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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 25 章 往事如昔1 ...

  •   苏美仑是在两天后见到叶业成的。
      姜浅体内的芯片已经稳定,以后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检测,再进行调试。工作算是告一段落。本来苏美仑不想继续在这里纠结,想马上回英国工作的,只有工作可以平息她的心情,可能这辈子她的情人就是工作,能叫她渐乱的心绪慢慢的冷静下来。可是外公病了,她不能那么自私,于是她对大卫说因为私事要再停留几天,大卫很爽快的答应了。又有两名患者远道而来预约做无创的生物芯片植入手术,李淳打电话告诉苏美仑,苏美仑本来也不是能端架子的人,觉得自己既然在这里,就过去看了看应了下来。外公的病已经稳定了,苏美仑找了一个陪护,又把他转到青城医院,这样她就在心血管内科和妇科中心之间穿梭,方便了很多。
      心血管科在八楼,消化内科在六楼,同在一座楼上。那天她从外面回来,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不知怎的,她记得自己按了八楼,可是电梯却在六楼停下了,她当时就走了进去,走进科里才发现不对,那时已经走到护士站的位置了,以前的一位同事向她打招呼,问她有什么事,当时她的心里一阵的茫然,只好说:“住在VIP的叶先生好些了吗?”那位医生说,叶先生原先就有严重的胃病,因为酗酒造成胃出血,做了保护胃粘膜的治疗,已经出院了。苏美仑自己都感觉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后向那位医生打招呼后转身离开,弄得人家莫名其妙,一头的雾水。
      在“丽都”她见到了叶业成,她才知道这丽都原来是叶家的产业。这个楼层与其他的楼层装修风格不同,是中式的,这是二十六层,服务的小姐在前面带着路,当时具体的装饰她没有细打量。
      她从接到那个电话,就一直的武装自己,把自己全身上下装满了“炸药”,随时的可以发射。
      三十年了,她终于可以见到那个人了,即使他有三头六臂,她也不惧怕的。他到底是心虚的,所以选择主场作战,在他的地盘,可能有底气一些,可是他不知道三十年是多么的漫长,两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她已经把自己锤炼成铜铁般的冰冷和坚硬,无论在哪里,她都会一如既往。
      叶业成端坐在那里,一动也没动,他看着那张脸,就像从那荒凉的戈壁滩走到了现在,她就那么的娴雅沉静,从幽幽的光阴里走过来,慢慢的坐下,静静地与他四目相对。
      两行清泪爬上了叶业成的脸颊,泪光婆娑中,他看到是苏瑾在篝火旁跳舞的曼妙身姿。
      那是他们刚到知青点的不几天,那是不缺激情的年代,穷乡僻壤,戈壁荒滩,就是那样一个地方,十七八岁的年纪也能把它点燃,熊熊的篝火,围坐一圈的张张年轻笑脸,没有忧愁,没有烦恼,对接下来的日子没做任何的打算和忧虑,只有的是对一个新地方的好奇,和对新认识朋友的满怀热情。苏瑾被起哄起来为大家跳了舞,那天她跳的是一支傣族舞,身形的一个曲度,手臂的一个弯度,都是那么的优美,尽显她扎实的舞蹈功底。火光照亮不了多远的距离,像舞台上的聚光灯,全部的光亮集中在舞者的身上,无际的苍穹之下,花光中身形与剪影的互动,美仑美奂的意境,使得喧闹的刚才一下子寂静了,大家如痴如醉,苏瑾成为了寸草难生的戈壁滩上的一朵明丽的奇葩。
      就在人们纷纷议论苏瑾的时候,叶业成是很骄傲的,因为苏瑾是他的女朋友,他们是同学,虽不说是青梅竹马,也是伴着成长生长起来的感情,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他一点也不惧怕那些窥视的目光。
      美仑美奂!叶业成就那么注视着苏美仑,三十年何止是千言万语。她还是记得的,为孩子取了“美仑”这个名字,这说明什么?她是不是原谅了自己,还是从来就没恨过?叶业成更恨自己了!他觉得自己一辈子得不到幸福是罪有应得的!他是不能被救赎的,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可是她太宽容了,她还为孩子取名为“美仑”。
      一次吃完晚饭后,他们在昏暗的油灯下,在窗下对坐,各自看自己带来的书,屋外是大雨,哗哗的雨声敲打在窗棂上,他们住的是当地生产队的一个院落,条件虽说比不上城里,但在当地还是比老百姓的住房好一些,已经按上了玻璃窗。玻璃上水流一道道的滑过,急急地流着。叶业成看着出神,突然想起篝火晚会上悠扬的葫芦丝中苏瑾的舞姿,他是学经济的,从来就不喜欢舞文弄墨,可是此时此刻不由得铺开纸,在纸上写下了“美仑美奂”四个大字。
      苏瑾是学文的,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事情尽力做到尽善尽美,叶业成是知道的,她是一个宁为玉碎的人。
      苏瑾抬头看着他,有些疑惑,他笑笑说,我想以后我们生两个孩子,女孩就叫“美仑”,男孩就叫“之奂”,取自“美仑美奂”的寓意,我们要做闲云野鹤般的神仙眷侣,世事与我何干,我们只做我们自己,好不好?
