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顾问:
您好,我是基层连队的一名战士。军队院校和士官学校的招生考试临近,我很想抓住这次机会。然而,在报考时我又不知如何选择。我不太了解报考军校和报考士官学校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也担心顾此失彼:考军校吧,怕考不上影响选取士官或学技术;考士官学校吧,又不想失去考军校的机会,留下遗憾。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谢顾问帮帮我。
66481部队上等兵李勇李勇战友:
读了你的信,看得出你有自己的抱负,也有长期献身国防的愿望,这很好。可以说,无论你通过努力考上军校或士官学校,都将成为你军旅生涯的一个转折点。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面临不同的选择,也都可能留下这样那样的遗憾,所以,当机遇眷顾我们时,要倍加珍惜,慎重对待。面对考军校还是考士官学校的选择,你之所以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我想是因为你对相关规定还缺乏一定的了解,对自身实际还没有全面的考量,所以我建议,你在做出选择前,要对各方面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
“甘蔗没有两头甜”———
全面了解情况,正确自我评估,一旦选择就不要患得患失
报考军校和士官学校都要求考生政治立场坚定,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我想这个条件你肯定具备。我们再说说其他条件。
先说报考军校。军校主要为部队培养军官和文职干部,报考军校的士兵需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服现役1年以上、3年以下,年龄在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1月1日)。如果你是少数民族士兵或从普通高校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那么年龄可以放宽1岁。可见,报考军校有一定的年龄限制,也需要有较好的文化基础。通常,我们将军校分为技术类和指挥类,一般来说,技术类院校对文化考试的分数要求相对高一些。而如果你要报考初级指挥专业,你还需要经过师(旅)级以上单位教导队或者训练机构的士兵骨干集训。
再说报考士官学校。士官学员由士官学校和部分相关军官院校培养,主要接受专业技术知识的系统培训,为今后走上技术岗位取得任职资格。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士官学校的士兵应志愿服现役至三期期满以上;报考中专的考生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报考大专的考生要具有高中以上(或相当于高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熟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士官学员毕业后一般分配到专业对口的技术岗位担任专业技术士官。如果经院校培训2年以上的士官,原则上服役至第三期期满(12年)。关于报考士官学校士兵的服役年限问题,上级机关每年都会下发具体通知,你要及时地向所在部队的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清楚了这些情况后,你还需要全面地评估自己的实力:文化程度、担任职务情况、兵种及专业特点等等。俗话说,“甘蔗没有两头甜”,在经过综合考虑慎重做出选择后,你就不必再患得患失,怕顾此失彼了。
“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既考虑个人意愿,又服从部队需要,不能如愿也不必灰心丧气
你想报考军校或士官学校,出发点都是好的,但部队军官、士官的岗位和数量不仅有个编制问题,而且报考时还有名额和比例限制。无论报考军校或士官学校,你在政治思想、军事科目、身体状况、档案材料等各个方面都要符合相应要求,都要经过各级组织和机关的严格把关。可以说,并不是每一个想报考军校和士官学校的战士都能满足愿望。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你的个人愿望和部队需要发生矛盾时,作为军人,我相信你能顾全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即使没能参加考试或参加了考试没被录取,你一定不要灰心丧气。当兵两年,部队培养了你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等,这些都会使你终生受益。另外,即使你没有实现自己的军校梦,但只要你工作出色、素质过硬,你还有机会选取士官。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统筹安排,合理计划,为实现目标扎实努力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如果你赢得了考学的机会,那你一定要牢牢抓住,倍加珍惜。现在,部队一般不集中组织报考军校的战士进行文化复习。那么,除了完成正常的训练工作外,军事科目的练习和文化复习主要靠你自己安排完成。你不妨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埋头苦读”。另外,我想提醒你一下,以往有些战士因为军事科目考试没有合格而失去了参加文化科目统一考试的机会。这些战士不是军事素质不过硬,而恰恰是对自己的军事素质太自信,只顾复习文化知识,疏于训练,没料到军事科目考核最终成了他们考学的“拦路虎”。军校培养的是军事人才,文化素质重要,军事素质同样重要。因此在紧张的复习之余,你也别忘了坚持练习军事科目。特别是如果你要报考初级指挥专业,除了军事共同科目考核,你还要参加军事专业科目考核,更不能疏忽大意。“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希望你能尽心努力,不留遗憾。
最后,衷心祝愿你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
(执笔:王巍)(文中标题为编者所加)
相关链接
士兵报考军队院校的基本条件
在政治上,必须听党的话,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在文化程度上,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在服役年限上,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以上;士官服现役须在2年以上3年以下(均截止当年9月1日);在年龄条件上,应当在22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一岁,从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征集入伍的士兵,报考年龄在23周岁以下(均截止当年1月1日);在身体条件上,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士兵,应当具有培养为基层指挥军官的基本素质,经过师(旅)级以上单位教导队或者训练机构骨干集训。
士兵报考士官学校的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现实表现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自愿选取士官并服役至第三期期满以上;报考中专的考生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的文化程度,报考大专的考生要具有高中以上(或相当于高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熟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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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招生“完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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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
20岁以下品学兼优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基本条件是:年龄为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九月一日);未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
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
指挥专业考生有硬杠杠
军校指挥专业对培养对象在文化基础、身体素质、政治素养、个人气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军队的初级指挥员,不仅要懂得必要的武器装备的操作和使用,而且要学会如何带兵、如何管理,有战备需要时,还要善于组织和指挥。所以,军队指挥专业要求考生在具备一般考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强健的体魄,适合作为指挥员培养的良好气质,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报名时间6月底结束
