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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四十四 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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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餐厅的三楼包厢里,严麦看着赵勇挂了电话,放下手里的茶杯问:“他过来么?”
“说是马上到。”
“看样子我们来得不凑巧,”坐在严麦旁边的男人笑笑,“陆总他怕是也要照顾员工那头,这大周六的,倒让他两边跑。”
“没事。你们特意跑一趟,一起吃顿饭是最起码的。”
赵勇替他添茶,又聊了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严麦听了几句,似是有些不耐,径自起身出了包间。
“严总监这是——”
“别管她。”章诚脸上露出一丝讥诮,“她这人就是闲不住。”
心烦意乱的严麦没在意身后的调侃,走进走廊尽头的洗手间。
她今天是特意来找陆渭的,至于章诚,不过是她半路拉的幌子。
自从上次在邻市见过面,陆渭一直躲着她,约见面不理,打电话不回,就连短信交流也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她受不了他的态度,找了赵勇的妻子好几次才探出一些口风:陆渭会在周六参加公司的集体活动,而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个机会——在下属面前,他不至于对合作伙伴太过冷漠。
只是她的不请自来并未创造出多少独处的时机。下午碰面时,他正陪着赵勇和阿雯的儿子在池塘边垂钓。小家伙嫌他们说话太大声吓跑了鱼群,嘟囔着催他们离开,她便提出先去庄园里逛逛。
路上,她半开玩笑地说:“我怎么瞧着他和陆渭比跟你们还亲近些。”阿雯道:“谁说不是呢,你看他那样子,显然嫌我们来得不是时候。”
逛了一圈回来,赵勇带她和章诚去餐厅的包间休息,阿雯则去接儿子。本以为陆渭会跟着一起,回来的却只有母子两个。
阿雯看破她的心思,解释了几句又让赵勇打电话过去催。直到刚才,她终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才有些释然地松了口气。
不管多久,能等到就好。
严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身浅灰色的小西装,配上利落的短发,温柔不足而俏丽有余。她拿出口红在唇上抹了抹,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
对,自信,她必须以这样的状态站在陆渭面前——即使知道他待会儿可能会给她出难题。
收拾妥当,她回到包厢。比起几分钟前的冷清,眼下的场景俨然热闹许多。出去冲洗照片的阿雯已经带着儿子回来了,而屋子中央,赵勇二人正在和一对男女交谈。
男人的身形高大挺拔,衬得旁边的女人侧影纤细。两个人明明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却显得莫名亲密。
“严麦,你站门口干嘛呀,”阿雯最先注意到了她,“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严麦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打量起陆渭身旁的女人:白色球鞋加深色运动服,搭配简单倒也不失清爽。脑后的马尾绑得很高,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带着点刚出校门的学生气质。
“这是陆渭的助理,沈苏希。”阿雯笑着引见,“这是严麦,思美传媒的策划总监。”
苏希报以一笑,两个人简单地握了握手,便是相识了。不多久,那头的几名男士结束了谈话,赵勇便招呼着大家落座,吩咐服务员开始上菜。
“小苏,”赵勇替她安排,“你坐这儿。”
苏希应了,在陆渭旁边坐下。她想要问他几句话,却捕捉到对面人略带探究的目光。这让她心里直犯嘀咕:她一不知道创亿何时与思美有了业务往来,二不习惯这位严总监毫不避讳的打量——更别说这打量像是要从她身上找到什么答案似的。
这不,酒刚满上,她便开始发问:“沈小姐是从一毕业就跟了陆总吗?”
“是。我一直做助理。”
“这同样的工作做好几年,就没有厌烦的一天?”
“还好吧,”苏希语气淡淡。
“只是这助理无非就是做些整理文件和安排日程的活,技术含量低的很。”严麦脸上笑着,“沈小姐……就从来没考虑过换工作?”
苏希假装没有听出她话里的敌意,勾了勾唇角:“当然考虑过,但咬咬牙也就坚持下来了。”
“那看来沈小姐的耐性很好。”
见苏希不打算接话,严麦解嘲地笑笑,而后给自己杯里斟满酒,冲着陆渭道,“我可不是在挑拨你们的关系啊,你要是介意,我自罚一杯。”
陆渭也冲她举杯示意,却没出声。
苏希一转头,瞧见阿雯扯了扯严麦的袖子。
场上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
“都别愣着啊,赶紧吃,这些菜可都新鲜着呢。”赵勇不失时机地招呼几句,转盘一动,倒是章诚很配合地动了几筷子。
半分钟后,严麦忽然起身:“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
“我和你一起。”阿雯跟上去。
赵勇给自家老婆使了好几个眼色都被忽视,转眼瞧其他人,脸色却无多大变化。事实上,除了小宇在乐此不疲地跟鸡翅作斗争以外,四个大人都有些意兴阑珊。
没过多久,陆渭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一看,顺手挂断放在桌上。
隔了几秒,手机微微一震。
苏希想提醒他,又不知该不该提醒。她没问过他这几天他跟谁用短信联系得这么频繁,不代表她一点儿都不在意。相反,她或许一直在等着他对自己的反常做出解释。
然而当手机震了第三次,她还是忍不住碰了碰他的胳膊:“你看看吧。”
陆渭中断跟章诚的谈话,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我出去一趟,你等我几分钟。”
“嗯。”
眼见着陆渭起身,赵勇心里泛起隐约的担忧。他忙将酒瓶转过去,顺带着转移注意力:“小苏,章经理,你们俩喝什么饮料啊,这可是庄园里自酿的果酒,尝尝。”
苏希本想婉拒,但看着玻璃瓶里透亮的液体,心念一动,说了声谢谢。
她饮尽果汁,又把空杯倒满,仰头一下子喝了半杯。
“看不出来啊,沈助理喝酒这么爽快。”章诚笑道,“来,我敬你。”
苏希没推拒,和他碰了碰,刚一杯见底,阿雯便折返回来:“你们都喝上了?味道怎么样?”
