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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玄鲤入世 ...

  •   “我是湖里最好看的鲤鱼!”

      “你夫君又给别人守寡了!”

      “我是湖里宝贝最多的鲤鱼!”

      “你夫君又给别人守寡了!”

      “我,我可是胡六姐最喜欢的鲤鱼!”

      “你夫君又给别人守寡了!”

      “你,哎呀,你们可真无聊,小双只是真灵蒙尘,还没想起我而已。”玲珑被伙伴们说得恼羞成怒,忍不住狠狠地扑扇了几下尾巴,将邑朝最西南角这片不知名的野湖激起一连串大大小小的浪花。

      湖中围着的鲤鱼小妖本不少,却无一条似她一般,短短十年就长到五尺来长。此刻见她来了脾气,大家便熟练地往四周散开了些。

      “想起你又如何,人家去投胎的时候,你才刚开智,连人话都说不全。双瑜哥哥又是最爱读书的,也就咱们里边儿属你年纪最小,大家伙儿才不爱跟你计较。”

      唯独一尾不过三尺的红鲤不仅丝毫不惧,还怡然自得地往她身侧凑了凑,摆尾优雅,只背鳍在湖面上破开细微的涟漪。

      他叫彤云,和玲珑,以及早先已化作人形,托生富人家去的双瑜一样,都是狐仙们十年前特地从外边儿带来的。

      不过另外两个都是色泽纯正的玄鲤,通身鳞片乌黑莹亮,仿佛才去教书先生的砚台里游过一圈儿;独他一个是红鲤,靠近鳃壳的位置甚至沾了些灿金,颜色明艳得很,又素来爱学双瑜摆尾,更是体态轻盈,皎若丹霞。

      也正因为如此,玲珑自小就把双瑜当作自己未来夫君。而彤云,分明也是男儿,却很仰慕博学多才的双瑜哥哥,十分看不惯玲珑这只惦记天鹅肉的癞□□。

      自然,玲珑一心喜欢双瑜这样斯文秀气的妖精,也瞧不上彤云这样喜欢学人家好看,又管不住自己吵嚷的妖精。

      不过这三个根基都有些损伤。而三鲤之中,又以双瑜身子最弱,似乎是魂魄不稳之故。但人家素爱听狐仙们念书,反倒是三鲤之中最先化形的。

      其次便是玲珑了。她魂魄倒是完满,甚至有通幽破妄之能,颇为神异。可肉身经络处处闭塞,像是从娘胎里就少了那口先天之气一般。

      像寻常妖精那样吞吐月华增长修行是不指望了。然而人家运道着实不错,不知怎的竟被胡六姐追随那位神秘大能瞧中,收作弟子,每旬有七八日都不在湖里。

      听她自己讲,多半是去师父住处,一半学琴,一半听戏。时不时的,也丢些凡人的武学秘籍给她瞧瞧,多是枪剑之类,也有不少男儿家合用的,说是助她学戏悟道。

      “我最多还有半年,就能吃透师父教的戏化形了,到时候拜见过师父,就出水去找小双,我两个从此花前月下,双宿双栖呀——”玲珑急了,但很快又想到什么似的,慢条斯理谑道。因总是同白韶学戏,心中一乐,尾句还拖出幽咽婉转的花腔来。

      却听她嗓音圆润,气息绵长,虽这百顷平湖作不得戏台,若非一双鱼眼作波光流转之态实在滑稽,竟很有些名伶风范。

      “至于你么,就老老实实在湖里替我们守着‘江山’吧,等我带着小双回来,说不定就化形了呢?”然而一句话出口就原形毕露,气得彤云直拍尾巴。

      “呸,能化形就忘了自己是鱼啦,还比翼双飞呢,双瑜哥哥才不会喜欢你这种不学无术的妖精!”细长的红鲤啐了一口,扭头就要咬玄鲤尾巴。

      然而这伎俩用过太多次,已不新鲜。仗着自己身长尾健,玲珑长尾悠哉悠哉吊着红鲤,贴着湖岸溜达起来。

      可怜彤云虽只在胎里气血有些亏虚,是三鲤之中天资最高,这十年中却始终没什么机缘。若无意外,没个一二百年是不用想化形的事儿了。

      “这小无赖,你就这么由着她欺负你族中后辈?”小妖们不曾留意的角落里,白韶收回眼光,瞄一眼跟在身边的胡六,轻笑道。春日晨光洒在他绣金的红袍上,直衬得人如神妃仙子,光彩湛湛,再无半点从前墓穴中青筋攒动的狰狞模样。