报名时间由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一般在每年的5月开始至6月结束。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及其家长,可在这一段时间内向考生所在学校及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志愿填写留心"提前录取"一栏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两不"规定
教育部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考生正式填报后,不得调整,报考军队院校亦执行这一规定。
同时,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法进行。对虽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二、复检
考生达到所报考军校的录取分数线,还须通过面试检测、政治审查及体格复检这三关,方有可能走进军校的大门。
面试检测考生多种能力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除参加统一的文化考试外,还必须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面试检测。
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检验考生的反映能力、心理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凡以任何原因未参加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面试检测者,不管其条件如何,均会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政治审查要求材料齐全
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民、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思想品德。这就要求对准备进入军队行列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对考生政治审查的标准,按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对考生进行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看其是否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部队工作,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真实、准确得到的鉴定,政治审查材料要齐全。
对于报考飞行、机要、技侦等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品德的要求,除满足上一条所提的要求外,还有进一步的要求。其具体内容可向有关院校咨询。
体格复检统一组织
报考军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复检。体格复检的时间,一般在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后,由各省军区、警备(卫戍)区进行组织。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统一组织并在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格复检。除此之外的任何检查都视为无效。同时,凡检查项目不全者,不能予以录取。军队院校招生体格复检,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虽然报考了军队院校,但未参加军校体格复检的考生,军队院校将不予录取。
为了维护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严肃性,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出规定,对报考军队院校后擅自不参加军校体格复检的考生,除取消其军校录取资格外,还要降低一个地方大学录取的批次。即使达到了地方大学第一批录取的分数线,也要降为第二批录取。
三、录取
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军队院校招生,在面试的基础上,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提前单独录取栏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其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院校或专业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者,各级招办应将其全部档案材料提供给军队院校,由军队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根据有关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地方院校录取,地方院校也不得再进行录取。
与招生计划不相符的志愿无效
军队院校的招生计划均在应届中学毕业生填报志愿之前数月发布并通过有关的招生办公室设法通知考生。凡与招生计划不相符合的志愿,都是无效志愿。比如,有的考生填报了不在本地区招生的军队院校,有的女生填报了不招女生的专业等,均不会被录取。
照顾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
军队院校对受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和烈士子女的优待条件,执行国家教育部的相应规定。8月中旬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方式是,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军队招生院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填写完毕后,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及时无误地发给考生本人。军队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般都对考生的报到提出详细准确的要求。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执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录取的军队院校报到。
四、复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学员入学后,由院校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院校有权退回。"
考入军队院校的新生在入学后需要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文化、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侧重于考生是否愿意献身于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身体方面,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所有考核与复查的条件或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的各项要求相同,不会另立标准或提高标准。新生入学3个月,经复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学籍和军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成为所在院校的正式学员,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军龄。所在院校发给一式两份《参军证明书》,分别寄给考生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学员亲属,以此作为军属证明。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按照《军队院校学员淘汰实施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退回考生原户口所在地,档案移交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其中符合地方相应院校招生条件,且地方院校同意接收者,由军队院校办理转学手续。
五、在校待遇与管理
享受供给制待遇
学员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具体内容是,统一发放学员被装,佩带学员肩章,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别标准供给,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此外,每月发放津贴费,其标准是:第一年,每月每人100元;第二年,每月130元;第三年,每月160元;第四年,每月190元;第五年,每月220元。
