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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秋日,周末。

      喷泉广场的午后热闹非凡。

      难得的休息日,大家都乐意出来逛一逛。

      此时阳光正好,不少行人都选择在广场上散散步吹吹风。带孩子出来玩耍的父母,约会的情侣,都会在这一处正好毗临繁华商业街的广场路过或停留。

      有机灵的小贩在这里卖起玩具,或圈出一块场地租起溜冰鞋供人玩耍,不时有小孩子拽着气球笑哈哈的跑过,小短腿快得父母都追不上。

      相对安静些的大喷泉旁边,林兰就在那里,此时正半蹲着将手里的火腿肠喂给刚好看见的流浪猫。

      她束着低低的马尾,一身米白色的风衣让她看起来十分文静,此时俏脸上正带着笑意看着小猫大嚼着食物,不时将手里的肠段撕得更碎些投喂过去。

      “兰兰!”

      没过多久,一个青年从街旁挥着手向她小跑着走来,步履间有些慌急。

      林兰听到这声熟悉的叫唤也没第一时间起身,而是慢条斯理地继续给猫喂东西,将手里最后一块肠扔给小猫,她这才一边用湿巾慢慢擦着指尖的油渍,一边缓缓起身转头看向已经走过来的青年,脸上似笑非笑。

      “可以啊,绍修晔,主动约我过来,却让我傻站在这里等你一个多小时。”她挑着细眉,音调上扬,“你很行啊。”

      “不是,没有没有!”名叫绍修晔的青年急忙摇头,十分有求生欲,“出发时出了点小状况耽误了一下,公司那边有急事让我回去一趟,然后我处理完就赶紧过来了!之前也发短信跟你报备的,兰兰我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吗,我和你一起时从来没迟到过的!”

      林兰没说话了,她只是上下打量着自己这个已经有一阵没正式见面的男朋友。绍修晔有一张称得上周正帅气的面孔,五官棱角分明,体型匀称高大,两年前他主动过来追求她时,林兰也是被不少女人羡慕过的。

      半年前,他因为工作调动,从两人一起工作生活的城市搬离,去公司总部的所在城市上班工作,两人只好分开,现在已经异地恋半年了。

      此时,眼前的男人一身做工精良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的模样,和从前截然不同。

      “这,这是上班时穿的。”见她的视线不断巡梭,绍修晔又赶紧道,“之前公司突然有急事需要处理,兰兰我也是没办法,真不是故意穿成这样跟你见面的。”

      “你慌什么?”林兰唇角一勾,“我刚想说你上班时的着装挺帅啊,一定有不少姑娘喜欢吧?”

      绍修晔顿时尴尬一笑:“兰兰你说什么呢。”像是要迫切地转移话题,他上前一步拉住林兰的手就往前走,“走吧,等了这么久你肚子也饿了吧?我带你去老地方下馆子去。”

      两人都是工薪阶层,就算恋爱约会也去不起什么高级餐厅,绍修晔说的老地方也只是一家经营不错的平价火锅店,人均消费不超过九十块那种。

      以前林兰去那里总能吃得一脸满足,被他这么一牵就会乐巅巅跟着走,但现在,绍修晔刚抓住就被她一把甩开手。

      “绍修晔,上个月你就在短信里跟我说过你升职加薪了。我们难得见一次面,每次还都是我主动来找你,你就打算一直请我吃这个?”

      一听女友那说话的口气就知她气还没消,男人尴尬地收回虚抓的手:“兰兰你说得对,是不该去那里了。那,我请你吃西餐吧!”

      两人穿过广场,去了里面的步行街,在一家以前路过时从来都只在外面看看而不敢进去的西餐店里坐了下来,侍应生在他们落座不久就拿着精美的菜单礼貌询问。

      “我们……”绍修晔话没说完,他手里刚从侍应生接过的菜单就被林兰拿走。

      “我要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女人白皙的手指在菜单上各种昂贵的牛排、鱼子酱、浓汤甜品上一一点过,末了还又添了一瓶四位数的红酒,看着训练有素的店员将点单速记完毕,笑眯眯地将菜单还了回去,“暂时就这些,麻烦你了。”

      坐在对面的绍修晔眼看着女友这一通点单少说就没了好几千,脸上青白一阵,下意识要张嘴迎面就瞧见了女友似笑非笑的眼:“怎么?这就心疼了?你背着我偷买了一双八千块的AJ时可没心疼自己的工资啊。”