      “主上说笑了,云容与阿季前尘尽去,如今皆为稚子,阿季虽玩顽皮些,却非不懂分寸。”胡六恭恭敬敬行礼道,很是敬畏的模样。

      “确实,这丫头毕竟重情,说是一心求道,实则连生人也肯包容,若再有些骨肉亲情,更是连命都舍得。你家小辈当初虽是为报恩她郎君,能坚持到你来渡他俩转世也很不错。”

      白韶说着,将宽大的袖袍举到眼前,看着其上愈发繁密的金线绣纹,语气微妙:“倒是我……本只想找些消遣,如今算是扎扎实实欠了她一回。”

      玲珑觉得自家师父真是天大的好人。听闻自己已近化形,不仅早就寻了好木材,亲手为她斫琴,还郑重其事替她备了整整四箱唱戏的家什。多是文旦的头面,但也有几根老旦使唤的龙头拐杖和一柄箱子都装不下的精钢长枪。

      为了师父亲作的瑶琴,玲珑化形后又多等了两年,才兴冲冲地收拾行装去了离这儿最近的凡人镇子。而这时候,离双瑜第二回守寡的消息传到妖精们耳朵里都已经快三年了。

      玲珑化形后,看着也就十四五岁模样,一袭鱼鳞变化来的玄衫本有些老气,却愈发衬得主人肌骨如玉。兼之她常年学戏,惯来眉眼含情,十个人见了,倒有九个得把她认成谁家男扮女装出来游玩的小郎君。

      玲珑做鲤鱼时,从狐仙们那里讨了不少宝贝,随意挑两件拿到镇子的当铺上一卖,便尽够她一路吃喝享乐。

      倒是有几波强人看她一路穿金戴银招摇过市,起了歹意,可都没等尾随到人少处,就统统被她捉出来送官了。得了沿途长官许多声谢,还很是领了几两赏银。

      可惜当初胡六姐说什么,双瑜要借人气稳固魂魄,托生处就不能离出身地太近,免得哪日近湖,一不留神拂拭了真灵,显出鲤鱼本相来。

      因此,按胡六姐给的地图,玲珑足足要翻过三座高山,再游过数百里长的大江,才能去往双瑜托生的榆柳镇,见着自己心心念念许多年的小夫郎。

      玲珑平素本是条懒鱼,从化形后到临行前,除了偶尔去白韶师父的墓室或狐仙们的乱石窟作客,就一直巴巴地守在湖边,不是习武就是弄琴唱戏,再不就与她从前那些鲤鱼伙伴儿们斗嘴玩耍——师父有令,要她没事不许下水,尽早习惯在陆地上生活。

      她觉得师父说的有道理,毕竟没见哪个鱼妖上岸后还天天泡水的。偶然有几个偷着这么干的,若没及时给狐仙们找着扔回湖里,多半就已经在哪个黑心烂肺的死牛鼻子桌上了。

      当然,即便是对誓死不当盘中餐的玲珑而言,要她翻山越岭也委实太难为鱼了。

      可她只要一想到双瑜玉石般温润莹亮的玄色鱼鳞和背脊上一线熠熠生辉的灿金色,就忍不住心头火热。

      还有,还有他从前刚化形靠近湖边自赏时,温温柔柔向她一瞥的模样也很好看。

      小妖精想着想着就红了脸,酸软的尾巴尖儿似也重新生出一股用不完的力气来。

      幸而俗世武学中的提纵术是个好东西,虽不出狐仙们的腾云卷风的遁术潇洒,好歹也保住了玲珑娇贵的尾巴尖儿不必太受磋磨。

      她确确实实已经化作人形了,绝不是某些野妖偷工减料的拙劣幻化。但她化形时日尚短,又总与鲤鱼们厮混,不修炼时,便总觉得人躯到底比不过鱼身快活。

      至于最后那百里清江嘛……

      咳,对一条离水太久,精疲力尽的鱼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玲珑二话不说找附近艄公买了条乌篷小船来,将所有行礼一股脑堆进船舱里,随即寻了个没人注目的时机,扑通一声栽进江里。

      冰冷刺骨的江水汹涌而来,一浪浪冲刷过大玄鲤干涩的鳞片,顿时叫她精神一振,乘着高高低低的浪头欢快地顺流而下。

      也是白韶师父教得用心,狐仙们偶尔遇见误入山林的樵子货郎之类,也都以身作则,向来是悄悄引回原路便罢。她偶然见附近江面上有渔舟客船之类遇险,无不悄悄出手推回正轨。

      短短几日里,竟造了个水神娘娘的传说,甚至有几位有些家底的船家合伙雇人给她造了座庙宇供奉香火,神龛里的塑像,正是条翘头翘尾的大玄鲤。

      可惜最后几日遇着些没良心的玩意儿故意假装遇险,试图诱她来捉。

      果然如胡六姐所言,人心莫测。玲珑好心碰了个没趣儿,顿时没了流连的兴致,尾巴一甩,闷头往下游游去。

      玲珑紧赶慢赶,一日之间就到了与柳榆镇相邻的槐荫镇。

      “柳榆镇啊,”槐荫镇镇长捻着颌上短须,露出一种惊疑不定的表情来,“侠士若无要紧事,近来还是莫去了,我们这儿正有好几户人家才从那边迁过来,都说那镇上有一富户家里闹鬼呢。这些天下来,已牵连不少人了。”

