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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穿越の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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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洋洋地向椅背上靠,眼前这个喋喋不休的男人真是让人感到厌恶。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答应他们这个相亲要求,更何况我也只有二十三岁,不如和幻一起去漫展。
“陈小姐有些倦了?这样的天气的确让人困倦…”我趁他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对他说:“韩先生,对于你刚刚说的事情,我想你是搞错了,和你见一次面只是对于你表示尊重。我若是不喜欢,大可不必来赴约,很潇洒地把你晾在一边,放你的鸽子和朋友出去玩。”抿了一口茶,我淡淡地说。
他愣上一愣,急忙赔笑:“陈小姐,实在是不对不住。”装作很有风度的样子。呵,很有风度吗?这样的人在我的眼睛里不过是一个小丑罢了。风度这种东西,有时候是与生俱来的,有时候是后天造成的,根本不用硬装吧。像这种富二代,不说也罢…
猛的竟然想起了那自称我堂哥的人,不过他的确是我堂哥。早期彬彬有礼、满腹诗书的一个大家少爷;自从当上警察后,不知是抽了什么风,变得桀骜不驯,我们私底下叫他变态狂。前些日子见着他时,竟然越过我们家别墅的防护线,来问我借《死神BLEACH》,之后呢,就会失踪一阵子,就像现在,至今三个月没有下落。
幻说过,我堂哥这人很奇怪。奇怪的气质,与我们完全不同,却又不显格格不入。也许我们属于同一种人,厌倦一成不变的生活。
梦里飞花无觅仙
寂寞成宴
高处胜寒
无忘今年烦扰事
似梦似幻
若翼若烟
看岁岁将成明年
莫问世间
但惜因缘
勿忘今生把情牵
游戏人间
只为身畔…
幻是我的好友,应该说是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姐妹了,从幼稚园开始,直至大学才分开。或者是说,到大学里了,她读她的经济,我学我的医。幻本姓白,其网名才为幻夜。说实在话,称其“幻”比叫“小白”好听多了。我亦是如此。我本姓陈,网名为暗翼,总之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网名,或许堂哥的那个“迅狼”要好听得多。
说起这个名字来,我们还取笑了他一番。因为他的名字,正是和《异人傲世录》里面科恩前世的那个家伙的代号一样。这样想得出神了,被自己的手机铃声吓了一跳。
刚刚准备接时,已经挂断了,一看来电是幻的。还未来得及回拨,她发短消息过来,说是想出去旅游。对于旅游,我自然是答应,当然是自驾游,我们都是自由习惯的人。
——————————————我是回忆的分割线————————————————
两年前的大年夜,我们来到堂哥的别墅里。他说是请我们一起过年,我们觉得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抬头看看天有没有下红雨,被他用手拗了过来。
说实在话,真正想起这个堂哥来,是因为某个游戏。这个名为《异世》的游戏里,我们遇上一个对手,很好笑地,结果发现他是堂哥的管家,自称是老鼠。后来我们便一起搭档玩游戏,他做王,我们就是副手,宰相和将领,倒是玩的不亦乐乎。
他倒是大手笔,一个管家,N多个仆人,我倒是觉得更像兄弟多一点。一帮子兄弟们,举起酒杯碰了一次又一次。十几箱的啤酒,大胃王一群。喝完了啤酒还不算,再来红酒,可怜了我带来的几瓶82年的 Chateau Lafite Rothchild,这几瓶还不够他们胃口,那干脆来换上40%的Vodka,据说5%的Vodka都会醉人呢。
结果不出所料,个个都醉得一塌糊涂。酒后失态,几个人在那里勾肩搭背地对着不圆的月亮狼嚎几声:“沧海笑,滔滔两岸潮…”很煞风景的景象,还拿着空酒瓶子…
我和幻也都是女流之辈,不胜酒量,但学医可不是白学的,自然会比他们清醒许多。看他们个个兴致高昂,也不好打搅。我们,从来就是放肆的人。就放肆爱放肆追放肆去闯放肆是我的信仰…
倒是后来,迅狼一有空就带我们出去。我们这种大家小姐,怎会没见过世面,他总是带我们到拉斯维加斯和香港,并美名其曰:赚外快。
因为幻世学经济金融的,自然对金钱敏感些。即使爷爷他们指明我为财团的继承人,我还是略逊幻一筹。她擅长各种投资,不论是哪种投资都对她来说是“无风险投资”,而我,则是第六感较灵。用迅狼的话就是…我们两个不论走到哪里都不愁钱的问题。这就是他带我们去赌城赚外快的原因了吧。
他总是会很邪恶地笑,然后对我说:“翼丫头,快燃烧你的第六感小宇宙吧!!”我就会有一种想扁他一顿的冲动,于是三人拳脚大战开战。我和幻是一同学跆拳道,空手道和剑道的,这是防身用。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后悔遇见幻,也不后悔生在陈家也许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存在。用一句俗到不能再俗的话就是……缘分呐~~
后来想想,如果没有生在陈家,没有遇见幻,没有看《异人傲世录》,也许我的生活会平凡些。平凡到,我只有看着天空,想着那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幻想着那些动画、漫画、小说书里的一切,假装我在里面。尽管,我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只是一旦这样的生活习惯了,我也许就再也跳不出这个圈子了。
收拾完东西,我拎着这个旅行包掂了掂分量,还好不算重,该带的都带上了。我看向窗外,想起前几天幻问我我那可爱的堂哥跑哪里去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啊。迅狼,你这个死家伙到底死哪儿去了?!
