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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

  •   三日后,机场候车大厅。

      沈夏只背了个包,一身轻装,站在安检通道外,和前来送她的哥哥和好朋友告别。

      李文姝眼圈通红通红的,拉着她的手,一脸不舍:“真的要走啊?”

      沈夏笑着点点头。

      而沈轩则不放心地再三叮嘱道:“不管多晚,有事就立刻联系我,不许逞强。”看她连连点头保证,才勉强地扯出个笑,然后塞给她一张新卡,“凡事……小心些。还有,早点回来。”

      沈夏和两人拥抱告别,脸上是明灿的笑容:“我保证,等我回来的时候,就是一个全新的我啦。”她用力跟两人挥手,像是要挥别过去,去迎接崭新的只属于她的新生。

      看到她像是小太阳似的,满脸都是对未来满满的期待和憧憬,沈轩脸上的笑意总算多了几分真切:“好。”

      而李文姝,用力地吸了吸鼻子:“你要照顾好自己,记得给我打电话。”

      “放心吧。”沈夏笑盈盈地跟他们摇了摇手,然后拉了拉两侧的背包肩带,轻快地往机场深处走去。

      ****

      前世的时候,沈夏就很爱成都悠闲慵懒的气质,尤其是那首风靡大街小巷的民谣以后,她每次过来,总会习惯地去找找那家小酒馆。

      虽然这里只有天府市,但她还真的也找到了一条玉林路,柏油路面青瓦墙,两排银杏如盖,路旁也间杂点缀着几家慢摇酒吧。

      沈夏每晚都会到这里来,随意地挑选一家进去坐坐。这里几乎没有嗨翻天的迪吧和富丽奢华的会所,大多是民谣清吧,也有一两家布鲁斯蓝调的。

      但都是不大的铺面,昏暗的灯光,木质的桌椅,和一个小小的舞台,然后有个歌手抱着吉他低吟浅唱,很安静美好的意味。

      只是,几天以后,沈夏忽然发现有个歌手,她在好几家里都遇到过。歌手转场并不少见,但如他这般频繁,且唱功也不算出挑的,却真的很特别。

      有一次,她忍不住跟酒馆老板提了这事。

      老板笑了:“你不是第一个问我这个问题的。”他脸上的散漫尽数敛去,看向台上那个拨动琴弦的清瘦驻唱,眼底有敬佩和感慨,“阿城是咱们大凉山的支教老师,他唱歌挣钱不是给他自己花的,都是为了山里那些孩子。咱们也帮不了什么,但只要他有空过来,我这酒馆肯定有他的位。”

      当一曲唱完,老板鼓着掌,继续低声道,“你猜他这样已经多久了?”

      沈夏一面拍手,一面仔仔细细打量台上的男子。他大概三十出头的年纪,穿着灰色的针织毛衣和半旧的牛仔裤,下面是一双棕褐色的运动鞋。身材不高,却很清瘦,长相也不出众,但眼神却很沉静,正低头调整着吉他弦,专注地好像眼里只有怀里的吉他。

      很普通,甚至有些拘谨的男人。

      沈夏摇摇头:“我猜不出。”

      “他大学毕业就来了,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这么久?”沈夏失声惊道,老板认真地点了点头,又比了个“九”的手势,看到她满脸不敢置信,忍不住笑了,“想不到吧?他在我这里就已经三年多了。”

      “阿城,休息一下,过来一起说说话。”老板招呼另外四五个客人一起过来坐,又抱了箱百威过来,“咱们用故事来下酒。”

      沈夏摇头,她还是没有和大家分享生活的习惯。

      “哈哈,别急着摇头,老王我眼毒得狠,用咱们民谣圈的话说,你也是个有故事的女同学。”老板老王利索地把把酒打开,挨个推了一瓶到跟前,“我这里不兴劝酒灌酒那一套,想喝多少,能喝多少,都随你们自己的意思。”