      “闹鬼?无妨无妨,我这人是最喜欢凑热闹的,具体怎样闹鬼?你不妨说与我听听——说不准我还能再去行侠仗义一回呢。”玲珑自然是不肯听劝的。

      镇长本就同情邻镇窘境,多少又怕闹鬼之事波及自己治下,再被她缠了几句,就一五一十将听来的事情原委同她说了,心里也暗暗指望这位艺高人胆大的少侠施展本事,一解邻镇之危。

      却原来,那柳榆镇上闹鬼的人家户主姓栗,本是临近几个镇子里的首善之家,这一片儿的吃穿住用都有她们家的生意。

      栗家只有一独子,名唤栗珠,小字双瑜。从小宠得如珠如宝,十三四岁才给配了镇上一位耕读传家的书生。

      谁料那书生家贫,又不肯受嗟来之食,订了首善家的独子,更心急考取功名,日夜苦读之下,才订亲就一病不起,连那年秋闱都没撑到就呜呼哀哉了,叫人家儿子就这么守了望门寡。

      人家栗珠公子是最知礼数的,虽未成婚,更无儿女,却也为这素未谋面的妻主守了一年孝。

      中间栗员外夫妇俩外出行商染上瘟疫去了,一年孝期未过,又添首尾三年。

      据说吊唁时来了许多人,除却多年故交与感念栗娘子平日里恩德的镇民们,还有不少都打着吃绝户的主意。

      不过栗珠也是决绝,也不管自个儿还在孝期,趁那群族老们内讧时,先下手为强,找了个远来的落魄行商招赘,听说那行商还与他爹爹那面沾着些亲故。

      然而天不怜人,那第二任妻主是个忘恩负义的,借栗家的财货与人脉起了势,就想翻身做主,在外头花天酒地就算了,还总带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回来作践发夫。

      “后来呢?”玲珑听着听着就脸色黑沉,强忍怒意问。

      “后来啊,”镇长脸上露出一种微妙的神情,“后来那白眼儿狼就死在男人肚皮上了,栗家财货连同她这些年辛苦攒出来的家业都归了栗珠,这是老天都看不过去了,要罚她呢。”

      “这不是大快人心的事儿么?您看着怎么好似并不高兴?”

      “嗨,那孩子命苦,女人没的时候,都已经有五六个月身孕了。”镇长叹了口气,“好在人家还算有些成算,那些个外室,依不依的,三下五除二都打发出去了,打理家业的事儿也能拿起来,因路子铺得宽,也不怕谁再来吃绝户。”

      “那这位双瑜公子可真是厉害!”玲珑松了口气,黑眼睛亮晶晶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惹得对面看了她好几眼。

      “再厉害,有个小丧门星在,能有什么好日子。”镇长仍不开怀。

      “小丧门星?”玲珑下意识皱眉,不太喜欢这个贬损式的称呼。

      “就是那个白眼狼的遗腹子,娘是个渣滓,留的种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一提到这,镇长就禁不住愤然,用鼻孔狠狠喘了一阵气才稍稍平复下来,“ 她给栗珠留了个男孩儿,生下来脸上就带了很大块的暗红胎记,周围还有些暗红的细线蜿蜒出来,跟蜘蛛脚似的,奇丑无比。”

      “若只是吓人也就罢了,男孩子生得丑了虽然难些,以栗家的才势总能找着人家。”镇长一个侍卫在旁边听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插嘴道,“那崽子可不得了,平日里跟个太岁似的,声音稍微大点又立马变鹌鹑。而且除了他爹在时,那是谁沾着谁倒霉,只因为跟他说过两句话,家里生意就糟了灾的,算来都有七八家了。”

      “栗珠那孩子也是,非要护着他,大家不得已,只得连他也一块儿忌讳了。”

      若真像您说得那么犯忌会,那我家小双生意是怎么做得这么红火的?

      因这类事儿就怪罪人家,即便不是巧合,也实在不大公平。玲珑想想师父和胡六姐平日里的教导,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可看着镇长咬牙切齿的神情,愣是一个字儿也没说出口。

      “那,那闹鬼又是怎么一回事儿?”最后,她只是干巴巴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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