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2、第六十二章 乌满地狱(二更) ...

  •   事实证明,我准备得还是不如沐川充分。
      沐川抱着我回到了地府,为什么抱着?因为我腰酸腿疼。躺了十万年的身体,沐川用几日帮我彻底活动开了。
      “虽然不想你刚刚回到地府便去那样的地方,但是小五的气总需要发泄出来,本君便带你去解气。”沐川直接将我带到了十八层地狱第十二层,乌满。
      我让沐川将我放下来,然后问他,“谁在里面?”
      “楚昊天,也就是昊天魔尊。”沐川说:“这里是十八层地狱的第十二层,乌满。昊天魔尊罔顾数万人的生死,被罚于此。随我进去吧。”
      我想了想随着沐川进入其中,第十二层地狱中间是一个巨大的深潭,潭中却不是水,而是黑色的如泥淖一般的东西。昊天魔尊躺在中间,不断下沉下沉,然后窒息,再被推出来,再下沉下沉……
      “冥王!”再一次被放出来的昊天魔尊一边喘息一边对着沐川大吼。
      “本君在此。”
      “凝儿,你答应救凝儿,她在哪里?”
      “本君为她凝聚神魂,她已经去转世了。”
      “那处人家好不好?”
      “好。”
      “你来不是为了告诉我凝儿如何吧。你要为之前那骷髅讨回公道?”
      怎么说话呢!能不能对魔族的前辈有点尊重了!
      沐川:“是。她是本君的夫人。”
      昊天魔尊:“那你身边的又是谁?”
      沐川:“也是本君的夫人。”
      昊天魔尊:“两位夫人?”
      这话我听的很不满意,我:“只有一位夫人,我就是他唯一的夫人。”
      “是吗?为什么你没有被劈死,凝儿却不行。”
      我:“……”我现在能用雷诀劈他吗?
      沐川:“九凝仙尊放弃神位只为和你厮守千年,你却执迷不悟,为了一己之私布下噬魂阵,差点造成大祸。天劫最该劈在你的身上!”
      “本尊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我怎么可能让凝儿受到伤害。怪就怪冥王你出现的不是时候,咳咳,本尊差一点就成功了,只差一点。”

      “若真的由你,九凝仙尊怕是连魂魄都凝聚不起来了。”沐川:“本君言尽于此,你好生反省吧。小五,你用雷诀劈他三次吧。”
      “你怎么知道我想劈他?不过这样是不是不好,这算是动私刑吧。”
      “没关系,这是他的因果,他欠下的报应,你劈了他,他反而能够早点离开这里。对他来说是好事。”
      昊天魔尊:“劈吧,不论多少年,本尊一定会出去和凝儿相见的。”
      我:“那万一劈死了呢?”
      沐川:“不会劈死的,身处十八层地狱,除非刑满,便要一直继续下去,不能死。”
      那我就放心了。
      我想了想雷诀怎么念,嘴中念咒,手里升起一个光球,我看光球已经有椅子那么宽大了,看向沐川,“这么劈行吗?”
      沐川神色惊诧:“这么可能真的能劈死。”
      我:“……”
      沐川:“本君拳头那么大的就行,在这里会有法术加持。在他身上的痛苦会增大百倍。”
      那我就来个小点的。我重新念诀,控制好法术,勉强让手里的光球只有拳头大,抛了出去。
      光球飞到半空升起,接着炸开,电闪之后雷鸣不断,慢慢汇聚成为一道雷柱。
      轰!雷柱劈下将黑潭炸开。
      我闻了闻空气中飘散的糊味,心满意足,“走,我们去吃烧鸡。”
      沐川:“好,本君命鬼厨做。”
      太好说话了,有种明媒正娶的果然不一样的感觉!
      出了十八层地狱,沐川问我,“本君让你劈他三次,你为何只劈了一次,还故意在他沉下去的瞬间劈?”
      “你看到了?”
      “嗯。”
      “他好歹也是豆豆的前主人,九凝仙尊还是豆豆的第一任主人,这算是缘分,就绕他了。何况我们才刚刚成亲,他却和妻子生离死别,怪惨的。”
      “世事无常,九凝仙尊本来是神尊,寿命要长久得多,为了和他在一起自降神格,他们厮守千年,现在九凝仙尊天劫到了,修为却不足以度过此劫,只能魂飞魄散。”
      “所以他就布下了噬魂阵?为了救一个人?”
      “或许他是为了以命抵命,噬魂阵开启后,会引起天劫。他原本的打算应该是让噬魂阵困住九凝仙尊的魂魄,用借助灵力助她恢复修为,待天劫降下的时候,自己顶上去。因为噬魂阵中还有生灵,天劫只会降下一道天雷,目的是驱散妖邪。昊天顶下后,他身死,噬魂阵也会被削弱,只要天界派人来破阵,九凝仙尊就能随着那些人族的魂魄一起转世。”
      “合着就一道雷,还劈得是我,幸好我之前就是骨头,还耐劈,又不觉得疼。”
      “是小五善良。”
      “你是夸我还是骂我呢?”作为一个魔,被说善良怪失败的。
      “夸你。”
      现在脸红一下不知道算不算迟,竟然夸我,窃喜。