      沈夏犹豫了下,还是道了声谢,笑着接过,给自己倒了一杯,拿在手里慢慢喝着,听老王侃小酒馆里的见闻,也听其他人天南地北的胡扯。

      她对这位叫阿城的男人有很深的好奇。阿城话不多,但聊起他的那些学生,却一下子丰富了起来。

      在他的话里,那个大山深处叫做回梦乡的小山村,有着最原汁原味的民居,有一群懂事聪明的学生,有热心淳朴的村民,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自给自足平淡乐观,而他们繁衍生息的家,更是个风景秀美、黄发垂髫怡然自乐世外桃源般的地方。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明明只是苍白的黑白画,可在他的嘴里,却有着世间最鲜艳的色彩。

      沈夏却听得很心酸,最后,忍不住问他:“你不觉得苦吗?”

      阿城摇头,又点了下头:“我挺好的,只是其他人来了就走,跟地里的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一茬,不过这两年,已经没有人过来了。”

      他顿了顿,露出一个黯淡的笑,“大概,还是苦的吧。”

      “没有其他老师吗?”

      阿城叹气,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点落寞和无奈,还有一丝藏得极深的疲惫:“路太难走,村子又穷,统共就二十来个孩子,镇里也不太好安排……”

      沈夏沉默了。

      他似乎很习惯这样突然无声的场合,只是笑笑,神情却是极平静的。

      那种平静,不是繁华落尽激/情褪去后短暂的休整,也不是不萦于怀的随意、历经千帆的冷然,它蕴含着澎湃的力量,是一个坚守本心执着理想的独行者,是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的逆流者,才能拥有的纯粹和安宁。

      沈夏忽然发现,所有的称赞,所有的言语在此时此刻都是贫瘠的,苍白无力的。

      她也无法形容,自己那一瞬心里的触动,和震撼,让她迫切地想做些什么。

      让她情不自禁开始反思自己,来到这里,是上天的眷顾,她又有独天得厚的条件,她有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难道她就躺在钱上吃喝玩乐一辈子吗?

      此刻,她心里隐隐生出一个念头,如同一点点星火,渴望燎原的那一刻。

      “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这句话,沈夏说得诚恳至极,慎重至极。

      阿城似乎愣了一下,才呐呐地回答说:“我想去书店看看。”停顿了许久,他犹豫地用极小的声音又补充了一句,“我送过朵朵一支钢笔,她那时候要参加县里的数学比赛……”其他同学都极羡慕她,而朵朵平时更宝贝得不行,甚至拿手帕包裹把它起来。

      他明白,不只是因为珍惜,也因为,她舍不得墨水。

      沈夏听着心里酸酸的,不禁萌生了想去回梦乡走走的念头,便当即跟阿城提了。

      阿城这回考虑的时间有些久。等到打烊前,才走到她跟前,轻声道:“后天解放路那边有个旧书市场,我想去看看。”

      沈夏表示OK,又提议道:“那咱们交换下联系方式,我也想准备一下。”

      阿城点头,然后朝她笑笑:“你不怕受累就好,那条路,确实不太好。”

      等后来他们熟悉了以后,阿城才告诉她,他这些年遇到过很多愿意帮助他们的有心人,他也接待过很多想去回梦乡看看的客人,但是却没有人像她那样,让他心里有那么强烈的预感。

      ——同伴的气息。

      所以他遵从本心邀请了她。

      那时,他得意地冲她大笑,像是得到心爱礼物的孩子。

      而此时,他的笑容却很腼腆,带着点不好意思的赧然。

      回到酒店,沈夏跟沈轩通电话的时候,还是满满的震撼。

      沈轩一直微笑着,当听到她说打算去回梦乡的时候,他的笑容一下子就僵掉了,急急追问道:“时间定了吗?月底我有三天的假期。”

      “不用啦,你又不是我,大闲人一个。”沈夏哪里不知道,他说的假期,那得用前面的时间疯狂加班挪出来的,再三强调道,“我们采购点书本用品就坐车过去了,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那边也没有特别艰苦啦,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安啦安啦,我会每天和你讲电话的。”

      她之前说想到天府市旅行,他都不太放心,更何况这回去的还是山区?

