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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第二十七章 惊变(一) ...

  •   宇宙12第二十七章

      说是节前最后一课,其实那日过后,上使还留了些时日,直至除夕当天才离开。年二十九夜里,王延光干脆留宿上使官邸,抓着他的上使老/师讨论了一夜的问题……而他的学/生们直到第二天才知道这件事。大家确认完老/师还活着之后,委实是大大松了一口气:太操心了,太操心了,有这么个老/师实在是太操心了!

      有这么个老/师,固然在某些方面令人操心,但毫无疑问,在学术方面,王延光是不需要任何人操心的。他从上使官邸回来之后就又闭关了,办公室大门一关,结界屏障一设,所有消息都未读不回。而他的学/生们,对此也已经见怪不怪。

      姜怀远、许宁舟和陈玉照三人早已自立门户,在此自然不必多提,即使是最年轻的沈自华,也能够相当娴熟地自习,顺便自行代/理一切杂务。而倘若他对“寒假作业”有疑问……实验室和演算中心随他用,要是实在搞不定,那不是还有师/兄师/姐嘛!在这个组里,他反正不论如何都是垫底,只要不比师/兄师/姐们差太多,就必不可能死。自从进入王延光门下,曾经一骑绝尘光芒万丈的天之骄子已然见到太多惊才绝艳的天才,现在他已经……很能接受自己的“平凡”了。

      年三十当天,并不算很忙。院里的职工们大多都放了假,需要处理和决策的事务并不多,沈自华便有不少空裕跟母亲聊天。年三十的汤谷白天有不少极具特色的年节活动,母亲便会跟他分享,就好像他正陪同母亲逛街游玩一样。然而白日的喧嚣热闹,到了半下午,便逐渐沉寂下来——此时已到各人归家,祭祖接灶的时辰了。

      到了酉时,除了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之外,外研院基本都跑光了,在岗人员十不存一,这可是外研院这个卷王单位难得的情景。许宁舟早就跑了,姜怀远与陈玉照也一边聊着一会儿跟家里人打视/频,一边美美撤离,只有沈自华左右无事,索性以九千岁之尊留在办公室里值班,盘算着今天难得有闲,一会儿是先吃晚饭再进健身房,还是先进健身房再吃晚饭。其实他最近天材地宝吃得太多,委实不太容易感到饥饿,但今天毕竟是除夕,年夜饭还是要吃的。

      按照罗生天的习俗,祭祖接灶之后便是年夜饭,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吃着团年饭,围着投影仪观看直播里的除夕仪式。等到子时接年,大家就该出去放烟花鞭炮了。有庭院的人家,会专门在院子里弄个香木堆点燃,是谓“庭燎”,取照夜驱邪之意。倘若没有庭院,也没什么打紧,罗生天城市里还是小区楼房居多,除了一楼住户之外,大家都没有庭院。小区物业一般会在小区中比较宽阔的广/场里布置巨大的香木堆,小区指定烟花爆竹燃放点也在此处,旁边还有别火队(消防)随时待命。等到接年时,随着一座座香木堆被点燃,火光焰气直冲云霄,伴随着轰轰烈烈的爆竹与照彻夜空的烟花,到丑时都不会停歇……这就是罗生天人天花乱坠、热火朝天的除夕夜了。

      在所有新年仪式中,沈自华唯独对“祭祖”的印象十分淡漠,因为胡丽芳并没有对“祖/宗”的记忆——她幼时居住的社区里,并没有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在年轻时的胡丽芳的观念里,人最多也就活到三四十岁,然后就会因为一些意外和波折而轻易死掉,当然年轻人也是一样,她的儿时玩伴就是在十三岁那年死于黑/帮火并。来到罗生天之后,她学着罗生天人,为沈自华的外公外婆做了两个牌位,牌位平时就放在客厅的投影仪旁边,除夕时则会放到餐桌旁,她为他们准备了一个大盘子,吃饭时就往盘子里拨点菜,这习惯至今未改。这就是沈自华家里的年夜饭了。

