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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小姐,不经人允许擅自闯入是很不礼貌的。”
      果然,好耳力。我步子虽急,但却稳且轻。我走到他面前:“我想看你弹琴。”
      他抬起头,看我一眼:“音乐是用耳朵的。”
      很干净的男子,微翘的双唇,又显稚气。目光清澈,因该是个单纯的家伙。我有些怀疑那曲子是否是他弹的。
      “只有指尖在黑白琴键的跳跃,才是能触到的曲子的灵魂,听是感觉不到的。”
      他愣了一下,指尖扫过琴键,泻下一段旋律。力度和空拍都很到位,特别是那双手。
      很美。
      “专业的? ”
      “我是个医生。”我脑中浮现,那美丽的手指用反光的金属一点点将人肉剥开,血肉模糊的情景。黑白的键盘,太过明晰的色调。而红色的粘稠的鲜血,是那么暧昧,生与死的暧昧。我想得出神,竟笑起来。
      “我学了10年钢琴。”他被我笑得不知所措。但黑白色的键盘支撑不了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不自名清高的艺者,我喜欢。有足够的钱,才能保护和主宰他自己的那个世界。他在这繁乱的世界中活得很是清醒。我再次笑。
      他的表情越来越疑惑,也许,他在想我是个疯子。
      我们就这样默不作声沉默了很久,他应该一辈子都没见过我这么难缠的人。
      “算了,我请你喝咖啡吧? ”他终于投降,打破沉默。
      他一定以为我会推辞,可我就跟在他后面一起去了。
      透过咖啡店的大玻璃窗,我专著得看对面广场飞起的鸽子。忽然间,那么的想念七七。如果我变成一只鸟,能不能飞到七七身边?很多选择真的只有一次,失去了,便永不再来。我知道自己永远也回不去了。七七和我将永远隔着那一片海洋。
      “喂……喂……我想放风筝。”忽然想起,我对面还有一个默不作声的男人。
      我放下张百钞,拉着他的手就跑掉了。他的手软软的,从手心里似乎给了我一种安心气息,忽然间我想就这么拉着他的手一直跑下来。
      他什么也没说,似乎习惯了我的突奇不意。
      他带我到了一家老字号风筝店,买了一个很好很贵的风筝,只是我觉得很丑。然后开车去了郊外的那片大稻田。中途,他说,他叫张蒙。
      7月,稻田周围显少有空地,满眼里,净是绿色。
      他将风筝放得很高时,递给我。我紧紧地拽着那细细的线,这是我第一次放风筝。
      我望着几乎要消失在视野的风筝。默默道:七七,你知道吗?我好想你,如果我们一起去了澳洲。现在,我们一起会不会很快乐?说完,我松开手,看着风筝飞高,飞远,消失。然后,我坐在地上,泪不住地流。我一直不明白,二十一年,我在人前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今天,却在一个叫张蒙的陌生人面前哭得这样伤心。也许陌生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感。
      从那以后,我开始天天缠着张蒙,那个长得像个孩子的男人,那个陪我一起发疯却从始至终一直沉默的男子。
      有时,他在医院上班,我便拿了他的车钥匙,在他的车里小憩。
      他在琴行时,我便在他弹琴的那间屋子里听他弹琴,沉默,叹息。高兴的时候,便吃很多零食,嚼在嘴里发出清脆的响声,吵得他无法做事,不得不愤怒且无奈的看着我。我喜欢他那时的目光,像对待宠爱的小猫。而我便在他周围愈加放肆。
      我们不再只是沉默。他教我弹琴,调琴。他说钢琴是很有灵性的东西,就像我一样。我们还聊天。我发现原来他知道那么多东西,而我喜欢博学的男子。谈到彼此的生活,我便开始编故事。我说,我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是因为我被一个老头包养。说完我便呵呵的笑。的确,只不过那个人是我的父亲,只不过我不能见光是因为我不是他法定妻子的孩子,只不过他给我的爱不及他的任一个情妇。
      张蒙呆呆得看着我,满眼的怜惜。你那么年轻,不要作践自己了,离开他,到我的琴行来工作吧?”
      “我这么一享乐主义的人再也过不了清贫的日子,你的琴行的一个月的收入也不够支付我一个月的花费。”我幽幽的答道,然后有些挑衅的看他。一下子,那对流光溢彩的眼暗了下去。我知道。他爱上我了。因为一个男人若看你的目光除了暧昧还有怜惜,那么他一定爱你,不然就是将要爱你。
      可我这么冷漠的一女子,已经不会爱别人了,更不适合被爱。
      我告诉自己要离开他,可我害怕回到那种孤单的日子,张蒙的钢琴和目光给我那么多的温暖,我舍不得离开。

