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特父母家族的设定是landed gentry,与中国的地主士绅差不多(皇权中国的乡绅势力十分强大,广大农村可以说在事实上是为他们所统治,感兴趣的筒子们可以找些书看看),并非世袭贵族,不过也算upper class了,嫁个什么baronet属于同级调动,与peers结亲并不算高攀。
科普向:
1. 英国的贵族分为公爵/公爵夫人(Duke/Duchess)、侯爵/侯爵夫人(Marquess/Marchioness)、伯爵/伯爵夫人(Earl/Countess)、子爵/子爵夫人(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男爵夫人(Baron/Baroness),这些爵位都是世袭,他们的配偶都可以被称为Lady。同时拥有几个爵位头衔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仅以最高级的头衔称之,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也即继承人往往会被授予他们父亲的附属头衔(subsidiary title),比如A公爵的长子的头衔是B侯爵(也可能是C伯爵orD子爵orE男爵,取决于他爹有些什么附属头衔),但这仅仅是礼节性称呼(courtesy title),无实际意义。公爵、侯爵的每一个儿子名字前可以冠以Lord,但同样,这也仅仅是礼节性称呼;他们的妻子因此也可以被称为Lady,为Lady+丈夫的教名+丈夫家族姓氏,比如丘吉尔的爸爸Randolph是马尔博勒公爵的一个小儿子,为Lord Randolph Churchill,丘吉尔的麻麻就被称为Lady Randolph Churchill。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女的教名前可以冠以Lady,嫁给无头衔的人并不会让Lady称号丧失。至于子爵、男爵们的儿女,一律没有头衔,但可以冠以the Honourable。
2. 英国gentry(士绅)有四种类型,从男爵(Baronets)、爵士(Knights)、Esquires(翻译成先生?)、绅士(Gentlemen)。从男爵为世袭,在名前冠以Sir,他们的妻子可以在夫姓(marital surname)前冠以Lady,举个栗子,某男名叫James Mill,是从男爵,那么尊称他为Sir James,他的妻子是Lady Mill。
3. 继承制度。英国的长子继承制,这意味着这是一个全有全无的分配,长子获得所有,不仅仅是爵位头衔,还有土地财产,次子幼子什么的靠边站。这也是为什么《简爱》里面罗切斯特先生的爸爸非要给他找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因为那时他有个哥哥,身体健康看起来没有任何狗带的迹象,老父亲怕罗切斯特先生一贫如洗呗。意大利地区是罗马法,诸子平分制,对小儿子们有利,所以那些贵族们,为了不要闹出家庭矛盾,你们还是尽量不要死在意大利啦,不然小儿子依据属地法来和长子打官司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在英国的不动产铁定适用英国法,但是还是可以争一点动产和国外的不动产嘛)。至于我们的华夏,在财产方面,历来都是诸子平分哦。
4. 要知道以前绝嗣的情况还蛮多的,一来萨利克法下传男不传女,二来基督教下很难离婚,而且私生子无继承权,看唐顿庄园里克劳利家可不就深受其苦么。野心勃勃的君主如果没有继承人,如果自信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王后的问题,那么要么坐等配偶去世再娶一个,要么只能请求宣告婚姻无效(annulment)了......
5. 关于本章的篇名,Monsieur Onegin,意为奥涅金先生。因为克里斯蒂安荒唐浪荡的那段生活借鉴了普希金的《叶甫根尼·奥涅金》一诗。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作者滚去看缥缈录了,如果大家不嫌啰嗦的话,懒作者可以克服拖延症开个专章详细说说其他一些背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