      整餐年夜饭里,沈自华最恨屠苏酒,从小恨到大,不论是哪家医院、哪个医馆、哪个药企出品的屠苏酒,他都恨得要命。这玩意儿能祛疫滋补,人一杯下去至少一个月不感冒,若是白玉京总院食堂出品的,则能管用三个月。这确实很厉害,但真不好喝!因基础配方摆在那儿,不论各家怎么调口味,都是一股要苦不苦要甜不甜的辛辣味道。偏偏按罗生天习俗,一定要由“小孩子喝屠苏酒”开启这场年夜饭,作为家里唯一的小孩,他真是气个半死,但又犟不过胡丽芳,简直毫无办法。既然他不论如何都不可能比胡丽芳大,那他只能盘算着以后一定要结婚生子,好把这份痛苦完整地传递下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代际创伤了。

      ——综上所述,当沈自华收到母亲“小华,妈妈还是很想见你,你就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陪妈妈吃顿团年饭吧!我准备了雪莲葡萄味的屠苏酒,是白玉京总院食堂的,你小时候最喜欢喝了。”这条消息时,他的表情是困惑的。

      彼时的沈自华正在前往健身房的路上,灵镜调成了运/动模式,因此这条消息直接经由微电波传入他的脑中,经由大脑“翻译”,形成了简单的信息。这是刚刚研发出来的、专供未做神/经接入之终端通信设备的新功能,目前还只在他们外研院内部产品上使用,该项目组一天到晚追着所有试用员工要数据,搞得大家烦不胜烦。这种新功能通常不太靠谱,因此他第一时间只以为是转译过程有问题,使得传输过程中信息流失模糊,又经智能AI胡编乱造自动补全,才导致传输失真,使得母亲在他大脑里说出这等瞎话。于是他停下脚步,掏出灵镜,打算亲眼看一看……

      信息没有错。

      沈自华静静地注视着这段话。他认真端详着,好像一时认不得字,一秒钟之后,他深呼吸了一下,打消所有侥幸心理,回了一句:“我出去得打申请,好麻烦的,现在也没人批。”同时心念一动,拉开另一个聊天界面,对象是旅游公/司的经理,但他思考了一下,又把这个聊天界面关上了,转而打开了一个新的聊天界面,界面对象备注为“徐文章(国/安)”。

      胡丽芳回得很快:“知道你忙,但妈妈想你。就一个时辰都抽不出来吗?你是在工作,又不是坐牢,哪有单位拦着儿子尽孝的!如果打不了申请,你就偷偷出来,别让人知道就好了。”

      徐文章回得也不慢:“我知道了。稍安勿躁,你先稳住他们,我立即派人过去。”

      于是沈自华思考了一下,选择向老妈撒娇。他先是抱怨单位没人性,自己也很想出去,大家全走了就留他值班,后又表示不打申请不行,偷跑会被通报批/评云云。他一边拖延时间,一边催促徐文章,同时转头就往自己宿舍跑。他跑得很快,他从小就跑得很快,是班级参加校运/动会长跑项目的不二人选,这一次他跑得尤其的快。几百米的距离,他两分钟就到了,中间还有一段楼梯。

      沈自华喘着粗气,一把推开自己的宿舍门,两步就冲进卧室,眼前突地黑影一闪,一物直奔他面门而来。那物快如闪电,又敏捷得不可思议,于迫在眉睫之际拐角避开,环他一周后,自行落入他手里。如此灵通随心、知情识趣之物,反倒是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没能及时握上……好在此物自己能飞,稳稳悬在他手心里,于是他下一秒便握住了。

      这是一把剑。

      这把剑,常态下约七尺长,直刃,八面,剑首饰玉,剑鞘镂金,没有开刃,可以装饰,亦可辟邪。与主人心意相通后,这把剑可大可小,可钝可利,可碎山截河,亦可以……保证主人绝不会因为交通流堵塞而迟到。只是这把剑的主人从未修行过御剑术,亦不具备两三百公里时速之下仍能稳稳站在剑身上装/逼的技巧与体能,故此,赶路方式恐怕不会特别体面。

