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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财的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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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这句话让阿财乐得飞上了天,好几天都在云端上兜着转着,落不下来。谁让他帮忙干活都屁颠屁颠的像是中了头彩,还主动去揽活儿,便是沉睡中还嘿嘿一个劲傻笑。
梦里反反复复都是那句话,“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他也喜欢阿财!公子喜欢阿财——
阿财努力地干活,浑身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精力充沛得像是山上的小猴子,干干净净的阿财模样儿也清秀,尽管那把厚实的刘海遮住了眼额,可他的笑脸任谁看了都打心底里舒服。
掌柜的也慢慢让阿财往前院里帮忙,端茶递水伺候人,他机灵嘴儿甜,模样讨人喜欢。许多熟客都爱使唤他,酒席间爱听他讲笑话,这小子荤笑话一箩筐,三流九教秘史顺手拈来,也不知道打哪听来的。连他微跛的脚,也教人忽略了去。
很快,阿财就成了独鹤楼头牌伙计……
工钱也涨到了六十,六十文钱啊!!!
在独鹤楼里干了将近五个月,埋在墙角的坛子里铜板越来越多,每天睡觉前都要把铜板仔细的擦擦、数数,然后眯着眼睛晃坛子,听着“哐啷哐啷”的声音,似天籁一般悦耳动听。
人红了就特别忙,而胖兜和傻锅在码头的活计不多,日子过得逍遥自在。阿财便每月拿出三十文钱交给胖兜,让他照顾阿娘,余下的钱存在坛子里,寻思着过得几年,存够了银两就能在城里租上一间小屋,一家四口在一起。
公子曾经问过阿财,以后想做什么,那么,这就是阿财想要做的事。
至于心里说不出口的那个愿望,已经实现了,每个月十五,能和公子见一面,阿财很满足,很满足了。
他还知道了公子名讳——四公子,听见玉松总管这么说过,阿财一直不敢问,他不敢问,问了怕是疏离了或是亵渎了似的,能言善道的阿财在四公子面前局促忐忑。
四公子待他极好,和气、很宠他,每次见面都记得他爱吃烤肉,也跟着阿财一道用手吃,还会用巾帕替阿财擦掉糊得满嘴的油。
阿财像是被雷电劈中了似的,张着嘴巴呆若木鸡,四公子便会笑着揉他额前的刘海,纷纷落落的拂动,阿财黑曜石一样惊艳的双眼就在发丝中若隐若现,满天星星碎落眼底,璀璨夺目。
原来,人心还是不知足的,阿财也在渐渐长大,渐渐长高,想的也越来越多,他不知足了。
他们认识近一年了,阿财除了最隐秘的秘密,什么都和四公子分享,可是,他依旧像一道谜,眼底,是万年永固的孤寂。
四公子,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阿财在堂前听得酒客的故事多了,可是他就是知道,埋得越深的,就越是动人。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询问,谁知——
四公子只是淡淡一笑,有问必答,他竟毫不隐瞒,他对阿财毫不隐瞒……
可却教阿财的心从天上跌落入泥尘之中。
很动人,很感人,很忧伤,四公子只是简短的话语,阿财却不争气地泪流满面,他明白了四公子的孤寂。
他的温和和宠溺是透过他看到了她,四公子深爱的女子,独鹤楼是他们记忆中永远不会忘记的地方,她也爱吃烤肉,她也爽朗爱笑,她精通音律,四公子最爱听她抚琴弄笛。
可是,他深爱的女子却已嫁作了他人妇……
于是,便有了独鹤楼的台榭,有了十余年逢十五的相思,有了盲眼琴姬十余年的琴音相伴,有了相思蚀骨意难忘。
阿财抹了把眼泪,竟然拍起了手,“公子你这是在编故事给我听吗?你瞧,把我都给感动成这样了,世间有这样的人么?那也太苦了啊,我不信,我不信!”
“傻孩子。”四公子又弯着嘴角笑,伸手揉阿财的头发。“一点也不苦,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
阿财又想掉眼泪了,可他得忍住,还要笑,她爱笑,那阿财也笑,公子就会开心了吧。
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阿财有真心喜欢的人,可是他不幸福,那该如何是好呢?阿财浑身上下隐隐作痛。
浑水河西岸,绿草如茵,烟波浩渺,远处千帆相竞,纤夫吆喊声声雄厚,水浪一下一下拍打着河堤,声音如奏乐一般动听。
河岸树荫下,有纤瘦少年仰卧,双手交叠脑后,日光透过浓密树冠斑驳洒落在身上,粗布蓝衫,红唇齿白,光影辉映中肌肤透明无瑕,微风吹拂,长睫也随着微微抖动。
茵草上有长尾蓝雀,时而轻啄嫩叶,时而滑翔,时而雀跃蹦跳,跳着跳着就沿着衣摆跳上了少年的身上,啾啾吟鸣,啄一啄他的衣裳,又啄一啄他的脸。
一声叹息打破这自然静籁,少年拧起眉头,露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忧愁。
他扬起一只手,摸摸在胸前跳跃的蓝雀,那蓝雀竟未惊飞,反而抖着翎毛在少年手心上磨蹭,啾啾叫了两声。
“小蓝,你当鸟的不懂啦,做人难啊,做不男不女的更难啦……”
蓝雀又啾啾两声。
“妈的,我要真是个爷们就不用烦这么多破事儿!”