“如果你现在想要见他的话,我现在就可以送你们过去。”我警觉,这个房子的防卫系统还是迅狼给弄得,钥匙+刷卡+指纹+声纹,绝对的安全,怎么会有人轻易地闯进来呢?“你是谁?”我沉住气,问。
还未来得及反应,我的眼前已经变成了一片黑暗,还有一个个天体…不对啊!!这明明是以前学地理的时候,在图片上看到的外太空啊!为了躲过那些下不断移动的物体,我看见眼前一个粉色棉花状物,就硬是闯了进去,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嘛。不过眼前那个物体是粉红色的…我最不喜欢的梦幻系颜色,棉花啊棉花。不对,棉花应该是白色的吧?难道是…我脑海灵光一闪…想到的是《草莓棉花糖》-_-|||||
“果然是兄妹,思考方式都一样。和你一样,不过我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的生命体。有一个小不点看我长成这样,就给我取名为棉花糖。”啊咧啊咧?有这样的事情啊?“棉花糖~~哈哈~果然人如其名,呃~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棉花糖这个名字,怎么有些熟悉?“哦?那那个小不点在哪里啊?”我问她。“已经重生了…用你能够理解方式,就是这个。”重生?投胎转世?穿越文?!!!!“那…他投胎了之后还会有记忆吗?”好奇心啊~“当然,他是到一个比斯的地方去了。”比斯?比斯大陆!棉花糖…原来如此,是《异人傲世录》里面让科恩重生的棉花糖啊啊啊啊啊…“你猜对了,我就是让那个大名鼎鼎的流氓总督重生的棉花糖。你和你那个该死的你老哥简直一个样!!”语气显得有些愤愤。呃…我那老哥?他接触的只有我和科恩了…我老哥…不是吧???!!!我老哥=迅狼=科恩…彻底无语…拜托,老天啊~~《异人》这本书究竟是怎么回事??!
见我杀了半天没反应,她自言自语:“不会是傻了吧?喂,你要不要听我说话?”我忙答应:“那是,你先说吧,某些事情我要慢慢消化。”我拿出一个橘子开始剥起来。“上次科恩差点没炸死的时候,我们见了一面,他有说过要把你们送过去。只是提到过,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所以我要给他一个惊喜。”我听了点点头。
嗯~surprise啊,不错,Good work~“不过你要附赠些东西给我们,像什么特殊的力量,还可以自己创造什么魔法咒语什么的。就现在我和幻那种三脚猫功夫,绝对是一下去就被秒掉了。”我拍拍手,伸出根手指朝她晃了晃,“但是貌似让你附赠我们那么多东西…天下世没有白吃的午餐的,你可以向我们提要求,我们还有没有科恩那么无赖。”
“不愧是生意人…这样的想法也只有生意人了吧。我是要你们去找一个很特别的石头,那是我和我的一个伙伴创造的,拳头大小,上面刻有‘龙凤呈祥’的图案以及包括篆体字‘天下归一’的字样。”
我打了一个响指:“没问题!那就那么说定了~我们——出发吧!”
“那你小心,我们出发了!”一个没反应过来,就被扔了下去。我身体周围,出现了一个透明的圆球。
“喂喂,棉花糖!!这样的速度要—死—人—的—啊——!!”靠,好你个棉花糖!给本小姐看好了!!!
在黑暗行省和万普商城之间的一大片无人区中,六十个人簇拥着两个法师装扮的年轻人一路狂奔。其中一个身着黑暗法师衣服,骑着黑马的人一抬头,看见天上一个银色光点,大叫:“啊!流星,快许愿!!”
另一个骑白马的光明法师看着这个莫名在白天出现的流星,越看越觉得不对,终于反应过来:“科恩快闪!!”
此时只听“嗵——”的一声巨响,一块巨物砸在众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