      它的主人第一次尝试驾驭它时,本想踩在它身上,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握住它的剑柄,让它带自己飞一飞,结果飞了没几秒就脱手掉下来了。这可把这把剑吓得不轻,忙不迭把自己变得足有门板大,光速飞下来接住——饶是如此,仍是跌得七荤八素。于是当它的主人缓过来打算再飞飞看时,这把剑就将自己的时速稳稳控在十公里,让它的主人能站在身上冯虚御风一把。这也是灵剑的一腔护主之意。

      当然,它也可以杀/人。

      只要它的主人,真有杀/人的决心。

      作为当/世第一格物师——准确来说,是第一炼器师——破军星君信手却认真炼成的宝剑,当然具备非同小可的威能。按照斗兽场的评级,这把剑应该算是A+级的传/奇武/器,带一个S级器魂(破军星君本尊赋灵的位格及权/柄加成),且自带七八个非紫即金的特效,且其中大部分特效都是完整的剑术功/法。这把剑跟低阶圣者都能过两招,要是旁边有人辅助牵制,甚至有可能阵斩,而主人所要做的,不过是找个安全的地方抱头蹲下而已。当然,即使是破军星君炼的剑,当街杀/人也是不对的,因此主人闲着也是闲着,不妨顺便报个警,留个正当防卫的记录作为法/律依据为好。

      ——铸剑者,即罗生天当代破军星君,在赐剑时如此叮嘱道:“小华啊,年后你就要去下国考察了,去的又是边远地区……那边治安不太好,记得带上它。你要是真在孤身一人时遇到什么危险,这把剑又在身边,就只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就好,余下的事就让它自己干。但还是切莫单人独行,时刻都要同当地都护军待在一起。你生性纯良,人又听话,这把剑给你,我也不担心造下什么杀孽,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沈自华确实是听话的,所以这把剑在他于下国考察期间,并未派上这般用场。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去之前听旁人说,他去的地方不仅是出产特殊资源的暗元素活跃地区,而且是真的闹过不小的鬼,故此都护府全程严阵以待,不仅在他们去之前专门过去/操练演习,对当地妖魔鬼怪恐/吓威慑了一番,还派出修行者军士全程随行。但出乎都护府意料的是,他们整个考察团全程太平得很,所有人三个月下来连噩梦都没做过一个……或许这把剑已经派上过用场,这也未可知。总之,他之后不论去哪里,都会记得带上它了,而且他还给它取了个朴实无华的名字:荡魔。

      沈自华握住荡魔,终于安心了些。你们想骗我过去,或胁我过去,却没想到我有它,他心想。要是徐文章的人再过十分钟还没到,我就自己过去,把你们这些邪/教分/子都杀了。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保密手册里登记在册的每一个案例,那些凄惨恐怖的悲剧……初初看时,心悸怜悯之余,多少也有点猎奇心理,此时回忆起来,只有如掏心挖肝般浓烈、甚至催人欲呕的恐惧。他有点腿软,他握剑的手在颤/抖。他踉跄着走了两步坐在床/上,深呼吸以尽量平复心情。

      沈自华没有杀过人,也从没想过自己可能会需要杀/人,普通人应该都是如此。他由衷地期待徐文章告诉他,母亲好好地在酒店里待着。他想起旅游公/司的修行者护卫,想起骊山别馆作为顶奢酒店总归会有修行者保安……他忽然又放心了些,觉得老妈有可能只是被盗号了。反诈软件不是说了吗?现在盗号诈骗都会盗聊天记录,用AI根据聊天记录生成更具可信度的诈骗内容,把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这次可能是聊天记录没盗全,才闹了乌龙。

      然而下一条消息打破了他的妄想。“速来骊山别馆三门门口,你母亲想见你。”信息如此说道,“她现在身/体不太舒服,很不舒服。作为儿子,你必须来见她。”遣词造句很柔和,估计是防着触发敏/感信息监控——他是涉密人员,他的社媒必会受到监控——但胁迫之意,一目了然。