      当时想得多好啊!只做自己,过“美仑美奂”的生活,他们都不是物质主义者,他们只想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人终究还是逃不过命运的网。
      记得那时她的脸红了红,说了句:“不是看书吗?你在想什么呢?”那娇嗲表情现在想来都心旌不定。
      苏美仑就那么冷冷的看着叶业成,看着他的两行清泪爬满面颊,她竟然一丝也不为所动,她看着面前的那杯茶,已经凉了,小小的杯中倒映出她的影子,印在那盈盈的水中。杯下是一天然翡翠的茶墩,保持着原来的形状,只是面儿抛光成平的了,像一个大的树桩,摸上去是浸入肌肤的凉意,倒映在水中的脸就平贴在那清冷的平面上,注视着那个人的表演,苏美仑突然觉得那不是自己,那就是苏瑾,她尾随自己而来,通过这种方式在看着这个为之付出一切的人。
      三十年没看见他了,漫长的三十年,她躺在那里,冰冷的夜里,只有风掠过松柏的呼啸声,她很寂寞,很想他,一年一年,山下的潮汐涨了退,退了涨,她已经记不得究竟是多少个月缺月圆了,那个人,还是等来了,现在就坐在那里,她注视着他,看着他脸上沟壑纵横的岁月痕迹,她突然想说,你怎么变了,我还是原来的样子,等着你。怕你认不出,为了保持那份模样,我选择了这样的方式来见你。
      苏美仑感觉自己的身体里住进了她,她现在的思想不受自己的控制,她有些怜悯他,体恤他。她不是应该恨他吗?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她在心里使劲的挣脱。
      叶业成看着她,她的眼睛忽明忽暗,一会儿是她一会儿又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神智有些恍惚,他看向那只手腕,那里是光洁的,没有那道狰狞的疤痕,她不是苏瑾,只是流着他们的血的他们的女儿,所以是又熟悉又陌生的。
      他清楚地记得那个伤疤的来历,现在想来还是那么的清晰。
      那个年代,在那种地方,他学的经济是排不上用场的,而他又是公认的“文化人”,于是就被委以重任,他成为了当时重要生产力的马牛等大型牲口的医生,也就是兽医,这个光荣使命的得来,缘于他中学的动物知识学得好,对于它们的习性熟知,加上本身就是接受能力很强的人,自己买了些这方面的资料书,很快也就掌握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得处理与治疗。不久他这方面的本事十里八乡就知晓了,所以附近的也常有些疑难病例常找他瞧瞧,那时候一个生产队能有几匹强壮的牲口可不容易,它们都被视作重要的财产,在那个年代真的比金子还珍贵的,所以他也算是当地的名人了。
      一天一个生产队的一匹母马病了,一连几天的不吃食儿,所以那里请他去看一下,二十多里的戈壁滩,虽不是山路,也不好走的。吃过午饭他就出发了,两个小时的脚程才到。
      看了牲口,也不是什么疑难病,就是寄生虫感染,他开了药交给生产队的人,就有人到镇上去拿,这一去一回又是两三个小时,等牲口吃上药天就杀黑了。
      那时候的人都是那种几乎是愚钝的淳朴,他也如此,受不住人们的热情,留下来吃了晚饭,而且还小酌了几杯,说是小酌,那是说别的人,他却是喝大了,那时候年轻,不禁劝,本来也不能喝,就三盅儿,就大了。又逞能,怕人家笑话,就没让人家送,乘着夜色自己往回赶。
      夜晚的戈壁滩格外的凄冷,那晚没有月亮,但是漫天的星星就显得更加的明亮了,这里什么都比不得城里,就是夜晚的星空是居住在城里的人看不到的,那漆黑的天壁,散落的星光,无边无际无穷无尽。太阳系算什么,在整个银河系有多少那么大的星系还是未知,在广袤的大地上,在这样无际的天幕下,人渺小的还不如一粒尘埃。
      这个夜行的醉汉就这么感触着,不由得引吭高歌起来,那种行走在天地之间的豪气在这个暗夜里,在这苦涩的年代,就那么甘爽淋漓的吼了出来。但是他不知道在宣泄心中闷气的同时,一种危机正在向他靠近。
