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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妻乃敌军之将 ...

  •   贴满了大红囍字的新房,提前几天就拆下来洗过的已经泛白的床幔,摆满了花生野果廉价喜糖的桌子,大红的喜袍,四目相对的两人。

      李牧微微瞪着眼看着面前床上躺着的人,血液滞留全身发寒的他嘴角抿起一抹冰冷的幅度,这人不应该在这里,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现在会是这个状况?

      他以前见过仲修远,那是他还在军营的时候,一共见过两次,两次都记忆犹新。

      仲修远这样的人,可以说是让他们整个大宁军营的人都记忆犹新,没一个能轻易忘得掉的。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结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回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好奇,张舒兰到底是怎么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有些虚荣有些泼辣,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奈何不了仲修远的。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动手指,他大概是中了什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无力气,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摆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之后,李牧敏锐的发现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军营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十分熟悉,几乎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琢磨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索性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撕开。

      仲修远常年在战场上拼搏,身材修长的他肌肉匀称紧实而有力,双/腿细长笔直,但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颇为白皙。

      大红的凌乱的喜袍,笔直的白皙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原本应该是赏心悦目的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乎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伤口已经处理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十分简陋。血从伤口渗出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间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鲜的血都有。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兴奋的光芒一闪而过。

      见惯了尸体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几年的军营生活,让他最是熟悉处理应对各种各样的伤口。

      察觉到李牧的动作,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起身来,他用尽全力不甘地撑着身体移动,可脑袋才抬起一点便又无力地倒了下去。

      李牧看了他一眼,扔掉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仲修远惊讶地看着李牧,想了想后,他竟然真的乖乖听话地放松了身体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唯有两只漆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

      见他这副模样,面无表情的李牧心中越加疑惑起来。

      仲修远作为一国大将,他应该是个暴戾且戒备心十分强的人才对,这样的人在陌生的情况下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松警惕吗?

      仲修远是觉得他真的不会对他做什么?

      他哪里来的自信?

      或者,他信他?

      李牧心中有所疑惑,面上却并未表现出来。他打了水回来准备帮仲修远清理伤口时,才发现人已经晕了过去。

      李牧把水放在一旁,他站在床边打量着脸色惨白晕了过去,毫无反抗之力的仲修远。

      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最终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一夜浅眠。

      次日清晨,身旁的人才一有动作,李牧便清醒了过来。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处透进来,让屋子中的温度十分的低,微弱的晨曦也一同偷溜进来,照亮了屋子。

      李牧躺在床上,呼吸绵长不便,没有动作。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清晨的白霜冰冷刺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挣扎着清醒过来后,仲修远立刻就发现了身旁躺着的人,多年来养成的警戒心让他瞬间全身肌肉紧绷杀意迸发,但在看清楚躺在自己身旁睡着的人的脸后,他呼吸一滞,心跳立刻乱了节奏。

      瞬息后,杀意散在冰冷刺骨的白雾中。

      仲修远抬头看向自己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段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经常帮人包扎。

      察觉到这一点,仲修远原本还有些紧张戒备的心放松下来,他无声地躺回了床上,然后侧过头去看向身旁的男人。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体上免不了有些接触。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乎肩靠着肩手臂挨着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交换,变得模糊,变得暧/昧。

      朦胧的晨曦下,仲修远侧过头去时只能看见身旁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时光自那之后便凝结。

      熟悉的异样情愫在胸腔涌动,让仲修远有些狼狈的同时,又不由的生出几分想要逃跑的心思。

      他征战十年,无往不胜,一生从未尝过败绩,可偏偏唯独面对这人时,却总是败绩连连。

  • 作者有话要说:  嗷嗷,收到了新文第一个地雷,给我叫小墨墨妹纸笔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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