      撕/破脸了,老妈已拖延不下去了。沈自华一看信息,立即跳了起来,匆忙冲向门口。他将这条信息转发给徐文章,同时像任何一个被突发/情况冲昏头脑的普通人一样,第一时间给老妈/的账号打视/频——被挂断了,正如他意。这可能意味着这台灵镜此时并没有跟老妈在一起,三号门估计也不是最终地点,只是一个引人注意的障眼法。但老妈今日行程的终点是骊山别馆,现在才过去不到十分钟,他们不会离开太远。这就够了。

      沈自华抬手一抛,荡魔再次变成门板大,稳稳悬浮半空。他赶紧爬上去,双手抱紧变大的剑柄,估算着时间,决定稍微拖延一会儿。“又来?别无/理/取/闹了妈。之前就是这样,这次又来,说了出不去非要我出去,非得把我工作搅黄了才甘心。你不舒服你打急救吧,我又不是医生!”

      荡魔疾飞而出,给了他一定的适应时间,提速至百公里用时三十多秒。沈自华被风吹得根本睁不开眼,只能在回忆里构建汤谷地形图,估算着距离和时间,与自己手臂的余力……得益于这段时间加数值的天材地宝吃得多,他还有力气,还抱得住。再快点,他在心里对荡魔说。

      时速提到两百公里。一分钟了,对面没有回/复。沈自华分出一丝心力,思考对面可能做出的应对。他们必须要使他相信母亲确实是被人挟持才行,如此才能迫使他听话……蓦然间,他心头一紧,他们是否有可能伤害母亲?目前她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却有可能吃些苦头。“再快点。”他对荡魔说道。风灌入口腔,使他根本说不了话,但荡魔听到了。

      .

      外研院距离骊山别馆约六十公里,荡魔一路狂飙下来,不过10分钟便抵达。自从那句之后,胡丽芳的账号再无回/复,这令沈自华愈发心焦,只能安慰自己,许是徐文章的人已经介入干预了……他只能这样想,而且他这样想是有合理依据的。飞剑是罗生天从事特种行业的修行者之出行标配,且传统飞剑载人时速一般是500公里左右,300公里载人时速的荡魔是破军星君特意做的再降速版,就是怕沈自华年轻人容易上头,一激动就飙剑。简单来讲,他们来得应该比他快。

      沈自华的落地处当然不是消息中所说的三号门,而是胡丽芳所入住独栋别院之前,距离山脚下的三号门还有足足三公里距离。这片位于群山之巅的宫阙楼阁正张灯结彩,庆贺新年,面前这朱墙碧瓦的宫殿也不例外。但当沈自华终于睁开眼睛时,他第一眼看到的并非华丽的殿宇、精美的园林、辉煌的天壑极光、花园的大片牡丹花丛,而是……院门槛旁,飞/溅在汉白玉石板上的一大蓬血迹。血还没有凝固,量很大且具备不错的流动性,看上去应该是刚溅上去不久的新鲜血液,却是紫黑色的。

      沈自华深吸一口气,“做你该做的。”他对荡魔说道。灵剑应声而去,往前一拐,突入院门之中,就瞬间消失不见,比刚才载人时快十倍不止。它将感知周边方圆三十公里内的环境,挑出此范围内的所有邪祟,并飞过去将其斩杀。杀掉所有可能威胁到主人生命之人,如何不能算是护主?它只是一把剑,这正是最适合它的护主方式。

      徐文章不在,徐文章的人也不在,周边没有人声,就连酒店的保安和护卫都没有出现——许是徐文章已向酒店方下令,命其不要碍事,否则他刚才飞剑入园,应该被拦下才对。沈自华顾盼一圈,发现周围连个铁棍都没有,但他转了转中指上的复活石戒指,还是决然跨过了面前的门槛。他若是遇上危险,荡魔自会回来,即使救之不及……反正他能复活。