“还不错,就是偏甜。”
赵勇替妻子将酒满上,又开了几句玩笑,气氛总算缓和了些。只是苏希看着旁边的空座位,突然生出模糊的不安。她想起来之前陆渭所说的朋友,现在看来,那朋友大概就是严总监了吧?比起和章经理的交流不断,和她刻意保持距离反倒更让人起疑不是吗?
果酒的味道从嘴里往下弥漫,她握紧杯子,在脑海里搜索与严麦发生交集的可能。可惜的是,她的记忆力总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
走廊的尽头窗户洞开,夜风裹着凉意轻轻拂动。男人隐在暗影里的轮廓修长挺拔,而面前的女人即使穿着高跟鞋,气势也远不及他。
“你为了躲我还真是不遗余力。”她颓然一笑,“怎么,跟你说句话就这么难?”
“只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那你现在又怎么出来了?”严麦往他那边凑了凑,说,“就不怕她撞见?”
“你有话就说,”陆渭没往后退,语气却变得严肃。他本来以为带苏希出现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明白,却不想她还是要来这一出。不过既然如此,把话摊开了也好。
“别这么冷酷嘛,你以前可不这样。”严麦扯开话题,“诶,你觉得我变了吗?”
“……当然。”
“可我觉得自己一点也没变。”
严麦看向窗外:“陆渭,我可是从来没骗过你啊。”
之前跟你表明心意,你装聋作哑也就罢了,那现在呢?
她淡淡地说:“所以也请你跟我说实话吧,我到底哪里不如她。”
“怎么问这个?”
“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选她。”
“没有为什么,”陆渭说,“不是所有事情都得通过比较才能得出结果。更何况,你不需要跟她比。”
“不比?那我怎么找心理平衡?难道要我承认输给了一个处处不如我的女人?”严麦喃喃,“看来爱情真的让你变了不少,要搁以前,你交个朋友也得考虑利弊得失,现在倒好,只要你看上她了,认定她了,就可以无视其他人对你的好……你难道不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吗?”
陆渭对上她近似责问的眼神,不知该说什么。
事实上,他大多数时候的沉默都是因为如此。与其用不恰当的语句招致误会,不如缄口避免事态的恶化。
只是眼下,他的沉默却撕开了严麦的心口,让她感到疼痛和无措。她看着眼前的男人,岁月荏苒,他容貌气度更甚从前,而那眉眼里透出来的漠然,却依旧是拒人千里。他说她变了,答得那样简练,那他呢?他变了吗?怎么在她面前,还是不愿意分一丝柔情给她呢?
