我顶替了孙子的身份,进入了他的角色,有时候我都快忘记自己是一只僵尸。王珍珍是一个好女孩,善良温柔体贴懂事,这么好的女子我居然没有对她动情。她给我的感觉和阿秀很像,总是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可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抗拒,情债是这个世界上最沉重的债务,我还不起,也没有东西可以用来偿还别人一片痴心。我这个人看似优柔寡断,被动得很,骨子里却藏着自私和无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变成了僵尸,所以才把人类的劣根性变本加厉了。不然我也不会厚着脸皮让复生养我六十年。”
况天佑笑了笑。
“我也不知道我是从何时喜欢上你的,是前世注定的吗?简直是无稽之谈,一段根本没有印象的记忆怎么能深刻到让我在今生莫名其妙地喜欢上另一个人。你和马灵儿是不同的,她已经死了,你还活着。我喜欢你,喜欢你别扭的性格,喜欢你的独立,喜欢你的倔强,喜欢你算账时锱铢的有原则,喜欢你强势的指示别人干这干那,喜欢你每次没有每一件合心意的衣服可以在九龙逛上两个小时的偏执,喜欢你明明讨厌蟑螂却假装自己只是厌恶丑陋甲虫的样子,喜欢你气急了横眉怒目冷言冷语的口吻,甚至你什么都不做我都会觉得你面无表情的样子让我情不自禁。你说,我怎么会这么……迷恋你?”
“马小玲,如果你不能醒过来,那么我就来陪你好了,什么将臣女娲我们都不去管了,只要闭上眼睛,便是我们的尽头。我虽然是一个僵尸,但是我会爱你一生一世,不是你的,而是我的一生一世。”
况天佑捉进了马小玲的手指,力气大得似乎要两个人的手合在一起。他像是察觉到了自己激动,慌忙放开。
“小玲,痛不痛?一定很痛,其实你这个人又爱美又贪钱又怕疼,我知道你悄悄藏了几张美容健体沙龙的优惠卡,不过你一直顾忌便宜没好货,怕受皮肉之苦,一直不敢去用。你这么爱漂亮,却怕疼怕得要死,我刚刚那么用劲,你还能安静地躺着一动不动,不可能,你一定很生气吧?起来,打我,骂我臭警察,死僵尸。对了,你从来没有骂过我,死警察,丑僵尸,因为警察会死而僵尸不会,对吗?”
况天佑的鼻尖顺着马小玲的手臂蹭上了她的脖子,女儿家的馨香一丝一缕将他全部的感官包围起来。是马小玲的味道,独一无二的味道。
“马小玲,如果你变成僵尸,你会不会恨我?”
况恋昔在门外听的提心吊胆,幸亏她早早屏退左右,以给父母单独相处为由不让其他人打扰。不然马丹娜和马叮当今天一定非得把况天佑这只忽然神经病发作的僵尸给就地正法了不可。
“我就说人活久了就会变成妖孽,老而不死是为贼,原来我老爸才是深藏不露的大腹黑。”况恋昔头皮发麻,喃喃自语。“我说老妈怎么老说我不像她,是个闷葫芦,想不到还真是遗传到了老爸的基因,闷骚腹黑……自私自利无情无义……”况恋昔像是陷入了自我嫌恶的怪圈。
“喂喂,过分了,我看况天佑没你说得那么人心险恶,他只不过不想让你妈死罢了。”willex打抱不平。
“他要是咬了老妈,老妈死得更快,还是狂性大发而死。”况恋昔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以前我怎么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姐姐回到过去咬了妈妈,但是未来的妈妈却没有一点疯狂的迹象,怎么会这样?好像是因为外婆给了她一杯忘情水,可是后来忘情水的效力消失了,妈妈又该发疯了,怎么会一直没事呢?马家是命运的后裔,与盘古一族势不两立,没道理呀。”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时候,你再不进去阻止,你今天就得和这个世界说拜拜。”willex叫道。
况恋昔一惊:“不会吧,这么严重?”她此刻才注意到自己的手掌开始变得若隐若现,身体似乎随时都会消失在空气中。
“时间不对,马小玲不该在现在变成僵尸,你的姐姐无法顺利出生,那么你这个妹妹还有没有根本就是未确定的事。”willex说。
“现在该怎么办?”对于改变历史,况恋昔没有一点经验,几乎所有的细节都是willex在提醒她。
“马灵儿。”willex提起这个名字。“马小玲是马灵儿的转世,她的大部分力量都用来封印自己的前世去了,若是能够完全解开封印,那马小玲自然不药而愈了。”两千年前的马灵儿已经接近半仙之体,若不是先后与神龙神秘人恶斗损耗了真元,再加上被爱人偷袭万念俱灰,又孤注一掷施下无泪诅咒,凭她的灵力根本不会有性命之忧。所以说天作孽犹可违,自找死不可活。
“把马灵儿放出来,那我妈妈不是就没了?”用前世取代后世,这么没把握惊险万分的主意,况恋昔直接就要否决。都怪现代环境恶劣,灵气稀缺,不然仙丹妙药也不会变得可遇不可求。当初本来打算带些疗伤圣药,却被willex以负担过重为由拒绝,早知会遇到这些事,负担再重都要带它一大瓶。打怪怎么能不带蓝和红,况恋昔懊恼无比。
“除此之外,你还有更有效的方法吗,只能听天由命了。马灵儿怨恨已经历经两千年了,只要把这段情仇了结,她自然也就离开了。”willex说。
“卫熏,和你相识至今,你从来没有害过我,我既然相信了你,便会一直信任下去。”况恋昔郑重地说。
Willex背过身,虚推开房门。
我当然不会害你,哪怕是末日来临,星辰毁灭,时空错乱,我也不会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