      ——然后他就看见了令他毕生难忘的场景。那是一具尸体,准确来说,是一具干尸。就在院门旁趴着。

      尸体穿着一身精干的短打,背后布料上印着旅游公/司的名字,看起来是旅行团里的修行者护卫。根据旅游公/司与沈自华签订的合同,胡丽芳外出进行行程时,三个护卫都会随行,在酒店休息时护卫也会轮班,提/供12时辰全天候贴身守护,这位估计就是被排到除夕夜值班的倒霉蛋。他个头很高,却异常干瘪,肤色枯黄如落叶,颈侧有两个小小的血洞,血洞周围有一圈淤紫色牙印,洞中没有哪怕一滴血。

      这是沈自华第一次亲眼见到一具尸体。距离第一条信息发来,已过15分钟了,他心想。但……正是因为我雇/佣了他,他才会死。今天是除夕,他应该跟家人待在一起,我雇了他,所以他死在这里。我雇了他,我害他死了……

      沈自华往正殿跑了几步,忽然一咬牙,停下折返回来,一边跑向尸体,一边伸出手,打算摘下复活石戒指给尸体戴上。他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枚戒指,上使赐下戒指时没说,当然他也没问。他压根没想过自己会用上它,事到临头时,只能随便试试。

      时间紧迫,我就试一次,他心想,我给他戴一下,不管他有没有复活,都立刻把戒指摘下来。这戒指接下来应该还会有用,这次尝试最起码能排除一个错误答/案。

      他捋了一下戒指,没捋下来,箍得很紧。上使是女子,五指纤细玲珑,这戒指本来戴在她的拇指上,在他这里则是中指,但……戴上时有这么紧吗?他用/力将戒指转着圈地往外拔,关节处皮肤被扯得生疼,忽然间,面前的尸体发出一声轻微的、窒/息般的呛咳,把他吓了一跳。

      呃……是本来就没死,还是这就复活了?沈自华迅速抬眼看过去,目瞪口呆地发现,尸体颈侧牙洞赫然已然愈合,皮肤亦迅速充盈起来,枯萎衰败的死黄/色如水洗般褪去,被一瞬间萌芽的生命力染成了小麦色。我刚才是怎么做的来着?好像仅是转着戒指拔了两圈,就如此轻易地复活了一个已过复活时间之人。死而复生,这种事……这么简单吗?

      沈自华并没有感到惊喜或欣慰,与之正相反,他感到毛/骨/悚/然。在这一刻,他只看见“生命”本身的脆弱。

      面前这具尸体是修行者,已经不是凡人,远比凡人强大,但他的生命仍然能如此轻易地被一个法/器左右。她说这是压胜钱,漫不经心地给了他,而这个法/器,就这样漫不经心地救活了一个会被罗生天所有急救中心认定死亡之人。如此轻/松,如此随意,随意得好像一句笑话。

      如果死亡这么无足轻重,那生命又能有多珍贵?在她心中,在破军师伯心中,在所有大能力者心中,一条性命——一条对拥有者本人而言至为宝贵、绝对唯一的性命——又意味着什么呢?

      前尸体先生忽然爆发出尖锐的抽气与呛咳,躯体好似虾子般弓起,狠狠地抽/搐了几下。这剧烈的变动打断了沈自华刹那的恍神,他下意识伸手去扶,刚触到其手臂,那条手臂就像蛇一样缠上来。修行者的力气大到不可思议,即使在死而复生的恍惚中也是如此。只顷刻之间,他就被那只手抓/住手腕,狠狠甩飞出去,重重摔到地上。他疼得抽/了口气,等他从天旋地转间恢复过来,只看见一个连滚带爬但跑得飞快的背影——那人已逃走了。

      不算太意外,沈自华在心里嘀咕道。不然你为何会死在门口呢?