      我发现我高兴早了,刚刚高兴没多久,我就被沐川推到了工作岗位。
      “我以为我已经是冥王王妃,不用干活了。”我拿着勺子,怀疑魔生。
      沐川:“不久前,天界提出口号‘劳动最光荣’,现在三界都是此番景象。而且懒会长胖的,小五的小蛮腰不想变成水桶腰吧。”
      我:“那我干些别的?”在桥头卖汤,还不如街头卖艺好听呢。
      沐川:“可以,小五会做什么?”
      我:“容我想想……唔――嗯――唔――打架算吗?你有什么仇人没有,或者看着不顺眼想揍的,我现在很能打的。”
      沐川:“还真的有想揍的。”
      我:“谁?”
      沐川:“天帝。”
      我:“……好了你走吧,我要熬汤了。” 沐川:“小五辛苦了。”
      这就是命,谁让我看上他这个抠门的了。
      忙了一天,正是腰酸腿疼的时候,想找个人给我捏肩捶背。最好是沐川亲自给我捏肩捶背这才是我想要的冥王王妃生活!
      事实是都没有,成亲三天不是要回门吗?我要不要回去一趟魔族看看。十万年了,都不知道魔族适合光景了。
      我这边正想魔族,就听到一声呼喊,“前主人!”
      不用猜我就知道是豆豆,而且没有打声招呼直接过来地府,那肯定是魔尊或者某位魔君跟着过来了。
      我偏头一看就发现魔尊重炎跟在了豆豆后面。
      豆豆风风火火,我有些害怕,“别扑!”
      想了想我干脆自己迎了上去,主动抱了一下他,不然等他扑过来,我这腰就不能要了。
      “想不到前主人也如此想念我。”
      “也难得你还认识我。”
      “前主人那么香,豆豆当然不会认错了。”豆豆说完对着我闻了一遍,然后打了个饱嗝。
      “豆豆给您造成麻烦了。”魔尊重炎:“您终于换回本来身体,可愿意随我回魔族了?”
      “你是何意?”前魔尊昊天都不认识我,重炎不过数千岁,竟然识得我吗?
      重炎:“您和赤炎魔尊的本尊最尊敬的两位魔族前辈,本尊五百年前便发现您竟然还没有陨落,找了冥王讨要您,可惜您的劫数未尽,不能随我回去。现在您劫数已过,也取回了本体,是否要回魔族?”
      我:“做魔使?”
      重炎:“只要您愿意回去,本尊愿意将魔尊之位相让。魔族本就是强者为尊,前辈您是唯一一个能将魔族带向鼎盛的人!”
      这才是夸我的正确方式,沐川真该好好听一听!
      “我做魔使,豆豆做什么?”
      豆豆露出一嘴白牙:“魔尊夫人啊。前主人你回去吧,你做魔使,我做魔尊夫人!”

      那么豆豆岂不是骑到我头顶来了?
      我微微一笑很有风度的对豆豆和魔尊重炎道:“我不回去了,我已经是冥王王妃了。”
      哼!冥王王妃就是比魔尊夫人大!
      我朝豆豆露出得意笑容。
      豆豆:“前主人不去魔族就算了,本来来找你也只是顺便。前主人,你知道前前……几个前来着,就是昊天魔尊,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顺便?老人家不高兴了!我:“他被关在十八层地狱呢。”
      “那第一主人呢?”
      “九凝仙尊?她转世去了。”我:“估计现在都养了新狗了。”
      豆豆两嘴一撇,泪眼汪汪将头埋在魔尊重炎怀里,“他们都不要豆豆了。”
      “乖,本尊要你。”魔尊重炎将豆豆搂住,“前辈,可否引路带本尊去见冥王。”
      “走吧。”
      我将魔尊重炎领到阎罗殿,沐川好像知道我们回来,已经准备好了。
      沐川拿着生死簿,“九凝仙尊这一世平安顺遂,只有十四岁那年有一个小劫数,正好可以用来安排豆豆历劫,顺便报恩。”
      魔尊重炎:“如此甚好。”
      我:“历劫?历什么劫?”
      豆豆:“我要成年了,妖族成年都要历劫。”
      我看向沐川:“你不是说他还要一千五百年才成年吗?这才多久?”
      沐川:“咳咳,有吗?本君不记得了。”
      奸诈!
      沐川:“本君被逼无奈,若不骗一骗你,你这会儿岂不是要和豆豆在一起了?”
      豆豆:“汪汪汪!我怎么了?我也是男子汉!”
      我:“……”这算男子气概吗?
      沐川瞪魔尊重炎:“管好你的狗!”
note作者有话说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乌满地狱(二更)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