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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O.3 秦始皇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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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摸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像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娘早就让你镦死了!”
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
这时楼梯响,郝帅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你先换着,一会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子,我随手关上了门。
郝帅手里提着菜,虽说我和郝帅时而不和,但他做的菜真的没说的,好吃。
谁说男孩子不会做饭?谁又说女孩一定要会炒菜,这时我觉得多个亲哥也是不错的。
反正我能饭来张口。
郝帅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住几天。”郝帅那双眼睛突然间一亮“女孩子?”
这里说下由于我哥长得抽象派至今还是单身。
“男的!”我白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丫的比刚才更兴奋。
“哟!妮子长大了知道从外头带男朋友给你哥瞧瞧了,不错不错。”边说着便要摸我的头,我一个回身躲了开来。
“怎么样?那小子长得有你哥这么帅吗?”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和你一样那还得了。
“一位大叔!”说到这我往宿舍走看看荆轲怎样了。
可郝帅在我背后的一句话差些让我一个踉跄。
“现在都好这口了!口味够重的。”
.......
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靠,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哥的阿迪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地图有多大?”
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对我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郝帅热情的款待,我哥是个能和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郝帅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哥的牛仔裤,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我借口盛菜出去了,郝帅抓紧时间跟荆轲说:“哥,凉快吗?”他就没听郝帅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们养的?”郝帅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
以为他会尴尬,但是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郝帅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我才进来了……
那天晚上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张老三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