每年可报一次往返路费
军队院校的学员,每学年放寒假和暑假各一次,两个假期的总时间不超过6周(含往返途中的时间)。每学年按学员标准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
在校期间不准谈恋爱
军队院校对学员管理的一般规定是,学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有关条例。遵守军队院校的管理规定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不准谈恋爱。在一般规定的基础上,军队各院校根据不同的情况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些都需要学员了解和自觉遵守。
8种情形要做退学处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在校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学:①经过补考,学年累计3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历年累计4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②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在1学年中,成绩不及格课程学分总数达到学年所选课程学分总数的二分之一者;③指挥院校和3年制(不含3年制)以下专业技术院校的军官学员达到留级条件之一又无培养发展前途者;④达到留级条件,但由于该专业未连续招生,不能留级又不宜调整专业者;⑤需作第二次留级处理者;⑥经过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病者;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慢性疾病,3个月内不能痊愈或愈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和学习者;伤残手术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和学习,不适宜在部队工作者;⑦飞行学员因某种原因中止学习,又不宜在部队工作者;⑧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符合退学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学员队提名,经系(大队)审查,院校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学习期间经批准退学的学员,发给退学证明,按照士兵退伍办法办理。由入学前户口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家在农村的回乡;家居城镇的且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当年退伍义务兵一同安置。被勒令退学的学员,根据学业情况发给相应的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员,不发学历证明),按照士兵退伍办法处理退学。
3种情况准予转学转专业
在校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转专业:
一是新入学的青年学生学员经复查,身体不符合参军条件,但符合地方院校招生条件,经协商,地方院校同意接收者;二是确有专长,在其他方面更能发挥作用,本人申请转入本校其它专业或转入其他军队院校者;三是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员学员和舰艇学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暂行条例》规定:"舰艇学院、飞行基础学校的学员,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者,免试转入海、空军所属院校及其它院校大专以上班次学习;因身体、技术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领航学院学员,免试转入地面院校适当的专业学习一至二年,定为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均有明细规定。
考入军队院校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的学员,满足下列情况者即达到了毕业的基本条件:
①按照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②按照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军事课程的学习和训练并取得合格的成绩;③政治合格,热爱军队工作,志愿为国防建设奉献青春年华;④身体健康,具备所从事的军事专业要求的体魄;⑤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所在院校合格学员的条件。在校学员修完全部规定的课程,但毕业考试课程有1门不及格者,毕业前1个月内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考试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再补考,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当时不予补考(补作),发给结业证书。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学习期满,未修满规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
在军队院校注册的学员,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或已修满1年学分者,经批准退学的学员,应发给肄业证书。
在校学习不足1年或未修满1年规定的学分者,经批准退学,发给退学证明。
六、定职与授衔
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学员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应到基层部队排长或相当于排长的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应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教研工作的毕业生。毕业学员在见习期满后,其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现役军官范围的,即可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就任命为文职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上都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都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中专毕业生,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大学专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调整到基层指挥岗位者,定职、授衔和确定职务薪津标准,与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相同。
被分配到文职干部岗位的,其技术等级的确定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其文职级工资等级按以下标准确定:大学专科毕业生,一般为文职14级,有的可定为15级;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13级,有的可定为14级。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后,见习或锻炼工作由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组织实施。指挥专业的学员,实行半年的锻炼期。在锻炼期内,先到连队当班长,再当见习排长。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即按规定授予军衔,任职(授衔)时间从毕业之日算起。考核不合格的,延长锻炼期,任职(授衔)时间从延长之日算起。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经培养院校批准,每年都可有少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军队院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一经录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即享受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