      “那是……!”男人刚想反驳却又瞬间卡住,很快低头认怂,“兰兰,我错了。这事没跟你商量,是我不对。”

      “看来你还记得我们说好要努力攒钱一起结婚买房的事。”侍应生已经很有眼色地拿着菜单走了,但林兰可没放过他,“我还以为你因为搬了新城市后,环境变了连心都变野了呢。”

      对面的男人却不在说话了,或许是因为自己理亏,又或许是因为女友的咄咄逼人,本该浪漫优雅的情侣餐都变得沉默,连餐厅里渲染气氛的小提琴曲都没能缓解。

      菜上得很快,侍应生手脚麻利地将精美的菜肴按顺序送上餐桌,又将那瓶四位数的红酒开塞斟进这对男女的高脚酒杯里。

      染上酒红色的透明玻璃杯也倒映出餐桌上的这对男女,一个低头沉默,一个手持刀叉吃得没心没肺。

      绍修晔看着对面动作优雅切割着牛排吃得十分优雅的林兰,眉头也不自觉地皱起,他的印象里,和他一样都是住着廉价的出租屋、习惯了大排档小吃摊、平时最自由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从二手市场买的自行车,坐在后面都笑得开心的女友如今一副对高档西餐十分熟悉的样子,令他感到有什么事要脱离掌控。

      看着女友青春姣好的面容,一个让他涌出怒气的猜测冷不丁的浮现在脑海。

      “你在想什么?”对方突然抬头看他,却是不知不觉她已经将饭用完了,“难得吃一顿大餐却心不在焉,难道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一句话,让绍修晔重新冷静下来,原本他还觉得心虚愧疚的,但之前突然出现的念头让他一下子丢在脑后。

      “也没什么。”他看向对面的女友,“其实就是想问问你,我不在你身边的这半年里是不是有哪里不习惯。老实说,我来到这个新地方一开始是真的处处碰壁,为了站稳脚跟一直都手忙脚乱,好像不知不觉连你也冷落了很多。兰兰,真的对不起啊。”

      听着对方的道歉,林兰的嘴角诡异的翘起:“别这么说呀阿晔,你去新地方发展会变忙,没时间联系我很正常。我怎么会因此怪你,异地恋本来就辛苦,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而且,离开你我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啊。”

      绍修晔原本又冒起的一点愧疚心被林兰没心没肺的最后一句又一下子打散。对方却没就此打住,而是一边拿起餐巾擦嘴一边漫不经心。

      “怎么?突然跟我诉苦这些,难道是想和我分手?”

      女友带着玩笑般的口气,却一下子戳中了绍修晔心底的打算。

      “……是,异地恋太辛苦了。”他丢下刀叉,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决心一样抬头直直看向对面的女友,“兰兰,我们……分手吧。”

      最后三个字一出,林兰正在用方巾擦嘴的动作一顿。

      绍修晔见状心里一突,赶紧又继续解释:“我知道这个决定对你伤害很大,但是对不起,兰兰,我实在没信心维持这份感情……”

      “那就分手吧。”

      平静又坚定的回应,打断了绍修晔准备了很久的腹稿,他怔怔看向对面,女友正一把将餐巾扔回桌上。

      “正好我也觉得这种像倒贴一样的异地恋是没必要继续下去了。每一次为了迁就你,我一个女孩子都是主动坐动车来你这里,你从来没说反过来找我一次。绍修晔,你说你怎么好意思的?”

      没有不可置信,也没有哭闹纠缠,更没有歇斯底里,女人的表现十分平静,平静到能反过来数落对方的种种不是。

      这让本该为顺利分手而松口气的男人一下子尴尬起来,可尴尬之余又有些恼羞成怒。

      想到女人用起高级西餐十分习惯的样子,之前只是猜测的念头在此时的怒气下让他越发肯定。

      正要开口质问,已经变成前女友的女人随意瞥来,意有所指地点了点他身上的高档西服:“对了,之前就想问了,你这西装好像是私人手工定制的啊,价格不便宜啊,你们公司对里面的每一个员工都这么好吗?”