      沈自华并不认为自己出的钱或旅游公/司支付的薪水足以购/买对方的性命,因此虽然希望对方留下为他提/供保护,或至少提/供一些信息,但见对方第一时间逃走,虽然难免失望,却也并无责怪之意。他稍微缓了缓,忍着疼痛爬起来,一瘸一拐但尽量迅速地冲向主殿。胡丽芳十有八/九已不在这里,但这里应该会有线索,或许徐文章的人也在此处……他要跟他们汇合。

      忽然间,身后再次传来异响。沈自华下意识回头望去,瞳孔骤然收缩——他见到了他毕生难忘的一幕。

      刚刚死而复生、方才还拼命奔逃之人,已再度倒了下去。他的头颅消失了,脖颈伤口杂乱无章,好像直接被巨力捏爆了一样,因此腔子里的血也喷得乱七八糟,好像一个失心疯的喷泉。即使失去头颅,他的双/腿仍在奔逃,拼命地逃,绝望地逃,仿佛一只绝望求生的虫子。短短数秒,他死而复生,又再度成为一具尸体。生死之事,如此轻易。

      尸体之后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名西装革履,约三十来岁的下国男子。他面容英俊,高鼻深目,头发漆黑,眼眸湛蓝,皮肤苍白如冷冻牛奶。他注视着他,神情里有种超乎寻常的专注,就好像猎人注视笼中的猎物,是胜券在握的喜悦,与大功告成的癫狂。他微微含/着一丝笑意,对沈自华说道:“久仰大名了,沈先生,想请你来一趟,真是不太容易。”

      “久仰大名?”沈自华下意识重复了一遍,“你从哪里知道我的?”

      “从你的同/僚那里,你们马上就能碰面了。放心,我请你来这里,不过是需要你帮我去一个地方,只要你配合我,你和你母亲就不会受到伤害。”男子顿了顿,又微微一笑道:“我知道我确实有点不礼貌,这也是无奈之举,我当下有点落魄,恐怕无法安排一场合乎你我身份的会面……不论如何,虽然有点波折,但你毕竟还是来了。”

      恰在此时,破空声起,荡魔呼啸而来,伴随着万丈金光,干脆利落地当头斩下。顷刻之间,院门轰然爆碎,做过永固的建筑碎块好像弹片那样崩开,地上留下一道数米深浅的剑痕。面对这如同天雷劈落的一剑,男子避得极快,刹那间已不在原地,沈自华跑得也不慢,他赶紧躲到影壁之后,以避开建筑碎片的扫射。

      外头巨响不断传来,好像天雷连环炸裂,那真是地动山摇,影壁与脚下的地面都在颤/抖,这让沈自华突然觉得,乍一看挺厚实的影壁其实也很脆弱。他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正殿。虽然从理论上来讲,他现在不应该待在建筑内部,而是应该去院内花园,找个开阔地方抱头蹲下,但……老妈可能在里面。没有太多犹豫,他起身就往正殿里赶。

      正殿很大,进门先是气派宽敞的客厅,两边两溜交椅,旁边合计四间耳房,都是格局完整、卫浴阳台俱全的套房卧室,却并非主人间。真正的主人卧房是整个二楼,并数个仆人间,以供贴身仆人居住,至于其他不够贴身的仆人,则在院内其他楼栋别居。就正常来讲,住这种房型的旅客,通常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家眷亲朋未必在其中,但一定是仆从如云,胡丽芳仅单人带护卫入住,实在是有点空落落的。

      沈自华没有走电梯。他三步并两步跑上楼梯,很快赶到二楼……下一刻,他浑身的血都凉了。

      二楼有两具尸体。

      第一具尸体是胡丽芳。她的状态跟护卫第一次复活之前的状态一样干瘪,只是皮肤呈死白色,凄惨地皱缩着,脖颈上有牙印与血洞。第二具尸体是一个不知名男子,他穿着酒店工作人员的制/服,身/体趴在地上,头颅被/干脆利落地割下,抛飞至东侧窗台前。那头颅正对着沈自华,嘴巴大张,显露/出绝望惊恐的姿态,然而——其犬齿暴突,尖锐如钩。他不是人类。