蓝雀跳到他的头顶,用力啄了下少年的眉心。
“痛!“少年睁开眼睛,瞪了眼那只鸟,又无可奈何塌了脸,“好吧,好吧,我尽量不说粗话,小蓝,你没发现我都在克制了嘛。前几天,见公子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了,公子也不高兴瞪我来着,还说小孩儿怎能如此粗鲁。”
又一声长长的叹气……
“公子的心上人一定是个知书达理,才情横溢的女子,你不知道,公子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都会发光,看得我小心肝儿乱跳,连那个凶巴巴的玉松总管脸上的褶子都软了,我可拿什么跟人家比啊。”
蓝雀扑起了翅膀,啾啾在他头顶上盘旋。
“切!你这只笨鸟,我怎么可能变成公子心上人那样,那些个蝌蚪字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们,更别提什么音律了,我一跑堂小厮,劈劈柴火,搞怪逗趣取乐他人总还行,让我吟诗弄琴,还不如投河转世来得快。”
小蓝雀长鸣一声,俯冲下来叭啦叭啦翅膀扇在少年的脸上,又不屑地一扭身子,呼一下冲上树梢,不搭理他了。
“欸!小蓝,你回来!”少年一跃起身,拍拍屁股,仰头叉腰冲着树梢叫嚷,“你不能鄙视我,人家可就把心里话跟你这小破鸟说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罢了,还摆起臭鸟脸,看我不拿弹弓打你下来,烤了吃去!”
小蓝雀非但没下来,还不知在哪儿叼了一颗小果,“啪”地砸在少年的脑门上,得意地振翅高歌——
“啊——”少年抓狂,弯身在地上抄起一把小石子,蓝雀一见不妙,扑棱棱飞逃,少年抡起石子就追,一人一鸟,在河岸边跑了个无影无踪。
独鹤楼,日间里忙乎得就没个停歇过,来来往往的食客,伶俐机敏的跑堂伙计,高举着托盘,脚底飞快地在桌案间穿梭,衣带当风,那双腿的抽动频率真叫人惊叹,那就是独鹤楼的跑堂伙计,效率、迅捷、周到,难怪人家生意好,不但味道好,服务质量也是一流的。
然而,最上乘的跑堂伙计都站到了独鹤楼四层以上,越往上的楼阁,装饰得就越发华贵精致,价格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乃是名门贵族、官绅仕宦聚集之地。
当伙计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就是站到独鹤楼六层,俯视芸芸众生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当然跑堂的只能服侍那些个俯视众生的人物。
阿财自从跃升为跑堂头牌红人,站到六层,尝到了无尽的甜头以后,插科打诨就越发卖力了。
怎么说呢?那些个公子贵人们出手大方呀,服侍得周到了,荤段子让人乐了,打赏总是少不了的,虽然偶尔也得陪陪酒什么的,那可是小意思。酒足饭饱玩够了,丢下一锭银子不用找,阿财就发了。
记得第一回拿到银锭子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一个月下来,打赏的钱比工钱都还多出好几倍,阿财自然就屁颠屁颠了,他娘有了钱医治,状况也一日比一日好,那间小破庙修修整整,也像那么回事了。
再存了点钱,给胖兜和傻锅置办了个货架子,就不用去码头给人搬货了,做点小买卖,虽然总是入不敷出,可做生意嘛,总得慢慢来,这也是为日后某个出路。小阿财总不能做跑堂做一辈子吧,等到老阿财的时候,说不准就能有一家杂货铺什么的,那就衣食无忧了。
钱是挣到了,可是贪财的阿财最近倒是蔫里吧唧的,为啥蔫了呢?这还用说嘛……
话说认得贵人多了,机会就这么来了。
那得从平城三公子说起,能论为京城的三大公子,当然是才情出众、相貌出众,凤毛麟角的人物。
三公子之首乃是当今北魏明元帝唯一的皇子拓跋蕤麟,人称公子麟。公子麟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仅如此,其文采出众,一手绝世琴艺震惊四座,当之无愧的天才少年,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公子麟年方十四,天才就是天才,于是年纪最幼却当仁不让。
