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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白昼梦 ...
00.
做了一个漫长的、似乎永远都不会醒来的美梦。
01.
做人不要太贪心,妈妈总是如此教育我。
学会克制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哪怕我从小到大从未缺衣少食,也控制不了自己永无止境的欲望。
如果爷爷奶奶给全家族的小朋友发红包,我会只拿我那份,存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花掉。但如果爷爷奶奶说要给他们最喜欢的小孩子一个虎头布偶,那我一定会想尽办法从十几个亲疏的同族兄弟姐妹那里不择手段地争走那个玩具,哪怕我一点也不喜欢它。
很小的时候我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贪婪挨过妈妈的骂,因为那个时候我特别喜欢幼儿园班上带我的漂亮女老师,总是想尽办法缠着她,我的额头上贴满了听话的好孩子才有的红苹果贴纸,午睡时睡在离她最近的小床上,每天都找她帮忙绑鞋带和拉外套拉链——我当然会做这些事,可老师那么好看,身上又香,说话又好听,我只想黏着她。
黏过头的结果是老师忽视了自己的女儿。
时常有人分不清我和那个扎着漂亮蝴蝶结的女孩谁才是老师的女儿,老师总是和我说话,和我玩游戏,指导我做作业,因为我更聪明,更讨人喜欢,而且衣服干干净净,不和男孩子打闹,永远漂漂亮亮。
我觉得这是应该的,直到现在依然这么觉得。
但妈妈不这么认为,不知道是母女连心还是怎么的,她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看出我的想法,无论是我在爷爷奶奶面前使劲撒娇,还是在我暗地里想尽办法显得比大伯的女儿乖,甚至让老师牵着我的手去厕所,她都知道我在想什么。
“不要再黏着她了。”妈妈说,她是在江南那边出生的人,皮肤又白又滑,说话轻声细语。
却十分有分量。
我假装听不懂,妈妈继续道:“你总是这样,喜欢的人一定要牢牢地抓在手里。你太贪心了,小胡老师要照顾自己的女儿,你没看到那个小姑娘一直巴巴地看着你们么?”
看到了啊,她自己不出声,我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
“说谎!”妈妈生气了,“你只是仗着她懂事不打扰小胡老师工作,使劲地抢人!”
我低头看鞋子,觉得这个时候还是沉默为妙。
妈妈果然先泄气了,她每次教训我都不能一鼓作气,所以她只是牵着我的手沉默地回了家。
妈妈总是很沉默。
没多久我就转到了另一所幼儿园,一开始我还会闹着想回去,但新班级的老师也很漂亮,这个老师还没有结婚,一心一意只看着我,于是我勉勉强强地继续读了下去。
要升小学的时候我非常难过,扒着老师的手不愿意走,妈妈把我拎回家,说小学的老师更漂亮。
“那小学的老师有小孩吗?”我问。
“应该吧。”妈妈说,“不过小学的老师多,你总会有更喜欢的。”
“哦。”我说,还在周末怎么找理由回幼儿园。
开学后第三天我忘了这件事。
我的同桌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好像混了点少数民族的血统,有种说不出的好看。
水果糖很贵,爸爸也只能在月底时带一小包回来,我全部拿去讨同桌欢心,成功骗得他在班上只跟着我玩,一玩就是了六年。
说他娘娘腔只和女生玩的家伙全都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毕竟我又乖又可爱,一掉眼泪,老师就慌了。
我和同桌约好了上同一个初中,可是没分到一个班,我一开始很难过,但是班上最后一排的土家族女孩子特别漂亮,我想办法换到她前座,每天和她说话。
后来班上转来了一个归国的高个子男生,说的英语很好听,人也礼貌,我又去找他玩。
后来……
“你总是有那么多的后来和但是。”妈妈低声道,“喜欢什么就拼尽全力不择手段,遇见更好的又把眼前的东西随手扔了,你这性格……你这性格……”
像我外公。
据说外公是个十分风流的男人,早些年风声紧的时候差点因为作风问题被镇上的人聚集着打死,还是外婆拼了命护着把他拖回家,才把那个眼睛总是看着别方的男人的心定在家里。
所以妈妈特别憎恨花心的人,她嫁给了老实的北方人爸爸,没想到居然生出我这么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混蛋女儿。
可是没办法,她爱我,因为我也爱她,只要是我喜欢的人,谁不喜欢我呢?