      她语态温和,却像是一盆冷水浇熄了绍修晔的怒火。

      绍修晔不敢再闹,甚至不敢再多说什么题外话,略带狼狈和难堪地转过头:“既然吃饱了,就走吧。”

      林兰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起身离开座位,两人似乎都想维持着最后的体面,甚至在男人结账的时候,女人还在一旁等了等,仿佛餐桌前的诡谲分手不存在般。

      但注定只是错觉。

      离开餐厅重新走到外面,绍修晔的脸已经完全沉下来。

      “林兰。”他叫住准备分开走的前女友,虽然一身平价衣装却难掩其五官秀丽,那副回望过来时亭亭玉立的模样让他还是没能忍住,“我们分开的这半年里,你是不是背着我找了其他……”

      他话没说完,身后突然响起两声汽车的鸣笛,一辆火红色的宾利在两人面前缓缓停下。

      张扬又艳丽的跑车,和它刚刚走下来的主人一样,漂亮吸睛又盛气凛人。

      “绍修晔!”从驾驶位上走下来的白富美扬着下巴走过来,高跟鞋踢踏间走出了任谁都能一眼看穿的骄纵,“我说你之前在公司为什么一直心不在焉,还找借口跑出来,原来是为了这个女人啊!”

      男人看到她却是脸色一变:“江小姐,你怎么来了?”

      “你用的公司里的车过来约会,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被称作江小姐的富家千金朝他冷哼一声再没理会,随后用一种更挑剔的眼神扫视林兰,先是不爽地扫过她的脸,在瞧见对方一身廉价的服饰后又抿嘴笑了,“这就是你以前找的?寒酸样还真是挺配你的,怎么,还是舍不得吗?”

      面对富家千金这副以蔑视姿态碾压情敌的盛气凌人,林兰没有动怒,甚至还好整以暇地看向前男友:“你的新欢?看起来背着我勾搭上的时间还挺早的,瞧着还挺贵。果然有钱真好。”

      一句话,让对面高傲的面孔一下子出现了裂痕,转为怒色。

      宾利豪车,两个美女一个帅哥,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说着内容如此劲爆的对话,不知不觉引来了不少路人驻足围观。

      被诸多视线包围的绍修晔只觉得全身都被架在火上烤,上前一步就想哄住那江小姐:“我已经和她分手了,现在就回去吧。”

      他的哀求是直接被江小姐头也不回地一把推到一边,富家女修得凌厉的长眉一挑,顶着寒霜的脸朝着林兰笑得更猖狂:“对啊,有钱就是好。我知道你,我还听说你和阿晔在分开两地前还计划着一块攒钱,打算在魔都买套房子用来结婚?很辛苦吧?就是不知道省吃俭用到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凑够首付的十分之一呀?不过我就没有这个烦恼了,我家在那里有好几套房产,动动嘴皮子就可以送阿晔一套,可以让他少奋斗半辈子。”

      “江小姐说的是。”面对如此明目张胆地嘲讽,林兰面不改色,“为了能少奋斗半辈子,他转投向你也不意外。嫌贫爱富古来就有,攀高枝又不是只能女人来做,现在男女平等,他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我那辆自行车终究不能载他一辈子,以后他靠你的宾利照顾了。”

      这一番话引得一些围观路人直接都笑出来,原来男女平等和人之常情还可以这么用,自行车和宾利都是女方这边出啊。

      他们笑得开心,可对绍修晔来说,这场面已经完全等同于羞辱了。

      “够了!”他瞪着林兰忍无可忍,伸手指向了她,“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是,我是对不起你!可你不也一样吗!我们异地的这半年里,你敢说你就没背叛我?”

      之前在餐厅里,她一点也不怯场,吃起高级西餐比他还熟练的姿态可历历在目呢,这意味着什么都不用明说了吧!

      现场的议论声多了起来,瓜好像越吃越大了,好多人都舍不得走。

      而面对绍修晔的这种反指责,林兰只是微微一笑,轻轻开:“时候不早,我也该走了,我的车来接我了。”

      车?

      众人都被她的话弄得一愣,这时就听到街边又响起两声鸣笛,大伙下意识循声望去,只见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在宾利的后方缓缓停下。

      宽大的车身雍容大气,银灰色的漆面光芒闪耀,车头标志性的小金人立在双R的LOGO上方带着一股华贵气息,硬生生地将前面张扬的宾利比成了一个小丫环。

      车辆停下之后,身着体面西服的中年司机从里面走出来,拉开了后排车座的车门。

      一个金发碧眼五官深刻的外国青年开门下车,他一身黑色西服手提着一个公文包,仿佛电视上才会出现的海外精英人士,迈着长腿朝这边徐徐走来,引起了不少路人暗暗惊呼。

      此时这位海外精英却在林兰的身前停下,恭敬地向她行礼:“大小姐,我来接您回国。”

  • 作者有话要说:  老规矩的低调开坑,希望大家看文前仔细阅读文案上的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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