其二亦是皇室成员,明元帝唯一的幼弟,当今太后亲子,颐王拓跋元邺,公子邺孔武超群,一柄夺煞长柄战斧威震三关,年方二一,乃三公子最为年长者。
其三是太后贺兰家一族末枝偏房远亲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少爷——贺兰珏。
说到这贺兰珏,那就有大把的辛酸史,虽说是贵族子弟,成长却颇为凄凉,本就是偏房远亲,其父在声名显赫的贺兰一族里却是唯唯诺诺,不成气候,在贺兰珏尚年幼之时便郁郁而终。
贺兰珏有一母一兄,贺兰一族当家的便将他们母子三人撵去京郊破败的别院,仅由一老管家看顾,不久其母亦病逝,留在别院的兄弟二人更是无人记起,相依为命,然而这贺兰珏像是命犯天煞,几年前唯一的兄长骑马不慎摔落,至今卧榻不醒。
幸而贺兰珏自小发奋,小小年纪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冠绝京城,在民间诗会中大放异彩。其悲凉的身世更被民间百姓茶余饭后所谈说。贺兰一族面子上过不去了,方稍稍改善了他们两兄弟的处境,将贺兰珏送进贵族泰德书院就读。
皇上听闻贺兰珏才情出众,更令其为皇子伴读,从此贺兰珏咸鱼翻身,跃入龙门,人称公子珏。
便是这位十八年华风流倜傥,才情横溢的公子珏,没有皇室光环笼罩的贵公子,显得更为民间百姓所亲近,且性子随和,谈吐儒雅,无论士族庶族均是一视同仁,不拘小节。
用公子如玉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谦谦君子为众人所拥护。
泰德书院的学子们均是独鹤楼的熟客,公子珏也常来,与书院同窗一道在此以诗会友、言古论今,风头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三公子里阿财见得最多的便是公子珏,公子邺也偶有前来,却很闷骚,在众多贵族子弟的恭维中默不作声,似笑非笑,双眼如雄鹰般犀利,王族便是不同啊,浑然天成的王者气势教人望而却步。
公子珏就随和得多了,每逢他走进独鹤楼,阿财便屁颠屁颠地跟上。
他给的赏钱并不多,可阿财就爱伺候他,他看人的目光丝毫不带贫贱尊卑,也不会没事刁难伙计,灌酒行令,是个有格调的公子。
他喜欢听阿财说那些个街头巷尾的趣事,可不像某些贵宦公子,就爱听荤段子。
有一回,书院学子们玩得兴起了,怂恿公子珏与平城花魁白水仙以琴曲一较高下,那日的场面在独鹤楼里被人津津乐道月余,花魁白水仙输得心悦诚服。
阿财听曲如牛嚼牡丹,可也知道公子珏是个厉害角色,应该不比四公子的盲眼歌姬差到哪儿去。
正揣着小心思琢磨怎么能跟公子珏学上两手的时候,倒是公子珏自个找上门来了。
他弯弯的眉眼,总是含笑的嘴角也微微向上挑着,“阿财,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你可否一听?”
“公子请说,别跟我阿财客气。”阿财最见不得人跟他客气,浑身蚂蚁乱爬似的不自在。
“阿财,我们认识也有些时日了,我觉得你人机灵,能吃苦,实在,可年纪尚幼,子曰:有教无类,你可有想过学识之?”
阿财哭丧着脸回答:“公子,您行行好,咱粗人,能不能说得粗浅些呢?”
公子珏莞尔一笑,“抱歉,抱歉,我是说,阿财,你可愿意做我的书僮?”
“啊——”这……这还真意外。
“我急需一名书僮,寻了许久,遇不上合意之人。阿财,你的品性我喜欢,且你年纪尚小,我也可以教你读书识字,如此可好?”公子珏垂了垂眼,“不过……还需……嗯……”听起来似乎还别有用意。
阿财仍作木鸡状,半晌没反应过来。
贺兰珏咬了咬嘴唇,道:“阿财,其实我听了你的笑话,觉得甚是有趣,吾有亲兄长,自幼相依为命,如今其卧榻不醒,听过你的笑话时有回去也转述与他,兄长唇角含笑,他定也喜欢听,所以你能不能……嗯……”
公子珏尚未说完,阿财一举手,说道:“行!我给公子当书僮,给公子兄长讲笑话,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贺兰珏听到阿财答应,笑了,“阿财,你说,只要我力所能及的,都答应你。”
“真的么?”阿财贼兮兮地凑到贺兰珏鼻子底下,“我若要公子教我抚琴呢?”
“呃,我以为是什么呢,那当然没问题!”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