      那是一匹饿了几天的狼,在这荒凉的原野上,它已经饥肠辘辘了,它的眼睛在夜色下闪着绿光,它紧紧地盯着浑然不知的猎物在张牙舞爪的移动,它悄然的尾随着,等机会出击。他就那么忘情的唱着,饿狼猛地扑上来,前爪搭在了他的肩上,尖利的獠牙已经露出,随时准备咬他扭过来的脖子。
      他本来就有些醉意,脚步不稳,被突来的这个力度踉跄的扑倒在地上,这样暂时算是救了他一命。
      狼被他魁梧的身躯向前的力度甩出去,随即迅速的跳起,又扑了过来,他还趴在地上,晃晃脑袋,没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狼的锋利的爪子已经到达了他的脖子,锐利的指尖嵌进肌肤,叶业成的酒醒了一半,他遇见狼了!
      浑身出了一身的冷汗。他是城里长大的孩子,狼对他来说就是动物园的铁笼里萎靡不振的蔫样子,遇见狼更是传说了。现在是真的遇见了,那凶悍的样子正和自己对视着。他的手本能的护住颈动脉处,另一只手卡住狼的脖子,他们对峙着。他的牙齿打着颤,看见狼一点一点的向他靠近,他手的力度有些支持不住了,胳膊也酸软的打颤,他感觉今晚就要牺牲在这戈壁上了,裹腹在狼腹中。
      他还有好多事没做呢!没有和苏瑾结婚,没有去实现自己的抱负,没有供养爹娘……,后来他记起这些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好笑,那时候还有工夫想这些,可是那时真是这么想的。可能人在最后都会想一些未了的事吧!
      那么她呢?她在最后想的是什么?
      就在叶业成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一根火把突然从后面袭击了狼,狼疼的放开他转向另一个目标。他甩甩酸软的胳膊,不等看怎么回事,一声凄厉的叫声就传进了他的耳朵,那叫声,在这个万籁俱寂的戈壁滩上凌厉的令人心胆发颤,虽然声音变了形,但是他的酒立刻就醒了,那是苏瑾的声音,即使是这么尖锐的凄楚,他还是会能够得出的,他们多么熟悉啊,呼吸声脚步声都是能够感觉到的。他看见了不远处正在纠缠搏斗的影子,脚边的火把还未熄灭,他抓起来,冲了过去,不只是狼寡不敌众,还是因为被他不要命的气势吓退,还是火把的原因,总之狼扔下他们跑了。他过去抱住瘫软在地上苏瑾,她的手腕处血肉模糊,他从球衣上撕下布条为她包扎止血,背起她,迅速的往回跑去。
      原来她一直等在村口,天已经黑了,还不见人影,她就一直的等着,心里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她虽然也没有见过野狼,但是她听说这里经常有野狼出没,她就更害怕了,她回去拿了火把,一路接过来,结果真的遇上野狼了,当时她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然一点都不害怕,要知道平时她是毛毛虫都不敢动的,来到知青点后,卫生条件不好,屋里经常有蟑螂出没,都是在临睡前叶业成去为她铺床,打扫干净以后才走,为此没少挨同屋的笑话。
      在镇上简陋的卫生室里他却是万分的内疚和心疼,看着她扭过脸去,不敢看那个血肉狰狞的伤口,看着她紧咬着嘴唇忍着缝合的痛楚,他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恨自己回来晚让她担心,恨自己贪杯让她受惊受伤,那时候就认定是一生一世的人了,怎么会想到将来的变故。
      良辰美景奈何天,现在都付与断井残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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