      这具非/人尸体的脖颈断处之间,飞/溅出长长一大蓬血液。血液流动性非常好,然而却是紫黑色的,就像进院时那滩血一样,并非新鲜人血的暗红或鲜红。几乎下意识的,沈自华往西侧望了一眼,那是一个敞开的露台。有人——或许是人,又或许是匆匆赶来的荡魔——自露台进入这个房间,从背后斩下了那颗肮/脏的非/人头颅。相当完美的一击,其攻击之迅捷,使得这怪物根本没有作出任何抵/抗,其力量之巨大,使得那颗头颅直接飞了出去。这一击制/造了一个干净而又清晰的现场,只要是一个稍微有点逻辑思维能力的人,都能迅速勾勒出案发当时的场景。它干净利落,堪称完美。

      但这一击,晚了。

      晚了一场生死的时间。

      几乎是一瞬间,沈自华的视野就模糊了。他扑向胡丽芳的尸身,用/力转动复活石戒指,转了几下,却发现尸身没有反应。“这不对,”他无措地重复,“这不对,刚才,刚才……”他用/力将戒指往外脱,脱了几下没脱动,戒指卡在指关节上,慌乱中力量一错,“喀”的一声,手指软/绵绵垂了下去。他疼得眼前发黑,心里却想着完蛋,这下更摘不下来了。

      “刀……”沈自华慌乱地左右顾盼。有刀吗?应该有吧!妈妈吃水果都是削皮的,厨房里肯定有水果刀,还有菜刀和斩骨刀,妈妈喜欢吃现做的菜,灵心从来都是买菜回来现做,刀具肯定是齐的。门厅里也会有刀,妈妈喜欢在门厅里拆快递,好把拆完的快递包装直接丢到门外去。但这里……啊,这里是酒店。酒店?

      沈自华抬起完好的那只手揉了揉眼睛,迅速找到床头柜——酒店的灵镜就在那里搁着,他得叫人送把刀来。然而忽然间,一只手从身后伸来。那只手形状优美,骨节分明,五指修/长,皮肤苍白,甲床呈淡淡的紫色,这只手轻轻捏住他掰断的中指上戴着的戒指,认真仔细地端详。一股极阴冷的气息从身后传来,好像整个人突然浸入冰水里。沈自华突然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我不知道还有这个。”吸血鬼轻声说道,“一把足以诛杀圣者的宝剑,一枚能够复活亡者的戒指,都是普通修行者苦求一生都未必能获得的宝物。沈先生,您真是深受上/位者的宠爱啊!您也不必费心想要摘下它了,这是独属于您的恩赐,摘不下来的。”他收回手。那一瞬间,沈自华的断指再度发出一声轻响,它自行回正,已然恢复如初了。

      足以诛杀圣者的宝剑?能够复活亡者的戒指?沈自华自嘲地笑了笑,“看来它们都没用。”他说道。

      吸血鬼悠然踱步,从沈自华身后绕开,走向窗边的头颅。他俯身拾起头颅,口/中淡淡道:“是啊,它想杀我,但没成功,而我呢,也愿意宽容这份无礼——我可没对那把剑怎么样。那把剑上有至高权/柄的印记,铸剑者的身份……呵呵,我大致知道是谁。我没有摧毁它,只是把它送去了很远的地方。”

      你没有摧毁它,不能还是不敢?若是你摧毁它,就是大不敬的罪过,破军师伯立刻就会知道。沈自华的目光落在戒指上。这枚戒指想必也是同样的道理。他既挟持我,必不可能希望我身上带有这份恩赐,倘若仙子心血来/潮,探查“恩赐”的下落,他就得立刻完蛋了。考虑到这一点,他应该剁下这根手指才对,但他没有——他不敢让这枚戒指离开我……