      舍不得离开,却还是要离开。因为张蒙虽然可以在这个世界活得如鱼得水,但在他的世界里,有一部分被他保持的那样干净。我怕我不小心走进去。那样,和他玩一场感情游戏定会将他伤得体无完肤。可我不想伤他。因为我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
      我就那样的忽然消失在张蒙的生活中。没有一点暗示。我换了手机,电话,□□,,E—mail。我就是这么一个冷漠的女子,走,便不留痕迹。
      可离开张蒙,没有我想得那么容易。仅仅一天,我便开始想念他。非常非常想念。让我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他了。那样的一个男子,温柔,善良,宽容,爱他应该是幸福的,只要不是很爱很爱。
      可我不爱他,真的不爱。想念不过是一种习惯。两个月的时间只让我习惯了和他在一起。
      离开张蒙,我又开始原来的生活,拼命花钱。
      出其不意,老头这个月给我的钱竟被我挥霍一空。
      于是我决定到老头公司去要。其实,我本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我执意要去见他。不得不承认我想他。就想每个儿女对父亲的心情。这么多年,我还是不能恨他。

      在父亲的办公室外,我看见了他——那个酒吧有漂亮手指的男人。
      他拿着一打文件,疲惫的从老头的办公室里走出来。但脸上有掩不住的喜色,他松开领带,深呼一口气,抬头,却看见了我。我轻笑。
      他愣了一下,很快,又摆出那副轻跳的神情。衣冠不整,慵懒,无赖的神情且英俊的男子,对任何女人都有杀伤力,我也不例外。只是我隐约觉得,他像一只危险的兽。
      “你总是这么肆无忌惮的看人的吗? ”他笑了一下,牙很白。“晚上‘蓝’见。我请你喝酒,庆祝我的企案被公司录用。”说完,他转身离去。
      只是命令,不需回答。天生的王者气派。霸气在这个男人的升上一览无余。他定是这大厦里众白领中的佼佼者。
      老头的办公室,我从来就是推门就进。想必他这次也习惯了。
      推门而入,老头惊异的抬头。没有愤怒,反而有些惊喜。从上次见他到现在大概有一年了吧?
      在怎么挺拔的男人,终究有一天也是会老的。我看见了他黑发中的几缕白发和脸上的皱纹。眼白,也有些浑浊了。
      他不断地问我的生活,示意我要有工作和男友。而我轻而易举便将他激怒。言语上,他早已不是我的对手。最后,他压住愠色,要我和他吃饭。我欣然接受。
      反正,他和我吃饭是在浪费一个大忙人的有限的时间,而于我,是帮我又耗掉些时间。

      晚上,我如约去了“蓝”。
      而他,已然坐在了吧台。也许时间尚早,今天的酒吧很安静。
      我走过去,坐下。将他为我要的一杯酒一饮而下。
      他轻叹,然后笑一下。“这样的酒是要品的。”
      的确 ,我发现那酒入口冰凉,可一口生生吞下,余味如此辛辣,像一种压抑了太久激情,如火,如荼。
      我轻皱一下眉。七七说,我只有那种表情时,才像个孩子。那时,我们十四岁。七七还留着呆板的学生头,而我已经是个冷漠,沉静得让人害怕的家伙了。可十四岁到二十一岁,七七一直在成长,至少,他可以在澳洲独当一面。是的,是将要独当一面的。她知道有一天她和LEE终将分开,但他仍然执意和他去了澳洲。有一种爱,是你明知道会痛,会输得一败涂地,却不能不爱,难以自拔。
      况且七七和我都是那么执著的女子,只是七七比我活得清楚,勇敢。只是不知道她是否比我幸福。幸福,是自己的事,旁人,无法定夺。
      很久之后,我才想起我身边还有个男人。我就是这样忽然间发呆,沉思,回忆。
      我望向他。虽然她只是坐在我对面,一尺的距离,却似乎要越过千山万水。
      他坐在那里,小口的嚼着杯中的余酒。那么安静,没有打断我发呆,也没有不安的神情。
      原来,我们是这般相像,人群中忽然跃入自己的世界,然后便不知何时停止的沉默。只是,他要比我沉默的更久。于他,勿近。这样的人,天生就是我的劫难。于是我仓惶而逃。可是我忘了,劫难就是在劫难逃。

