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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全天下最好(修错字) ...
我第一次知道刘小别的时候,就觉得他的名字很好听。念起来嘴唇轻启,发音的时候口型都张得很小,好像在念世界上最好听的字音一样。
虽然后来被我吐槽过,这个名字总让我想到“小别胜新婚”。
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其实挺正儿八经的,五星红旗飘在蓝天白云下,我们胸前的鲜艳的红领巾随风飞舞……
哦不,当时已经读初中了,不用系红领巾了。
在我唱国歌的时候,我听到旁边那个护旗手发出了微不可道的笑声,噗嗤一下,引得我斜斜地瞪他一眼,却见他迅速地别开了头,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模样。
没错,这是每周一美好的升旗时刻。他是七班的代表,我是和他同届的广播站今天负责值班的小主持。
被他笑了一声,我干脆就只用气音唱歌了。反正那么多人都在唱,我不发音也没人能发觉我滥竽充数不是么?至于那个少年,没关系的,没有下次见面了。
少年从我手里接过麦克风,我窥见他骨节分明的手,从手腕凸起的骨头到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仔仔细细地从那一眼里打量了个遍。
这人的骨相生得真好看,掌骨指骨各种骨都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个道理。虽然这家伙也有幅好皮囊……那叫什么,好看的皮囊到处都是,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不是?
我也就多看两眼,我可不是花痴的人,我是看内涵的——当然,也许外表决定着我会不会去了解对方的内涵。
少年似乎发现了我在偷瞄他,因为他的耳朵悄悄地红了起来,他把手握成拳放到唇边似乎是想轻咳一声,又像是想到了自己拿着麦克风,只好作罢。
他老老实实地念起了稿子:“同学们好,老师们好,我是初二七班的代表刘小别……”
刘小别。
我在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又忍不住看他一眼。
很别致,和这个人一样,我可能要记上一段时间了——只是有印象,可不是惦记哦。
不过也是活该,让他刚才偷笑我。现在好了吧,我就肆无忌惮地看他,让他脸皮薄去红着脸,这种用眼神调戏人的感觉真好。
刘小别的脸也跟着红了起来,这次换我弯弯嘴角发出一声只有我和他能听到的低笑,也算是以牙还牙了,毕竟我是个很记仇的人。
我可不敢明目张胆一直看,不然台下走神的同学要是看见了,可不得以为我沉迷少年美色,觉得我喜欢他呢。
升旗结束后我就迅速地溜了,我怕刘小别问我为什么看他。这个问题太难答了,我总不好意思说我是一方面打算报复,一方面是满足自己的私心。
结果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就又遇到了。
我和好友说笑着混在校门外喧闹的人群里,她像是发现了什么一样向前指了指:“诶你看,那个男生,就是那个——”
“哪个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看了过去,下一秒我的世界里就只看到那一个人。
少年穿着件白色的衬衣,薄薄的布料贴在身上是盖不住的脊线,书包单肩背在身上,耳朵里塞了只耳机,极其敷衍地点着头听着旁边男生说话。
“刘小别!”人群中忽然有人叫他,于是少年人回过头来,恰好和我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似乎没想到我就在身后,他有些诧异,这表现在他的目光足足在我脸上停留了好几秒。
当我以为他会转移视线的时候,没想到他拨开人群,朝着我走了过来。
我呆站在那里,任凭忽然卷起的风将长发吹到脸前,都险些忘了把它拂开。
“喂。”刘小别站在我面前说道,仗着比我高上一点,低头看我。
我觉得心跳有点乱,他会不会要我的联系方式什么的呀。
结果他对我说道:“你是唱什么歌都跑调吗?”
我面无表情:“是啊,连哥哥你坐船头妹妹我岸上走,都跑得一塌糊涂。”
大概是没想到我的回答这么脱线,刘小别眨了眨眼,反应了几秒后,才笑了起来。他向我伸出手,我怔了怔,这人是要跟我握手吗?
“你的包好像很重,我帮你拿。”他对我说道。
可是拿包就拿包呗,你脸红个什么呀。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这家伙当时思路跑偏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从我这赌气一样说的句子里,硬生生地想到了我唤他“别哥哥”的模样。
“美得你。”我呸他一声。
他脑补的那是红楼的剧情,小姑娘捏着帕子娇滴滴唤一声“哥哥”。可惜我这里的剧本不是这样,于是我抱拳,故意胡扯八道来呕他,粗声粗气地行礼:“这位哥哥,请受小妹一拜!”
游乐园里刘小别惊得差点把刚给我买的可爱多糊自己一身,见我哈哈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察觉到被耍的他呵了一声,伸手拉我起来。
“想不到吧?”我对他眨眼。
“嗯,我是没想到,你这么想和我一拜天地。”刘小别把可爱多塞到我手里,漫不经心地说道,让刚咬了一口冰凉草莓味的我差点噎住。
“是啊,我不仅还想一拜天地,甚至还想二拜高堂呢,你来拜我啊。”我心想我哪能输啊,于是我挑衅他。至于最后那句话我是不敢说了的,开玩笑还是要有点度的,认他当个儿子就可以了。
刘小别也窒了窒,可能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他大概是给自己做了心理工作,告诉自己必须适应我这样的姑娘。于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年笑的如此狡猾,耳机都认认真真地收了起来,破罐子破摔的说道:“行,有本事就夫妻对拜啊。”
怕你不成啊!等等……他说啥?