      只是,看到她如此积极迫切地规划着行程,沈轩也不想让她失望,想了好久,才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我给你找个人吧。”

      “嘿嘿,还是哥最懂我。”沈夏笑眯眯地道,“我听说班车只能到乡政府那边,还得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能到学校。”

      “我让他等会联系你。”听她这么一说,沈轩脸色稍稍好看了些,心里开始盘算要怎么安排才能确保她的万无一失。

      他甚至动了要不要让人查一查那个阿城的念头。

      算了,还是让人多照看一些吧。

      沈轩犹豫了会,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可不想让妹妹以为自己想干涉她的交友呢。

      哥哥大人的行动力堪称光速,刚挂下电话敷了个面膜,就收到他的简讯,把联系人的名字和电话发给她了。

      又过了会,就接到那位张助理的电话,在询问了她的具体要求后,他很快给出了ABC的方案供她选择。

      不愧是哥哥介绍的!

      沈夏骄傲得小尾巴都要翘起来了,等接下来的几天,张助理带着她和阿城联系图书批发商,采购文具和衣物,然后联系车行,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阿城这时已经隐约地意识到,沈夏的身份似乎不是那么简单。但他很快又高兴起来了,他似乎看到了他的小学校更加美好的生活,干起活来也更加有劲了。

      不过两天功夫,他们已经准备就绪整装待发了。张助理虽然无法同行,但还是贴心地为她安排了一个司机兼保镖,一个生活助理。

      跟张助理再三道了谢,沈夏跳上车后座,摇下车窗摆手告别后,才跟魁梧彪悍的司机先生示意开车。

      等到那辆改装过的皮卡一离开,张助理立刻给沈轩去了电话:“沈总放心,我会时时关注,不会让大小姐有丝毫的差池。”

      而出发的沈夏,可不知道她的哥哥大人全然没有在她面前运筹帷幄的镇定,甚至还要求张助理派遣工作人员到回梦乡的镇子上留守,以备不时之需。

      她对于这次下乡,也是谨慎且小心的。一路上都在询问需要注意和小心的地方,而阿城也是倾囊相授,细细和她讲述小山村里的点点滴滴。

      随着他细微的描述,那个贫穷困苦,几乎只有老人和孩子的村子,出现在同行几人的脑海里。

      只是,无论事先做了如何完善的心理准备,当他们离开西昌,在泥路上颠簸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又在回梦乡停车,聘请挑夫一起翻越一整座山,走到那个叫东山村的小村子时,大家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 。

      脚下是一条弯弯曲曲,分明是用脚踩出来的黄泥路,从路旁到前面的山头,凌乱地立着几十座房子。

      墙面是大大小小的石头垒的,屋顶就是掺了桔梗杆和稻草的黄泥巴作底盖上茅草,窗户是木板作框削掉毛刺的树枝作棱子——沈夏记得,她曾经看到过抗战时期的贫民房,似乎也是这样的。

      她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在现在,还能看到这样简陋破败的房子。

      她脸上的震惊太过明显,阿城笑了笑:“其实现在倒还好,等到了梅雨季节才烦人呢。”

      “咱们学校是村子里最好的房子,喏,就在那边半山腰,那个灰色的瓦房。这还是当年的老村长带领村民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呢。”

      提起自己的校舍,阿城有满满的自豪。

      可沈夏分明只看到三间平房,黄泥墙刷了层绿色的漆,屋顶铺了层黑色的瓦片罢了。

      等走进教室,地面还是黑色的泥地,有坑坑洼洼的小坑,窗户上的玻璃碎了好几块,又拿报纸糊了一下,勉强算是补上了。

      看到有人,很快就有村民过来看情况,
      一见到阿城,脸上顿时有了笑容,热情地招呼起来:“孙老师回来了啊。你们是孙老师的朋友吧,今晚到我家里吃饭吧。”

      然后,又用更加欣喜的语气,对沈夏道:“好俊的姑娘呀,你是咱们孙老师的对象吗?”

      难怪这回孙老师只离开没多久就回来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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