      回家,坐在地板上喝冰水。冰凉的温度在我的耳,喉,鼻缠绕。我知道我在试图玲却些什么。我的生命只遗留一点点的温度与激情,若一次耗尽我这一生便将万复不劫了。
      恍然间,电话声起。离开张蒙后,那电话就没在响过。
      我知道,是他。虽然我没给他任何让他找到我的线索,但劫难便是在阴错阳差的在你的生活里走一趟。
      我从未发现他的声音这边温柔,似乎将我溺毙。
      我告诉他,我讨厌和人在电话里交谈,没有表情和文字,在我不安和害怕。他呵呵的笑,你就想一只鹿。然后挂了电话。
      的确,我就像一只鹿,那么容易受惊,却又永远那么骄傲的扬起头颅。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叫一宁,后来想他的时候,我便不停的叫,一宁,一宁,一宁… … 叫到撕心裂肺,万物俱灰。

      一宁喜欢送我花,大把的香水百合。以至很多年后,香水百合的味道让我想起他,他淡漠的微笑,修长的手指。
      一宁给我听各种不知名乐器演奏的不知名音乐,然后我们一起沉默。只是沉默间,大多数时间,我在想他。或者,他给我讲他的童年,他一辈子生活在小镇的父母,和他9岁夭折的妹妹。
      我和一宁一起,做的就仅此而已。他的世界就是这样乏闷,但我不能走出。
      因为我爱他,没有原因,也就无药可救。
      他凡事都小心翼翼的呵护着我,只是他的目光从不在我身上稍作停留。从我遇见他的那天起我便开始不安,如此不安。我甚至想要他的一句诺言。即使有一天诺言成碎片,但至少证明,他曾经真的爱过我,哪怕不是很爱很爱。
      可是他就是那么薄凉的一个人,于我,他甚至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我说过我已经舍不得那么疼得去爱一个人了。于是,我又在一宁的生活中消失得一干二净。只是,这次,如此狼狈,所有的故事,除了离开,我都无能为力。
      离开一宁不久,我就去了张蒙的琴行。我那么自私的想要一个人爱我,因为我不知道,在孤独中挣扎,我什么时候会窒息。

      走进寝室,我便看见张蒙和他布满血丝的眼。心不由得疼。
      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奔过来,紧紧地抱住我。我从不知道眼前这个像孩子的男人会有这么大力气,将我抱得这般疼。
      “你去哪了?你去哪了?雩羽… …再也不要回老头那里了,好不好? ”他有些呜咽。
      我轻轻点点了点头。张蒙便笑了。唇红齿白。一宁很少笑,而张蒙却可以笑得这般好看。
      从那天起,张蒙便天天守着我,为此他几乎荒废一切。医院只是靠他父亲的关系在那里挂着个名,琴行的收入也一天天少起来。起初,别人只是对我指指点点,说他“玩物丧志”,呵,我不过是一玩物。
      可张蒙对我依旧那样好,让我不由得内疚,因为我心里有一个影子,他触不到,挥不去。可张蒙是何等的敏锐,又岂能不知?只是为我,他宁愿自欺,宁愿妥协。只要,我在。若是真爱,便必是这样,来势匆匆,无能为力。张蒙是如此,我亦是。
      每次我站在落地窗前发呆,张蒙总是从身后轻轻的抱住我,轻问:“我那么那么的喜欢你,好像在很久以前,又好像在刚才… …你也是喜欢我的,是不是?是不是?… …”我轻轻点头,在他问出许多个“是不是”之前。其实它是最可以说爱的这个人,但于我,他只用喜欢。他不是不敢承诺,只是他怕吓到我,他知道我是那么容易不安。
      他的爱就是如此,小心翼翼。于是我便不断的和自己说,既然我不能爱他,那么我就尽量不伤他吧。可是爱情这场战争中,谁多爱一点,谁便多一份伤痛。可偏偏那么多人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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