“叫声哥哥听听呗。”他见我傻了,伸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刚碰过冰淇淋的指尖是冰凉的,是夏日里想让人靠近的温度,让人想要亲上一下。
我咬咬唇,知道有些事情可能要发生转变,但我还是认真地说道:“别——哥哥,你想做什么??”
说到最后语气都有点惊恐,我觉得我都可以拿个奥斯卡戏精奖了。
刘小别被我做作的样子惊到,大概是没想到红楼剧一瞬间变成了限制级骨科剧。
于是他眯了眯眼,伸手勾我的手:“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你——和我一起试一下早恋的感觉,不亏的。”
是不亏,我还记得他当日的白衬衫九分牛仔裤,露出的手腕与脚踝,还有回眸与我对上的那一眼,干干净净,却让我发怔。
他就算笑起来的时候,也是只会露出抿紧了的唇线,毕竟这个人有偶像包袱,笑起来根本不会露出一口大白牙。
嗯这样的人就算吸烟也不会被人发现的,毕竟谁也看不见被熏黄了的牙呀。
“我才不抽烟。”刘小别不屑地说道,“烟味可不好闻,拿着摆拍还差不多。”
“我也不喝酒。”他跟我说道。见我不信,刘小别说道:“它那么难喝,我喝它做什么,而且我以后要当职业选手,能不喝酒就不喝酒,不然会影响到操作的。”
我也觉得,抽烟喝酒都不好。
在很久以后的后来,我开了罐西瓜味的啤酒,他凑过来尝了一小口,觉得喝到了人间美味,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打脸吧。
“所以你到底答不答应我?”刘小别看起来有点不耐烦,但我觉得他应该只是急了,怕我不答应。嘿嘿,还挺在意我的。
“好的呀。”我语气轻快,伸手迅速抱了他一下,把嘴角残留的冰淇淋蹭到他肩膀处的衣服上,若无其事的又撤开了。
没想到我会偷袭的刘小别却是反应极快,他把我拽回来,只盯着我的眼神:“我看你挺喜欢演的啊。”
我演了什么?我有点纳闷,哦我刚才好像演的是限制级骨科……
“对不起,别哥哥,我错了。”我承认错误,我知错就改。
“那就做一点我想做的事吧。”刘小别满意的听到了我的改口,看了一眼被我弄脏的衣服,“草莓味吗,我也想尝一尝。”
“你这一准是图谋不轨已久。”我谴责他。
因为少年人的吻虽然青涩,但是却很大胆,虽然我们俩躲在一个没人的角落,但我还是觉得心慌慌的有点喘不过来气。
“是啊。”他大大方方地承认,“我见你第一次的时候就注意到你了。”
“为什么?”我很诧异。难道是被我的风姿折服了吗?如果敢说是我唱歌跑调了,我打死他。
“你当时的裙子被风吹起来了一点点。”他诚实的回答道,“跟现在一样。”
……我要谋杀亲夫!
“我开玩笑的,你哪天穿的是压根吹不动的牛仔裙好不好!”难得皮一下的刘小别被我装腔作势地拧了耳朵,配合地喊痛。
但我今天穿的裙子是短的啊。
我红着脸看看裙子,今天为了和他出来我自然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但没想到今天的风很喧嚣。刘小别就把搭在胳膊上的外套,弯腰系到我腰间。我看到他耳朵又红了,但我发誓,绝对不是我拧红的。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我凑到他耳边啾了一下,就这样开始了约法三章。我好好学习,他滚去微草训练营好好训练,我们一起努力进步的美好爱情。
至于是不是早恋……咳。
我想只是因为我遇到他太早了,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他,我应该都会喜欢他的吧。
毕竟从第一面以后,我就觉得他好像全天下最好。
初见时我以为我只能记他一段时间,后来没想到我会记他一辈子。从那时开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的白头终点。
“小别胜新婚,那新婚是谁?”微草的剑客选手放下手里的键盘,回头看我。
让我想想,这人是吃醋还是想跟我结婚呀。
“哦——”我拉长了声音,慢悠悠地说道:“这句话是不对的,谁都胜不过我家别哥哥的。”
想和你从初恋开始,从校服到婚纱,你全天下最好呀。
“哦——”刘小别也学我,“输给新婚也没关系,反正和你结婚的人也只是我。”
他坐到我身边,目光灼灼看我:“全天下最好的姑娘,刘小别了解一下,要不要嫁?”
还好婚礼不用唱歌啊,我这么想。
我豪气万丈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哥哥,咱们领证去。”
真喜欢他。
酷不酷的不要紧了,他跟我一起变得神经病了起来,这次笑起来的时候,还罕见地露出了牙齿。
“好的妹妹,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全天下最好的一对了。”
END
*第一人称,18年的文,修一些错字。
*好久没写小别了,摸个小甜饼。
*和他一起谈个恋爱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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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全天下最好(修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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