      “沈先生,为了我们接下来的相处,我建议你不要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吸血鬼语气温和地说道,“我命令我的仆人暂时摄去你母亲的生命,就能将这份生命还给她。如果我们合作愉快,同时你也希望,我愿意顺手为你母亲医治她名为衰老的疾病,但你若是拒绝,我也不会多管闲事,只会还你一个跟原来一模一样的母亲。”他捧着那颗头颅,回到无头躯体身边,路过胡丽芳尸身时,忽然蹲下/身来,掌心光芒涌动,按向那具干瘪的凡人躯体。光芒陡然大盛,转瞬间便熄灭,尸体已然消失不见。“不过嘛,她现在需要妥善的保存。她现在很脆弱,非常脆弱,所以我得把她送去安全的地方……否则,她就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吸血鬼一边说着,一边将那颗头颅安到了脖颈上,随即拿手一抹,那方才还死得不能再死的血仆,一下子便睁开了眼睛。此人一睁眼见到主人,神情立刻变得无比的恐惧和慌乱。他一个翻身跪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个场景,无疑证明这位吸血鬼并不是什么温柔慈善的主人,但不论如何,鉴于这血仆方才是死的,现在又活了……他说他能复活胡丽芳,应该是真的。

      沈自华死死盯着吸血鬼。他咬紧牙关,深呼吸了一下,竭力使自己冷静下来。“你真的很需要我的帮助,对吧?”他冷冰冰地说道,“不只是帮助,你需要我的配合。你知道我会找国/安,所以直接让手下杀了我妈,让国/安过来只能见到一具尸体——甚至连尸体都见不到。你的手下打扮成这样子,我猜不仅是为了混进来,更是为了让他把我妈运走。等国/安验证了这件事,等我知道找他们没用,你再来找我,让我只有你一个选择。你可能本来只是想把我弄出来,然后用巫术控/制我,但见到这个戒指之后,你又不敢了。”他抬手冲吸血鬼扬了扬手上的戒指,“在发现无法通/过巫术得到我的帮助之后,你需要我真的配合你。你不止需要我配合你,完成你‘去某个地方’的计划,更需要我帮你打掩护。你需要我帮你糊弄国/安的人,否则事情一报上去,梦华仙子只要把神识往这里一探,来的就不会是国/安了,而是侍神卫和卫星军(九星禁卫军统称),而你呢,你连国/安都惹不起。你会像脱离浑洞反应釜的暗物质一样融化,你的灵魂会被反复蒸馏,压榨出你的每一个秘密,比如你把我妈送去哪里。说起这个,我突然发现我还真挺重要的,因为只要在糊弄国/安的时候加点藏头诗什么的,你就会在自己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完蛋,而我能亲眼看到你完蛋,一想到这个我就开心。所以,我为什么要配合你,帮你?为什么不写那个藏头诗?虽然已经很久不写诗了,但我上学时的诗词成绩,其实还挺不错的。”

      沈自华与吸血鬼对峙着。一名见证过恒星点燃与熄灭的凡人,与一位经历过沧海桑田与覆/灭的大宗师。年轻又脆弱的凡人并没有退缩,那张英俊得近乎秾丽的面容上没有恐惧之色,只有冷静镇定的面具,与暗藏在面具之下深沉的怒火。于是屈服的只能是大宗师。他深吸一口气,蓦然暴怒出手,将跪在一旁的血仆整个人提起,甩飞出去。血仆重重撞在墙上,躯体发出脆响,他哀嚎着,却又第一时间爬了回来,匍匐在大宗师的脚下,瑟瑟发/抖,不敢离开。

      “你要什么条件?”大宗师长舒一口气,沉声问道。

      沈自华断然说道:“我要你立刻复活我妈,并保证我妈/的生命和灵魂安全。”

      “我只能保证她的生命安全。这跟我的能力无关,而是你的。你无法确认她的灵魂是否受我控/制。”大宗师说道,“在这一点上,我们只能彼此信任。你信任我不会奴/役她的灵魂,也不会种下咒印,让她的灵魂随着我的死亡而灰飞烟灭,而我呢,我也要信任你确实会带我去我想去的地方,而不是中途出卖我。”不得不说,这句话着实有点讽刺和意味深长。他略一停顿,微微一笑:“很公平,不是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86章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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