妈妈总是疑心我未来的丈夫会不会头顶一片草原——毕竟外婆曾经就是忍者神闺,而我更胆大心黑,半点苏家的老实和长情都没继承到。
我也觉得我这性格定不下来,那个在欧洲待过几年的归国男生曾经和我吐槽过意大利的民风开放,书上(别问我什么书)也说意大利的男人绅士体贴,浪漫多情,于是我想办法离开家乡,跑去那不勒斯的大学留学。
离得远些,妈妈就不用成天担心那些有的没的,而是单纯地想念我了。
爸爸只有我一个女儿,所以十分疼爱我,他在离我学校不远的地方买下一栋公寓,托那个在机场载我去公寓结果送错地方还狠狠宰了我一顿的司机的福,我成功围观和经历了几次抢劫,那不勒斯这鬼地方治安真是简直了,我差点气得转头就提着行李箱回国。
但我还是忍了下来。
我去到公寓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学校的论坛,发帖招一个女租客合住。
我觉得我一个人住在这块意大利的风水宝地上,迟早要出事。
很快就有人在论坛上联系了我,我挑挑拣拣,选中了一个来自乡下的体育生,选她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对方能打,还有一个是好相处。
能读我能那所大学的学生都穷不到哪里去,乡下人应该比较朴素,相处起来不会太要命。
那个叫阿塔兰忒的短发绿毛妹就这样提着行李住进了我的公寓,她很安静,豆绿色的眼睛看上去朦朦的,注视着人时又会变得很锐利。
我一开始并没有和她交流的念头,我们的生活毫无交集,她似乎在烦恼什么不开心的事,总是性质不高的样子,而我刚开学那阵子特别忙,没时间扩展交际。
令我高兴的是,阿塔兰忒严格地遵守了室友协议,公寓楼下有只又老又丑的流浪狗,就是那种随处可见、后背的毛都掉到可以看见皮肤的那种可怜存在,它连眼睛都瞎了一只,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阿塔兰忒在喂养它。
我不喜欢狗,小时候家附近的邻居都有在养,只有我家没有,因为我不愿意。
邻居家凡是养狗的叔叔阿姨,都把他们家的小狗崽当成小孩来疼,我不能接受家里多一个又乖又听话又惹人爱的存在,每次和爸爸妈妈遇见邻居家狗狗,都会装作十分害怕的样子。
于是我们家没有狗。
阿塔兰忒记得我们的约定,她没有跟我说那只老狗的事,只是时常会带点剩饭出门,我也是收衣服的时候看见阿塔兰忒蹲在路边看那条流浪狗吃饭,才意识到这她每天进进出出是为了什么。
她不说,我就当不知道,任由阿塔兰忒安安静静地和我平行生活在公寓,时不时看见她站在阳台拿着手机给家里人打电话。
阿塔兰忒应该是个很孝顺的女孩子。
或许改天该跟她说个话,我想。
然而我并没有想到,和她加深认识的机会会那么快到来。
《阿塔兰忒的奇妙冒险》补全性质的外传
莉莉苏视角的故事,一个贪婪的战术女孩对路过的帅气秧歌一见钟情,再也挪不开眼的故事。
主角很黑,非常黑,因为现在写文的心情非常不好,难讲会不会悄无声息地捅刀
同时补全乔鲁诺被阿塔攻略的全过程
因为工程量很大大概会慢慢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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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白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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