她忍不住想起那些在酒吧的夜晚。
初识时,她在酒吧里唱歌,他是座中的常客。一曲歌毕,他偶尔会热心地请她喝几杯。他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题,只有一次喝得上头了,问她最后一首歌的歌名。她如实作答,和她分享歌词背后的故事,然后把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输进他的手机里。
这举动鲁莽而无礼,她却不后悔,因为在她人生的前二十五年,还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特别的男人。
她的初恋是个吉他手,抽烟,酗酒,和朋友在一起时满口脏话。他爱赌博,会赛车,甚至因为斗殴被抓进警局。然而他干尽所有出格的事,她都不怪他,因为他在对她说爱的时候,会给予她所有的温柔。
而这个姓陆的男人,从见他的第一面开始,举手投足间便带着她完全陌生的风度,他有英俊的外貌,良好的教养,就算是点着普通价位的酒,也能喝出千金难买的矜贵。
她告诉自己,他是另一个圈子的人。然而事与愿违,越是相距甚远,她越忍不住靠近。
渐渐地,他来的次数多了,心情好的时候会冲她笑,会称赞说你唱的很好,然后给她鼓掌或是再点一首。有一回她开了半天场,他反常地迟到,竟然还跟她说了抱歉。而当她遇到不怀好意的揩油,台下那么多人听她唱歌,只有他愿意站起身来替她出头。
他甚至为她打过一场架,砸碎了酒吧里的一张茶几。他赔了钱,她替他包扎,害怕和感动的眼泪落在他的指间。分别时,他递给她几张纸巾,说谁都有难的时候,挺过去就好了。
回头想想,她那时候是真难:来岚城之前,和屡教不改的男友分手,来岚城之后,和志趣不同的朋友闹掰,独身一人,就连租间屋子被房东算计,只能奔波在城市间的酒吧,赚一点谋生钱。
后来,他对她说,我钱比你多一点,可以借你。她却坚持不要,不仅是为了维护最后一点尊严,也是为了警戒自己,一旦跟金钱挂钩,这份感情就俗了。
什么时候喜欢上的,记不清了。只知道在他消失半个多月后再见时,她唱得疯了,也喝疯了,软在他的怀里迷迷糊糊,便遂着心愿就要去吻他。他准确避开,然后摆正了脸色,问她家在哪儿。
她以为他有和其他男人一样口是心非的毛病,所以当他把她带去酒店时,竟有那么一丝紧张和窃喜,她甚至忘了他在半路就叫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到了酒店之后,那个女孩耐心地帮她擦脸换衣服,而他别说碰她,压根就没进来看过一眼。
是她把君子当成了小人。
几周后,他再来酒吧,旁边却多了一个人。
她认识那个女孩,那么巧,也是酒吧的常客。她记得她总是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扎着马尾,清水豆腐似的往吧台旁边一坐,听她的歌一听就是几个小时。
事实上,她只消看她几眼,便知道她也是个爱而不得的伤心人。正是青葱得只知道天蓝如海的年纪,却也学着别人借酒消愁。
当然,她也认出了她就是那晚照顾她的女孩。
她自然不会去道谢,那件事也没人再提。她想,忘了好,忘了便一干二净,可以重新开始。
只是,陆渭再没坐过唱台旁边的沙发。而她看着吧台旁边的两个身影,意识到自己再无可能腆着脸地贴上去,便仿佛跟谁赌气似的,辞去了那间酒吧的驻唱。
之后的几年,她和初恋分分合合,告别旧爱又另结新欢,却每每午夜梦回,都会有一张年轻男人的脸,冲她笑,跟她说我挺喜欢你的歌。
她醒来时一片怅惘,总是在想,如果没有最后两个字该多好。这座城市那么小,小到素不相识的我们可以在同一间酒吧相遇,然而它又那么大,大到不过一个转身,迈出一步,你就能把我丢掉。
越得不到的越想要,于是悸动成了心结,喜欢凝成了爱。这份爱,她藏在心里酿成了酒,总觉得有一天会开坛闻香。
所以,等阿雯联系上她时,她睫毛一眨就答应了。他和她的城市隔着一川江水,她听过他的名字无数次,终有一次,是他乘着扁舟来找她。
如果说以前的她配不上他,她认了,可是如今的她已经脱胎换骨,怎么就不能光明正大地接近他。
这是上天给她安排的一个补偿的机会。
她欣喜,克制,借工作的名义将他留在她的城市。那天晚上,她冷静的皮囊下是一颗躁动的心。然而当她调节好情绪,对他表明迟到多年的心迹时,他却说:你别开玩笑。
是的,她的真心成了玩笑。也是那时她才发现,和以前相比,他更加严肃了,许是事业上的压力,许是无法排遣的劳累,他对她的态度变得很生疏。要不是工作上的事一直牵扯着,她都怀疑他是不是愿意见她。
她的短信越发越密,他的回复却越来越短,她简直觉得自己没脸没皮,怎么宁愿以为他是在骗她,也不想相信他当天晚上就跟她说的解释:心里有人了。
她不放弃,说,要是真有,我和她见一面。
他回:到时候再说。
她没那个耐心,借着这次机会,厚着脸皮跑过来,目的之一就是拆穿他的“谎言”——她倒要看看他心里的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而当她瞧见那个穿着运动服的女人时,她便有了不好的预感。直觉也好,猜测也罢,这张和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重合的脸,让她不得不承认:是她,的确是她,那眉间的疏淡始终如一,变的只是谈吐气质和眸子里焕发的光彩。
当年畏畏缩缩的女孩,如今在他身边,像是一朵洗净纤尘的花。她吸收她所有的不友好,视她的挑衅于无物。
她想起今天下午,她和陆渭在池塘边碰面,一开口,她便问他要给她见的人在哪儿,他很镇静地作了决定,说我晚上带她过来。
带她过来,毫无伪装和保留,就把这么一个素面朝天的女人带了过来。论貌,她比不过自己,论才,可能不相上下,但是她可以坐在他身边,她却只能坐在他对面。
她想,缘分这东西就是用来折磨人的。在酒店的那晚,她感激她的善良,也讨厌她的善良,在酒吧,她感念她的纯粹,也嫉妒她的纯粹,而如今,她羡慕她的幸运,也痛恨她的幸运。
然而不管怎样,从陆渭答应让她们见面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已经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