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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后记 ...

  •   我就说了啊,自己这篇《腐草为萤》写的没什么感觉,其实这是件好事。因为本作的槑哥和楠哥也投影了我和三次元楠哥,写的没感觉或许侧面体现出我对他没感觉了,这真是件好事,正如文中所写,就算是纠缠不清也没什么作用,反而会妨碍二人继续向前进步,所以还不如趁早,趁我们两个还不得不朦胧不清的年纪就一刀两断了。

      至于为什么断的这么干净,那是因为写《临界值》写的,简直把我所有的感情都统统砸了进去,转化成人物的感情,然后完结的时候都意犹未尽的......当然在《腐草为萤》的后记中我不会赘述太多。

      如果有人在看的话,各位应该能知道,本作原定的名称其实是《梦中世界》,情节中也有一段是女主通过做梦想起了男主,但是我仔细想想,这个名字感觉好中二啊,而且情节所占的内容也太少,于是果断抛弃。

      “腐草为萤”这个成语的来历任何一个人都应当很清楚才对——“腐草为萤”出自《红楼梦》,貌似是林黛玉出的一道灯谜,貌似还为她的死埋下了伏笔,字面意思是春天败落的花到了夏天,就会全数变成萤火虫再活一次。然后我突然就想到了我的这个脑洞。

      十二三岁朦朦胧胧的感情,或许就像春天的花一样,看着连成一片好像是浮云一般,不过几日就因为各种原因而飘散,但是在夏天,它们会再有一次机会,变成萤火虫。

      男女主从童年熬到了青年,好像从初春到了夏季似得。于是曾经莫名中断的一段朦胧感情,或许还能死而复生,腐草为萤,让二人有机会重头来过,或许用再续前缘形容要贴切一些。

      至于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个脑洞,说来话长,而且还有两个原因。

      一、这就要给大家讲个故事了。

      那是我舅舅的一个发小,说起来我舅舅的发小都有一种很诡异的默契,就是他们最后都变成了老光棍,当然舅舅例外,我妈能和我爸认识还是因为舅舅跟舅妈结婚了,然而舅舅是我妈小两岁的弟弟——这就说来更加话长,所以我不长篇赘述。

      就是说那个老光棍,好像是姓刘,简称老刘叔,我小时候还一直以为他是姓流鼻血的流......他近几年,也是几年前了,总算是勾搭到了一个比他小N多岁的媳妇,凭年纪简直都能做他的私生女了。两个人感情看似很好地墨迹到了婚礼当天,老刘叔本来是满心欢喜地,自己总算能摆脱老光棍生活了。

      结果,就是婚礼的宴席上,新娘敬酒的时候和童年时的青梅竹马偶遇。老刘叔和她或许是先办婚礼再领证的类型,反正不知怎么滴,新娘婚礼当天就跟着青梅竹马私奔了,把他气的......

      舅舅说以后如果老刘再碰见这种女的,就把她抓进戈壁滩里活埋了。

      虽然有些对不起老刘叔,但是我却觉得新娘和竹马是一对人间佳话,到底是什么样的信任和什么样的感情,能让青梅竹马在分离多年,甚至断了联系之后,仅仅凭着婚宴上朦胧的几句话就认出了对方,而且感情还未死——能够有那么大的勇气在瞬间就决定和这个人相守终身。

      哪怕是冒着被我舅舅活埋的风险(笑)。

      ——当然我舅舅没这么可怕。而且我在父辈亲戚中最喜欢他,因为我们都是射手座~

      于是这个故事完结了。

      二、其实三次元楠哥以前不知道是骗我还是怎么滴,就是他说他初中要到省城去上了,以后不会再有任何一个朋友,他一个人住,永远一个人孤单着。反正各种各样的煽情话,似乎把我当做他唯一的朋友一样说着。我猜他是骗我的,只不过是想看看我的反应。但是又觉得那是实话,不过他经过一番斗争之后否决了家长的这个想法。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其实挺后悔和他一起走过初中三年的。

      这三年,我感觉我们双方都变了太多,当然按照我的痴女思维方式,错的都是我——他变了是因为我不能信任他,不能相信他始终没有变;我变了是因为我没有等他,没有克制住自己。可恶的痴女思维方式啊......

      反正这三年感觉自己挺受伤的,受伤到能够抛弃我们已经积累五年的友谊——当然这也是怪我,就算我们真的是世界上最默契的那两个人又能怎么样呢,再默契,也不过是朋友之间的默契,毕竟双方都不符合对方的“择偶标准”,倒是符合“择友标准”。这是我错了,是我不应该先起其他的感情。

      其实有时候真的会想,如果自己是个男的多好啊,这样还可以一直以哥们的身份陪在他身边,而不是女孩,就算是红颜其实也难以长久吧,其实男女之间纯真的友谊,而且真的没有一点遐想的话,我猜双方基本上都修行到了世外高人的程度了。

      不过这还有个问题,万一我变成男孩之后是个gay呢?毕竟他在我眼中魅力实在太强,强到一种无可救药的地步——即便是知道了他的所有缺点,我还是忍不住喜欢他,忍不住认为他是完美的。

      可恶的痴女思维模式。

      不过这也不能怪我,毕竟我们之间的感情真的太深厚——我现在15岁,可是我在10岁的时候,这个刚开始能够憧憬的年纪就憧憬着他,刚能够仰慕的年纪就仰慕着他,他在最开始的记忆中就被定义为完美的,我追赶不上的角色。于是这既造成了我的痴女思维模式,又不经意中加大了我的自卑,于是我变成了一种光是告白就耗了5年的角色,纠缠不清......

      这时忍不住想莫名呐喊一句——“可恶的男权社会!”

      但是......蛤蛤,我到底为什么想这么喊呢?

      结局好一切都好,我们沉默不言地散了,或许这回是真的散了,我也逐渐成长成一个女魔头,其实这样挺好——我还记得我们的一对损友,也是一男一女,和我们的模式也差不多,不过那两个人个性更外向一些,于是初一谈过一次恋爱,但是半个学期就分了,然后再没来往过,还留下难以磨灭的恨意。

      我突然想起《典狱司》的一句歌词——“见过故人终场戏,淡抹最适宜。”

      实在是不想我们也从友人强扭变成爱人,最后变成仇人。

      于是我打算静静地消失在他的生活中,也让他静静消失在我的生活中,但是我还是欠他,不过也没办法了,或许初中这痛苦的三年可以当做补偿。当做我没欠过他的吧。我不过是希望最后,我们留在对方心里的是一个虽然模糊,但是仍然美好的印记罢了。

      ——我不会忘记美好的他,希望他也不要忘记美好的我。

      ——“见过故人终场戏,淡抹最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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